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范本规范版3篇
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范本规范版3篇Standard version of application report for transfer of mining ri ght汇报人:JinTai College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范本规范版3篇前言: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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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模板(通用版)2、篇章2: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模板(2021版)3、篇章3:采矿权转让申请报告模板篇章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模板(通用版)一、填表说明l、本申请书一式四份,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不收复印件。
2、“转让申请人”即采矿权人。
转让申请人或受让人为法人的,填法人名称;为自然人的,填自然人名称。
3、“矿山名称”即采矿许可证上登记的矿山名称。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填写并盖印章。
5、“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经济等。
6、“采矿权获得时间及方式”指转让申请人获得该采矿权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指从国家直接获得、转让获得及有偿、无偿等情况。
7、“采矿权转让原因和方式”中,“转让方式”可填出售、作价出资等。
8、“采矿权评估值”是指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
“评估机构名称” 是指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名称。
“评估机构资格证号”指由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管理机关颁发的资格证书上的资格证号码。
如为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以上三项内容可不填写。
9、“采矿权价款缴纳方式”可填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作价出资或其他方式。
采矿权变更申请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采矿权变更申请报告篇一:采矿权变更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采矿权变更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发布日期:20XX-09-15来源:(一)扩大矿区范围,申请采矿权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1.权变更申请登记书;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采矿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履行情况证明材料(各种税、费);4.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5.有设计资格的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8.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复印件;9.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10.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登记申请,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采矿权价款确认书等有关资料;11.采矿权价款处置方面的有关文件(包括企业分期缴纳的承诺书);12.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1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矿山建设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准意见书;14.划定矿区范围批复;15.非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还应提交储量评审意见和备案证明;16.申请海域采砂的,应提交海域使用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二)缩小矿区范围,申请采矿权变更登记的,应提交以下资料: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履行情况证明材料;4.划出范围开采状况报告;5.放弃矿区地质资料汇交证明、储量情况;6.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7.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图。
(三)变更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和生产规模的,应提交的资料: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法定采矿权人的义务履行情况证明材料;4.新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审查意见;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准意见;6.安全生产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意见。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一、采矿权申请表格(国土资源部规定格式)附件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附件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2)附件3、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3)附件4、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4)附件5、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5)二、审批及通知表格式样:一部分是国土资源部开发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另一部分是结合我省采矿权管理工作实际,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一)划定矿区范围附件6、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7、划定矿区范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8、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系统生成)附件9、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10、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二)采矿权申请登记附件11、采矿权申请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2、云南省准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3、云南省不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4、云南省颁发采矿许可证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5、云南省X X国土资源局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通知(系统生成)(三)采矿权延续登记附件16、采矿权延续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7、采矿权延续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四)采矿权变更登记附件18、采矿权变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9、采矿权变更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五)采矿权注销登记附件20、采矿权注销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21、采矿权注销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2、云南省注销采矿许可证通知书(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六)采矿权转让审批附件23、采矿权转让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4、采矿权转让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5、采矿权转让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6、采矿权转让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27、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准予转让)附件28、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不准予转让)附件1 (格式)采矿权申请登记书采矿权申请人:(章)年月日填写说明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采矿证申办业务政策问答
1、采矿权的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答: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
此外,《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方法》〔国务院令第241号〕以及国土资源标准性文件和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均对省、市、县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采矿权审批权限作了明确的规定。
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审批。
我省关于采矿权的审批权限政策依据有:国土资源部《关于标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文〕、《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标准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07〕34号〕等。
2、采矿权转让的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答: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国务院令第242号〕,采矿权转让的审批权限由国家和省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10月8日发布了省政府第125号令,即《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三批〕》中规定:“原省国土资源厅实施的采矿权转让审批事项委托地级以上市、县〔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根据这一文件精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8年11月17日下发了《关于调整采矿权转让审批权限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08]363号〕,规定自2008年10月7日起,原由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其采矿权转让审批分别委托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
