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借款岂一纸“借条”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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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借条证据效力论文

大额借条证据效力论文

论大额借条的证据效力摘要:本文通过对借款合同性质、大额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证据构成等问题的分析探讨,提出了对大额借条的证据效力进行鉴别的方法及鉴别时应注意的问题,得出了民间大额借款不能仅凭大额借条作为认定借款关系成立并已实际支付的依据的结论。

本文还对如何完善大额借款合同问题提出了笔者的主张。

关键词:大额借条;证据效力;合同完善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100-04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明确提出要尽快、妥善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务院也随即批准建立了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启动了对于民间融资渠道多元化建设的探索。

在此大的背景下,不仅对中小企业,包括对民间自然人之间的融资方式、融资渠道,以及所引发纠纷的合理解决方式的探索、建立及完善,遂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课题,值得法学界加以研究。

这是一个大的课题,而本文仅拟从民事诉讼中关于如何认定大额借条证据效力的角度进行研究,以期有助于这一重大课题的逐步破解。

就借款问题而言,由于近年来,借款合同纠纷层出不穷,以致矛盾激化,一方面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另一方面,也使疑难案件丛生,给仲裁机构或审判机关带来压力,并耗费司法资源。

究其原因,主要是当事人不讲诚信,任意违约,或者欠缺、丧失履行能力,或者规避法律、违法借贷,或者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健全,或者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难于主张权利。

凡此种种,皆有可能酿成纠纷。

因此,如何规范借贷关系,健全证据制度,大有研究之必要。

本文不研究借款合同的其他证据问题,只研究借条的证据效力。

借条往往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它是证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存在的一种证据。

而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则不使用借条,而是通过银行划款、进账等银行凭证证明贷款合同的存在。

因此,本文只研究自然人之间借条的证据效力。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大额借款、中额借款和小额借款之分,虽然它们在性质上没有区别,但是,由于数额的大小不同,对于人们经济生活的影响则有较大差别,以致在态度上、观念上及处理上也会大相径庭。

大额民间借贷认定

大额民间借贷认定

⼤额民间借贷认定⼤额民间借贷认定近年来,民间借贷融资总量不断上升、单笔发⽣额不断扩⼤,成为民间资本投资的重要渠道,尤其成为中⼩企业重要的资⾦来源。

随之⽽来的是⼤量民间借贷案件涌⼊各地法院,⽴法相对滞后导致⼤量疑难问题还有待进⼀步澄清和解决,特别是针对该类案件具有的隐蔽型较强的特点,还需要法院进⾏审查甄别。

【案情概要】原告刘某诉称借款2170万元给**公司、徐某(**公司法定代表⼈),有借款⼈签字确认的122张借条为据,借条均载明:“今向刘某借款现⾦×元;在约定借款期限届⾄时,应于归还本⾦当⽇⽀付利息,利息按银⾏商业经营性贷款利率(或银⾏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借款⼈在借期内定期向刘某出具《保证按时还款承诺书》;此后双⽅签订《结算协议书》,约定借款⼈应于同年7⽉19⽇前还清借款。

**公司、徐某另出具《承诺书》,承诺就占⽤资⾦给刘某造成的投资损失,另⽀付补偿款253万元。

2010年7⽉19⽇,约定还款期限届⾄,刘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其⾄借款⼈公司取款,在复印借条原件时,徐某将封存借条原件的档案袋扔出窗外,后⽆法找到。

刘某因要款未果诉⾄法院,请求判令借款⼈**公司、徐某还本付息。

被告**公司、徐某共同答辩称:案涉借款事实未实际发⽣,刘某主张的借条⾦额均为其他借款(已形成另案诉讼)滚动计算⽽来的⾼额利息,因另案诉讼查封**公司的⼟地、设备,其于⽆奈之下被迫签订系列书⾯⽂件,请求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裁判要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借款⼈抗辩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情况下,刘某就该节事实仅作⼝头陈述,未能提交其他证据加以证实。

据其陈述,其在另案借款未还的情况下,⼜将2170万元出借给**公司、徐某,案涉⾦额较⼤且均以现⾦⽅式交付,该⾏为本⾝与常理不符。

刘某起诉主张业已发⽣的借款事实存在不能排除的合理怀疑,仅凭《结算协议书》、《保证按时还款承诺书》、《承诺书》及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等主张权利依据不⾜。

一张借条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吗?

