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法官“权力清单”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调查本报记者 林晔晗 本报通讯员 范贞 韩亚圻 邹
吴偕林:深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
知识产权法院要在“专”字上做文章、下功夫,不断增强创新思维、前瞻意识、国际视野,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完善由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组成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明确技术鉴定人员、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专家陪审员等参与技术事实查明的专业匹配、角色定位和方式路径,着力破解知产案件技术事实认定难题,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客观、准确和高效,促进知产审判专业化、民主化。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引领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规则的制定,发挥好基地的研讨、交流、辐射作用,提升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力争成为亚太地区最受青睐的知识产权案件诉讼首选地之一;着力在审判工作中准确把握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技术秘密等不同类型的司法保护原则和司法裁量标准,形成各类案件审判指引;通过运用证据规则,引导权利人选择依据损失确定损害赔偿的方式,最大限度呈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严厉惩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有效保护权利人利益,更好保护创新。
运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思维,进一步打破时间、地域对案件审理的限制,构建在线审判平台,打造网络法院、智能法院、移动法院。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园区法官工作机制,发挥好“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法官工作室”的作用,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在园区的有效预防和就地解决。
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志愿者服务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和司法建议工作机制等。
中国目前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假如中国再不把保护知识产权放到首位的话,中国经济永远不可能好起来,因为知识产权问题已经让中国品牌陷入了恶性循环。
大量的假货给品牌商带来了价格的压力,品牌商为了追求销量,迎合消费者,去应对这种竞争,为降价而不断的降低自己的品质,最后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根本没有能力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2.23•【分类】其他正文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为集中展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中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法庭从2023年审结的4562件案件中筛选96件案件,提炼104条要旨,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现予发布,供社会各界研究和参考。
一、专利授权确权案件1.专利保护客体的认定【案号】(2022)最高法知行终375号【裁判要旨】判断权利要求限定的方案是否构成专利法保护客体时,一般应当根据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后的理解,审查该方案是否采用具体技术手段,旨在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并获得相应技术效果;至于该方案实际能否解决说明书声称的技术问题并实现相应技术效果,通常属于说明书公开充分的审查内容,而非保护客体审查内容。
2.专利确权程序中“进一步限定”式修改的审查【案号】(2021)最高法知行终556、581、738号【裁判要旨】专利确权程序中,关于某一权利要求的修改方式是否属于“进一步限定”的审查,应仅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是否完整包含了被修改的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以及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比被修改的权利要求是否增加了技术特征,且增加的技术特征是否均记载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其他权利要求为准。
3.专利确权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的回应性要求【案号】(2021)最高法知行终556、581、738号【裁判要旨】专利确权程序中,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式修改,一般应当以回应无效宣告理由为限;以克服无效宣告理由所指缺陷为名,行重构权利要求之实的,可不予接受。
4.专利确权程序中仅修改从属权利要求应否接受【案号】(2021)最高法知行终548号【裁判要旨】专利确权程序中,当事人主张专利权人仅修改从属权利要求而未修改独立权利要求的修改方式不应予以接受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一览表
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未经审查批准,或者超越批准专利代理业务范围,擅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的;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
警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2.《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7
专利代理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年检逾期又不主动补报的;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代理的;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案件接受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委托人的委托的;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从事其他违法业务活动或者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
2.实用新型专利权1500
3.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
(八)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1.发明专利255
2.实用新型专利205
3.外观设计专利205
(九)附加费
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
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
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
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50
1.《广东省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
表五:行政裁决一览表
序号
裁决事项
依据
1
专利侵权纠纷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表六: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序号
行政行为项目
依据
1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重大发明专利的推广应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四条
警告,通报批评
1.《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
8
