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正当防卫的辨析
浅析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
浅析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正当防卫是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或者紧急危害时,主动采取适当防卫行为,以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将对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进行浅析。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正当防卫做出了明确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被侵害的,或者即将被侵害的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本人、他人的合法权益的,采取紧急措施,是正当的。
”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在侵害发生时采取紧急措施以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合法权益是正当的。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制止不法侵害,不得不实施的急于使自己或者他人免遭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防卫,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这一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实施防卫行为免除刑事责任。
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更加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正当防卫制度不仅适用于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还包括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保护。
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的安全和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正当防卫制度在实践中的作用也是十分积极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人们经常面临被侵害的情况,而正当防卫制度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保护手段。
在抢劫、盗窃、伤害等案件中,受害者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可能会采取一些临时措施来进行防卫。
如果这些防卫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那么受害者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就为受害者提供了一种自我保护的合法途径。
正当防卫制度的存在,使得侵害行为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
正当防卫制度的存在也为司法审判提供了一定的裁量空间。
在实际的案件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正当防卫进行具体的裁量,从而制约侵害行为的发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刑事法:刑法常考考点之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或者他⼈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法,制⽌不法侵害的⾏为。
正当防卫⾏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项权利,其本质在于制⽌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它是针对不法侵害⾏为实施的正当、合法⾏为,它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对社会有益,因⽽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持。
正当防卫的条件: (⼀)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对此的理解要注意以下⼏点: 1.“不法侵害”的范围不仅包括犯罪⾏为,还包括其他严重违法⾏为,因为犯罪⾏为和其他违法⾏为都是侵犯法益的⾏为,没有理由禁⽌公民对其他严重违法⾏为进⾏正当防卫;⽽且,公民在受到侵害时往往难以区分犯罪⾏为和其他违法⾏为,将不法侵害限于犯罪⾏为,不利于公民进⾏正当防卫。
2.然⽽,并⾮对任何不法侵害都可以进⾏防卫,能够被防卫的不法侵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不法侵害必须是⼈实施的侵害。
在野⽣动物侵害合法权益时进⾏的反击⾏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仅仅是⼀种⾃卫⾏为;在⼈利⽤动物侵害他⼈的情况下,动物是⼈进⾏不法侵害的⼯具,将该动物打死打伤的,属于使⽤给不法侵害⼈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法进⾏的正当防卫;此外,不法⾏为⼈往往只限于⾃然⼈,对于法⼈的不法⾏为,不能对法⼈整体进⾏正当防卫,只能对以法⼈名义实施不法侵害的⾃然⼈进⾏。
第⼆,不法侵害通常是积极作为的⾏为,并且这种积极作为往往带有暴⼒的或侵袭的性质,像贪污、受贿等不法侵害,⼀般不能对之进⾏正当防卫。
当然,对于不作为的不法侵害,如果只能由不作为⼈履⾏义务,需要进⾏正当防卫的,也可以进⾏正当防卫。
第三,不法侵害必须达到⼀定的强度,即⼀般必须具有攻击性、破坏性和紧迫性,不法侵害⾏为已经威胁到了公民⼈⾝安全、⾝体健康、重⼤公私财产的安全以及重要的公共利益的安全,如果不及时防卫将会给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020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刑法中应当、可以大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马克思理论的直接理论来源首先,我们要知道,犯罪最基本的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所以,其实我们对于应当从减和可以从、减、免的重要区别,也是由此而来。
其次,我们来汇总下,哪些地方有对比:一、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五、共同犯罪: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自首和立功: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我们总结一下,哪些是“应当”:未成年、过失翁,过当、中止、从、胁从。
其余是“可以”。
我们是客观题,很少考到具体是从、减还是免,所以,记住“应当”部分的口诀,已经可以大大提升我们做题的准确率。
希望此次的分享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知识:正当防卫
法律知识:正当防卫【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正当防卫》,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正当防卫制度是在事业单位法律试题中比较常见的考察点,本文就如何认定正当防卫予以阐述,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必备条件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
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
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
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
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三、存在误区“正当防卫”的误区。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