一张借条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吗?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房(管东平律师)一张借条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吗?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

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

尤其是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并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案例索引]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2009)吴民一初字第1428号[基本案情]原告张某某。

被告顾某某。

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2002年12月登记结婚,2003年8月7日协议离婚。

2003年10月21日,原告张某某向沧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顾某某归还借款40万元。

张某某提交了以下证据:1、欠条一张,内容如下:“今欠张某某人民币贰拾万整,在房屋拆迁归还。

欠款人顾某某。

2002.9.17”;2、借条一份,内容如下:“今借张某某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待房屋拆迁后支付,特此条。

借款人顾某某。

2003.8.18”。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否认向原告借款,并提供原告本人否定欠款的便条一份,内容如下:“2002.9.17顾某某欠张某某的贰拾万元正的欠条作废。

张某某。

2003.6.3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房(管东平律师)沧浪法院认为被告借条上承诺的履行还款义务的条件尚未成就,原告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故驳回了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某不服上述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于2004年3月9日撤回上诉,原审判决生效。

2008年10月17日,友联村红联某号房屋拆迁。

2009年2月17日,原告张某某认为上述借条的债务到期偿还的条件已成就,再次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借款20万元。

借条范本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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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范本范文以下是为您生成的一篇关于“借条范本”的作文,字数超过1500 字,风格轻松幽默,充满细节和感情色彩:---##在生活中,钱这东西,有时候就像个调皮的小精灵,在人与人之间蹦来蹦去。

有时候,我们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向别人借点钱,或者别人向我们借。

这时候,一张借条可就派上大用场啦!借条,别看它只是一张小小的纸,作用可大着呢!它就像是给这笔借款穿上了一件法律的铠甲,保护着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益。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唠唠借条的那些事儿,分享一个超详细的借条范本。

先来说说我自己的一次经历吧。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我有个朋友,叫小李,关系还算不错。

有一天,他火急火燎地找到我,说家里出了点急事,急需五万块钱救个急。

我当时一听,朋友有难,哪能不帮啊!二话没说,就准备把钱借给他。

不过,在把钱给他之前,我多了个心眼儿。

我跟他说:“兄弟,咱这钱借归借,得写个借条,这样大家都放心。

”小李当时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咱这关系,写!”于是,我们就开始琢磨这借条该怎么写。

我拿出一张纸,先在上面写上“借条”两个大字。

然后,我就开始写正文啦。

“今借到[我的名字]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用于家庭急用。

借款期限为[X]个月,自[借款日期]起至[还款日期]止。

利息按照月利率[X]%计算。

”写到这儿,我特意跟小李强调了一下:“兄弟,这利息可不是我要赚你的,就是个正常的约定,你也能有点压力,早点还钱。

”小李点点头,表示理解。

接着,我继续往下写:“借款人承诺按时足额还款,如逾期未还,借款人应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写完这些,我感觉心里踏实了不少。

然后,我让小李在借条的下面签上他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日期。

小李写完后,把借条递给我,我仔细看了看,确认没问题,就把钱转给了他。

那几个月里,我偶尔也会想起这张借条,心里盼着小李能按时还钱。

还好,到了还款日期,小李主动联系了我,把钱连本带利都还上了。

第2期:以案说法仅凭借条无法当然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附各地司法政策

第2期:以案说法仅凭借条无法当然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附各地司法政策

仅凭借条无法当然认定借贷关系成立附各地司法政策仅凭借条主张借贷关系成立的司法判定——从一件40万元借贷纠纷裁判实例展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实践性法律关系,故原则上债权人应当对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借款交付两项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实践中,对债权人主张借款为现金交付而仅有借据为证时,法院一般会根据借款金额分别处理:小额借贷中借据既是借贷合同亦可证明借款交付;大额借贷中借据一般仅视为借贷合同,而不能作为借款交付证据,出借人需要另行提交交付证据。

