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及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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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2024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 2024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 2024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 2024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福建 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多个领域,具体专业详见招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具体招生计划将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三、招生条件
1. 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的学历;
2. 具有学术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3. 热爱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学术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招生程序
1. 网上报名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2. 纸质材料递交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3. 学科综合能力测试:XXXX年XX月XX日;
4. 专业知识笔试:XXXX年XX月XX日;
5. 学科面试:XXXX年XX月XX日;
6. 录取公告:XXXX年XX月XX日。

五、奖学金政策
我校将为优秀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供全额或部分学费减免,同时鼓励学生积极申请国家级、省级及校级各类奖学金和科研课题资助。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相关咨询,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以上为《福建 2024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招生信息请以招生简章为准。

福建农林大学文件

福建农林大学文件

福建农林大学文件闽农林大研字[2006]4号关于印发《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机关各有关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已经校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执行中有何建议,请迳告研究生处。

附件:《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福建农林大学二ΟΟ六年三月二日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二00五年十二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新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及缴费票据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附有关证明。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学院应将报到情况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后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第五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时间为一年。

1、在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称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者。

2、有特殊情况无法入学者。

保留入学资格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处批准。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可在下学年开学前两个月内向学校申请入学。

因患疾病保留入学资格,须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确已康复的,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1、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二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2、入学复查不合格者;3、保留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或申请入学但复查不合格者。

4、在报考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违法乱纪者。

取消入学资格由研究生处提出,报分管校长批准。

福建农林大学制订(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

福建农林大学制订(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

福建农林大学制订(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新一轮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

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一、培养目标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2019年起,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统一为3年,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对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

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三、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

要注意突出重点,在发挥本专业(领域)的优势和特点的同时,密切关注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使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专业性人才的需要。

福建农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

福建农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

福建农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福建农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预计11月上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福建农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预计11月上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福建农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说明一、2019级博士生外语课程说明1、博士生英语为第一学期集中教学,设90学时,其中课内60学时,课外30学时。

分4个班,E1、E2、E3班为非定向博士生,E4班为定向博士生以及材料工程学院非定向博士生。

2、2019级博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修免考:(1)博士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CET-6成绩达500分及以上者(2017年6月及以后通过);(2)英语专业硕士毕业攻读其他专业博士学位;(3)入学前五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及以上;(4)达到公派研究生出国外语水平考试标准,成绩在有效期内。

出国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应达到以下考试的其中一项标准:GRE≥1000,新托福≥80,雅思≥6,PETS-5合格者,GMAT≥670。

申请免修免考学生应在9月27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为未办理手续者视为不申请,未申请免修学生参加正常教学班学习。

请各学院在9月27日前将符合以上其中1项条件的研究生名单、有关材料证明复印件(应有学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申请免修学生名单提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申请免修通知开学前在研究生院网页或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公布。

3、本学年研究生第二外国语开设日语一个语种,第二外国语修读时间为一学年,视学生选课情况决定是否开课,研究生应在9月份选课,第6周开始上课。

二、2019级博士生政治理论课说明博士研究生开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两门课程,其中《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为必修课,所有博士生都应修读。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为选修课程,博士生可根据实际选读。

福建农林大学制订(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福建农林大学制订(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福建农林大学制订(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福建农林大学制订(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加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对我校制订(修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作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培养方案应以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制定的学科基本要求为基础,结合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责任的具体要求,充分体现高水平大学建设确定的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农林大学的办学目标。

培养方案应明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及培养环节,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培养模式,要体现学科特色和学术前沿,突出个性化培养。

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应以提高科研水平为导向,以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

应重视对研究生进行系统性的科研训练,要求并支持研究生更多参与高水平、前沿性的科研工作,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研究生培养。

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支持研究生更多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二、基本原则1、高水平有特色原则。

以国内一流农林大学的办学目标为出发点,各学科应当进行科学系统论证,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同行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认真研究凝练学科发展目标和特色,发挥闽台区域优势,跟踪大陆和台湾各3-5个同类高校建设较好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学科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的做法,进一步优化本学科的培养方案。

2、课程与科研并重原则。

以提高科研水平为导向,高度重视课程教学和科研训练的有机结合,以科研带动教学,以教学促进科研。

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拓宽知识基础,培育人文素养,切实转变只重科研忽视课程的倾向。

各学科课程设置要真正有利于学生基础理论和创新能力提升,要明确科研和专业技能训练的培养环节。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为做好全国和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工作,鼓励研究生刻苦钻研,努力创新,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分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两个层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级)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一)基本条件1.选题立足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2.在理论或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论文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表现出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3.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论文书写规范。

(二)具体要求1.学位论文的评阅结论为AAA或者AAB或者ABB。

— 1 —2.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达到《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获得学术成果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1)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1项,或者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社科成果奖1项;(2)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1件, 或者经国家审定、认定、鉴定的新品种1项,或者国家审定的三类及以上新药1项;(3)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下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等。

