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台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0.04.29•【文号】人社部发[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明确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确立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
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就业援助制度,创造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工作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管理方式粗放、服务针对性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繁重的就业任务,为更多更好地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必须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全面加强就业援助工作。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普遍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以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强化登记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
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龙井:“一人一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扶。做 到“ 三清、 三到位 ” 即: 家庭情况清 、
到位 、 指 导 到位 。
求职愿望清、 个人技能清 ; 走访到位 、 关心 同的帮扶措施 ,提 供免费就 业技 能培训 、
二是 宣 讲 政 策 强服 务 。 进 入 社 区 到 就 创业者 , 免费提 供创业培 训 、 小额担保 贷
员 1 7 9 0余 人 。 开 展 创 业 培 训 2 0 0余 人
资料 1 0 0 0 0多份 ,达成就业意向 3 0 0余 和灵活就 业社保补 贴发放 工作 , 切实增强 人, 使农村劳动者足不 出户就能实现家门 H就业 。年初 以来 , 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
就 业 困难 人 员就 业 再 就 业 能 力 。
就业。
业 困难人 员就业放在突出位置 , 积极落实 就 业再就 业扶持政策 ,加大就 业援助 力
业。
一
向就 业 困难 人 员宣 传 社 保 补 贴 、 就 业 援 助
金补 贴、 免费技能培训 、 创业培训 、 小额担 开发 公益性 岗位 和社 区岗位 帮助其 实现
指导、 职 业 介绍 、 空 岗信 息 等 就 业 服务 。
是 以创 业 促 就 业 为 增 长 点 , 不 断挖 9 6 0多人。开展送 岗位 、 送政策 、 送服务活 通 过 发 布 空 岗 信 息 、 组 织 大 型 招 聘 会 和 就 动 , 将 就 业 直 通 车 开 进 县 内 部 分 交 通 不 业援助月等活动 ,积极搭建供 求载体 , 帮 助 就 业 困 难群 体 实现 就 业 。 同 时 , 加 大 政
查, 对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进 行 就 业 失业 登 记 和 求 职登 记 工 作 ,清楚 掌 握 其 就 业 情 况 , 并 建 立就 业 失 业基 础 台账 , 进 行 实 名 跟踪 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8•【字号】晋政办发[2008]49号•【施行日期】2008.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就业困难人员的对象范围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具体指具有我省城市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要求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四)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管理(一)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须持有效证明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经社区登记公示,由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独立工矿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由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上加注“就业困难人员”标志。
就业困难人员据此享受相关部门提供的就业援助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经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应积极参加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组织的培训和招聘活动,并按要求定期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履行就业或失业状况登记手续。
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总结范文(3篇)
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总结范文(3篇)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总结范文(通用3篇)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总结范文篇1在这一年中,我始终坚持一个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耐心细致的为求职人员做好登记、就业指导以及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宣传解答和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认真记录好分类台账信息,全面掌握就业人员的信息和状态,并对劳动保障部门下发的文件和相关政策做到了及时有效的宣传和解释,让村民了解和知晓就业优惠政策,为他们在就业和求职过程中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援助。
为一部分求职人员推荐了工作岗位,还为一位村民提供了自主创业的相关信息和帮助,使他成功创业,现将20__年的就业援助工作总结如下:一、村内劳动年龄段人员信息总体情况:我村总人口1679人。
在劳动年龄段内有1001人,已就业人员共771人,其中隐性有201人。
未就业人员共230人,其中积极求职有151人,无意向有16人,在校生63人。
二、未就业村民总体就业意向:我村未就业人员90%希望在本岛、附近就业。
尤其是“4050”的再就业人员,他们除年龄偏大外,大都历经挫折,往往缺乏良好的学历和与市场竞争对口的专业技能,而且他们都是一个个家庭的“顶梁柱”,又恰恰最需要工作。
三、就业援助情况:一年来,我进行走访、调查、登记、职业介绍。
未就业人员来登记的有136人,其中已有72人上岗就业。
已上岗的26人由我给予援助,还有46人自己找到了理想的岗位。
有14人给予网外推荐,其中成功录用有3个。
四、收集信息、就业岗位推荐、扶持自主创业全年共收集招聘信息61条,其中县网下发26次,通过各种渠道自行收集35个招聘信息。
累计为85人次提供就业岗位推荐,按时完成就业服务社下达的援助指标,全年援助26人次成功就业。
扶持创业人员成功了一位,协助社保中心创业扶持办理窗口帮助他办理人员录用和缴纳社会保险金等手续。
以上的四点总结,我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建立了信息维护、援助记录、劳动力资源调查、扶持自主创业、维权记录等分类台账。
新就业群体 摸排 方案 台账
《新就业群体摸排方案台账》1.引言在当前就业形势下,新就业群体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他们通常是指那些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在就业市场上面临挑战的群体。
针对他们的就业状况,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出台了摸排方案,以支持他们更好地就业。
本文将深入探讨新就业群体摸排方案台账,并提出个人观点和理解。
2.新就业群体的现状(1)大学毕业生大学毕业生是新就业群体中的重要一部分,他们面临着就业难的挑战。
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加,就业压力愈发加大。
(2)下岗职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不少老工人面临下岗,他们需要重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重新融入社会。
(3)农民工农民工数量庞大,他们通常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经常需要在不同的城市进行短期打工,就业稳定性较差。
3.摸排方案的重要性摸排方案是针对新就业群体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助于解决他们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
