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休证明及补休通知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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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请休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请休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请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工作,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和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可结合自身生产作业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请休假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机关各部门应配备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日常考勤记录的管理、月度考勤报表的填报、考勤原始资料的保存等工作,同时还负责本部门职工外出公干登记以及配合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工作。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机关职工考勤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职工考勤工作,同时负责职工的请销假、加班等考勤事宜审批程序及履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三章作息时间第五条工作时间(一)周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二)日工作时间:1.每年1月至6月,9月至12月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2.每年7月至8月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三)公司对上、下班作出时间调整时,以相关《通知》所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休息时间(一)周休息日:职工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休息,特殊岗位及工种由公司按工作需要预先安排。

(二)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它休息日。

第四章请销假管理第七条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职工请销假管理。

职工所在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分管领导、总经理为审批人。

第八条请销假程序(一)申请:职工本人应在休假前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休)假类型、事由、天数,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1.病伤急诊,可在诊断后24小时内,提供相关材料,提出病假申请。

2.请(休)年休假应由职工本人于计划休假前至少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批:1.公司职工请假(1)请(休)假5天以内的,经职工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2)请(休)假6-10天的,经职工所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3)请(休)假10天及以上的,经职工所在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劳动部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143号

劳动部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143号

劳动部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143号1995年3月2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我部。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的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执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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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补休邮件篇一:关于201X年度员工年休假补休通知关于201X年度员工年休假补休通知公司员工:201X年度即将结束,公司内部分员工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调休年假。

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积极、高效的工作氛围,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务必做好部门员工年休假补休工作。

现为做好201X年度员工年休假补休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应安排年休假。

二、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员工个人工作、具体岗位,本着员工本人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未休年假的员工补休年假,但不能因补休年假而影响实际工作。

三、年休假原则上不能跨年使用。

确因有特殊工作原因,未能及时调休年休假,须向各部门总监及分管领导报告审批,经核查批准之后,允许在201X年1月1日-2月9日期间内补休年假综合部201X-12-26? 注:员工具体年休假情况,详见邮件附件篇二:关于员工请假、补休提前审批的规定关于员工请假、补休提前审批的规定各部:鉴于目前员工请假流程执行和请假后相应工作安排出现的问题,特别是编辑部人员请假的问题,为便于统一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员工请假、补休的提前审批权交刘总处理:1、全体员工请假、补休必需先经刘总同意,然后再按原规定的相应流程写邮件报备,并将工作交接情况附邮件内说明;2、要求员工最晚于休假前一天与刘总沟通,刘总同意后,员工按流程填写休假单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要求电话联系刘总进行说明,并通知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应于恢复工作日当天补写休假单(未见休假单的将根据具体时间按旷工处理)。

该规定自即日起执行,特此通知!行政人事部201X年5月31日篇三:调休申请怎么写_调休申请流程调休申请怎么写_调休申请流程调休是指某个工作日责令其不上班,而到周末却要员工来还班。

通知书之加班调休通知

通知书之加班调休通知

加班调休通知【篇一:关于加班及调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海南画王集团文件画字〔2013〕运营010号关于加班及调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为规范公司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及业务的高效运营,现对员工加班与调休做如下补充规定:1、员工加班需以部门为单位提前填写加班申请,报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作为加班处理。

加班申请单必须于完成加班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考勤核实备案(逾期人力资源部将不再受理该加班申请)。

2、节假日(含周末)期间,不涵盖用餐时间段的加班,一次性加班时间达2小时(含2小时)以上,才可计为可调休的加班时间。

涵盖用餐时间段(中午12:00-13:00;下午18:00-19:00)的加班,均需在扣除60分钟用餐休息时间的基础上,一次性加班时间达2小时(含2小时)以上,才可计为可调休的加班时间。

3、正常工作日加班周一至周五,自18:00至21:00一次性加班3小时,则计可调休的加班时间为2小时, 21:00以后的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计;小周周六,自17:00至20:00一次性加班时间3小时,则计可调休的加班时间为2小时,20:00以后的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计。

4、在公司内加班的员工必须打卡,考勤时一律以打卡时间来确认加班时间,当日加班如不打卡则不视为加班时间(注:加班忘记打卡的不适用填写未打卡证明),一律作当日正常出勤处理。