但如何界定大额小额各地法院未予明确。

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各民事审判庭普遍倾向于本金少于十万元可以界定为小额借贷,本金多于一百万元可以界定为大额借贷。

但占比不低的一部分借贷纠纷案件的本金位于十万到一百万元这样一个区间内,笔者称为中等金额民间借贷,对现金交付的举证责任难以一概而论,审理难度较大。

那么,仅以单张借条主张中等金额(本文指多于10万元少于100万元)借贷关系成立,要求借款人还款,法院应如何认定?中等金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提交借据证明借款合同成立和借款现金交付,如被告提出抗辩和可信证据,原告应就借款实际交付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经法院释明后仍不能提交借款交付的有效证据,原告本人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陈述案件事实的,法院可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原告陈某,系建筑承包商。

被告王某,系建筑承包商。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23日,被告王某向原告陈某出具一份借条,内容为:“今借到陈某人民币40万元。

”原告陈某诉称:2011年1月23日,被告向原告借款40万元并出具借条。

后原告多次催要借款,被告拒不偿还。

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68.33元(暂计算至2013年8月5日,此后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告王某在庭审中辩称:原被告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涉案借条是被告欠原告的赌债。

因此,原告诉请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大额借款同时持有借条和收条能确认借款事实吗?

大额借款同时持有借条和收条能确认借款事实吗?

大额借款同时持有借条和收条能确认借款事实吗?
在民间借贷纠纷的实践处理中,大额借款的出借方仅凭一张借条而没有其他的证据佐证借款实际交付的事实,往往不能确认借款交易的实际发生。

那么当出借方同时向法院提交借款方出具的借条和收条,能确认借款事实吗?
确认借款事实其实就是确认两个事项,即借款与出借的双方合意和款项的实际交付。

大额借款的出借方若能提交借条,从举证的角度来讲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与此同时出借方还能提交借款方出具的收条(出借方没有其他的款项交付凭证及其的证据作为佐证),根据民商事活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借款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明确的,那么收条就能成为收到实际收到借款的凭证。

借条和收条相互佐证,就能综合认定借款事实的实际发生。

新人入职的10条常识提醒

新人入职的10条常识提醒

新人入职的10条常识提醒新人入职的10条常识提醒1.HR一般会关照,如果没有的话,需要主动询问报道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2.主动贴上来,嘘寒问暖的人要保持一些距离,需要弄明白人家是真的热情,还是别有用心地来探底。

3.关注自己团队的老板和同事的言行举止,没弄清楚情况不要急着站队参与内斗,即便身不由己也要弄清楚情况再说。

4.不要和同事不管是熟悉还是不熟悉的,谈论自己的Offer细节,更不要讨论工资。

5.和所有的同事保持友善和合作,但别指望获得所有人的欢心,更不要扮演高冷孤傲和特立独行。

6.学会礼貌和委婉的拒绝,不是来自于直接领导的工作安排不要轻易承诺和触碰,非工作的更是敬谢不敏。

职场上总有人喜欢欺压新人,而且还得寸进尺。

7.厚起脸皮向离你最近的同事请教和搭讪,但别过分打扰别人工作,或者不动脑子老问一些初级问题。

8.不用过分讨好同事,新人主动请客吃饭、承包下午茶其实不是个好主意,听主管的安排。

9.观察主管和老板的管理风格,调整自己以尽快适应。

10.千万别在同事面前,将过去的公司和现在做比较,夸耀和贬低都没有好处。

初入职场注意事项1、职场穿着很重要在职场上,人们通常会从一个人的着装去判断一个人,销售人员那就尽量穿正装,秘书就尽量穿得干净利落一点,花哨的衣服会让你看起来很不稳重。

