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情况通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诫勉谈话情况通报篇一:通报、诫勉谈话制度华阴市人民医院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通报、诫勉谈话制度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未达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并存在严重问题的。
2、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
3、因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引起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的。
4、对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的。
二、通报、谈话对象1、临床科室负责人。
2、相关科室负责人。
3、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
三、通报、谈话程序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提出意见,经院长同意后进行。
四、通报、谈话的实施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医院办公室及医务科负责人参加。
五、诫勉谈话的注意事项1、进行诫勉谈话时,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记录。
2、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约好谈话时间和地点。
3、允许被谈话人对告诫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及陈述,并保密。
4、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的回答问题,不得编造隐瞒事实及事后报复打击。
5、谈话人科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六、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1、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人的存在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谈话后了解谈话内容与事实不符,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问题。
3、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确实存在严重问题,应对其进行核查,并根据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
篇二:诫勉谈话整改报告安全事故诫勉谈话整改报告20XX年x月x日,发生xx 事件,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24事故,给公司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20XX年x月x日,此次安全事故,先后上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公司党委会,可见公司内部对安全事故的高度重视。
x月x日下午,对我个人发出诫勉谈话通知书,且公司党政xx书记、xx总经理两位领导百忙中挤出时间,亲自约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以及2012年“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我部决定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我部组织制定的《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认真总结2011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12年活动方案要求,巩固和扩大2011年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科学制订本辖区、本机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马旭东、焦雅辉联系电话:、68792097传真:电子邮箱: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以及2012年“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抗菌药物管理(5篇)
抗菌药物管理(5篇)第一篇:抗菌药物管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一)抗菌药物的应用及管理1、医院药剂科及院感染科负责抗感染药物应用率的监测统计,并定期向全院公布。
2、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3、检验科和药剂科定期(每年1~2次)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4、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选用药物。
5、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治疗。
6、医师在临床使用抗菌药物与本原则有冲突时,应在病程日志上注明原因。
7、药剂科对于细菌耐药性高的抗生素有权提出暂停使用的建议。
8、药剂科负责全院医护人员的有关知识的培训。
9、患者需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高一级抗生素时,需由上级医师签字方可使用。
(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尽管有越来越多的强有力的抗生素问世,感染依然是治疗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合理化、规范化利用抗生素,对延缓耐药细菌快速增长,延长抗生素的有效使用期限,减少术后并发症,肠道菌群失调及双重感染等有着深远的意义,在这一点上医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特规定以下原则:1、病毒性疾病不使用抗菌药物。
2、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其他可疑感染指征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
病情严重且细菌感染可能性大者,可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但要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在此期间要密切注意病情变化,一旦明确为非细菌性感染应立即停用抗菌药物。
3、凡细菌感染的病例,应尽可能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血、痰、尿、脓、咽拭子等)进行体外药敏试验,根据细菌学结果,必须结合临床,选用敏感性抗菌药物或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
4、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有更严格的指征。
一般适用于一种扰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难治性感染、二重感染以及需长期用药而细菌又容易产生耐药的病例,以两联为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黄冈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管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及黄冈市中心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参照我院《药物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及干预制度》,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销售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向全院公示排名前十位药品,同时每季度进行汇总,连续三个月排名前三位的抗菌药物或用量异常的抗菌药物,将进行预警,同时采取干预制度。
二、抗菌药物使用处方点评参照《黄冈市中心医院处方点评制度与实施细则》,每月随机抽取100张门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进行点评,点评结果每季度汇总,通过《红景天地》、《医院药讯》公示,同时上报医务科、药剂科,与各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调查监测(一)、随机抽查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1、从出院病历查看出院人数、病情、诊断、用药情况及使用率。
2、各科抗菌药物使用率,是否有应用指征、应用目的(治疗、预防、诊断、无)、应用时间、疗效(显效、有效、无效)、不良反应、评价(合理、不合理)。
3、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必须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分级使用。
4、主要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包括药名、剂型、总用药量、总用药天数、极量标准、极量数。
5、调查各科用药前临床标本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6、由药剂科每季度提供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药物金额最高的前3位科室和5位医生个人,在医院办公会上通报,连续二次通报者,由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指派专案组进行督查,发现确有不合理现象给予处罚。
(二)、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调查在同一时间内随机抽查全院各科室三天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内容包括第一种方法,另加抗菌药物联用情况、联用天数、感染情况、手术类型、手术日期等。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完整版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依据2017年国家卫计委《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等相关法规要求,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书,各临床科室主任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向院长及全院职工承诺并承担相关责任,如下:一、管理要求1.各临床科室成立由科主任为组长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科室小组,组织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科室主任带领全科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落实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科室管理指标。
2.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医师不得超越权限使用抗菌药物。
紧急情况下医师需要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仅限于当天1日用量,并需在病历中记录相关诊断和治疗要求,事后由上级医生审核签名,并作出评价是否继续使用。
3.凡使用抗菌药物,都必须写明感染诊断。
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必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生在医嘱中发出微生物送检单,并根据细菌耐药检测结果按片区发起会诊,最后根据会诊结论使用,相关记录入档。
门诊患者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4.凡停用、更换、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的必须在病程记录里详细记录说明,必要时要有会诊记录或科主任签字同意。
5.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应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门诊患者使用率≤20%;急诊患者使用率≤40%;住院患者使用率≤6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40DDD值(科室分解指标见附件)。