通过摸排,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新就业群体的就业需求和现状,有利于制定更加精准的政策。
4.摸排方案的具体内容摸排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对新就业群体的详细调查和摸底;(2)分析汇总新就业群体的就业状况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3)建立台账,对新就业群体进行分类管理,实行个性化的服务。
5.我对摸排方案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摸排方案对于解决新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非常重要。
只有全面了解其需求和就业状况,才能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摸排方案也需要注重实施效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6.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新就业群体摸排方案台账对于社会的重要性。
它是关于新就业群体的就业支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结语希望通过摸排方案的实施,更多的新就业群体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实现就业稳定和个人发展。
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些政策,从而获得更多的帮助。
让“双困生”走出困境温暖前行—一例“双困生”就业帮扶案例
让“双困生”走出困境温暖前行—一例“双困生”就业帮扶案例一、案例简介2021年3月,我作为系院团总支负责人,接到校团委通知,我系晓辉(化名)同学符合某对口支援县学生就业扶贫帮扶人员条件,需要在7月前完成就业帮扶工作。
接到通知后我及时与该生在校时的辅导员及学生本人取得了联系。
经了解,该生是山西省某县人,性格孤僻,家庭贫困,曾多次获得国家助学金,父母和弟弟以打零工为生。
毕业后频繁更换工作,但工作时间都不长,现处于未就业状态。
初步了解了学生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生活现状等方面的情况,增强了帮扶工作的针对性。
二、问题及分析晓辉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具有心理和就业问题的“双困生”。
“双困生”是指家庭贫困,对完成学业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影响,进而影响就业的学生。
经过多次与晓辉谈心,并与其辅导员沟通了解情况,我认为晓辉产生这些问题的症结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受家庭因素影响而滋生的自卑心理。
对于学生而言,就业是其人生角色转变的重要过程,也是其成长蜕变的必经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需要面对残酷的就业竞争和复杂的社会现实。
晓辉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村,家庭经济拮据,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等因素,给自己贴上了“贫困生”的标签,产生了自卑、自闭等负面情绪,在就业时缺乏“推销自我”的勇气。
几次就业失败经历导致了焦虑、迷茫等一系列心理问题,使其成为不仅在经济上贫困,更在就业上面临重重挫折的“双困生”。
(二)个人就业期望值与自身素质不平衡。
经济困难学生往往希望通过高薪补贴家用,但满足条件的岗位又有限,“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导致就业意愿逐渐淡化。
加之像晓辉这样的“双困生”,由于自身沟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所欠缺,就业能力略显“贫困”,在几次就业失败之后,产生了抗拒心理。
(三)缺乏必要的就业技能导致心理危机。
求职技巧是“双困生”群体反映最普遍的困惑,主要表现为面试技巧薄弱。
多数“双困生”表示面试前缺乏经验意识,不知道如何针对应聘岗位精心准备;面试中心理素质不佳,感到胆怯紧张,不自信,临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不够流畅,尤其是与面试官面对面沟通交流的能力较差,以“不知道要说什么”为主要特征,面试成功率不高;面试结束后频繁体验挫败感,抗压和抗挫能力较差,负面情绪累积,形成恶性循环。
宁海县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工作台帐(参考)
宁海县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工作台帐(参考)说明:下列工作台帐按“宁海县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评价表”中的序号对应排列。
1 成立创建领导小组书面资料3-1《宁海县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表》建档3-2劳动力资源调查电脑数据3-3《宁海县XX乡镇(街道)XX行政村(社区)农村劳动力调查情况汇总表》《宁海县XX街道XX社区城镇劳动力调查情况汇总表》《宁海县XX乡镇(街道)XX行政村(社区)被征地人员调查情况汇总表》4-3 《社区就业情况表》4-4 《行政村就业情况表》5 《劳动力技能培训台帐》,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记录6 充分就业村(社区)挂牌上墙8 就业信息网络畅通安全,设备完好、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计算机9 工作人员持证上岗10-1 完成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台帐,录入电脑。
10-2 《宁海县XX乡镇(街道)XX社区(居委)城镇失业人员名单》10-3 《农村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名单》11 《失业人员走访记录》台帐(失业人员走访率达到100%,就业困难人员每季至少联系一次)12-1 开展职业介绍、求职登记、政策咨询等工作,用工信息在公告栏上张贴,社区开展网上职介1人(次)以上12-2《求职登记表》和推荐介绍信存根建档13 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名以上15-1《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15-2 XX乡镇(街道)XX行政村(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台账15-3 《宁海县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情况》(社区)16 劳动保障服务室有办公场地,工作人员照片、岗位职责上墙公示社区就业情况表行政村就业情况表5-1劳动力技能培训台帐10-2宁海县乡镇(街道)社区(居委)城镇失业人员名单农村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备注:1、依据“宁海县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汇总;2、就业状况指充分就业、不充分就业、失业。
失业人员走访记录宁波市企业用工申报表编号:登记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宁波市劳动局制求职人员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宁海县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调查员:联系电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台帐注:1、编号:按“宁海县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表”编号,同一家庭成员编号相同。
三无人员分散供养走访台账
三无人员分散供养走访台账【三无人员分散供养走访台账】统计日期:2021年6月1日-2022年1月1日参与人员:志愿者小组一、背景说明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被称为“三无人员”的特殊群体,即无户口、无身份证、无法确定家庭背景的个体。
这些人员通常是城市边缘地带、外来打工人员、流动人口等,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改变自身的情况,也无法被社会各方面正式接纳。
这些人员的存在给社会治理和精准扶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为了了解并帮助这些三无人员,志愿者小组决定对他们进行分散供养走访,希望通过直接接触,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怀。
二、走访目标及执行情况1. 走访目标(1)城市边缘地带的流动人口。
(2)无户口、无身份证的个体。
(3)无法确定家庭背景或无法联系家人的人员。
2. 走访执行情况组织成立志愿者小组,由负责人统筹安排每次走访的时间、地点和对象。
每次走访至少派遣两名志愿者,一人负责记录,一人负责与被走访者交流。
每名志愿者事先熟悉被走访者的基本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走访工作。
三、走访内容及结果1. 走访内容(1)了解被走访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
(2)了解被走访者的居住情况,是否有稳定的住处、是否有过夜地点等。
(3)了解被走访者的生活状况,是否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否能够自给自足等。
(4)了解被走访者的健康状况,是否有身体不适、是否需要医疗帮助等。
(5)了解被走访者的心理状态,是否有压力、是否需要心理咨询等。