06-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根据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但没有超出法定限度,因而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该定义科学地界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肯定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质,概括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素,是防卫意识和防卫行为的统一。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是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得以成立的要件,也是正当防卫之所以能够取得正当性的根据。
行为人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各种防卫行为,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成立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的条件可概括为如下五个方面:(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和前提,也是正当防卫得以成立的客观基础和根据。
所谓不法侵害的现实存在,是指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属于假想防卫。
心须注意的是,对实施假想防卫的行为人,被侵害人有权实行正当防卫。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通常是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
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当不法侵害人正在预备实施侵害行为,或者已经实行完毕侵害行为,行为人对不法侵害人实施防卫行为的,属于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合称防卫不适时,不成立正当防卫。
(三)主观条件: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心理状态是保护合法权益,即防卫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不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比如,防卫挑唆、互相斗殴、偶然防卫等,不是正当防卫,而是违法或者犯罪行为。
当然,这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是有条件的。
(四)对象条件:不法侵害人通常认为,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这是正当防卫的客体或者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不得针对第三人。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自卫与合法保护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自卫与合法保护在刑法中,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卫和合法保护是被社会广泛承认和尊重的法定原则。
它们旨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确保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
本文将对这三种概念进行解析,探讨它们的定义、适用条件以及相关案例。
正当防卫是指当遭受非法侵害或即将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权利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必须是在现行非法侵害发生时实施;其次,必须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即合乎情理,不过度;最后,必须是为了防止或制止非法侵害而进行的,而不是为了实施报复或挑衅。
根据不同情境和情况,正当防卫可以包括紧急避险自卫和合法保护。
紧急避险自卫是指在遭遇即将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不法侵害的危险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权利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与正当防卫不同的是,紧急避险自卫并不需要有实际的非法侵害发生,只要是针对即将发生的危险采取的行为,便可以属于紧急避险自卫。
例如,当一个人正在遭受强盗的袭击时,他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使用一切必要的手段进行反击,可以被认定为紧急避险自卫。
合法保护是指在法定的特定情况下,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行为。
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自卫不同,合法保护并不需要实际的非法侵害或即将发生的危险。
它是对社会价值的维护和保护,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
例如,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时使用武器对抗罪犯,可以被认定为合法保护。
在刑法中,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卫和合法保护都是被认定为合法的行为,并且不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人们在实践中往往会面临如何判断防卫行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被侵害人的态度、现场情况、侵害行为的程度等,来进行综合判断。
此外,正当防卫也不是绝对无限制的,如果防卫行为过度,超出了必要和合理的范围,可能会构成过当防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卫和合法保护是刑法中重要的法定原则,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自我防身法律知识点
自我防身法律知识点近年来,社会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自我防身成为现代人必备的技能之一。
作为普通人,了解一些自我防身法律知识点,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还能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依法行事。
一、正当防卫在遇到非法侵害时,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当人处于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采取必要手段进行防卫是合法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防卫的手段应当合理、必要、适度,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避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灾难、事故等危险情况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当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他人受到危险,采取紧急救助措施,造成一定损害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
例如,遇到火灾时,我们可以砸开门窗以逃生,或者向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求助。
三、防范电信诈骗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频发,所涉金额巨大。
在面对陌生号码发来的诱导信息,我们应当保持警惕,切勿轻信。