说白了,就是什么人就穿什么样的衣服,否则你的客户会怀疑你的专业度。

2 、处理好人际关系,见到老板同事主动打招呼处理好同事间的关系,不是让你巴结、拍马屁,同事是和你一起工作的人,同事之间的关系如何,直接关系到自己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和同事关系愉快,工作就会顺利进行,反之的话,工作则显得举步维艰。

3、做好笔记,主动解决问题,不懂就要问所以当你刚入职一家公司的时候,想清楚自己的价值点之后,你首先要开展的工作就是使自己这个岗位的基础工作可以正常流转起来,不懂就要问。

只有这样,老板才会相信自己没有找错人。

初入职场就像在走一条旋转阶梯,看不到终点,前路模糊不清,甚至连是否在前进都不知道。

借条范本和书写注意事项8篇

借条范本和书写注意事项8篇

借条范本和书写注意事项8篇第1篇示例:借条是一种书面文件,用来约定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并承诺归还的具体数额和时间。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需要向亲友或朋友借钱的情况,这时候一份借条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借条的范本和书写注意事项进行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正确书写借条,以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一、借条的内容:1. 借款金额:明确借款的具体金额,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以免发生纠纷。

2. 借款时间:借款的具体时间,包括借款开始的日期,以及归还借款的具体时间。

3. 利息及违约金:如有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需在借条中明确注明,以免后期争端。

4. 还款方式:明确约定还款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还款,也可以是分期还款。

5. 签署日期:借条必须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共同签字确认,以确保借条的有效性。

6. 其他约定:如有其他特殊约定,也需要在借条中作出具体说明,以避免后期争议。

二、借条的书写注意事项:1. 确保借条的真实性:借条必须真实、明确,双方都要保留好借条的原件,以备日后查证。

2. 写明借款用途:借款用途要写明,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3. 使用明确的语言:借条中的文字要清晰明了,不要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

4. 保留好借条:借条一定要妥善保存,不要遗失或随意丢弃,以备日后需要。

5. 不随意擅改借条内容:如果需要修改借条内容,必须双方同意,并在借条上注明修改内容。

6. 在正式场合使用借条:在借款较大或涉及到法律问题时,请使用借条,避免口头约定引发的纠纷。

7. 请尽量避免超过法定利率的利息和罚息:借条中的利息和罚息不得超过法定利率,以免触犯法律。

正确书写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保持诚信,遵守约定,做到言出必行,以维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生活愉快!第2篇示例:借条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借款人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可以使用称谓代替)、身份证号码(可以用身份证后几位代替)、联系方式等。

村集体大额借款流程

村集体大额借款流程

村集体大额借款流程嘿,乡亲们!今天咱来唠唠村集体大额借款这档子事儿。

这可不像咱平日里借点小钱那么简单哦!你想想看,村集体那可是大家伙儿的呀,这钱要借出去,可得慎之又慎!就好比家里的贵重东西要往外拿,是不是得好好琢磨琢磨?首先呢,得有个正儿八经的理由吧。

不能说今儿个想借就借呀,那可不行!得是为了村里的大事儿,比如修个路呀,盖个啥重要设施呀。

这就好像咱要出门买个重要家伙什儿,得有个正当由头不是?然后呢,得找对人商量。

这可不是一个人能做主的事儿,得大家伙儿一起合计合计。

就跟咱家里商量大事儿一样,七大姑八大姨都得发表发表意见,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再说说这流程,那也是有讲究的。