专利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私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收取费用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认真领会和适用《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认真领会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0.06.25【实施日期】2010.06.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认真领会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通知(粤高法〔2010〕235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萝岗区、南沙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南山区、龙岗区、福田区、宝安区人民法院,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将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将对维护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等在内的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广东省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多,增长速度快,案件类型新,利益关系复杂,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广东“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目标的推进以及侵权责任法的施行,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必将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
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对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正确领会和适用侵权责任法,作了充分强调并提出明确要求。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以贯彻实施侵权责任法为契机,正确领会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为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现就当前应注意的若干重要问题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侵权责任法的贯彻实施。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侵权责任法的学习贯彻,以实施侵权责任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要将学习贯彻侵权责任法作为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统筹安排,精心部署。
2024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
2024年是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一年,全国各级法院围绕知识产权领域进行了大量的诉讼审理工作。
下面将介绍其中的50件典型案例,以展示中国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态度和有效措施。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此案中,原告是一家国内著名的饮料生产企业,被告是一家涉嫌侵犯其商标权的竞争对手。
法院及时采取了司法保全措施,并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巨额赔偿金。
2.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发明专利侵权案件原告是一家外资企业,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原告的发明专利。
法院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审理,最终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原告是一家软件公司,被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原告的软件。
法院通过技术鉴定等手段,确认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决赔偿原告一定的经济损失。
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商标撤销行政诉讼案件此案中,原告是一家国内服装品牌公司,被告是一家国外服装品牌公司。
原告认为被告的商标与其已注册商标相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商标的注册。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请求。
5.成都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一起网络侵权案件原告是一家互联网技术公司,被告是一家在线教育平台。
原告指控被告在其平台上发布了侵犯其版权的教育课程。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并责令删除相关侵权内容。
这些案例只是50件典型案例中的一部分,但展示了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重要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果。
通过积极采取司法保全措施、科学制定鉴定程序、依法判决赔偿等手段,中国法院有效地维护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推动了创新和发展。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中国法院还推进了案件审理速度、规范了裁判文书、提高了法官素质等方面的工作。
这些努力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良好的司法环境。
同时,中国法院也积极引入国际经验和法律规定,与国际社会和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进行合作,取得了广泛认可。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有什么亮点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有什么亮点核心内容:16日上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
这是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之后,全国设立的第二家专门性知识产权法院,并将于12月21日开始正式接受当事人立案。
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亮点。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打破了区划限制,可以跨区域管辖广东全省专利、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等一审案件;主审法官由法官遴选委员会公开遴选,案件审理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法院不设行政级别,从成立之初便“去行政化”,让法官不再是“官”。
专家认为,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相继成立,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翻开了新篇章,同时也为探索司法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打破区域管辖,保持法院中立性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挂牌成立。
而随后成立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因打破区划限制,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司法改革部署,也备受社会关注。
经济发展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全。
广东既是知识产权竞争力全国第一,也是知识产权案件纠纷的全国第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09年广东占全国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20.55%,2013年已跃升至29.68%。
近年来,360与腾讯的“3Q 大战”、苹果与唯冠的商标之争、华为与IDC公司的反垄断诉讼等大案要案都在广东审理,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势在必行。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未来的三年内,在广东省内跨区域管辖(除深圳市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一审民事案件;管辖对广州市、区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管辖广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裁判的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很强,先行政诉讼、再民事诉讼,往往要拖个三五年。
司法制度、法官素质无需担心 中国知识产权维权其实更专业
对 侵 犯 知 识 产 权 的 任 何 行 为 始 终 保 持 高 度 警 惕 是 巴 斯 夫 的做 法 。但 也 有 一
些 外 国企业 和外 资 企业 在 中 国遇 到 类似 情
识产权案件中败诉 了,并且付 出了高额的
赔 偿金 。”
况 时 ,并未 选择 正规 的 司法 维权 渠 道 。不
存 在偏心 ?
