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13种典型情形及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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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买卖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买卖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一、搭售违约在合同中,如果卖方将某种商品或服务与另一种商品或服务捆绑在一起出售,并迫使买方同时购买,称为搭售。

搭售的行为是一种违反合同自由原则的行为,如果买卖合同中存在搭售,该合同将被认为无效。

二、价格过高或过低买卖合同中的价格应当合理,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

如果价格显著超出市场正常水平,可能会涉及价格垄断、欺诈或不公平交易等问题,从而使买卖合同被认为是无效的。

三、重大错误如果买卖合同中存在重大错误,例如对交易物品的描述错误或者关键条款的错误引用,可能会导致买卖合同被认为是无效的。

重大错误可以改变合同当事人本来的意愿,从而损害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四、主体无效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个买卖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一方的无效可能是由于年龄、精神状况或法律规定等原因引起的。

五、违法违规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了行业规范、政府规定等,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违法违规的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可能引起法律责任。

六、欺诈行为如果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以虚假陈述、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或者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交易,该买卖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合同应当被宣布为无效。

七、恶意串通如果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真实意愿进行交易,而是通过恶意串通来达到某种目的,这种买卖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恶意串通是一种破坏市场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正当权益的行为。

八、违反公序良俗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违背道德伦理,否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例如,一些违反社会道德的交易,如非法赌博、淫秽物品交易等,都可能导致买卖合同的无效。

九、超出权力范围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权力范围不包括签订该买卖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超出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力范围,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其职权范围以内签订合同,否则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十个例子

合同无效的十个例子

合同无效的十个例子
1.欺诈合同:如果合同的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与对方的关键信息,或者有意提供虚假信息,那么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2. 违法合同:如果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违反公共道德或者违反法律条款,那么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3. 误解合同:如果合同的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误解,比如错误的理解了合同条款或者相信了错误的陈述,那么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4. 强迫合同:如果合同的一方在签订合同时遭受了威胁、恐吓或者其他形式的胁迫,那么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5. 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未满18岁的人在签订合同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这样的合同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6. 不合理的合同:如果合同的条款过于苛刻或者过于不利于一方,那么这个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7. 不完整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有关键的条款或者信息被遗漏了,那么这个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8. 非法目的的合同:如果合同的目的是非法的,比如涉及赌博或者其他违法活动,那么这个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9. 无权签订合同的合同: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没有足够的权力签订合同,比如代表的机构没有授权等等,那么这个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10. 特殊情况的合同:如果合同签订时涉及到了特殊的情况,比
如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这个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民法典无效合同处理要点解释

民法典无效合同处理要点解释

民法典无效合同处理要点解释关键信息项:合同无效的定义1.1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自始无效,不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各方不需要履行合同义务。

1.2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合同自始无效,不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各方应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

无效合同的类型2.1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2.2 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2.3 一方具有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合同2.4 不具备有效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3.1 恢复原状原则:合同无效后,各方应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

3.2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3.3 依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处理,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处理4.1 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包括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

4.2 当事人一方发现合同无效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

4.3 在合同无效确认后,各方应根据判决或裁决处理合同相关事务。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5.1 无效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各方不需履行合同义务。

5.2 各方应根据无效合同的确认结果,采取措施恢复原状,退还财产,赔偿损失。

5.3 如果因合同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害,合同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效合同的补救措施6.1 对于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各方应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

6.2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裁决。

6.3 各方在处理合同无效后的事宜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合法、公平。

特殊情况处理7.1 对于无效合同中涉及的善意第三方利益,处理时应考虑保护其合法权益。

7.2 当合同无效影响到国家利益或集体利益时,国家机关有权介入处理,维护公共利益。

预防无效合同的措施8.1 在签订合同前,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8.2 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不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8.3 双方应具备有效的民事行为能力,避免因合同主体问题导致合同无效。

《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无效”的情形pptx

《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无效”的情形pptx
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无效
其他特殊情况下,如虚假意思表示、恶意串通等,也 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 合同无效。例如,虚假意思表示和恶意串通是两种常 见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虚假意思表示是指一方或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虚假陈述自己的意愿,导致 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在明知的情况 下,通过恶意行为来损害他人的利益。这些行为都是 违反法律规定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合同应被认定为 无效。
VS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内 容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则该合同将 被认定为无效。公序良俗原则是指不 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原则, 包括道德、伦理、公共利益等方面的 要求。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格式条款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平原则,可 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格式条款是指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 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 格式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公平原则,可能 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格式条款中的免责 条款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公平原则,可能
01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例如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将导致 合同无效。
02
在实践中,常见的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包括 :非法借贷合同、非法抵押合同 、高利贷合同等。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明知或应知合同内容会给 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出于恶意相互串通、谋取私利的目的而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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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合同无效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也是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