原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其采矿权转让审批委托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在收到批准转让文件之日起60日内,持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采矿权转让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向我厅申请办理采矿权人变更登记手续。
3、采矿权取得方式有哪些?答:取得采矿权有三种方式:一是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二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采矿权;三是根据国家规定,某些特殊情形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
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流程
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万);(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7)其它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矿产储量登记书;(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5)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出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13)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
(1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1)采矿权延续申请;(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4)原采矿许可证的正、副本;(5)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注销办事批南
采矿权延续登记(非油气类)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由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申请延续登记的。
2.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下发前,依权限向采矿权人颁发采矿许可证,根据该通知规定,发证权限改为国土资源部,该采矿权人申请办理延续登记的。
二、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4.《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5.《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6.《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减免办法》(国土资发〔2000〕174号)7.《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7号)9.《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10.《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51号)1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探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06〕394号)1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13.《关于国土资源部征收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06〕365号)三、申报资料(5套)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原件)2.原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分对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等情况的意见及有关履行义务情况的证明材料(如缺,可在接件后由国土资源部函调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4.剩余保有储量的证明材料5.矿山开发情况的说明6.应进行采矿权有处置的,提交相应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及缴纳的相关资料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8.外商企业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9.变更前占用资源储量登记手续履行情况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四、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五、收费事项(一)收费项目的标准和依据1.采矿权使用费标准: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采矿权登记费标准:100元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51号)3.采矿权价款标准:根据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结果标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二)缴费方式申请人接到《国土资源部准予办理采矿许可证通知》后,在30日内按规定缴纳采矿权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
非油气采矿权新立、变更、延续、保留、注销、转让申请登记书示范文本模板2023
非油气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书采矿权申请人(签章)矿山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采矿权的法人单位。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
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瞳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瞳煤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营业执照证载一致。
4.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5.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6.开采主矿种、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共伴生矿种。
7.设计规模:按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或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8.总资源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
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9.设计服务年限:矿山设计服务年限。
10.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拟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如探矿权转采矿权。
IL勘查许可证号:采矿权取得方式为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填写勘查许可证号;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须填写。
12.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与备案时间、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具体情况。
13.查明资源储量:填写已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数据。
14.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填写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
15.矿石品位(级、煤质牌号):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矿石品位(级、煤质牌号等)填写。
16.综合回收矿种及品位、储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分别填写综合回收的矿种、品位及储量。
17.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18.采矿方法、选矿方法: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填写设计采用的采矿方法、选矿方法。
19.采矿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确定的参数填写。
20.最终产品及主要参数:矿山生产出的最终产品(原矿或选矿、洗煤产品),及其作为商品流通的主要指标参数。
2023关于采矿权申请书范文
2023关于采矿权申请书范文2023关于采矿权申请书范文1一、新建矿山企业(采矿权申请人)申办采矿权的步骤第一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矿区范围申报步聚:所在的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说明: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发证权限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采国务院1998年241号令规定的34种矿产以外的矿产发证权限在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采国务院1998年241号令规定的34种矿产的发证权限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你需要向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共有9项):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2、地质报告(矿山企业找有勘查资格的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该报告需经专家评审、国土资源部门备案);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有矿山开采设计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编制)。
包括以下内容: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衔接;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________(包括银行的资信证明);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6、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后的证明文件(国土资发[1998]104号文);7、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文件;8、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1:~5000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用国家直角坐标标定)。
该项工作由给你做开发利用方案的技术部门给你完成;9、区(县)地矿管理部门初审意见(原件)。