如果遇到可疑情况,可通过多种渠道核实对方身份,比如联系家庭成员或朋友确认信息是否真实。
如果确认受骗,应立即报案,并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联系,及时冻结账户以减少财产损失。
四、防范盗窃防范盗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须时刻警醒的事情。
在公共场所,我们应将贵重物品放在安全的位置,不要随便将包包或物品离身。
特别是在拥挤的地方,如车站、商场等,更要提高警觉。
同时,我们应当保管好各类证件,以便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并减少财产损失。
五、法律援助当我们遇到法律问题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我国设立的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了免费律师服务。
通过法律援助,我们可以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辅助帮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六、学习自我保护技巧除了了解法律知识外,我们还应当学习一些自我保护技巧。
例如,学习防身术,了解身体的弱点和攻击方法,并保持适度的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正当防卫理解与适用
正当防卫的理解与适用张碧波防卫的本质是以暴力手段来保护合法权益,而暴力手段的使用往往又会带来对另一合法权益的侵害,如何在暴力防卫的情况下,找到一个合法权益保护的平衡点,这就是防卫权合法行使要解决的基础问题。
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同时也规定了防卫过当等内容,在合法与违法的一线距离之间,如何准确把握防卫的尺度,对于公民合法维权无疑具有积极的认识意义。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有关内容进行粗略探讨。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我国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所作的规定,也是我国公民正确行使正当防卫权的唯一合法依据。
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有其特定的含义:首先,正当防卫是一种正当、合法的行为。
也就是说,我国法律确认了正当防卫的合法地位,确认正当防卫行为的合法性,这种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仅不构成犯罪,而且还受到法律的保护、支持和鼓励。
其次,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
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公民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公民有权对不法侵害予以必要的反击。
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义务,即使在公民有条件躲避这种侵害或者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公民仍然有权行使正当防卫这一法定权利。
也就是说,我国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并不仅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且还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积极手段。
再次,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
一方面,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者的人身或者财产的一种损害,在必要的情况下,正当防卫可能是一种合法的杀人行为、伤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的行为,法律不追究正当防卫者的刑事责任;同时由于正当防卫可能要造成某种伤害,因而它不是无条件、无限度的,公民在行使这种权利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不允许超过必要限度,不允许滥用防卫权利。
正当防卫知识点总结
正当防卫知识点总结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章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在受到现行侵害时,二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三是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四是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下面将逐一对这四个要件进行详细解释和分析。
一、在受到现行侵害时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要求被告人在实施防卫行为时必须是在受到现行侵害的情况下,才能够构成正当防卫。
现行侵害是指正在进行或者即将进行的侵害行为。
例如,甲方正在持刀进入乙方家中,此时乙方为了保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可以实施必要的防卫行为,此时乙方的防卫行为就构成正当防卫。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正当防卫的受侵害的情况必须是合法的、存在的。
如果被告人仅仅是因为主观感觉受到侵害,而实际上并未受到侵害,那么其所采取的防卫行为是不构成正当防卫的。
正当防卫并不是一个主观感觉,而是要有客观的、合法的侵害行为存在。
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够构成正当防卫。
在面对现行侵害的时候,被告人所做的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上述利益而采取的。
如果防卫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上述利益,则无法构成正当防卫。
例如,甲方对乙方进行了侮辱,而乙方动手打了甲方。
虽然乙方可以主张自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格权而采取防卫行为,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侮辱行为并不属于“现行侵害”,因此乙方的防卫行为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三、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行为所采取的手段必须是必要的,也就是说,被告人必须采取的是在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最适当的手段,而且必须是与现行侵害具有相应性的手段,不得采取过当的手段。
如果被告人所采取的手段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且已经对侵害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那么其防卫行为也就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例如,甲方正在用拳头打乙方,而乙方为了防卫自己而拿起了一把刀,将甲方刺伤。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刑法中重要的法律概念,用于界定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在特定情况下,当个人面临非法侵害或危险威胁时,可以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界定和适用,对于保护个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当防卫是指在合理的限度内,为了制止当前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非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
首先,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是为了制止非法侵害,即个人必须面临违法犯罪行为的攻击或侵害。