合同无效的案例

合同无效的案例

合同无效的案例1. 案例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018年,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其名下的一套公寓出租给乙方使用,并约定租期为一年,租金每月3000元。

然而,在合同生效后不久,甲方因为个人原因需要将该公寓卖出,导致无法履行租赁合同。

乙方对此提出异议,认为甲方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合同一方基于合同未能履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乙方的要求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因为甲方违反了合同约定,且此次违约属于故意的。

2. 案例二:劳动合同无效2019年,甲公司与乙先生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乙先生担任甲公司的高级经理,工资为每月2万元,并享有特殊福利。

然而,在合同执行的第一个月,甲公司出现了严重的经营困难,导致无法支付乙先生约定的工资和福利,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甲公司无法提前通知乙先生解除合同,并且也无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无效并不完全是由雇主的原因造成的。

比如,在乙先生签订合同时,如果他故意隐瞒了重要的身体状况或健康问题,从而使甲公司无法正常开展业务,那么甲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 案例三:购房合同无效2020年,甲先生与乙先生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先生以2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乙先生,并且约定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全款。

然而,在签订合同后,乙先生却迟迟未支付购房款项,致使甲先生无法正常进行房屋交易。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成立的条件,但是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在这个案例中,乙先生违反了合同约定,没有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导致合同无法成立。

总结起来,合同无效的案例通常表现为一方故意或者无意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使合同不能达到约定的目的。

建筑工程8种无效合同

建筑工程8种无效合同

建筑工程8种无效合同1.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任何合同条款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即告无效。

例如,建筑工程合同若未遵守国家关于建筑安全的标准和规范,将被视为无效。

2.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合同:如果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意图通过合同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在建筑工程中,如果发包方与承包方串通,故意压低工程价格,导致第三方供应商或分包商利益受损,该合同可被宣告无效。

3.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的签订是基于欺诈或胁迫,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

例如,如果承包方通过虚假承诺或威胁的方式迫使发包方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4. 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任何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工程合同都是无效的。

比如,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5. 格式条款不公正、不合理的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可能对一方极为不利,如果这些条款被认为是不公平或不合理的,可能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6. 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如果代理人在没有获得足够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委托人签订合同,该合同可能是无效的。

在建筑工程中,如果项目经理未经公司授权就签订了合同,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7. 无权处分财产的合同:当一方在合同中承诺处分其并不拥有的财产时,该合同是无效的。

例如,如果一个工程队承诺使用某块土地作为施工场地,但实际上并不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相关的合同将无效。

8. 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如果合同条款极端不公平,以至于普通理性人都会认为它违背了公平原则,这样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建筑工程中,如果某一方在合同中承担了极不合理的风险或责任,该合同可能会因此而无效。

买卖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买卖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买卖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以下是买卖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1. 涉及非法交易:如果买卖合同涉及非法交易,如赌博、贩毒、偷窃等,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2. 涉及无权处置的财产:如果出售方没有权利处置某项财产,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3. 涉及虚假陈述:如果出售方在合同中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了重要信息,则买卖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

4. 涉及误导:如果出售方故意误导买方或者以其他方式欺骗买方,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5. 涉及强制签署:如果出售方以威胁、欺诈或其他不当手段迫使买方签署合同,则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 涉及公共利益:如果合同违反公共利益,如违反环境保护法规,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7. 涉及违反竞争规则:如果合同涉及违反竞争规则,如垄断、价格限制等,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8. 涉及不可抗力:如果合同的履行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买卖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

9. 涉及未成年人:如果买方是未成年人,买卖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

10. 涉及精神障碍:如果合同的任何一方患有精神障碍,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11. 涉及违法规定:如果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12. 涉及无效条款:如果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整个买卖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

总之,买卖合同在签署之前需要仔细审查,以确保合同不会被视为无效。

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与律师联系。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3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3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3篇篇1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处理协议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合同无效的情形及相关法律后果处理,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将导致合同无效: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4. 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6. 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无效:(一)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违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建设程序的;(二)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等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的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三)建设工程必须经过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违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的。