探矿权延续申请提交的材料(1)《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申请登记书》(原件,包括书面和电子文档);(2)申请的区块范围图(原件);(3)原勘查许可证(原件);(4)经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勘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复印件);(5)勘查工作年度报告(原件或复印件);(6)勘查项目资金投入情况会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7)勘查项目资金________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政务大厅申报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关于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政务大厅申报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2.23•【文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政务大厅申报的公告按照行政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油气(包括煤层气、页岩气,下同)矿业权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就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报送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4年1月1日起,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转至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统一接件,地质勘查司不再直接接收申请人有关申请。
二、申请人向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提交1份纸质申请资料的同时,需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
三、报送的电子文档(各类扫描件、word文档、Excel文档等)一律使用5寸或3寸光盘存储,并在光盘表面标注项目名称。
每批次申请可集中1张光盘提交,光盘表面标注项目数量,项目名称另附页。
四、申请人对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当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不一致时,退回申请人修改。
五、电子文档的制作要求(一)电子文档实行一材料一命名的方式。
申报资料目录,以"材料清单.txt"命名;申报资料中的其他文档,以"申报资料详细名称+文件格式"命名。
申报资料的电子文档,按照《油气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报送材料要求》中的分类所列材料顺序,建二级文件夹分类保存。
(二)申报材料为word或Excel文档格式的,同时包含有图片等扫描材料的,应在word或Excel文档中插入相应扫描文件,最终转化为PDF格式。
(三)各种证件、证明、图件类资料,包括各种证明文件、有关批文、证照原件、各种绘图、签章页面等,采用PDF(多页)、JPEG(单页)格式保存。
(四)扫描注意事项1.选择适当的分辨率:图纸、文字采用20Odpi,照片采用100dpi。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一、设定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二、申请受理条件:(一)采矿权(新办)登记(划定矿区范围)要符合《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粘土、陶瓷土及年开采量不足10万立方米的建筑石料的小型矿山由县级市地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和第二十八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持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向地矿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三十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三)采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企业名称、生产规模和主要开采矿种及依法批准采矿权转让的。
(四)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权属无争议的,采矿权人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或完成矿山开采基础建设工程的,可以依法申请采矿权出租。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需要对实质内容核实的进行核查)、核准、办结。
四、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时间:责任部门: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地点:化州市北岸开发区瓜垌小区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联系方式:0668—7316639五、申报材料列表六、办理时限:前款所列资料齐全,窗口收文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属审查上报的7各工作日内办结;属审批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当事人交费时间)。
七、收费设置1.采矿权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2.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1000元3.采矿权价款,经评估确认八、收费依据1.《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51号3.《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质矿产部、财政部地发[1987]289号)。
采矿权申请书
采矿权申请书英文回答:I am applying for a mining permit because I believethat I have the necessary skills and experience to successfully manage a mining operation. I have worked inthe mining industry for over 10 years, and I have held various positions, including mine manager, shift supervisor, and geologist. I am familiar with all aspects of mining operations, including planning, exploration, extraction,and reclamation.I am also confident that I have the financial resources necessary to successfully operate a mining venture. I have secured funding from a group of investors, and I have a detailed business plan that outlines my plans fordeveloping and operating the mine.I believe that my mining permit application is strong, and I am confident that I will be successful in obtainingthe permit. I am excited about the opportunity to develop and operate a successful mining operation, and I am committed to doing so in a safe and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manner.中文回答:我在此申请采矿权,因为我相信自己具备成功管理采矿业务所需的技能和经验。
采矿权变更、转让、延续 办事指南及表格
项内容可不填写。 9、“采矿权价款缴纳方式”可填一次性缴纳、分期缴纳、作
价出资或其他方式。 10、申请人若无上级主管部门,“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
意见”栏可不填写。 二、转让申请所和须附具的材料
(一)转让申请人 1、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2、由采矿登记机关出具的转让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 用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材料。 3、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出具的有关矿产资源补 偿费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4、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 料。 5、由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材 料。 6、转让申请人和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 7、矿区范围图以及地理位置示图,后者图幅大小要求为 A4(210mm×297mm)。 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 9、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确认文件。若为非国家出资勘查形 成的采矿权,可不附具。 10、申请转让的采矿权为再次转让的,应附具原转让审批 文件复印件。 (二)受让人 1、矿山企业法人证明复印件。 2、能满足该项采矿投入的资信证明。 3、受让人资质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采矿权变更、转让、延续 办事指南及 表格
项目名称 采矿权变更、转让、延续
项目属性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 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地质资料 管理条例》《**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省饮用 天然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省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条例》、《**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 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 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
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2、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 3、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4、转让人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 法》第六条转让条件的证明; 5、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6、矿产资源开采情况的报告; 7、采矿权评估和确认有关资料; 8、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储量复核报告和相应的 评审备案报告; 9、国有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时,还应当提交 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划定矿区范围/新立/延续/注销/变更/转让变更/抵押备案申请矿业权审批登记,应按本清单要求提交内容一致的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复印件为多页的,除在第一页盖章外,还应在每一页上加盖骑缝章。
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一律使用光盘存储,一个项目一份光盘,光盘表面应标注项目名称。
提交的电子文档包括资料清单、所有纸质文档的扫描件及申请登记书报盘文件。
其中:资料清单为TXT格式,以〃资料清单+ 命名;纸质文档为PDF格式或JPG(单页)格式,以〃申报资料详细名称+文件格式〃命名。
一■探转采划定矿区范围L非油气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原件,附电子报盘)。
2、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时间、方式的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票据和相关凭证等材料。