美 国众 达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白建 民在 接 受本 报记 者 采访 时表 示 ,外 国企 业 和外 资 企业 对 于 中国 司法制 度 仍有 怀疑 ,认 为 中国法 官在 审 理涉 外知 识 产权 案件 时会 对 国 内企业 偏 心 。这是 导 致外 方 不愿 发起 知 识产 权诉 讼 的原 因之 一 。
了。”
径保 护 自 己 的知 识 产 权 在 中 国免 受 侵 害
的 。”
白建 民 认 为 ,应 该 承 认 , 中 国 的知
据 统计 ,在 20 年 ,中 国就 已经成 为 08
识 产 权制 度 和知 识产 权保 护手 段 上还 有需
受 理专 利 申请数 量 第三 的 国家 ,仅 次 于美 国和 日本 。另一 方 面 , 中国也 成为 知识 产
况 下 ,可 以更 多 地 公 开 知 识 产 权 案 例 。
“ 外 国人 知道 ,案 子赢 在 什么 地方 ,输 让
在什 么地 方 。要 让跨 国公 司通过 中国 的法
会 董 事长 关 志华在 接受 本 报记 者采 访 时表
示 ,在遇 到这 样情 况 的 时候 ,巴斯 夫 会积
律来 维权 ,先要 让他 们理 解 中 国法律 是 怎
么 回事 。”
极 寻求 所 有 的行政 和法 律 手段 追究 侵权 者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损害赔偿判决实证研究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损害赔偿判决实证研究作者:梁文琪欧敏灵陈欣怡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16期摘要 ;本文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损害赔偿判决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法院的相关判决进行阅读研究、提取数据和量化分析,揭示了法院对于损害赔偿案件判赔数额较低、法定赔偿适用方法泛化、数额确定的表述过于简单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立法的规定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点密切相关,对此,本文从立法现状和司法实务出发,探讨完善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建议,以提高法律对损害赔偿数额规定的可操作性以及法院判赔数额的专业性,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关键词侵权损害赔偿法定赔偿实际损失违法所得作者简介:梁文琪,广州大學法学本科生;欧敏灵、陈欣怡,广州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6.045一、问题的提出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竞争日趋激烈,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赔偿数额适当与否,不仅标志着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程度,同时也关系着司法救济制度的合理性程度。
中国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只有三家,包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随着这些法院审理经验逐渐增长,国内有学者已经开始对知识产权法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如由知产宝司法保护数据中心发布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2017)》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司法保护情况进行了研究。
目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没有相关的数据分析和研究,因此本文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损害赔偿判决的数据出发进行实证研究,以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为视角,探讨法院判决结果与立法者对各知识产权法保护程度之预想是否一致,以更好地完善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1)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1)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2.28•【分类】其他正文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1)为集中展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中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法庭从2021年审结的3460件案件中,精选48个典型案例,提炼55条裁判要旨,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1)》,现予发布,供社会各界研究和参考。
一、专利行政案件1.权利要求用语解释的合理性【案号】(2019)最高法知行终61号【裁判要旨】在专利授权确权案件中,应当以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后所理解的通常含义,界定权利要求的用语。
在此过程中,应当以合理解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权利要求用语的最大含义范围。
2.限定机械部件数量的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新颖性评价【案号】(2021)最高法知行终349号【裁判要旨】限定机械部件数量的数值范围是自然数区间,其区别于长度等具有连续性物理量的数值范围;限定机械部件数量的数值范围技术特征原则上应当视为并列技术手段的集合而非一个技术手段,当对比文件仅公开其中一个或者部分数量时,不足以认定该对比文件已经直接公开了该技术特征所限定的其余并列技术手段。
3.新颖性单独比对原则【案号】(2021)最高法知行终83号【裁判要旨】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一份现有技术文献作整体性解读后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记载于该文献不同部分的技术内容之间存在属于同一技术方案的逻辑关系,将该不同部分的技术内容共同构成的技术方案作为新颖性判断的比对对象,不违反单独比对原则。
4.同一现有技术文献中存在矛盾记载时公开内容的认定【案号】(2021)最高法知行终83号【裁判要旨】同一现有技术文献所记载的特定技术方案内容与其所记载的其他关联内容存在矛盾,本领域技术人员完整阅读文献后,结合公知常识亦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不能判断其正误的,可以认定该现有技术文献未公开上述特定技术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0)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0)摘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2.26•【分类】其他正文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0)摘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0)》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0年审结的2787件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出55个典型案例,提炼成46条裁判规则,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处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现予公布。
一、专利民事案件审判1.“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考量因素【(2019)最高法知民终732、733、734号上诉人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三案】对于禁止申请执行域外法院裁决的行为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判断:被申请人申请执行域外法院判决对中国诉讼的审理和执行是否会产生实质影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确属必要;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损害公共利益;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符合国际礼让原则;其他应予考虑的因素。
关于被申请人申请执行域外法院判决对中国诉讼的审理和执行是否会产生实质影响,可以考虑中外诉讼的当事人是否基本相同、审理对象是否存在重叠、被申请人的域外诉讼行为效果是否对中国诉讼造成干扰等。