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处理1. 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将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即合同自成立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因合同无效导致的其他法律后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若因合同无效而涉及刑事责任,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双方声明与保证1. 双方均已充分了解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处理,并自愿遵守本协议约定。

2. 双方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陈述、欺诈行为。

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该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若因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民法典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民法典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民法典1. 缺乏合法主体资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主体资格,即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另一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将会被视为无效合同。

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规定。

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背了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3. 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如果合同的内容违背了公序良俗,使得合同的目的违背了伦理道德原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4. 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得另一方在对合同内容作出决策时产生错误认识或者被迫签署合同,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5. 对等性原则被严重破坏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对等性原则,即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具备平等地位。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对对方当事人进行不正当的限制或者要求,导致对方无法获得合理的回报,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 违背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必须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合同约定,无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超出合同范围执行,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7. 合同目的违法、不可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必须是合法的并且是可以实现的。

如果合同的目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是不可能实现的,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8. 合同违反了公共利益合同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如果合同内容违背了公共利益,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9. 合同违背了合理预期合同应当按照各方当事人的合理预期来确定合同的内容和解释合同条款。

如果合同的内容或者对合同条款的解释违背各方的合理预期,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10. 双方共同放弃履行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共同达成协议,放弃履行合同,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11. 违反合同形式要求合同形式要求是指法律对合同所规定的书面形式、证明形式等要求。

合同无效的13种典型情形及裁判规则

合同无效的13种典型情形及裁判规则

【实务参考】合同无效的13种典型情形及裁判规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我们将通过本文详细阐述在实务中哪些情形容易出现合同无效以及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部分失效)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主要有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企业高管或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企业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等情形。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8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8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8篇篇1一、引言在合同法领域,合同无效的情形多种多样。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预防合同纠纷,特制定本协议,详细阐述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其处理办法。

1.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合同。

2. 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3.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无效。

4.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获取不当利益的合同无效。

5.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合同内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如赌博合同等,均属无效。

6. 格式条款无效的合同。

格式条款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对方权益等情形时,该条款无效,进而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7. 其他违反公序良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意思表示、隐匿真实情况等情形。

三、合同无效的处理办法1. 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如无法返还或返还后仍有损失的,应当依法折价补偿。

2. 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亦无效。

当事人不得请求履行或强制执行。

3. 合同无效的确认权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

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4. 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遭受损失的,可请求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5. 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的,当事人应继续履行。

四、法律责任1. 当事人因合同无效而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2. 合同无效的确认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7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7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7篇篇1一、引言为了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合同无效的情形,降低合同风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

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能导致合同无效:1.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无效。

4. 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因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

5. 恶意串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6. 约定不明确或矛盾: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或存在矛盾的,可能影响合同效力的部分无效。

7. 其他法定无效情形: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合同无效的。

三、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1.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 因合同无效给各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各方应当依据有效的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并就无效部分协商解决。

四、具体条款约定1. 各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2. 合同签订后,如发生合同无效的情形,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争议,尽量减少损失。

3. 若因合同无效引发纠纷,各方应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4.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拥有。

五、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3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3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3篇篇1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的有效性是合同法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无效的合同是指合同缺乏法律效力,不能产生法律效果。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的效力等于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合同标的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合同标的违法指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比如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进行赌博、犯罪等活动,这种合同就属于合同无效。

违反公序良俗是指合同内容违反了社会的伦理道德标准,例如违反家庭伦理、社会风俗等。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认为这样的合同违背了社会正义,因此是无效的。

二、合同缺乏法定的要素法律规定了合同成立的必备要素,如果缺少了这些要素,合同就是无效的。

例如,合同缺乏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缺乏明确的合同标的、数量、价款等要素,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三、当事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缺乏法定的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因为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无法正常表达真实意思,因此无法形成有效的合同。

四、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通过欺诈、胁迫、暴力等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欺诈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故意隐瞒或者提供错误信息,导致对方误解从而订立合同;胁迫是指当事人利用威胁或暴力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

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因此导致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如果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

例如,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形式、程序、内容要求等,都会使合同失去效力。

总的来说,合同无效是指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合法性问题,使合同失去法律效果。

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民法典合同无效

民法典合同无效

民法典合同无效关于合同最重要的就是合同的效力,大家谈生意、做买卖签订合同时都希望自己所签合同合法有效,只有有效的合同才完全受法律保护。

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不能生效,不仅无法实现双方的交易目的,还要因合同效力存在瑕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作为市场经济交易法的合同制度,能否真正发挥保障交易安全促进交易效率的功效,合同效力制度在其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只有知道无效的合同情形、种类,才能避免自己所签合同无效。