5.积极开展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使用普通级抗菌药物送检率≥30%,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送检率≥50%,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送检率≥80%(科室分解指标见附件)。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为了有效控制感染,进一步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管理,落实医院抗菌药物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保证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制定本制度。
1.成立由分管院长、医务、院感、质管、药学、临床、信息、检验、纪检等管理部门组成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科学化管理工作小组”。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科学化管理工作小组职责:2.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抗菌药物管理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
2.2每年定期检查院内感染病原微生物的药敏谱情况,参照相关国家级抗菌药物管理政策及《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订出本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2.3对某些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分布和耐药情况,每半年督促相关科室采样检查一次,根据检查结果及时修改临床经验用药方案。
2.4每月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全院及医共体成员单位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督促临床医师严格按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使用抗菌药物。
2.5调查和分析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2.6每月均需对全院各科室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抗菌药物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及时整顿,及时改正,做到防微杜渐。
2.7不定期地检查临床医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培养临床医生良好的用药习惯。
2.8每年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微生物学、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滥用与医院感染的相关性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2.9督促医务人员随时报告所发现的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对新发现的不良反应要及时分析并上报有关部门,一般性反应也要及时登记,并每年组织评价一次,对疗效较差,不良反应多发或严重、或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及时淘汰和更换。
3.管理部门:为了严格落实抗菌药物的管理,达到《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科学化管理工作小组”作为主管部门,进行全面管理和指导;医务科、院感科、临床药学室、质管办、药剂科、检验科、信息科,纪检监察室及各临床科室主任作为分管部门和人员,予以具体落实,并在实践过程中提出改进意见,以便逐步完善该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管理规定.一、组织机构和职责(一)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二)配备专职的临床药师,负责对本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并参与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三)根据临床实际需要,检验科积极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院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各临床科室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科室常见疾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详见附件1).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一)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6. 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3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7. 按照卫生部及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有关要求,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
对本院抗菌药物使用的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现象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8. 按照卫生部及省级细菌耐药监测网有关要求,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公布细菌耐药信息,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9. 按照《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对抗菌药物用量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长期不合理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跟踪检查评价,发现异常并采取干预措施。
10. 充分发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作用,对全院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进行管理与督查;组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教育与考核;定期对医院抗菌药物的应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对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及停用提出建议。
11.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逐级排序、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
对医院、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不合理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公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二: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开具、药品调剂、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全过程所开展的各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持与持续改进工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临床药学室
背景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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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医院管理、临床、药学、微生 物检验、感染等方面专家起草《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 机构和职责
第六章 附则
• 2011年4月11日起征求全国意见
共六章 59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目录》4月15日起征求全国意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84号)
刘 伟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药剂科
医学资料 1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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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品。 自从抗菌药物应用于临床以来,治愈并挽救了无数患者的 生命。但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不仅对用药 个体、也对整个社会群体造成不良影响。世界卫生组织认 为,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已经成为全球性 的公共卫生问题,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引起各国和 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临床药学室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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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同级别医务人员使用不同级别抗菌药物资格进行限定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限制使用级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殊使用级 • 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 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
诫勉谈话情况通报
诫勉谈话情况通报篇一:通报、诫勉谈话制度华阴市人民医院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通报、诫勉谈话制度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未达到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并存在严重问题的。
2、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
3、因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引起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的。
4、对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的。
二、通报、谈话对象1、临床科室负责人。
2、相关科室负责人。
3、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
三、通报、谈话程序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提出意见,经院长同意后进行。
四、通报、谈话的实施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医院办公室及医务科负责人参加。
五、诫勉谈话的注意事项1、进行诫勉谈话时,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记录。
2、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约好谈话时间和地点。
3、允许被谈话人对告诫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及陈述,并保密。
4、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的回答问题,不得编造隐瞒事实及事后报复打击。
