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事故处理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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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

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意见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五、每月2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

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主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处罚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未按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3、故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事故及处理制度范文

事故及处理制度范文

事故及处理制度范文1. 引言事故是不可预测的,无论在任何领域中,如交通、工业、医疗等,都存在着事故的可能性。

为了保护公众的安全和利益,建立一个健全的事故处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事故处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同时还可以提高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能力,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2. 事故定义和分类事故是指突发的、非正常的事件或情况,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件。

根据不同的领域和行业特点,事故可以分为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医疗事故等。

3. 事故处理的原则与流程事故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迅速处置: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消除事故的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2)维护安全:保障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保护环境: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救助伤者:立即组织救援人员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和抢救,并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

(5)调查与处置: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和责任追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4. 事故处理的制度与机构为了保证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有效管理,需要建立专门的事故处理机构,如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和事故调查组等。

这些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的行动,对事故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5. 事故处理的流程与措施事故处理的流程包括事故现场保护、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等环节。

在事故现场保护阶段,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合理的封锁和警示,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

在应急救援阶段,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同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护理和心理疏导。

在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阶段,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分析,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采取相应的法律和行政措施。

6. 事故处理的效果评估与改进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需要对事故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事故处置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需要及时改进事故处理制度和措施,提高事故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故处理行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及相关部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置的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进行预防控制措施,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通报制度,对事故发生后统一上报,并建立事故分析、统计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章事故报告管理第六条事故报告是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书面报告,包括事故基本情况、发生原因、损失情况、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事故报告应当按照事故等级进行分类,对于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事故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描述,不得有隐瞒虚报等行为。

第九条对于发生的事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告,逾期未报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事故调查管理第十条对于发生的事故,企业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当由相关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组成,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当对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报告,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四章事故处置管理第十四条对于发生的事故,企业应当根据调查报告和事故等级,及时进行处置,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对于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救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六条对于因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清理。

第十七条对于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企业应当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依法进行赔偿。

第五章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责任人、应急措施、报告程序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公开的处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不得隐瞒、谎报、迟报;(二)事故调查客观公正,依法调查,追求真相;(三)事故处理公正公开,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和程度;(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四)采取的初步措施。

第六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业队伍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同时,应通知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派员参加调查。

第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不得在事故发生之初妨碍事故调查,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伪造、销毁证据。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八条事故调查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调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客观、公正,追求真相;(三)综合运用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四)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成果;(五)事故调查报告应实事求是,不虚报、不美化、不掩盖。

第九条事故调查应采取以下措施:(一)确保事故现场的封存,防止证据被破坏,以及伤亡人员的安全;(二)搜集事故现场的物证、证据资料,进行勘验和取证;(三)调查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和职责履行情况;(四)了解事故发生背景和原因,查明责任。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调查需求,邀请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同时,调查组可以依法约询有关责任人,并听取他们的陈述。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事故处理应以追究责任为中心,实现“保安全、防事故、抓责任、严处理”。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1. 背景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质量安全事故可能会发生,对企业经营和员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保障质量安全,维护企业形象,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规范和及时性,制定本制度。

2. 事故报告2.1 事故定义:本制度所指的事故是指对产品质量、员工生命安全或企业财产造成实质性损害的事件。

2.2 事故报告要求:在发生事故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填写事故报告表。

3. 事故调查3.1 调查组成:由安全管理部门指派专业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3.2 调查过程:调查小组应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进行现场勘察和目击证人的询问,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3.3 调查报告:调查小组应撰写详细的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4. 处理措施4.1 及时处理: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例如停产整顿、责令整改等。

4.2 处理记录:对于每起事故的处理措施,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相关方通报和落实。

5. 责任追究5.1 责任界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涉及的责任人进行责任界定,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5.2 处理措施:对涉事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以确保责任的明确和严肃性。

6. 监督与改进6.1 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

6.2 改进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总结并制定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以上为《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加强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确保企业质量和安全。