其次,正当防卫的行为应当在合理限度内,即防卫行为不得超出必要的限度,不能构成过度的反击。
最后,在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的对象必须是正在实施非法侵害的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自身或他人避免即将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合理行动。
与正当防卫相比,紧急避险是在危险即将发生时采取行动,而非已经发生的侵害行为。
紧急避险的行为应当是合理的,即在紧急情况下,个人可以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来消除危险。
同时,紧急避险行为的目的应当是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财产等合法权益。
然而,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概念并不容易。
在实际应用中,人们常常面临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难题。
因此,法律对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界定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例如,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具体的要件和条件,以便确保这些防卫行为不会滥用或被滥用。
首先,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行为应当是必要的防卫或救护行为。
这意味着个人在遭受非法侵害或危险威胁时,应当尽量选择最适当和合理的手段来进行防卫或避险。
不能使用过度的暴力或危险的手段,以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其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行为应当是当时的防卫或救护行为。
也就是说,个人采取防卫措施或救护行为的时机应当是在违法行为或危险发生的同时或即将发生的时刻。
不能事后追溯或提前预判,否则无法符合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要求。
最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行为应当是合理的行为。
这意味着个人所采取的防卫或救护行为应当符合普通人的常识和判断。
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
接下来,通过一个实例来进一步说明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比如,某人在夜间回家的路上,突然被持刀歹徒打劫,因为处于正当防卫的心理状态下,他向歹徒使用了防卫性的手段,最终成功制服了歹徒。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和判断标准,可以认定该人的防卫行为是正当的,因为他是在面临歹徒的非法侵害时采取了必要的防卫手段,并且没有造成过度伤害,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他人或者国家利益,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是指对于防卫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来进行判断。下面将从正当防卫的条件、判断标准、实例分析等方面来详细介绍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
首先,正当防卫的认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防卫的对象必须是正在实施非法侵害的人或者正在侵害的人。第二,非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即将进行的,或者发生后正在持续的。第三,防卫人必须是在非法侵害发生时为了制止非法侵害而进行的防卫。第四,防卫的手段必须是必要的、合理的,且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其次,对于正当防卫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即防卫人的行为是否是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必要且合理地采取的。第二,防卫即防卫行为是否是在非法侵害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时候进行的。只有在这三个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论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
前言正当防卫对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社会秩序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从习俗到法律,从观念到学说,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
它一开始从复仇的防卫中萌芽,后来逐渐发展成私刑,直至它能成为更完善的制度被刑法确定下来。
而正当防卫制度在刑法中地位的真正确立,是1971年的法国刑法典。
正当防卫目的正当性表明它不是侵害,也不是主要用来惩罚侵害人,而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
正当防卫行为仅仅是在合法权利被正在侵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紧急救济措施,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有力回击。
然而正当防卫在实际生活中也遇到许多问题,它不足之处的背后是立法在某些领域的欠缺。
本文就完善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制度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以便能更好地服务于相关制度的发展。
目录摘要1关键词1Abstract2Keywords2一、关于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概述3(一)正当防卫制度的历史发展3(二)正当防卫的概念4(三)正当防卫的目的和意义41、正当防卫的目的52、正当防卫的意义6二、正当防卫的条件6(一)正当防卫的防卫意图61.防卫认识72.防卫目的8(二)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8(三)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9(四)正当防卫的防卫对象9(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9三、关于防卫过当10(一)防卫过当的概念10(二)防卫过当罪过形式的认定11四、对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建议13(一)明确防卫限度、防卫时机的界定13(二)增设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正当防卫的特别规定14(三)增加对正当防卫的确认后的大力表彰,并向社会公示14(四)明确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所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14结论16参考文献17致19论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
它的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正当防卫的认定.doc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正当防卫的认定正当防卫的概念是什么?正当防卫的五大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正当防卫的认定,一起来看看吧!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正当防卫的认定正当防卫是刑法中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也是一个常考点,它的考察方式主要以案例题的方式进行考察,所以掌握正当防卫尤其重要。
接下来主要通过对内容的剖析,让学生能够正确判断什么是正当防卫,从而提高做题的正确率。