关于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确属必要,应着重审查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造成案件裁决难以执行等损害;该损害既包括有形的物质损害,又包括商业机会、市场利益等无形损害;既包括经济利益损害,又包括诉讼利益损害;既包括在华利益损害,又包括域外利益损害。
关于国际礼让原则,可以考虑案件受理时间先后、案件管辖适当与否、对域外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影响适度与否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1.23•【字号】粤高法〔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01.23•【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粤高法〔2019〕19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省法院对2018年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总结,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8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1809件,同比增长37.42%.按案件性质划分,新收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分别为98048件、3661件和100件,同比分别增长38.28%、17.57%、47.06%,分别占新收案件总量的96.30%,3.60%。
0.10%。
按审理程序划分,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和审判监督案件分别为84104件、17447件、242件和16件,同比分别增长38.53%、31.94%。
77.94%和-15.79%。
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0012件,同比增长40.04%;结案率与结收案比分别为87.31%。
98.23%,同比分别上升2.38、1.84个百分点。
其中,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分别为96512件、3418件和82件,同比分别增长40.68%、9.62%和28.13%。
在审结的民事案件中,有39482件为调撒结案,调撤率为41.02%,同比上升2.41个百分点。
截至12月底,各类未结知识产权案件共计14542件,同比增长14.71%。
其中,未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分别为13818件、704件和33件,同比分别增长12.98%.75.56%和120%。
二、全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情况(一)总体情况一审收案情况。
全省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0941件,同比增长32.13%。
广州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十大典型案例
广州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其他•【公布日期】2020.04.21•【分类】其他正文广州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十大典型案例今天,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知识产权民事十大典型案例,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一高通股份有限公司与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三案【案情与裁判】高通公司在诉讼中称其是移动通信领域的先驱,其诸多发明专利构建了当代移动通信技术的核心,苹果公司在智能手机和移动通信产品上实施了高通公司的创新技术,正是这些创新技术使得苹果公司的产品深受消费者欢迎,获得商业成功。
高通公司指控苹果上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害其ZL201210390832.X“开关电池充电系统和方法”等发明专利权,诉请停止进口、销售、许诺销售iphone7、iphone8、iphoneX等型号的移动通信产品,并每案要求赔偿100万元合理费用。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本系列案后,由通信领域纠纷特色审判团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安排技术调查官全程参与技术调查工作,双方当事人也申请了技术辅助人员参与诉讼。
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在事实基本清楚、技术问题清晰、法律关系明确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对促成高通公司与苹果公司达成全球性和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高通公司最终申请撤回起诉并获准许。
【典型意义】在全球的移动通信领域,高通公司拥有规模庞大的专利技术,苹果公司则是移动通信的知名企业,两家企业的专利诉讼呈现了该领域的技术研发、运营、实施诸环节的分工与合作。
负责对技术纠纷定纷止争的司法审判,肩负着将激励创新、界定产权、维护秩序的知识产权法律精神输送到上述诸环节的重要职责。
本系列案涉及移动通信领域的若干关键技术,其成功审理将有力促进该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合作。
近年来,我国通信产业蓬勃发展,珠三角的企业越来越深度“嵌入”该领域产品价值链的形成过程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度)
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4.22•【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度)开篇语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广东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努力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依法审理各类知产案件,积极回应知产司法需求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6070件,同比增长24.6%;审结193019件,同比增长26.1%。
其中,受理民事案件194390件、刑事案件1663件、行政案件17件。
受理一审案件177162件、二审案件17719件、申诉审查案件1135件、再审案件54件。
图1:近五年广东法院受理、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案件总量大、增长快,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75795件,同比增长35.2%;审结173594件,同比增长38.1%。
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已超全国总量三分之一。
其中,著作权案件146577件、商标案件12504件、专利案件11757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963件、其他案由案件3994件。
全省法院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深挖办案潜能,优化审判资源,加大调解力度,探索远程庭审,实现人均结案530.9件,同比增长33.7%;结案率90.3%,同比增长1.9%;调撤率61.1%,同比增长10%。
图2:近五年广东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图3:2020年广东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案由比例分布技术类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涉及新领域新业态案件较多。