根据本制度的要求,企业应确保员工理解并按照制度执行,以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权益的根本利益。

事故管理制度规范

事故管理制度规范

事故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及工作地点发生的一切事故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事故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优先、安全第一、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坚持“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的保障理念。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事故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事故管理水平。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上报和处理制度,明确事故的分类和等级,及时准确的汇报、处理和追究责任,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响应。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分析和教训总结机制,及时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共同开展事故管理工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编制完善的事故预防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的事故监测和预警机制。

第九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条企业应当强化安全设施和器材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的安全可靠运行,减少因设施和器材故障造成的事故。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大风险点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控制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及时校订,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素质,降低事故损失。

第三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和处置,尽力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二次灾害的发生。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事故的情况,并及时通知员工和社会公众,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有效调查和妥善处理,提高生产安全的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物流配送和设备管理等环节。

3. 主要内容:(1)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给上级主管,并同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初步处置和调查,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事故情况。

- 公司领导层应根据事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事故调查委员会,并设立事故调查小组。

(2)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 事故调查小组由公司领导层指定,成员包括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和相关专家等。

- 事故调查小组应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和取证,了解事故发生原因。

- 调查小组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事故原因、责任追究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 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给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需要公开或限制发布。

(3)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惩罚。

-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进行落实和跟踪。

- 针对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4. 监督与评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进行监督与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5. 违规处理:对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雇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二)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事故报告(1)各类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有关领导人应根据情况逐级上报,或直接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2)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的改造措施所需要的经费、物资和完成时间必须给予保证。

(3)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认为重伤,从受伤时超一个月内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2、事故管理分工(1)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设备制造质量事故)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2)产品质量事故由检验部门负责。

(3)交通事故由保卫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4)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管理。

(5)两种以上的综合事故,凡涉及人员伤亡的,以综合办公室为主。

3、事故调查(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确认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事故调查组织要尽快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收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降职、降薪、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各种事帮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综合办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规定

事故管理制度规定

事故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事故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能够有效、迅速地处置各类事故。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管理工作台账,记录重大事故的处理情况和教训,不断改进事故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事故管理组织第十一条企业应当设立事故管理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事故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企业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设立事故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事故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生产部门的相关人员,负责协调各部门的事故管理工作。

第三章事故预防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生产作业的过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设施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规范生产作业过程,严禁违章操作和施工。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事故教育宣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事故紧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紧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紧急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及时有效应对和解决突发事故,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秩序,特订立本领故紧急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和外包人员。

三、事故紧急处理组织架构1. 事故紧急处理领导小组事故紧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构成,负责订立紧急处理策略、协调各部门资源、引导事故处理工作。

2. 事故紧急处理指挥部事故紧急处理指挥部由事故紧急处理领导小构成员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相关事故处理工作。

3. 事故处理责任人各部门确定事故处理责任人,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接受事故紧急处理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

四、事故紧急处理流程1. 接报与报告当发生事故时,任何员工发现应立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填写事故报告表,包含事故发生时间、地方、原因、影响、受伤人员情况等内容。

2. 事故评估与等级划分事故报告接收后,事故处理责任人应立刻进行初步评估,并依据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3. 紧急处理措施依据事故等级划分,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含事故现场掌控、抢救伤员、疏散员工、通知相关部门等,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危害。

4. 事故调查与分析在事故处理完成后,事故处理责任人应立刻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与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失事故防范和防备措施。

5. 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小组应依据事故处理情况,及时编写事故报告,汇报给事故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以供订立后续管理措施和加强安全防范。

6. 事故处理纪录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认真纪录,包含事故报告、调查分析报告、处理方案、矫正措施等,并将相关纪录归档保管,以备将来参考。

五、事故紧急处理本领提升1. 安全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事故紧急处理的认知和应对本领,包含事故防备知识、应急处理方法等。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包括安全责任人员、生产经理、职工等。