《民法典》实施后关于合同无效方面的规定总结梳理如下仅供学习参考之用一、《民法典》合同无效之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因此,《民法典》实施后,《合同法》和《民法总则》失效。

《合同法》52条,合同无效的情形不再适用。

《民法典》总则编是对《民法总则》的继承,《民法典》对合同效力的规定与《民法总则》同。

《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效力基本没有规定。

商业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商业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商业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商业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1. 未经法定程序签署或缺乏约束力的合同,例如无效的
企业法人合同或不具备合同签订资格的自然人签署的合同。

2. 对双方或第三方权利义务不明确、不明确的合同,例
如缺乏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条款。

3. 通过欺骗、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达成的合同,例如以不
真实、虚假情况签订的合同。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的合同,例如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道德操守等签订的合同。

5. 在合同中使用违法条款或限制双方合同权利的条款,
例如有违法性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客观道德的限制条款。

6. 无法完成的合同,例如法律规定无法实现的合同。

7. 以违反合同约定方式履行的合同,例如违反合同约定
履行条款,或以不完整、未支付、延期、拖欠等方式履行的合同。

8. 未经协商一致或未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导致的合同无效,例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或未能在合同中规定地政、土地、环境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等内容。

9. 未获得必要权威部门许可或未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合同,例如未取得必要权威部门的许可或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签署的合同。

10. 因合同内部矛盾或形成无效或不合理的条款而导致的合同无效。

11. 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履行或未履行其他形式要求的合同,例如未达成买卖合同之前支付保证金或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支付、履行等。

12. 其他合法和事实情况不符合的无效合同。

例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或未能在合同中规定地政、土地、环境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等内容。

确认解除合同行为无效的案由

确认解除合同行为无效的案由

确认解除合同行为无效的案由解除合同行为无效的案由有很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欺诈,当一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另一方进行了欺骗,使得对方在错误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下被欺骗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2. 胁迫,一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被迫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3. 误解,当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了根本性的分歧,导致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不一致,从而影响了合同的履行,被误解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4. 违法,当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5. 无代表权,当签订合同的一方没有法定代表权或者超出了其代表权范围,合同可以被视为无效。

6. 无效条款,当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这些条款可以被视为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

总的来说,解除合同行为无效的案由主要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误解等情况,或者合同内容违法,签订合同的一方没有代表权等情况下,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你的要求。

中的无效条款中常见的无效条款解析

中的无效条款中常见的无效条款解析

中的无效条款中常见的无效条款解析无效条款是合同中常见的一个问题,它指的是在合同中存在的一些无法生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款。

这些无效条款可能是因为法律规定的限制、违反公序良俗或违反了其他合同法律原则等原因而导致的。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中的无效条款中常见的无效条款进行解析。

一、概述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有时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无效的条款。

这些条款可能会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整个合同无法执行。

因此,仔细分析和解析这些无效条款对于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非常重要。

二、无效条款的分类无效条款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可能会违反国家或地区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例如涉及合同性质、合同标的、合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条款被视为无效,因为它们与法律规定相悖。

2. 违反公序良俗:有些合同条款可能违背了公序良俗,例如涉及违法行为、伤害他人利益或违背社会道德观念的条款。

这些条款通常被视为无效。

3. 违反合同法律原则:合同法设定了一系列的原则,用于保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例如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平等原则、合同信义原则等。

合同中的条款如果违反这些原则,也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三、无效条款的后果当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被视为无效时,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后果:1. 单独无效:如果合同中的某个条款被视为无效,这并不意味着整个合同都无效。

其他有效条款仍然可以维持合同的有效性,只有无效条款会被排除或视为不存在。

2. 整体无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中的某个无效条款会对整个合同产生重大影响,使得整个合同无法执行。

这通常发生在无效条款对合同的核心内容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整个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

3. 可分割条款:如果合同中的某个条款被视为无效,但这个条款可以分割为几个可以独立执行的部分,那么只有无效部分会被排除,其他有效部分仍然可以执行。

四、预防和解决无效条款的方法为了避免合同中出现无效条款,以下是一些预防和解决无效条款的方法:1. 法律咨询:在起草和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寻求法律咨询。

合同无效的十种典型情形

合同无效的十种典型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列举常见的合同无效十种典型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合同如果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涉及非法买卖毒品、走私等违法行为,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2虚假意思表示《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仅出于某种目的,通过订立合同表现虚假意思,而并无真实的意图履行该合同的内容,例如假离婚合同、虚假赠与合同等,则该合同因缺乏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无效。