得写个详细的申请吧,把为啥借钱、借多少、啥时候还,都得写得明明白白。

这就跟咱出门打个借条似的,得让人清楚明白。

等申请写好了,就得开会讨论啦!这会可不能随便开,得把村里有头有脸的都请来。

大家一起讨论讨论,看看这事儿靠不靠谱,能不能行。

这时候就跟审案子似的,得仔细琢磨。

要是大家都觉得行,那也不能马上就借呀!还得有个监督的过程。

谁知道这钱借出去会不会出啥岔子呢?就像咱把东西借给别人,也得时不时看看人家用得咋样吧?要是中间出了问题咋办?那可得赶紧想办法解决呀!不能眼睁睁看着钱打水漂了不是?这就跟咱家里东西坏了,得赶紧修一样。

哎呀,村集体大额借款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儿呀!这关系到咱全村人的利益呢!大家都得重视起来,可别稀里糊涂的。

咱得把这事儿办得妥妥当当的,让大家都放心。

咱村就是一个大家庭,这集体的钱就是咱家里的宝贝。

咱得好好保管,好好利用,让它为咱村的发展出把力。

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所以呀,对待村集体大额借款,咱就得像对待自己家里最贵重的东西一样,小心翼翼,认真负责!这样咱村才能越来越好,咱大家的日子才能越过越红火呀!。

黄彩君、罗玉莲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彩君、罗玉莲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彩君、罗玉莲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0【案件字号】(2020)桂14民终4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德清韦金彪杨凤莲【审理法官】杨德清韦金彪杨凤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彩君;罗玉莲【当事人】黄彩君罗玉莲【当事人-个人】黄彩君罗玉莲【代理律师/律所】周春妤广西武韬律师事务所;农丽平广西武韬律师事务所;黄煜岚北京市金开(南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周春妤广西武韬律师事务所农丽平广西武韬律师事务所黄煜岚北京市金开(南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周春妤农丽平黄煜岚【代理律所】广西武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开(南宁)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黄彩君;罗玉莲【本院观点】罗玉莲于2003年11月20日、12月5日、2005年1月2日共向黄彩君借款16万元,有罗玉莲出具的借条为证,罗玉莲于2004年3月1日向黄彩君借款7600元,有黄彩君的存款回单为证,罗玉莲也认可,应予认定。

【权责关键词】撤销直接证据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自认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财产保全诉讼请求增加诉讼请求反诉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罗玉莲对一审查明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黄彩君对一审查明认定其以现金出借借款中的7600元给罗玉莲提出异议,认为该款是其以现金存入罗玉莲存折方式出借。

黄彩君围绕上诉请求提交了以下证据:1.(2019)桂1422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拟证明罗玉莲向黄彩君的丈夫李荣斌借款3万元及黄彩君通过短信聊天要求罗玉莲偿还尚欠其夫妻20万元借款的事实;2.黄彩君2003-2007年的银行流水,拟证明黄彩君在2003年-2005年期间领取多笔大额现金出借给罗玉莲。

邓月娥、朱欢林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邓月娥、朱欢林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邓月娥、朱欢林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2【案件字号】(2020)湘01民终1006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郭伏华李建新邓安【审理法官】郭伏华李建新邓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邓月娥;朱欢林;陈仁杰【当事人】邓月娥朱欢林陈仁杰【当事人-个人】邓月娥朱欢林陈仁杰【代理律师/律所】陈坚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坚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坚【代理律所】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邓月娥【被告】朱欢林;陈仁杰【本院观点】本案双方诉争的焦点问题为:1、邓月娥与朱欢林之间的借款金额如何认定?2、陈仁杰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销合同证据交换自认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迟延履行金【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双方诉争的焦点问题为:1、邓月娥与朱欢林之间的借款金额如何认定?2、陈仁杰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关于第1个焦点问题,朱欢林主张双方之间的借款经结算后确定为380000元,并出具了380000元的借条,但对于380000元的大额借款,朱欢林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具体的支付方式,而且朱欢林对于现金如何交付的在一审和二审中的陈述完全不一致,因此本院对于朱欢林的主张不予采信。