5、因公司的加班时间以2小时起计算,所以员工加班调休的一次性最短时间为2小时,调休不到2小时的均以2小时计算。

6、一个月内最多可调休四天,每次最多可连续调休两天。

所有调休须在三个月内休完,每三个月清零一次。

7、员工在所有非工作时间参加会议、培训、客情关系、业务应酬及业务拓展等活动的时间,及日常工作日在外出差或执行活动的时间均不视为加班时间。

8、节假日因在外执行公司活动项目或出差执行活动加班的员工,一次性加班时间达到4小时(含4小时)以上,才可计为可调休的加班时间。

超过一天不足两天的均按一天来计,并相应地给予补休。

《关于严肃上下班考勤制度的通知》

《关于严肃上下班考勤制度的通知》

《关于严肃上下班考勤制度的通知》局各股室、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更好地服务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纪律教育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局上下班考勤制度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局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服务群众。

各股室要健全健立,上下班和外出公平暨现备查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时间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工作人员请事假须先向股室负责人递交申请书,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或事后才提出请假申请的一律视为旷工。

三、工作人员请病假,原则上与请事假相同,但确定因病情突然,未能事先请假的时候应向有关领导作出合理解释,并获得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四、请假制度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一般工作人员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副股级人员向本股室主要负责人请假、正股级人员或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假。

五、一般工作人员(包括副股级人员)请假二天以内的由本故事主要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六天以上经局长批准,股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的经局长批准。

六、全年病假累计起过六个月,事假累计起过三个月,不参加年度考核,旷工连续起过五天,累计起过十天,年度考核应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其所在股室、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局人事纪检、检查部门对各股室的上下班情况及工作服务态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实行检查,并对上下班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典型情况进行通报。

以上通知希望各个股室、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局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察监督确保制度的落实。

海丰县建设局xx年2月15日第二篇:关于严肃考勤制度的通知关于严肃考勤制度的通知全体员工:关于近期抽查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发现有些部门考勤管理工作不严肃、不严格,纪律松懈,考勤混乱,存在迟到、早退、上下班不考勤、请假不写请假条、考勤表上交不及时等现象。

古金会、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古金会、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古金会、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2【案件字号】(2021)鲁05民终5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聂燕王辉崔海霞【审理法官】聂燕王辉崔海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古金会;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古金会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古金会【当事人-公司】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古金会【被告】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证据一记载了不同工种的工资幅度,但是不能证明古金会的工资金额。

古金会在质证过程中认可永盛公司就调岗事宜与其进行协商,古金会也同意调岗,故永盛公司主张调岗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事实成立。

(一)关于月平均工资的认定。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恢复名誉证据不足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关于月平均工资的认定。

古金会主张一审对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欠付工资、加班费等基数的月平均工资认定错误。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审根据古金会提交的工资流水计算其月平均工资,符合法律规定。

(二)关于加班费。

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负有举证责任,对于古金会提交证据证明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费,一审判决已经予以支持。

古金会主张332035.50元加班费,并未举证证明存在相应加班事实,该项请求证据不足。

(三)关于生活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

古金会主张永盛公司自2014年10月通知职工回家待岗未发放基本生活费,故应支付生活费8000元。

劳动者待岗期间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费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古金会的该项请求超过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不予支持。

关于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1、常日班。

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迟到、早退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事假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病假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第十条值班、加班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员工请假规定的通知

员工请假规定的通知

员工请假规定的通知第一篇:员工请假规定的通知关于员工请假规定的通知公司各部:为健全公司人事制度,促进公司的有序管理,现针对【人事〔2012〕第04号文】《关于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关于请假制度方面的内容做出严格规定,具体如下:一、员工请假规定:1、员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报直接领导,依各级权限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若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休假或延长休假,按旷工处理,并取消满勤奖。

2、员工每月公休4天由经理统一安排,当月休完;3、调休、连休、事假、病假在4天内的(含4天)由直接领导审批,超过需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事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依权限经直接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备公司人事部。

5、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由当事人于当日早10:00以前向部门直接领导电话请假,经批准方可生效,超过审批权限,部门负责人需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员工到岗后2日内应补办相关请假手续,依权限经直接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综合部备案,逾期未上交请假单的按旷工处理。

(因天灾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另行处理)6、员工休假期间,若遇特殊情况需延后返岗时间,必须提前1天向公司申请,1天内由部门直接领导批准,超过审批权限,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延后。