随着广东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和专业化审判水平提升,全省法院受理专业技术性较强案件(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12454件,同比增长86.1%。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9年)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9年)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其他•【公布日期】2020.04.21•【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9年)前言一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以全面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以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深入落实“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好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机构作用”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迈上新台阶,把广东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最公平、最透明、最可预期的地区,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加强司法保护,发挥职能作用上新台阶2019年,我院受理案件数量呈显著增长态势,审结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存案数量不增反降,呈现良性发展势头。
(一)收结案量再创新高2019年是我院建院五周年,五年来受理案件标的金额逐年增长。
2019年受理案件标的金额30.4亿元,同比建院年度,增幅达139.18%。
2019年,我院共新收各类案件12896件,同比增长27.86%,为建院以来收案数最高的年度。
图1 近五年收结存统计新收案中,按照案件类型分,民事纠纷案件12544件,行政纠纷案件18件,其他纠纷案件334件。
按照审级分,一审案件4255件,二审案件8256件,其他案件385件。
按照案由分,专利权纠纷案件3822件,著作权纠纷案件7826件,商标权纠纷案件429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00件,其他纠纷案件719件,分别占比为29.64%、60.69%、3.33%、0.78%、5.56%。
一审收案占比最高为专利权纠纷案,占一审收案数的89.82%。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11.20•【字号】穗知[2012]61号•【施行日期】2012.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穗知〔2012〕61号)区、县级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规范专利行政执法的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根据《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2012年11月2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2年11月20日印发附件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行使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我局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并做出处理的权力。
第三条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当事人,在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理。
自由裁量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允许社会公众查阅。
第四条局承担专利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行使,局监察部门对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监督。
第二章分则第一节行政裁决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广东省专利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负责处理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专利侵权纠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5.08.23•【字号】粤高法发[2005]28号•【施行日期】2005.08.23•【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粤高法发[2005]28号)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东山区、天河区、白云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南山区、龙岗区人民法院,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人民法院:现将《广东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规划》印发你们,望组织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贯彻执行的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附:《广东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规划》二00五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广东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规划为了配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制订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更好地发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制定我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规划(2005年9月-2008年8月)。
一、背景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各国发展科技、经济和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通过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确保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人民法院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对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十年位居全国第一,注册商标总量位居全国第一,版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与此相适应,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增长,2004年新收一审民事案件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知识产权的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增多;知识产权审判机构逐渐健全,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审判的公正与效率受到社会各界肯定。
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
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
李雨峰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
【年(卷),期】2013(000)002
【摘要】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的自由裁量指的是当法官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时,运用法律解释、类推等技术行使剩余立法权解决纠纷的活动.立法权可分为初始立法权和剩余立法权.由于人类理性的界限,法律注定是不完备的.因此,法院在实际中享有一定的剩余立法权.从技术上看,知识产权法中存在的开放性概念、兜底条款、模糊冲突的条款,以及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国际背景和法官处理案件的逻辑等,都决定了法官自由裁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绝大多数法官判案时考虑的不是“劳动自然权利观”等普遍命题,而是解决纠纷.由于受限于诸多的外部和内部约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官宁愿选择不自由裁量.尽管法律文本的开放性允许法官超越法律文本而自由裁量,但法官并不肆意而为,而是实际受限于立法者的各种意图.法官自由裁量的界限是,当他补充法律条文内涵时所依据的理论,必须源于知识产权法律文本的总体精神和司法政策,而不能在知识产权框架之外寻求渊源.