高质量论文认定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并报研究生院审定后执行。

3.以上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福建农林大学,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一)基本要求1.选题为本学科的重要问题,具有开创性、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 —2.论文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根据文件规定,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次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身心健康。

3.以综合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首先按各专业实考人数划定分数资格线,再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综合考试成绩将在录取前公示7天,录取过程中,如果有排名在录取名额内的考生自愿放弃,在名额外的学生按顺序递补。

5.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

(二)报考事项:历年真题QQ在线咨询:363、916、816张老师。

各相关专业成立考试小组,确定工作中的相关原则政策和办法研究重大事项;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宣传事项和实施工作;完成报考成绩统计及综合排名汇总材料并上报填表。

1.各学院要先完成报考专业的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名单确定考生的具体范围。

2.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综合考试,根据报考专业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审核。

3.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名单后,将公示7天,期满后不再提示。

4.各相关专业按照考试科目的顺序依次进行。

5.考试成绩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到学生本人。

(三)考试流程: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填写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攻读大学阶段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对考生料进行审阅符合报考条件的统计填表。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安排加强进行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各种应用能力等。

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安排。

(四)复习方略:1.注重课本很多考生会安排各种各样的资料,其实关键要能保证你进行的系统性。

因此整个阶段应该以真题为主,精细化方法对教材重点章节相关要点,对课本有一个纲领性的认识。

福建农林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招收攻读博⼠学位研究⽣的复试⼯作,做到招⽣⼯作的公平与公正,提⾼⽣源质量,根据上级有关⽂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特制定2012年博⼠研究⽣复试⼯作办法: ⼀、复试⼯作原则 德智体全⾯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组织管理 校研究⽣招⽣⼯作领导⼩组全⾯负责博⼠研究⽣复试的各项⼯作。

各招⽣学院成⽴若⼲复试⼩组,复试⼩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的复试考核。

每个复试⼩组应由⼀般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强且具有正⾼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并设⽴组长⼀名。

每个复试⼩组需另外确定⼀位秘书,秘书由复试⼩组组长确定,具体负责复试⼩组成员的召集及考⽣联络、材料整理、⾯试记录等⼯作。

三、复试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1、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5分,总成绩(外国语、业务课⼀、业务课⼆等3门科⽬成绩之和,下同)不低于190分。

2、⽣源充⾜的招⽣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招⽣指标(见下表),按照初试总成绩的⾼低以1:1.2的⽐例确定复试考⽣名单;⽣源不⾜的招⽣学院按照初试总成绩的⾼低以1:1的⽐例确定复试考⽣名单;具体复试名单由各招⽣学院通知考⽣。

招⽣学拟招⽣计划在职招⽣学院拟招⽣计划在职院作物学院12⼈2⼈经管学院19⼈5⼈植保学院 16⼈2⼈林学院10⼈2⼈园艺学院9⼈(含破格1⼈)2⼈材料学院6⼈1⼈⽣命学院15⼈2⼈园林学院5(含破格1⼈)1⼈资环学院2(含破格1⼈)1⼈⾷科学院6⼈1⼈合计100⼈19⼈ (⼆)破格参加复试原则及程序 1、破格复试原则 (1)参加复试⽣源数未达到招⽣计划数的招⽣学院的考⽣可申请破格参加复试,合格⽣源数多于招⽣计划数的招⽣学院不破格。

(2)仅限在⼀志愿报考专业内破格。

(3)仅限“单破”,即⼀门单科成绩略低的考⽣,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

(4)符合以上破格条件的考⽣,按总分⾼低排名确定参加复试考⽣名单;上线考⽣数加上破格考⽣数不得超过招⽣计划数。

2、破格录取程序 复试前考⽣向招⽣学院提出破格申请、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校研究⽣处审核。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doc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doc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修订)博士后制度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规范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推动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 8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 20号)和福建省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章博士后管理组织及职责第一条学校设立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简称“校博管办“)校博管办隶属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博士后相关管理规定的制定、修订和执行;博士后流动站的设立申报和检查评估、博士后进出站手续办理;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申报;协调各流动站的工作,开展与校外科研单位、企业联合招收博士后等工作.第二条学院设立博士后流动站领导小组学院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和相关博士生导师组成,主要负责申请进站人员的遴选、在站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开题与出站考核等工作。

学院应指定一位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流动站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三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研究生院负责协调、处理全校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人事处负责博士后五险一金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档案管理等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博士后专项经费的审核、计划和监督,工资发放等工作;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博士后科研成果的鉴定以及参加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的审核等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博士后的涉外事务等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博士后住宿安排和管理工作;保卫处负责博士后及家属的落户等工作.第四条博士后合作导师(一)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10我校已设立流动站且具有博士授予权学科的在岗博士生导师(含学校人才引进的博士生导师),合作导师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必须与流动站所在学科一致或相关.2o能够提供博士后在站期间所需的科研经费和日常经费.3O招收博士后时距退休年限不少于两年。