邓月娥、陈仁杰在一审庭审中主张实际借款本金是215000元,故本院根据邓月娥的自认认定借款本金为215000元,因邓月娥并没有提交2019年2月4日结算之前的还款凭证,故本院认定借款本金至2019年2月4日为215000元,利息按借条载明的月息1.5%计算,2019年2月4日后归还的11000元从2019年2月4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中扣除。

单位借电脑的借条

单位借电脑的借条

单位借电脑的借条哎,今天有个事儿,我跟你们说说。

就是我所在的单位,最近忙得焦头烂额,啥都在赶。

上头来个通知,说是要完成一个重要报告,可是呢,咱们单位的电脑,哎呀,实在是老得不行,开机得等上好一会儿,文件一多就卡得让人想跳楼。

那怎么办呢?还得借电脑。

别看我这人平时都挺淡定,碰到这种事儿,也能手忙脚乱。

于是,决定去借台电脑,今天这篇文章,就是讲讲我去借电脑的那些小插曲,保准能让你乐一乐。

说到借电脑这事儿,大家应该都知道吧?不是什么大事儿,可这事儿,放到咱们单位这地方,那可就变得有点“惊心动魄”了。

你想啊,平时大家都各自抱着自己那台不情不愿的电脑,谁也不想和别人分享。

突然要借台电脑,简直比登天还难。

更别说,这种事儿得去找管理员。

管理员,那可是个比办公室主任还神秘的人物。

你想,办公室主任就是个做事挺有分寸的,但管理员呀,是啥都管的,啥都能决定的那种角色。

所以,借电脑这事儿,你得看管理员脸色。

哎,说实话,第一次去找管理员,我就有点忐忑,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开口。

毕竟,这种小事儿,能拖成“大事儿”,我可不想成为单位里那个“被嫌弃的借电脑的可怜人”。

我跟你们说,刚走进管理员那间小办公室,我就有点儿后悔了。

管理员坐在那里,背后一堆文件,桌上堆得乱七八糟,根本看不见电脑的影子。

感觉好像不是借电脑,是去借命一样,气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哎呦,我本来一肚子话要说,可一看这情形,话就卡在了喉咙里。

管理员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说:“找我啥事儿?”这一眼,直接让我毛了,感觉就是在审问犯人。

好嘛,看来今天得拿出点真本事来,才行。

我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最灿烂的笑容,然后试探性地说:“哎,管理员,您今天可真是忙啊!”他冷冷地“嗯”了一声,眼神没有任何波动。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啥了,赶紧继续:“您看啊,咱们单位最近任务多,我电脑太慢了,能不能借一下比较快的那台?”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自己像个小学生。

哎,结果管理员微微皱了皱眉,像是考虑了一下,突然就说:“你要的电脑,借不借得出就看你自己了。

王亚博、陈文君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亚博、陈文君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亚博、陈文君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4【案件字号】(2020)云28民终23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郑成琼陈芳玉的勒【审理法官】郑成琼陈芳玉的勒【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亚博;陈文君【当事人】王亚博陈文君【当事人-个人】王亚博陈文君【代理律师/律所】彭昭云南律政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彭昭云南律政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彭昭【代理律所】云南律政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王亚博【被告】陈文君【本院观点】该微信截图未说明具体款项,不予采信。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催告撤销代理合同特别授权间接证据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上诉人王亚博对一审认定其与陈文君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有异议,提出其虽然出具借条,但实际上并未收到借款,所以不存在事实上的借贷关系。

被上诉人陈文君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无异议。

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对上诉人王亚博提出的异议,因无有效证据加以证实,本院不予采纳。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关于上诉人王亚博是否收到其向被上诉人陈文君的所借款项的问题。

王亚博认可2017年12月20日向陈文君出具借条,载明借款金额3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2月20日-2018年6月19日,到期一次性还清所有款项的事实,抗辩未实际拿到该款项。