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管理,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再次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七条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停止相关工作,迅速组织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应迅速到现场展开调查,如实查明事故原因,并尽快采取措施防范。

第九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

第十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事故涉及的人员,应及时进行伤亡情况核实,并通知家属,积极开展善后工作。

第三章事故调查和分析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尽快展开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证据材料,做到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请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第十七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企业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事故管理制度,以规范事故的报告、处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岗位及工作场所,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4. 事故报告程序一旦发生事故,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

5. 事故处理流程1)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2) 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公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客户投诉或责任纠纷引发的事故,公司应及时展开调查,保留证据,并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6. 事故预防措施1) 各部门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2) 对于岗位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加强监督和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对于容易引发事故的岗位或工作环境,公司应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 领导责任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于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负有最终责任。

领导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违反规定者依法进行处理。

8. 处罚措施公司对于违反本事故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9. 制度修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事故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10. 结语安全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石,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本事故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环境,共创美好未来。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事故管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消防事故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等,提高应对各类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本单位相关部门应加强事故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事故。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逃生、报警、灭火、救援等措施。

第七条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在实际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八条每个部门和岗位应当明确事故应急预案中的责任分工和行动方案,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和任务。

第九条事故应急预案应体现科学化、合理化和人性化原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及时进行,结合本单位新情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明确对各类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应当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内容,确保事故后能够及时处理和防范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并对其做出的处理决定负责。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并按照规定实施整改和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当进行事故责任追究,确保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及时报告、事故记录保留和整理等。

第十七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分析和处理各类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等文件精神,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公司将内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较小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2人重伤, 或者死亡, 或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或者造成停产15小时以上, 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市级及以上)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人重伤, 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 或者造成停产5小时以上15小时以下, 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相当(县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伤, 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 或者为火情事故, 或者为爆燃事故, 或者造成停产3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 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或者造成局部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1人轻微伤, 或者2人以上擦伤, 或者造成停产3小时以下,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5、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擦伤, 或者造成停产1小时以下, 或者3千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最先发现者, 除根据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 •应在半小时内向所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监部、调度室。

夜间报调度室)报告, 而后由调度室向公司领导报告;对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 向公司安全监察部、调度室报告, 需要上报的事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 由安全监察部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上报。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序言:安全生产事故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具有极大的影响,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对公司发展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员及设备设施。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1. 事故报告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相关人员。

2. 事故报告流程:(1) 立即组织救援:当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立即组织救援,并保障自身的安全。

(2) 报告事故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事故情况,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进行初步调查: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采集相关证据和数据。

(4) 编制事故报告:调查小组根据调查结果编制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提出处理建议。

(5) 提交事故报告:将事故报告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以及事故性质等相关信息。

2. 事故发生经过: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事故前的准备工作、事故过程和事故后果。

3. 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确定导致事故的具体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4. 事故损失评估: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赔偿方案。

5. 处理建议: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原因,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包括事故责任追究、复工时间安排等。

四、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1. 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报告和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____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死亡。

4.重大事故: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二、事故报告轻伤、重伤、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施工部或办公室,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拨打110、120或119电话,防止事故扩大。

施工部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____小时内将伤亡报告表报送至相关单位。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②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单位。

三、事故处理1.对重大事故处理1)发生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____天整顿,同时对全部在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进行通报批评。

2)在本年度内发生第二起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____天整顿,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____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理。

3)在本年度发生三起四级重大事故,工地停产整顿____周,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____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报告撰写
撰写报告
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撰写安全事故报告,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和处理结果。
上报与公示
安全事故报告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以便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加强安 全管理。
Part
03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紧急处理措施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到 达现场,进行紧急处置。
及时报告
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 知相关方。
保护现场
在事故现场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 ,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 态扩大或恶化。
紧急救援
及时组织救援力量,对受伤人员 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责任追究
调查分析
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分析 ,查明事故原因,确定责 任人。
目的
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预防事故 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企 业安全管理水平。
适用范围
企业内所有涉及生产、经营、管理等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交通 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
适用于企业内各级管理人员、员工以 及相关方。
报告原则
及时性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避免信 息延误。
保密性
调查组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为后续的事故分析提供依据。
询问相关人员
调查组应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经 过和原因。
事故分析
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询问结果,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预防措施制定
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生产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员工安全和企业稳定运营,订立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全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全部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或工作场合中发生的事故,包含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无论是意外事故还是事先可预见的事故。