(6)了解被走访者的其他需求,如教育、就业、社会关系等。
2. 走访结果(1)共走访三无人员100余名,其中男性60人,女性40人。
(2)发现了一些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如孤寡老人、残疾人、失独家庭等。
(3)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和关怀,包括发放生活物资、提供医疗帮助、提供心理咨询等。
(4)了解到一些被走访者的特殊需求,志愿者小组将进行后续的跟踪和帮助。
四、走访中的问题与困难1. 部分被走访者拒绝接受走访,并表达了对志愿者活动的质疑和担忧。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7.19•【字号】云人社通〔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号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健全我省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政策体系,坚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7月19日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就业援助服务,规范就业援助实施工作,提高就业援助实效,全面履行就业援助工作职责,确保就业援助更加精准、科学、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云政发〔2008〕2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就业援助是指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技能培训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
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援助工作的规划指导、资金监管和政策法规的制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制定就业援助计划,开展就业援助对象帮扶,对就业援助相关业务实施经办和补贴资金兑付,做好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7•【字号】本政发[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本政发〔2011〕27号)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现将《本溪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本溪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和省人社厅《转发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辽人社〔2010〕3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援助工作指导思想。
就业援助工作要以“人本服务”为核心,以主动服务和贴心服务为理念,以服务对象就业需求为出发点,以专业化服务项目为手段,使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第三条就业援助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和省就业援助精细化、长效化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将符合就业援助条件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就业援助对象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通过实施专业化、个性化就业援助,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实现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实现稳定就业。
第二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第四条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主要包括:(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或离岗状况的家庭成员。
就业援助的内容
就业援助的内容
就业援助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称为就业救助。
它既属于就业政策,也属于社会救助政策。
其主要内容如下。
1.就业援助的对象
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可以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
经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2.就业援助的措施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通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技能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零就业”家庭即时岗位援助制度,通过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各类就业岗位等措施,及时向“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援助责任制度,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
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湘人社函[]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一)收入情况。
-XX年,全县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3236.62万元。
其中: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2058.62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67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收入349万元,利息收入5.12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30万元),XX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1178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103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75万元)。
(二)支出情况。
-XX年共计支付就业专项资金2926.32万元。
其中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868.6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62.0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42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6.1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79.0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05.91万元,补充小额货款担保基金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86.46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7万元,其他支出110万元)。
XX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057.6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45.3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2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25.2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68.57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55万元,其他支出130.46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服务台账
附件6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服务台账有关内容填写说明一、《青岛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附件1)填写说明1、此表相关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2、由区就业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批意见,加盖公章。
二、《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附件2)填写说明㈠基本情况1、台账编号:按困难类别统一编写号码。