5、谈话人科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六、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1、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人的存在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谈话后了解谈话内容与事实不符,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问题。
3、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确实存在严重问题,应对其进行核查,并根据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
篇二:诫勉谈话整改报告安全事故诫勉谈话整改报告2012年x月x日,发生xx事件,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24事故,给公司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2012年x月x日,此次安全事故,先后上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公司党委会,可见公司内部对安全事故的高度重视。
x月x日下午,对我个人发出诫勉谈话通知书,且公司党政xx书记、xx总经理两位领导百忙中挤出时间,亲自约谈。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附件一:十堰市西苑医院(传染病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精神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根据医院用药目录和用药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疗效和安全性、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
2、抗菌药物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鉴于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
(3)特殊使用: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应证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4、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该类药物适应证或适应人群使用,并应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监督检查,有相关医疗文书记录和签名。
5、“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经主治医师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审批表、主管院长签字,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
6、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诫勉谈话制度
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诫勉谈话制度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版)》的有关规定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谈话诫勉对象:不合理使用、不按程序采购抗菌药物,不按常规或规定调剂处方,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医务人员。
二、谈话诫勉的适用范围:㈠不按时参加抗菌药物培训的;㈡3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的;㈢多次无正当理由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㈣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㈤抗菌药物使用控制指标不合格的;㈥经常出现以下异常使用抗菌药物情况的科室及个人:使用量异常增长的、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经常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的、违规销售的、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㈦药师未按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的;㈧药品采购部门不按程序购进、使用抗菌药物的。
三、谈话诫勉的实施办法:㈠决定对被诫勉对象谈话,应由处方点评专家组提出,医务科审核决定;㈡谈话一般由医务科主谈;㈢对被诫勉对象谈话,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提前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㈣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㈤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并填写《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诫勉通知书》交被诫勉对象。
四、谈话诫勉的内容:㈠谈话人向被诫勉对象介绍发生的违规情况,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被诫勉对象就有关情况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实是求是地提供有关材料;㈢谈话人根据被诫勉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㈣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㈤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㈥被诫勉对象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五、谈话诫勉后的处理:㈠被诫勉人对诫勉决定有异议,允许申辩和申请复议,但行动上必须服从。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控制细菌耐药,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源头管理,根据卫生部相关文件和医院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由上级批转、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反映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相关科室及个人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情节较严重的;2.对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的科室、个人,经初步沟通教育仍无改进;3.发生一次严重不合理或一年内三次不合理用药;4.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认为有谈话诫勉必要的。
二、谈话对象1.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较严重的科室主任及相关负责人;2.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个人。
三、谈话程序1对中层干部谈话,由党政办、医务部提出意见,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进行;3.对科室内个人谈话,由医务部及科室决定并组织实施,事后将结果报党政办公室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并记录。
四、注意事项1进行诫勉谈话时,实施谈话者不得少于2人,并做好相应记录;4.谈话前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约定谈话时间及地点;5.允许被谈话人对告诫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和陈述,对谈话内容予以保密;6.对由举报引起的诫勉谈话,谈话人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不得将举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被谈话人;7.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被谈话人要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编造隐瞒事实;8.谈话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五、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1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人的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9.谈话了解所反映问题不属实,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所反映的问题;10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确实存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严重问题时,应对其进行核查,并根据事实及其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不仅会导致治疗失败、不良反应增加,还可能引发细菌耐药,给患者健康和公共卫生带来严重威胁。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医疗管理、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培训、考核,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对不合理应用行为进行干预和处理。
2、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调配,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评估,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持。
3、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对疑难、复杂感染性疾病的会诊,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4、临床微生物室负责病原学检测和药敏试验,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5、护理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护理观察和反馈。
6、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一)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审批流程
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审批,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符合规范。
使用申请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提出抗菌药物使用申请,需注明使用理由、使用时间、使用剂量等。
使用监管
对使用过程中的抗菌药物进行监管,防止滥用、误用等现象。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与监管
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分析疗效及不良反应情况。
效果评价
培训周期
针对其他医务人员,如药师、技师等,进行抗菌药物种类、适应症、使用方法、剂量、不良反应及处理等基本知识的培训。
培训内容
通过定期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参加抗菌药物知识培训班、学术会议等,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水平。
培训方式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其他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培训,确保相关医务人员掌握最新的抗菌药物知识和使用技巧。
1
护士抗菌药物使用培训
2
3
包括抗菌药物种类、适应症、使用方法、剂量、配制要求、给药方式、不良反应及处理等。
培训内容