我们前面学习过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实践中有些行为形式上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而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我们把他们称之为犯罪的排除事由,而犯罪的排除事由也就是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就只其中之一,接下来我们具体来学习一下。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某日甲持刀追砍乙,乙被逼至墙角无路可逃,情急之下抓起一只酒瓶砸向甲,导致甲的头部受伤。
乙打伤甲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为什么乙打伤甲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呢?在案例中乙正被甲进行追砍,乙为了保护自己而去打伤甲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以乙打伤甲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
在这个时候我们通过概念对正当防卫有了一个简单的理解。
下面我们再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出发,乙的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五大构成要件才成立正当防卫。
二、正当防卫的五大构成要件1.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在起因中需要强调侵害的现实性,是指不法侵害是实际存在,要排除假想出来的伤害也就是假想防卫,在上述案例中甲正在对乙进行追砍,所以乙的防卫起因满足。
2.防卫时间---防卫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不法侵害需要正在进行,要排除两种情形一种是事前先下手(是指在不法侵害还没有实施之前就动手)另一种是事后的报复行为(是指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而动手)都不构成正当防卫。
对正当防卫的一些认识
对正当防卫的一些认识——陈兴良著《正当防卫论》书评陈兴良老师在《正当防卫论》中立足于我国关于正当防卫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书中不仅仅是理论性的分析,更多的是陈兴良老师引用生动的案例进行的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对《正当防卫论》这本书的阅读,让我对正当防卫的相关知识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下面,我将就读书后所得到的一些启示和心得写下来。
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其一定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的方法,以防止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遭受侵害的行为。
根据正当防卫的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正当防卫制度的建立是为了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虽然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实施正当防卫毕竟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上的损失,具有故意犯罪的外部特征,所以正确区分正当防卫和故意犯罪是非常重要的。
正当防卫之所以不同于故意犯罪,是因为“正当防卫之正以不法侵害之不正为前提,不法侵害之不正决定正当防卫之正”。
①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它有着目的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
首先,正当防卫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保护了合法权益;再者,正当防卫行为不同于主动攻击、故意犯罪,它是为了防止权益受到正在进行的侵害而采取的防卫性措施,本身并无故意犯罪的恶意。
所以,正当防卫和故意犯罪在性质上有内在本质的区别。
正当防卫对犯罪人带来的伤害往往使人们拍手称快、大呼过瘾,这往往让我们认为是犯罪人罪有应得,是他们犯罪应有的报应。
可是这种报复理论并不适用于正当防卫,毕竟,正当防卫不同于刑罚。
正当防卫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了惩治犯罪。
相反的,如果被侵害人基于报复,在没有法益侵害的紧迫性的情况下对犯罪人实施打击,那么这种打击就不应该被视为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了。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正当防卫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受到他人侵害和攻击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正当防卫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但正当防卫的认定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其认定标准和适用条件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方能成立。
本文将从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正当防卫的局限性等方面展开探讨,详细解读正当防卫的认定。
一、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非法侵害、急迫危险和必要防卫。
非法侵害是指遭受他人非法侵害或攻击的情形。
在正当防卫中,对于非法侵害的认定是首要的条件,只有当自己或他人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进行正当的防卫。
急迫危险是指在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情况下,必须立即采取防卫行为才能避免损害的发生。
必要防卫是指防卫行为必须是合理、必要和适当的。
即在面对非法侵害和急迫危险时,采取的防卫行为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
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中,以上三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一个人在未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下主动采取了防卫行为,即使其所作的防卫行为符合必要性和适当性的评判标准,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是严格而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形和条件,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二、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合法防卫对象、合法防卫权利、合法防卫手段。
合法防卫对象是指具有法定防卫权利的人在遭受非法侵害和攻击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对象。
除了对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有合法维护权以外,对于他人的身体和生命同样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合法防卫权利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受到非法侵害和攻击的人拥有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的权利。
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合法防卫权的保护和承认,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法防卫手段是指在正当防卫中所采取的防卫手段必须是合法的。