前四位:为年度编号,后两位为困难类别编号,即01为大龄失业人员、02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03为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04为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05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06为残疾失业人员、07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08为失地失业人员、09为协保人员,最后四位数为已认定的困难人员自然编号,共10位数,便于平时快速查找个人资料,提高工作效率。
2、婚姻状况:是指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是指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批时间。
4、文化程度:是指小学、初中、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大专、大学以上。
5、政治面貌:是指中共党员、团员、群众、其他党派。
6、身体状况:是指健康、一般、有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
7、“双零”家庭认定时间:为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批认定时间。
8、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2005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自2011年1月1日起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9、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和女满16至40周岁、男满16至50周岁,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10、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符合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正规就业的失业人员。
1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xx镇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 金使用公开透明,防止挪用和滥 用。
组织保障
组织架构
成立专门的帮扶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 资源、监督执行等工作。
人员配备
选派专业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干部担任帮扶工作小组 的成员,确保工作的高效开展。
培训与指导
定期组织培训和指导,提高帮扶工作小组的专业水平 和工作能力。
建议
为了更好地推进帮扶工作,xx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帮扶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二是 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 合力,共同推进帮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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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就业困难人员状况
数量庞大
据统计,xx镇目前有超过1000名就业困难人员。
文化水平偏低
大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只有初中或以下文化水平, 缺乏专业技能和知识。
集中在特定行业
如制造业、零售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就业困难原因分析
经济结构调整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部分传统行业逐渐衰 退,导致大量工人失业。
会有限。
受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 ,部分人员面临失业或就业困难
。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 对于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
目的和意义
通过实施帮扶措施,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 和收入水平。
促进xx镇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地区经 济活力。
提升社会稳定性和民生福祉,增强政府公信力和 社会凝聚力。
CHAPTER 02
就业困难人员现状分析
就业困难人员定义与分类
长期失业者
指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无法找到工作的人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渝人社办〔2022〕157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现将《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陈宇,联系电话:88633825。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2年6月2日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集中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二、行动时间2022年6月-9月三、服务对象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一)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脱贫人口、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退捕渔民、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
四、行动目标集中利用4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对困难人员开展走访摸排、精准对接、重点帮扶,让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有就业需求的都能获得岗位信息,有培训需求的都能参加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都能得到创业扶持,确保困难人员就业需求有响应,就业服务跟得上,就业帮扶有成效。
五、主要任务(一)全面摸排联系。
结合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基层就业工作人员、劳务经纪人,全面摸排困难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一人一策”“一人一档”。
脱贫户收入降低原因及帮扶台账
脱贫户收入降低原因及帮扶台账根据逐户逐项排查结果,因户制宜落实帮扶增收措施,确保帮扶户2021年家庭收入在2020年的基础上稳定增加5%以上。
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减收情况,要有针对性落实替代增收项目,坚决防止帮扶户家庭今年收入减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落实种植业及“小菜园”“小作坊”生产帮扶增收措施。
对具备家庭种植业生产及“小菜园”“小作坊”生产条件且有发展意愿的帮扶户,从制定产业规划、新品种选购捐赠、生产过程指导、新技术引进应用、购买保险、提供贷款、标准化生产、特色种植、指导农产品初加工、落实奖励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
挖掘“小菜园”“小作坊”生产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在农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
落实庭院养殖业帮扶增收措施。
对具备发展庭院养殖业条件且有发展意愿的帮扶户,从制定养殖规划、提供贷款、建设圈舍、购买捐赠仔畜、新技术引进、畜禽防疫、托管托养、购买保险、落实奖励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
挖掘庭院养殖业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畜禽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在畜禽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
落实外出务工就业帮扶增收措施。
对具备务工条件且有务工意愿的帮扶户,以县为单位从搭建用工信息对接平台、提供用工信息、开展技能培训、培树劳务品牌、组织劳务对接、指导稳定就业、组织劳务输出、开发本地务工岗位、签订规范劳务协议、提供维权服务、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常态化联络协调服务、提供转岗服务、兑现相关政策补贴等方面提供帮扶。
支持本地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帮扶人口就近就业。
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增加就地就业岗位。
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按规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