报名流程及材料_27113

报名流程及材料_27113

报名流程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安排
1、网上报名、交费及打印报名登记表:12月7-20日;
2、办理同意报考证明、政审表、专家推荐书、体检表等材料;
3、交报名材料(可邮寄或直接交至研招办):12月13-24日;
4、研招办审核网报信息及报名材料,在报名系统反馈报名审核结果;
(1、未审核;2、审核未通过及修改意见;3、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5、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审核结果,关注是否报名成功。

二、报名材料及报名费
1、在职考生须出具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学校开出的同意报考证明);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
3、体检表:贴照片并由本人持表到当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4、政治审查表(须盖章);
5、专家推荐书两份(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
6、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外地考生,可先交复印件,待考前来校时再交验原件。


7、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盖章,往届生可从单位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或著作需提供复印件;
9、报考费250元(物价部门核定标准),采用网上交费。

如报名审核未最终通过,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办理退费。

考生根据上述要求自行对照,不全的请予补齐。

以上材料务必于12月24日前邮寄至或直接交至我办,否则网报无效。

福建工程博士点申报

福建工程博士点申报

福建工程博士点申报
在福建省,工程领域的博士点申报一直备受关注。

这个过程不仅需要申请者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和研究能力,还需要展现出对该领域的热情和独特见解。

申请者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研究方向。

福建省的工程博士点涉及多个领域,如土木工程、电子工程、机械工程等。

申请者应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背景选择一个与之对口的方向,这样才能在研究中保持长久的热情,并且为福建省的工程发展做出贡献。

申请者需要撰写一份详细而有说服力的研究计划。

这个计划应包含背景介绍、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预期结果等内容。

申请者应清晰地描述自己的研究思路和创新点,同时要确保与福建省的工程发展密切相关。

研究计划的撰写需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以及使用丰富多样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申请者还应提供自己的学术成果和研究经历。

这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项目和获得的奖项等。

申请者应突出自己在工程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以证明自己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能力和潜力。

申请者还需要提供推荐信和个人陈述。

推荐信应由具有相关研究背景和资历的专家撰写,内容应真实客观地评价申请者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潜力。

个人陈述则是申请者对自己的介绍和自我评价,应突出自己的研究动机和职业目标,并与福建省的工程发展联系起来。

总的来说,福建工程博士点申报是一个严肃而重要的过程。

申请者应通过清晰的研究计划、卓越的学术成果和独特的个人陈述来展现自己的研究能力和潜力,并与福建省的工程发展紧密结合。

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博士点的录取,并为福建省的工程事业做出贡献。

福建农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模板】

福建农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模板】

附件2:**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真正将激励机制和选优汰劣机制引入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三条中期考核在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开题报告完成之后进行。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末进行;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其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末第三学期初进行。

第四条中期考核内容与要求:(一)思想政治表现。

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要通过综合考察学生的个人小结,班级测评,导师或指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的评语、学院党组织的意见等,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水平做出评定。

(二)课程学习成绩。

主要考核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考核成绩为已修课程的学分积。

要求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前应修满本学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未修满和重修者将按照一定规则给予减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本领域基础理论与相关知识的学科综合考试。

(三)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

主要考核文献阅读、论文开题报告、专业实践计划和执行情况。

考核研究生是否具有独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献阅读、综述报告,发表论文的能力;论文开题报告主要考核研究生对本学科前沿、所研究领域的现状和发展动态等的掌握程度,对论文开题报告还需考核其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和创新性,专业实践重点考核实践的可行性、科学性和执行情况。

(四)拓展素质方面。

主要考核研究生参加体育竞赛、文艺演出和其他非科技活动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等。

第五条中期考核的组织与要求:(一)中期考核在研究生院领导下,由各学院统一安排。

各学院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党政领导和学院学位分委会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博士毕业生条件的-福建农林大学

博士毕业生条件的-福建农林大学

闽农林大人字…2012‟3号关于印发《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的通知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学校对《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福建农林大学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有关待遇的规定(修订)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学科和专业的建设步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一、急需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的条件(一)A类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应聘当年的12月31日,下同)当年出站的博士后或35周岁及以下的博士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科学类:近五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0;或在中国科学院界定的JCR-SCI 分区Ⅰ区或Ⅱ区期刊源上发表本领域学术论文1篇;或被SCI、EI(核心期刊)、SCI(E)全文收录不少于2篇;或在全国一级学会、中科院所属的科研院所主办的学报(被CSCD最新核心版或CSSCI最新核心版收录)上发表不少于5篇(含被SCI、SSCI 或EI收录论文);社会科学类:近五年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SCI全文收录1篇,影响因子≥2.0;或被CSSCI全文收录不少于5篇。

2、博士论文获得省部级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及以上级别的。

具备上述1、2条件之一的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或“985”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养的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优先。

(二)B类毕业生我校尚未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接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当年出站的优秀博士后、博士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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