【总页数】9页(P3-11)
【作者】李雨峰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论民事审判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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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案件民事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刍议——以对事实的认定为例
4.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基于审判实践的角度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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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法官“权力清单”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调查本报记者林晔晗本报通讯员范贞韩亚圻邹兴
2015年4月15日,广州市萝岗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创大道2662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循
环滚动着的开庭公告,庄毅、杨宗仁、谭海华、吴振、林广海……法官们的名字在主审法官一栏里引人注目。
大厅墙上,13名身着法官袍的法官照格外醒目。
杨宗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
这位曾先后在广东河源、东莞两地中级法院担任过院长的法学博士,收案18件、结案9件。
除了要完成好立案庭排期给他的开庭、合议等办案任务外,还要协调和指挥着这个从无到有、百业待兴的新法院正常运转。
自2014年12月16日成立以来的120天,作为全国第一批三家之一的知识产权法院,这里吸引着越来越多关注的目光。
8项法官“权力清单”:一次彻底的“放权”
初见专利庭法官谭海华,从他不多的言谈中,记者还是能感受到一名中年人对参加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遴选的些许
犹豫:毕竟是全省遴选,能否脱颖而出胜算几何?如果选中,以后上班可能要每天在广州、佛山这两个城市间穿梭……
从他自信的言谈、释然的表情里,记者已经读出他对自
己选择的满意感。
“到这里4个月,我感受到了一名法官的职业尊荣感。
” 谭海华扬了扬手中一份签有他名字的文书告诉记者,“这是我做法官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签发的财产诉前保全裁定。
这在很多法院,最起码也要副庭长才能签发的材料,现在我自己就可以签发。
”
而这只是主审法官“权力清单”之一。
由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从设计之初就将去行政化作为
一项试点探索,“法官权力”——审判权运行机制情况在业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按照全新模式进行规划,4个审判业务庭庭长由主审法官兼任,不设副庭长。
庭长只承担法律规定应当由庭长履行的职责,并负责主持主审法官会议,统一案件裁判标准,组织开展审判业务的调研指导。
谭海华一口气给记者列了8项法官可签发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管辖权异议裁定、撤诉裁定、财产诉前保全裁定、诉讼保全裁定、诉前禁令、诉中禁令。
“除了罚款、拘留、法院依职权启动的保全裁定等法律规定的必须由院领导签发的文书以外,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都可以签发。
”谭海华坦言:这是自己当法官17年以来,感受最彻底的一次“放权”。
“这让我在签发每一份法律文书时反而感到一份庄重和
责任。
”谭海华说。
谈及“放权”法官,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庭法官庄毅感受良多。
这位有着20多年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告诉记者:“这是自己过去从未有过的感受,院领导从不干预法官办案,谈及案件审理,只停留在专业和法律适用问题的业务交流。
”
杨宗仁告诉记者:“我们希望通过努力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一场最彻底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和积累经验。
”
“高门槛的审委会”倒逼法官果断用权
审判委员会作为一个法院的最高审判机构,如何更好地发挥它在审判管理中的导向性作用,各地法院做法不一。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是通过提高上会“门槛”,通过加强研判、规范和统一裁判尺度,充分发挥专业法院审判委员会在法律适用方面的指引性作用。
“滥于”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结果是办案效率大打折扣,而真正应该上会的案子却因为排期等原因而得不到充分的讨论。
而这里的审委会却显得有些“冷清”。
据副院长吴振介绍,目前,全院共受理案件1272件,上审委会讨论案件数仍为零。
什么样的案子可以上审委会?审委会到底该干什么?