擅自延后休假时间的,以旷工处理。

员工到岗后2日内应补办相关请假手续,依权限经直接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综合部备案,逾期未上交请假单的按旷工处理。

7、各类假期(婚假、丧假、产检假、事假、病假、公休假、年假、国家法定假)合并连休时间不得超过7天(含7天)。

8、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9、病假3日以内(含3日),扣发日工资 20 %,3日以上,7日以内(含7日)的,扣发日工资的50%,7日以上的扣发全额工资。

病假不与其他各类假期合并连休(请病假需附三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10、产假期间遇到公休日和法定假日等,统一包含在产假时间内,不再顺延,不重复休假。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1.总则1.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股东方外派的员工,或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的人员,或外包服务人员。

1.3职责分工1.3.1员工本人应自觉遵守公司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缺勤应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生产班组指定专人于每月22日前向总经办提交考勤记录并请员工签字确认,考勤记录由总经办保存。

1.3.3总经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汇总、核实和保管全体员工的考勤记录(须有员工签字)。

1.3.4员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员工考勤记录保存年限不低于两年。

2.考勤管理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考勤时间以指纹考勤机记载时间为准。

2.2考勤统计周期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时间2.3.1根据公司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两种工作时间制度。

2.3.2标准工时制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30,夏季下班时间17:00,冬季下班时间为16: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不计为工作时间。

2.3.3综合计算工时制适用于生产部实行倒班制的班组员工。

3.迟到与早退上午上班,考勤记录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迟到;下午下班,考勤记录早于下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早退。

4.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4.1工作时间未出勤且未办理请假手续。

4.2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离开公司0.5个工作日(含0.5个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5.1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级同意,部门负责人须报备总经理,并经指纹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旷工。

休假调整通知(精选5篇)

休假调整通知(精选5篇)

休假调整通知(精选5篇)第一篇:休假调整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

你知道公司休假调整通知怎么写吗?请看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休假调整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春节休假调整通知亲爱的公司全体员工:春节将近,为欢度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使全体人员能够快快乐乐地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20xx年春节,尽可能的与家人一起享受节日的欢乐和喜悦;结合生产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定于1月**日起开始放年假,年假共计XX天,截止时间为*月*日,*月*日正式上班。

回家的员工建议通过各种途径提前预订好往返的车票,以免到时“一票难求”,计算好返乡的行程安排,并做好回家的理财准备;同时,公司要求所有的员工必须在*月*日到达深圳,确保*月*日能够正常上班;届时公司一律不接受电话请假,逾期未到者按旷工处理。

为了让不回家的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也方便公司在春节期间的食宿安排和管理工作的开展,特通告好下:1、决定不回家并留厂的员工(包括外宿员工)如果仍未登记的员工,请尽快到各部门文员处登记,登记时注明员工姓名及部门/级别以及是否在厂内食宿,是享用管理餐还是员工餐等。

2、各部门文员/主管请将增加的统计名单于元月XX日前将留厂人中名单交到行政部3、行政部将根据留厂人员情况安排用餐及住宿保安相关事宜,请员工决定后再行登记4、所有留厂员工在春节期间用餐不再扣除伙食费,由公司全额承担,除夕夜与大年初一中餐加餐。

5、留厂员工可以自发组织唱歌、跳舞、游戏等娱乐活动,不得在厂内进行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违者将按厂规处理。

xx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xx月xx日清明休假调整通知公司各部门:根据国家法定假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清明节放假做出安排,具体如下:一、放假时间:20xx年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

4月7日正常上班。

二、请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节前工作安排,放假前做到相应的清洁工作,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有序。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正文:----------------------------------------------------------------------------------------------------------------------------------------------------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1983年12月3日)最近,国务院根据“四化”建设的需要和科学技术干部的特点,颁发了国发(1983)141号和国发(1983)142号文件。

为了贯彻执行这两个文件,我部对文件中的若干问题作了说明(详见附件一、二),现发给你们,望切实做好科学技术干部的退休工作。

有什么经验和问题,及时告知我部。

各地区、各部门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2)10号文件,积极做好其他干部的退休工作。

附件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说明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3)141号文《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对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暂行规定》第二条对高级专家按正、副两档职称规定了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最高期限。