通过定期组织护士参加抗菌药物相关知识讲座、培训班、学术会议等,提高护士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水平。
培训方式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护士抗菌药物使用培训,确保护士掌握最新的抗菌药物知识和使用技巧。
培训周期
其他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培训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05
确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品种
01
根据细菌耐药情况和感染性疾病诊疗需求,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确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品种。
实施方案与步骤
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02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品种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药学部门备案。
抗菌药物使用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tán huà)制度为了(wèi le)切实加强对抗菌药物(yàowù)使用与管理,有效(yǒuxiào)防范不合理使用(shǐyòng)现象的发生,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适用于以下事项(1)涉及到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的。
(2)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进一步批评教育,促其重视,使之改正的。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临床工作中参与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人员。
三、确定诫勉谈话对象的程序对医务人员的谈话,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医院分管的领导同意后进行。
对科室负责人的谈话,一般由医院领导决定。
四、主谈和参与谈话的分工与科室负责人的谈话,一般由分管该科室(部办)的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主谈;与一般的医务工作人员的谈话,一般由该科室(部办)的负责人主谈,可请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人员参加。
五、谈话(tán huà)的主要内容(1)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shuōmíng)谈话的目的。
(2)被谈话人就反映(fǎnyìng)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chénshù)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被谈话人对诫勉(jiè miǎn)的问题及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诫勉谈话的注意事项(1)进行诫勉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预约谈话的时间和地点。
(2)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谈话情况要做好记录。
(3)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并予以充分重视;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
(4)被谈话人接到诫勉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
七、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结合谈话的情况,按照抗菌药物应用奖惩制度对其进行惩处。
医院抗菌药物的工作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对纳入《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采购品种要进行临床评价,由临床医师、药师填写抗菌药物临应用床评估表,反馈意见.内容包括该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情况。
三、不良反应发生率频繁高、安全性低、效价低的品种,根据临床医师或临床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药事管理委员会调查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四、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行效价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五、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如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等,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应在全院通报警示,以防止再次发生.六、医院应定期组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临床微生物技术人员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经验,提出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七、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报、信息。
共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理论知识.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一、医院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二、医院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丰矿总医院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三、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医院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药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 月以上一年以下医院药学工作;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 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 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的;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 审核处方,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三)未按本办法关于限制抗菌药物品种、规格的规定,私自增加抗菌 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 销、临床使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建立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
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分别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机构和 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结果分别 召集排名靠前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师进行诫勉谈话,对 排名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公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抗菌药物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 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二级以上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会下设立抗菌药 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 、护理、医院感染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职务任职 资格的人员组成。
仍连续出现2次超常处 方且无正当理由
取消其 处方权
取消其抗菌药 物调剂资格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 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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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博爱医院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
诫勉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减少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减少细菌耐药和播散,降低医院感染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天津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津卫医〔2011〕27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诫勉谈话的适用范围:
(一)未完成《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责任状》监测指标的;
(二)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排名后十位的;
(三)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屡次教育不改的;
(四)因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引发医疗纠纷、差错或事故的;
(五)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的工作进行抵触、刁难、打击报复的。
第三条诫勉谈话的对象:
(一)相关责任医师;
(二)相关临床科室主任;
(三)相关医技科室负责人;
(四)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诫勉谈话的程序:
谈话由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提出意见,经院长同意后进行。
第五条诫勉谈话的实施:
谈话由院长主谈,分管院长、医务处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诫勉谈话的注意事项:
(一)进行诫勉谈话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记录。
(二)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约定谈话时间及地点。
(四)允许被谈话人对告诫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和陈述,并对
其保密。
(五)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不得编造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打击报复。
(六)谈话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第七条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
(一)谈话人要明确指出被谈话人的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谈话了解问题与事实不属实,应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待问题。
(三)经谈话,发现被谈话人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时,应对其进行核查,并根据其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