记者翻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岗位职责规范(暂行)》,在这里找到了答案。
该院对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类型总体上
划为四类:适用实体法、程序法方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相冲突,合议庭不能形成决议的;运用证据规则方面存在法律疑难问题,严重影响事实查明,合议庭不能形成决议的;合议庭评议的一致意见或者多数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裁判标准明显不统一的;其他关注度极高的督办案件等。
去年年底刚刚获选第三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副院长
林广海认为,严把上审委会条件这一制度设计,给法官消极办案设立了一道无形的“防火墙”,倒逼法官、合议庭在办案中真正做到积极履职、主动担责。
随着专业技术领域的日新月异,审委会工作的视野和格局也在不断扩展:围绕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创新驱动战略中的审判职能作用,该院出台了33条实施意见,问题直指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隐蔽、举证难等司法热点问题;国务院宣布批准建立广东自贸区的第二天,今年4月21日,庄毅、刘培英等4名法官就自贸区营运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了实地调研。
合议庭承载下法官权力的表达和监督
今年1月21日上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3位院领导杨宗仁、吴振、林广海同时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分别涉及作品放映权、特许经营合同、侵害商标权等不同类型的案件。
庭审后,杨宗仁趁热打铁,当即召集合议庭成员讨论案件。
待杨宗仁提出了自己的处理建议后,合议庭其他成员毫
不客气地发表反对意见:上诉人公司已经注销,其行为虽然无法影响判决结果,但可能影响到二审案件对事实的表述和当事人主体信息的变化。
合议庭成员经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责成上诉人提交公司注销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二次合议。
这样热烈的讨论场景,在这里已成为一种常态。
“一个案子讨论两三回很正常。
”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庭法
官龚麒天告诉记者,“经常是第一次讨论,谁也说服不了谁,然后大家再分头查找资料,特别是在碰到专利侵权诉讼中等同原则如何适用等疑难新类型案件时,大家意见经常不一致,往往是一个问题解决了另一个问题又来了。
”
合议制成为承载和监督法官权力的新载体:将院长、副院长均编入合议庭审理案件;进一步完善合议庭制度,加大合议庭成员内部之间的监督制约力度,明确合议庭成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裁判、裁判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中的共同责任。
“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让法官的权力最终通过决议的形式见诸于一份份判决书中。
”庄毅告诉记者,“法院审判管理
权和审判权界限明确,一般极少数案件进入审委会,在合议中很难达到一致意见的,我们交由法官联席会讨论为合议庭提供参考建议,确保决议更准确。
”
众所周知,统一裁判标准,一般由院庭领导层层把关才
得以实现,而知识产权审判领域裁判标准如何统一的问题一直在业界颇受关注,这也是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的主要原因之一。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是让法官在实践中充分讨论、充分认证并逐步达到统一认识,确保司法的既判力和裁判的权威性。
该院通过定期不定期举办法官论坛、专家论坛、法官联席会议,对司法热点进行讨论,不断统一办案思路;成立了三个调研小组,将商标、专利和著作权作为主要攻关方向;由院领导牵头、主审法官参与,开设了知识产权审判标准化等三个课题研究方向。
“让法官有职业尊荣感是人民法院公正办案的重要基石,对于一个新组建的专业性审判法院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
放权于法官,是要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尊重专业能力、支持法官办案的工作新局面,使之成为一种共同价值追求和主旋律融入建院的根基。
”杨宗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