但王亚博未提交有效证据加以证明,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借条确由王亚博本人出具,对此双方并无异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审法院认定王亚博和陈文君之间存在借款事实而王亚博未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并无不当。

2019年借条的学问:教你如何打借条

2019年借条的学问:教你如何打借条

2019年借条的学问:教你如何打借条一、借贷时要留书面凭证。

民间借贷很多都是在亲戚朋友之间进行,借钱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比较好,债权人很可能抱着大家这么熟,无所谓的心态。

但纠纷往往发生于以下两种情况:1、债务人没有钱还,当债权人多次追讨,双方之间的关系可能会恶化,此时,若没有书面凭证,将可能会发生债务人不承认借钱的事实;2、未还钱或未完全还钱之前,因日常生活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双方关系恶化,债务人可能会否认借钱的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即便有汇款凭证案件顺利受理,也会因没有借条不能形成书面合意而败诉。

因此,在借贷时,出借人应要求对方写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

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二、大额借款要有转账凭证。

对于数额较大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果当事人主张现金交付的,法院除了审查借条之外还需要进一步审查出借人的经济实力、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借款金额大小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付细节经过等因素,并运用逻辑推理、生活常识等,准确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借款数额予以确定。

三、出借人应当审查借款人的身份。

确定借款人的身份,说白了,就是日后你找谁还钱的问题。

要注意以下方面:1、查看借款人身份证并复印件身份证件。

查看借款人身份证能够确定借款人的身份,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最好能够复印他的身份证,以后即使发生纠纷,债权人也有债务人足够的身份信息,留好债务人的基础信息。

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2、一定要当场看他签名,确定是借款人书写。

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大额借款合同8篇

大额借款合同8篇

大额借款合同8篇篇1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资金,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条款1. 借款金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的借款。

2.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 借款利率:年利率为______,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二、还款条款1. 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2. 逾期还款:如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应按照逾期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利率为正常利率上浮百分之五十(50%)。

三、保证与担保1. 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方式,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

担保方式可以是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等,具体担保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2. 甲方保证所借款项用于约定的用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 若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采取法律手段追讨债权,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五、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特别提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签署本合同是自愿的,并已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借据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据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据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在借贷交易中,借据和借条是两个常见的文件,用于记录借款的事项和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尽管它们都是用于借款的书面凭证,但在法律和使用上有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借据和借条的区别。

一、借据借据是一种书面文件,由借款人向借贷机构(例如银行、金融机构等)发起的,用于确认借款人已经从借贷机构获得贷款,并承诺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利率偿还借款的文件。

借据一般包含以下要素:1. 借款人和债权人的明确身份信息;2. 借款的金额和币种;3. 借款的起止时间和期限;4. 利率和还款方式;5. 双方签署日期和盖章。

借据通常由借贷机构提供,并且遵循相关的法律和金融监管规定。

它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借款人还款的证据,并且在法律纠纷时扮演重要的角色。

借据的使用广泛,特别适用于大额借款和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

二、借条借条是一种简单的书面凭证,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发起的,用于记录借款事项和约定的文件。

借条一般包含以下要素:1. 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明确身份信息;2. 借款的金额和币种;3. 借款的起止时间和期限;4. 利率和还款方式;5. 双方签署日期和签字。

借条通常是一种非正式的借贷文件,没有特定的格式要求。

它可以书面记录各种借款交易,不仅限于个人之间的借贷,也适用于亲友之间的借贷交易。

由于借条的形式简单灵活,广泛应用于各种小额借贷场景。

三、借据与借条的区别1. 发起方不同:借据由借贷机构发起,借条由借款人发起;2. 正规性不同:借据是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正式文件,借条是一种非正式的书面凭证;3. 形式要求不同:借据具有特定的格式要求,借条格式灵活,没有具体的规定;4. 法律效力不同:借据具备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还款证据;借条的法律效力相对较弱,主要依赖于双方约定和信任;5. 适用范围不同:借据主要适用于大额借款和正规金融机构;借条适用于各种小额借款和个人之间的借贷。