刑法中的自卫与防卫之辨析
刑法中的自卫与防卫之辨析刑法是一门涉及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法律学科,其中涉及到自卫与防卫的相关概念。
在实际生活中,自卫与防卫常常被混淆使用,造成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的误解。
本文将对刑法中的自卫与防卫进行辨析,并分别论述其适用的条件及限制。
I. 自卫的概念与适用条件自卫是指个人或群体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或反抗非法侵犯时所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在刑法中,自卫被视为一种正当防卫行为,通常具备以下几个适用条件:1.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自卫的前提是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或潜在的侵害,包括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 必要性原则:自卫行为必须是迫不得已的,即当且仅当没有其他合理手段可以解决或避免危害时,才可以采取自卫行为。
3. 恰当性原则:自卫行为应当适度和必要,不能超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范围。
行为的力度和手段应与侵害程度相当,不得进行过度防卫。
II. 防卫的概念与适用条件防卫是指个人或群体为了防范可能发生的非法侵害行为,采取的预防措施。
与自卫不同的是,防卫是提前采取的预防行为,并且并未受到实际的侵害。
在刑法中,防卫受到一些限制和规范:1. 合理预见性:防卫行为必须基于合理的判断和推断,判断出可能发生非法侵害,不能凭空臆测或主观臆断。
2. 适度原则:防卫行为应当适度和必要,不能过度防范。
行为的力度和手段应与可能发生侵害的程度相当。
3. 预防性原则:防卫行为应当具备一定的预防性,即在非法侵害发生前采取措施,目的是为了防止潜在的损害。
III. 自卫与防卫的区别与联系自卫与防卫在概念上存在一定的区别和联系。
自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实际或潜在侵害时采取的应对行为,是一种被动的反击手段;而防卫是在预测到非法侵害可能发生时,采取的预防措施,是一种主动的防范行为。
然而,自卫与防卫在具体行为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重叠。
因为在自卫行为中,有时候也需要采取一些预防性的措施,以防止进一步的危害。
这时候,自卫行为实际上也具备了一定的防卫性质。
正当防卫的理解
正当防卫的理解
正当防卫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对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非法侵害的侵权人进行适当必要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自卫行为,是被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权利。
正当防卫的主要要素包括:
1. 非法侵害:正当防卫要求对非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即针对他人的非法侵害行为才能行使正当防卫权力。
2. 迫在眉睫:正当防卫要求在侵害行为即将发生或正在进行时采取防卫行动,不能过度拖延。
3. 合理必要: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行为必须是合理和必要的,即在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之间存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不能过度武力或不必要地伤害他人。
同时,正当防卫也受到一些限制和条件的限制,如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不能对无辜人员进行伤害等。
如果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制没有被满足,那么防卫行为可能被视为过度自卫或者自首依法被追究责任。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正当防卫需要在合法和合理的界限内进行权衡和判断,防止过度防卫和非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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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正当防卫的辨析防卫时间是指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不法侵害开始时间的界定原则上指不法侵害人着手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时间,但有的情形即使没有达到着手阶段,如果存在法益侵犯的急迫性,也可以正当防卫。
例如:甲为了杀乙而侵入乙的住宅,在甲开始侵入乙住宅的时候,乙就可以针对已经开始的不法侵害住宅行为进行防卫了,因为此时存在法益侵犯的急迫性。
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是指法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之中,或者说不法侵害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者威胁法益。
所以防卫时间要求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符合正当防卫时间条件的防卫行为,被成为防卫不适时,主要包括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事前防卫是指在不法侵害尚处于预备阶段或犯意表述阶段,对于合法权益的威胁并未达到现实状态时,就对其采取某种损害权益的行为。
例如:甲扬言杀乙,正走在去乙家的路上,乙提前得知此事,于是纠集人马在通往自家的路上将甲打成轻伤。
事后防卫是指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对侵害人采取损害其某种权益的行为。
但财产类犯罪比较特殊,财产性不法侵害行为虽然已经即遂,但不法侵害状态依然存在,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
例如:甲抢劫出租车司机乙,用匕首刺乙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乙发动骑车追赶,在甲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乙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若甲已经逃跑,乙第二天早上吃拉面的时候看到了甲,于是过去将其打伤夺回财物,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因此财产类不法侵害必须要满足当场发现并且不间断追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在防卫限度上要求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在成重大损害。
重大损害通常指重伤或者死亡,但不能认为只要导致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就一定过当,还要看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如果只是导致不法侵害人轻伤结果的,不可能成立防卫过当。
例如:甲盗窃乙的财物,乙将其打成轻伤,则乙永远不可能成立防卫过当。
对必要限度的判断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的合理需要为标准。
例如:甲盗窃乙的财物,乙将其打成轻伤就能制止不法侵害却将其打成重伤,则超过必要限度;若甲强奸乙,只有将甲打死才能制止不法侵害,乙将甲打死,乙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因此,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不法侵害所造成的损害,这也是和紧急避险的一个区别之一。
正当防卫如果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需注意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应根据其符合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