对已批准将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转增为国家基金或国家资本金的,应提供批复文件。
4、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查明储量登记书(复印件)。
5、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原件)。
6、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或无需汇交地质资料意见表(复印件)。
(内蒙古自治区不需要提交)7、三叠图(原件):应提交探矿权范围、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与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的坐标及三者叠合图。
8、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二.采矿权新立L非油气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书(原件,附电子报盘)。
2、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提供缴款通知书(复印件)、分期缴款批复(复印件)或矿业权成交确认书(复印件)、矿业权出让合同(原件)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票据(复印件)和相关凭证等材料。
对已批准将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转增为国家基金或国家资本金的,应提供批复文件(复印件)O4、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复印件):提交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书,申请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前办理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采矿证注销
★项目名称:采矿权变更审批采矿权变更申请是采矿权人因需要对矿区范围、主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山企业名称及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等申请变更登记的行为。
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必须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
项目审批程序:(一)受理1、条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变更采矿权人、矿山名称应提交的资料(一式四份)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经审批同意转让采矿权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复文件;4)由原采矿权人提交的变更名称申请,要求简述变更理由、变更内容等;5)有主管部门或单位的矿山企业应提交主管上级部门或单位关于变更名称的批准文件;6)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要求同"延续申请"),矿山经合作、合资等重组改制或转让采矿权的,须提交新企业章程;7)市、县级国土资源出具的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及有无违反矿产资源法规情况的证明;8)改变原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的,应提交有资质单位重新编制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9)申请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法定机关的确认书;申请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应提交缴纳计划;10)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安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原件);煤炭矿山还应提交煤炭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1)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12)采矿权人申请变更采矿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采矿权变更申请,受委托代理提出采矿权变更的申请人,要向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变更矿区范围应提交的资料(一式四份)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2)采矿证许可正、副本原件;3)变更矿区范围的申请(包括原因、变更后的矿区范围等);4)营业执照(要求同“延续申请”);5)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及有无违反矿产资源法规情况的证明;6)负责矿山年检的国土资源部门对采矿权人历年的年检结果(有年检印章的采矿许可证副本);7)扩大区的地质报告和相应的图件及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8)有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变更后矿区范围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9)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还应提交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评估报告备案证明;10)申请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还应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及法定机关的确认书;11)带有矿区范围的矿山开采现状平面和纵投影图(要求同“延续申请”);1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安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原件);煤炭矿山还应提交煤炭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3)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14)采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变更矿区范围申请,受委托代理提出变更矿区范围的申请人,要向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采矿权申请书
采矿权申请书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函申请在XXX地区申请采矿权。
我公司是
一家具有丰富采矿经验和技术实力的企业,有着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
经过对XXX地区的勘察和调研,我们发现该地区存在丰富的矿产资源,具有
极大的开发潜力。
我们计划在该地区进行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以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采矿权的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
责任,确保采矿活动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我们真诚希望能够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批准,为XXX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
贡献我们的力量。
我们将以诚信合作、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努力做好采矿权的开发和管理工作。
最后,我们再次诚挚申请能够获得XXX地区的采矿权,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
态度和更加专业的技术,为当地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做出贡献。
谨此申请。
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采矿权申请书
采矿权申请书
尊敬的相关部门:
我是一家致力于矿产开发的企业,我们在市场上有着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矿产资源开发经验和技术实力。
我们了解到贵部门对于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开发,我们希望能够获得贵部门颁发的采矿权,以便更好地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
我们计划在申请的矿产资源区域进行勘探和开发工作,我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包括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源等方面。
我们的开发计划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开发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我们深知矿产资源的重要性,也清楚地认识到开发矿产资源对于社会和经济的重要意义。
我们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我们请求贵部门审慎考虑我们的申请,希望能够获得贵部门的支持和批准。
我们将以最高的标准和质量,履行我们的承诺,为国
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谨致敬礼!
申请人,XXX 公司。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申请和办理下列开采项目的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一)国土资源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
(二)原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按照《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关于调整钨和稀土矿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2号)等规定,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应由国土资源部办理的。
黑龙江、贵州、陕西、新疆等省区及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煤炭采矿权,以及有关采矿权整合等规定中已授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开采项目除外。
已按《关于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原由国土资源部实施的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5号)规定,委托山西、福建、江西、湖北、贵州、新疆等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开采项目除外。
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二)子项名称:采矿权变更登记(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12005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一)《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五、受理机构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六、决定机构国土资源部七、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条件1.申请人为原采矿权人。
(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2.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申请人应具有与矿山扩大矿区范围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