在实际使用中,借据和借条的选择取决于借款交易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需求。

借条格式范文

借条格式范文

借条格式范文在生活中,借钱这事儿可太常见啦!有时候是朋友之间救个急,有时候是亲戚之间帮帮忙。

可这钱一旦借出去,要是没有个靠谱的借条,那后面的麻烦事儿可能就多了去了。

今天,我就来跟您唠唠这借条的格式,保准让您清楚明白!先说这借条的抬头,得写上“借条”两个大字,要写得醒目、清楚,让人一眼就知道这是个借条。

接下来就是正文部分,这里面的讲究可不少。

得先写清楚借钱人的姓名,比如说“借款人:张三”。

这名字可不能写错,一个字都不能差,不然到时候找人还钱都不知道该找谁。

然后呢,要写上身份证号,这就像是给这个人的身份做了个精准定位,跑都跑不掉。

再说说借款的金额,这可得写得明明白白。

比如说“今借到李四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

这里要注意啊,金额不仅要用大写,还得用小写再备注一遍,这样就不会有歧义啦。

而且,那个“整”字可别漏了,这就表示金额是完整的,没有零头。

接着就是借款的日期,“借款日期:2023 年 7 月 1 日”。

这个日期很重要,它能确定这笔借款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还有还款的日期也得写清楚,“还款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有了明确的还款日期,借钱的人和出借的人心里都有个数。

要是没写还款日期,那麻烦可就大了,啥时候要这笔钱都没个准儿。

利息这一块也不能马虎。

要是约定了利息,那就得写清楚利率是多少,比如说“按照年利率 5%计算利息”。

要是没有约定利息,那也得在借条上注明“本次借款无利息”,省得到时候扯不清。

再往下,还得写上借款的用途。

比如说“因购买家具急需资金”,这样能让出借人知道这钱是拿去干啥了,心里也踏实点。

最后,可别忘了让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这就像是给这份借条盖了个章,有了法律效力。

我给您讲个我身边的真事儿。

我有个朋友叫小王,他有一次借给同事小李两千块钱。

当时小李拍着胸脯说很快就还,小王也就没让他写借条。

结果过了好几个月,小李一点还钱的意思都没有。

小王去要,小李居然说不记得借过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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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借款岂一纸“借条”可了
活着的法律
2012年7月26日,张某拿着一张借条来到某基层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孙某还款。

这张借条上写明,孙某借了张某110万元,已过还款期。

在审理中,主审法官要求张某出示提供借款的证据。

张某表示只有一张借条。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如此大数额的借款,借款人不能提供银行资金往来的证据,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属于证据不足。

据此,对该借贷关系不予认可,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本律师对此判决表示赞成,因为:
1、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而不是诺成性合同,出借人应当就履行了“提供借款”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在理论上曾经存在很大的争论,《合同法》颁布施行后使这种争论尘埃落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明确宣告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性质是实践性合同,即借贷合同的生效应当以出借人给付钱款为前提条件。

本案中借条的内容证明了还款的时间、金额,并有被告的签名,但由于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系实践性合同,因此除借据外,还必须有实际交付借款的行为,合同才能生效。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

本案中原告所持有的该张借条的形式虽然是真实的,但尚不能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借条仅是合同成立的依据,合同生效与否需要原告继续举证,因此原告应当就其向被告交付了钱款举证。

2、结合交易习惯谨慎认定证据效力。

债权人依据借条起诉债务人还款的纠纷,对借条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应视具体区别处理。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
事实。

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首先要看当事人的合意,即借据是否真实有效,在该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

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能力,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又没有其他证据的,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条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的。

而对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需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己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这种主张是否能够成立。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融资的一种重要形式。

但是,在民间大额借贷中,切记要保存好有关资金转移的凭证,切不可认为只需一张借条就万事大吉,否则,将落得血本无归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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