3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和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合同的内容如果违反了社会公德,违背了公共利益,法院有权认定该合同无效。

例如,涉及侮辱他人人格尊严、通过贿赂或胁迫达成的协议等,都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被认定无效。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这类合同表面上是符合法律形式的合法合同,但其实质上是通过合法形式掩盖了非法目的。

例如,以合法的买卖合同掩盖洗钱行为,这样的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被认定无效。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14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经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

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签订合同,该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依法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的合同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指8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患者。

销售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销售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销售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一、未经合法授权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一方未经合法授权代表另一方签订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效。

例如,销售部门的员工未经公司授权代表公司签署销售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将无效。

二、违法行为销售合同内容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例如买卖非法物品、违反价格法规定等,这种情况下销售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欺诈行为当一方在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隐瞒事实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以此误导对方签订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情况下,该销售合同可被认定为无效。

四、对等价值不对等当一方在销售合同中没有得到与所支付的价格相应的对等价值,或者存在价格不公平的情况,这种合同也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五、被迫签订合同当一方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受到威胁、胁迫等非法手段,导致签署合同的情况下,该合同也会被视为无效。

六、无合同目的销售合同应当具有特定的目的,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的目的或者目的不合法,这种情况下合同无效。

七、无合同对象或无力履行当销售合同没有具体的交易对象或者一方无力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情况下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八、不符合法定形式销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签订,例如缺少必要的条款、未经办公室主任盖章等,这种情况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九、超出法律权限当销售合同的内容超出法律授权范围,例如未经批准从事某项商业活动的个人签署的销售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无效。

十、违背公序良俗销售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这种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十一、合同内容模糊销售合同中条款模糊不清,有歧义,各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的情况下,该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如果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例如签订合同时违反了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这种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结:无效的销售合同在法律上不具备效力,双方不需要履行合同的约定。

因此,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双方应该谨慎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免发生无效合同的风险。

合同条款无效

合同条款无效

合同条款无效首先,合同条款无效是指合同中的某些特定条款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违法、不合理或无效的情况。

这些无效的条款将被视为不存在或无效,不对合同各方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以下将就合同条款无效的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一、与法律相违背1. 与公序良俗相违背:合同中的条款违反社会伦理、违背道德规范,如借贷合同的高利贷条款、垄断控制的不正当限制竞争的合同条款等。

2. 违反法律法规:合同中的条款与行业法规、国家法律相悖,例如使用不合法的手段或工具达成合同、非法的独家竞争合同等。

二、损害公共利益1. 垄断行为:合同中涉及的垄断行为、垄断协议会对市场造成不利影响,从而损害公共利益。

2. 损害消费者权益:合同条款可能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如欺诈行为、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不明示的质量问题等。

三、根本违约1. 无法履行: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此时合同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2.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当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合同中涉及的不诚信行为的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四、无效原则1. 协议不平等:合同中的条款明显偏向一方,违反了平等自愿原则,如强制仲裁条款等。

2. 违反合同自由原则: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由于一方强制要求加入的条款,不符合合同自由原则,例如不利于合同各方自由选择的排他性合同。

总结而言,合同条款无效一共存在几方面的情形。

首先,与法律相违背,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序良俗和违反法律法规。

其次,损害公共利益,如垄断行为和损害消费者权益。

再次,根本违约,包括无法履行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最后,无效原则,包括协议不平等和违反合同自由原则。

在这些情形下,相应的合同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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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参考】合同无效的13种典型情形及裁判规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我们将通过本文详细阐述在实务中哪些情形容易出现合同无效以及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部分失效)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主要有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企业高管或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企业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等情形。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1.债务人为躲避执行,通过关联企业转移资产相关转让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案例:指导案例33号:瑞士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4年12月18日发布)裁判要旨:(1)债务人将主要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给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在明知债务人欠债的情况下,未实际支付对价的,可以认定债务人与其关联公司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与此相关的财产转让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2)所涉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判令取得财产的一方返还财产。

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该条规定应当适用于能够确定第三人为财产所有权人的情况。

本案中,嘉吉公司对福建金石公司享有普通债权,本案所涉财产系福建金石公司的财产,并非嘉吉公司的财产,因此只能判令将系争财产返还给福建金石公司,而不能直接判令返还给嘉吉公司。