第四条报告、调查与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是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再次发生,并找失事故原因,改进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安全。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第五条任何员工在发现或遭逢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刻报告该事故发生地的主管人员。

第六条主管人员收到报告后,应立刻到达现场进行初步的事故情况了解,必需时进行紧急救援,并确保人员安全。

第七条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主管人员应快速报告企业负责人,负责人依据情况决议是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应立刻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认真的事故调查。

第九条事故发生时,须赶忙采取措施,以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再次发生。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十条企业负责人应指派专人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追究事故的原因,并提出改进、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包含技术、安全、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确保对事故的调查及其原因的分析准确和科学。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小组的重要职责包含:1.事故现场勘查:对事故发生地进行认真勘查,收集现场信息和物证,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

2.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调查和分析现场信息、人员证言以及相关记录等,找失事故的根本原因。

3.调查报告撰写:事故调查小组应依据调查结果,撰写一份认真的调查报告,明确事故的原因、责任人员以及相关的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调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包含事故发生时间、地方、事故类型、事故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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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事故管理制度制作
文件编号SIP-AQ-013页次共3页审核
版次A0制作日期2016.11.2核准
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做好本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本公司的利益,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3.1.1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并组织对事故进行抢险救援。

3.1.2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对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1.3负责对事故对事故处理情况的审批结案。

3.2安全主任
3.2.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事故调查组,对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2.2负责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登记建档。

3.3人事人员
3.3.1协助主要负责人对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3.2负责报社保部门并办理社保理赔.
3.4相关部门
3.4.1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并组织对事故进行抢险救援。

4.运作程序
4.1事故的分类与等级
因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

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1-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成死亡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4.1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分析,本公司可有发生的事故类别主要有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其它伤害等。

4.2事故报告
4.2.1发生事故时,事故当事人、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

4.2.2部门主管接到轻伤事故或重伤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经过,立即向安全主任和人事人事部报告,并在当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4小时)填写《事故报告表》交安全主任和人事人事部,由人事人事部组织对工伤员工进行救治。

4.2.3部门主管接到比较严重的事故或死亡事故时,应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4若发生一次造成5人以上(含本数)轻伤事故,主要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街道安全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若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主要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街道安全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主要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谎报、瞒报、漏报、缓报事故。

4.2.5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事故调查及处理
4.3.1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2轻伤事故由主要负责人委托安全主任任调查组组长,组织人事人事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4.3.3重伤事故由主要负责人任调查组组长,组织安全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4.3.4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由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全力配合调查。

4.3.5为了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事故调查组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详细过程,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意见,编写成事故调查报告。

4.3.6轻伤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应在24小时以内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重伤事故应在24小时以内将《深圳市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报告街道安全办。

4.3.7事故调查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现场情况、事故现场照片或示意图;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5)事故性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相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7)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3.8凡属于责任事故,公司一定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事故或死亡事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
任人的刑事责任。

4.3.9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应组织与事故相关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事故相关人员熟悉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和防范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对于事故责任人,应要求责任部门和岗位重新组织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4.3.10若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相关单位财产损,人事人事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安排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责善后理赔等工作。

4.3.11事故调查提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由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安全主任负责跟踪验证。

4.4事故登记档案
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安全主任应将事故进行登记建档。

事故档案资料应包括(不限于)如下内容:
1)事故报告、事故统计分析表;
2)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
4)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5)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6)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论断书;
7)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8)处分决定和受处分的人员的检查材料;
9)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0)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5.相关/支持文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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