《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适用于第三人为财产所有权人的情形,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普通债权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判令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原财产所有人,而不能根据第五十九条规定直接判令债务人的关联公司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返还给债权人。

2.企业高管或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企业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相关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案例:杨敏捷诉上海若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2265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杨敏捷利用其系若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与其关联公司诚冠公司实施的无偿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交易行为,损害了若来公司利益,应为无效。

转让合同无效,系争著作权应恢复为若来公司所有,杨敏捷与诚冠公司应协助若来公司办理著作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费用亦应由杨敏捷与诚冠公司承担。

杨敏捷、诚冠公司还应赔偿若来公司因转让著作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保证的,相关保证合同应认定无效案例:吉林市信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永吉县丰源粮食经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上诉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吉民二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本案中,丰源公司对借款已经发放用于还贷的事实存在隐瞒,而谎称用以购粮,抵押物因银行未释放,债权人信发公司要求丰源公司另行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告知,这种隐瞒和未告知已构成欺诈。

对于债权人信发公司来说,以上情况均应当知道,从信发公司草拟合同、控制丰源公司公章、保证合同份数前后表述不一、合同首尾页内容前后不对应以及合同存在换页嫌疑等一系列细节情况看,债权人存在转嫁风险的心理状态和行为。

隐瞒、故意不告知现实风险构成了担保合同中的欺诈。

本案保证合同形成过程的事实,符合上述法律关于“债务人构成欺诈”,同时“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所规定的情形。

故常文山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4.聘用违反竞业禁止的员工,获利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企业通常会从竞争对手“挖掘”核心人才。

但企业所聘用的员工与原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者相关的保密协议等,若企业明知此种情况仍予以聘用,则相关劳动合同是基于恶意串通形成,应认定无效。

若企业仅是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其相关劳动合同也会因原用人单位的维权而解除。

《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也指出:“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1.名为居间,实为借贷,违法收取高额借贷利息的,相关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案例:山东宁建集团济宁中兴置业有限公司等诉邱丰收等民间借贷纠纷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闽民终字第1054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丰达公司与王明堡签订的《财务顾问合同》,表面上是丰达公司委托王明堡为财务顾问,通过王明堡寻找融资渠道,帮助丰达公司向邱丰收借款,而实际上王明堡与丰达公司并不相识,也无证据表明其为该笔借款提供了相应的居间服务。

王明堡以该笔民间借贷所谓居间人身份,每月按照借款金额的2.8%收取丰达公司的高额财务顾问费,甚至超过邱丰收出借款项所获得的收益,明显有悖常理;邱丰收辩称丰达公司支付的964万元中,有465万元为代王明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并已向王明堡支付,根据邱丰收提供的与王明堡之间的款项往来记录,与《财务顾问合同》中约定支付的时间、金额均不吻合,不能认定为系为本案借款支出的财务顾问费。

因此,该《财务顾问合同》是出借人为规避法律,名为居间,实为借贷,违法收取高额借贷利息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该《财务顾问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为无效合同。

2.为避税而产生的阴阳合同,不必然构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案例:李刚与刘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8748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刘健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并非《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避税产生的阴阳合同应为网签合同,网签合同是否有效并不影响《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刘健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亦不影响《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经本院审查,刘健与李刚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亦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应为有效合同。

由此,李刚上诉要求确认《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请求没有法律的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3.名为咨询服务合同,实为“赴美生子”的相关协议并不必然无效案例:陈玉等与上海美致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12429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美致嘉公司为陈玉、李然然提供的是为陈玉、李然然赴美生子提供一系列的咨询以及预定月子中心的服务,其内容是否违法法律规定,从第一个层面讲,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公民在另一个主权国家生育子女。

而公民选择进入另一个主权国家生育子女,是否得到允许,取决于该国家的移民或出入境法律规定。

该案中,陈玉、李然然对于其通过旅游签证在美产子的目的是明知的,且在签订该案的相关合同时就是明知的。

最终陈玉、李然然通过该旅游签证成功入境美国并生育,是否违法,亦应由该主权国家进行评价和追究。

从第二个层面讲,该案中,美致嘉公司服务内容是提供签证咨询及预订月子中心的咨询。

签证咨询并不违法,且陈玉、李然然亦是自行办理了签证;而就预定月子中心的咨询服务来讲,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此有禁止经营、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的规范,陈玉、李然然提出的应办理营业范围包括“赴美产子咨询服务”的营业执照并无法律依据,故美致嘉公司的服务并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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