因此,对高级职称不分档的和未颁发职称条例的行业的高级专家,暂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身体条件确定其是否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及延长年限。

二、《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少数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限的四个条件,要同时具备,但必须首先考虑工作需要和身体条件。

“工作需要”主要应考虑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必要性,“身体条件”须符合在延长期间所承担的工作的要求。

三、《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系指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特殊贡献的高级专家。

考勤制度(红头文件)

考勤制度(红头文件)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精品文档【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XXX人字【2013】第017号考勤管理制度各直属部、各单位及其下属机构:为规范集团及各单位及分支机构的考勤管理,严肃考勤纪律,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严格考勤、合理合法;3.考勤记录与薪资严格挂钩,具体参见《XX集团薪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总部各直属部门、各公司的所有正式员工;(二)XX集团下属地产公司(如售楼中心等)、酒店、商贸公司各门店可依据本单位经营特点和业务需要另行制订考勤办法报集团审批,但原则性规定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作息时间(一)工作日:集团总部实行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行政班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不包含星期六)午餐时间: 12:00——13:30(二)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家规定或因特殊情况,公司可对以上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说明:地产公司(如售楼中心等)、酒店、商贸各门店等单位或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参照总部制定相应的作息方式,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考勤方式(一)原则上各单位都应实行“指纹考勤”:员工每天应在既定班次上班前、下班后在指纹考勤机上录入指纹。

若无条件实行指纹考勤的可实行纸卡或签到/签退制度。

(二)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签退(违规者按集团相关奖惩制度执行),若有异常,在打卡或签到/签退处填写《打卡异常登记表》,以备考勤员核查。

(三)考勤管理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负责人管理,考勤员应熟悉考勤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每个月根据指纹考勤记录统计月考勤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确保考勤信息真实。

(四)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出办公或因公不能上、下班时间考勤,需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出差人员不在此限)经上级领导签批后外出,并交考勤员记录备案。

公休请假通知-最新范文

公休请假通知-最新范文

公休请假通知篇一:员工请假规定的通知关于员工请假规定的通知公司各部:为健全公司人事制度,促进公司的有序管理,现针对【人事〔2012〕第04号文】《关于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关于请假制度方面的内容做出严格规定,具体如下:一、员工请假规定:1、员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报直接领导,依各级权限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若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休假或延长休假,按旷工处理,并取消满勤奖。

2、员工每月公休4天由经理统一安排,当月休完;3、调休、连休、事假、病假在4天内的(含4天)由直接领导审批,超过需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事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依权限经直接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备公司人事部。

5、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由当事人于当日早10:00以前向部门直接领导电话请假,经批准方可生效,超过审批权限,部门负责人需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员工到岗后2日内应补办相关请假手续,依权限经直接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综合部备案,逾期未上交请假单的按旷工处理。

(因天灾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另行处理)6、员工休假期间,若遇特殊情况需延后返岗时间,必须提前1天向公司申请,1天内由部门直接领导批准,超过审批权限,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延后。

擅自延后休假时间的,以旷工处理。

员工到岗后2日内应补办相关请假手续,依权限经直接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综合部备案,逾期未上交请假单的按旷工处理。

7、各类假期(婚假、丧假、产检假、事假、病假、公休假、年假、国家法定假)合并连休时间不得超过7天(含7天)。

8、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9、病假3日以内(含3日),扣发日工资 20 %,3日以上,7日以内(含7日)的,扣发日工资的50%,7日以上的扣发全额工资。

病假不与其他各类假期合并连休(请病假需附三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10、产假期间遇到公休日和法定假日等,统一包含在产假时间内,不再顺延,不重复休假。

加班补休规定

加班补休规定

加班补休规定篇一:关于加班及补休管理制度关于加班及补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员工上班纪律管理,规范公司正常上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在工作日加点,并另行安排员工补休或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需填写《加班证明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于行政备档;3、因加班需补休的员工必须提供《加班证明单》作为补休依据,并填写《补休证明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一并交于行政;4、加班补休有效期为加班当日起30天以内,逾期不予以补休,同时不得先休后补加班;5、加班当天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打考勤卡,自觉遵守考勤规定,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未经主管同意离岗者,按溜号或早退处理;6、员工的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到期后仍不能正常上班的超期,应按原批准程序提前办理好续假手续,逾期后未办理续假手续且未正常上班的,续假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7、法定节假日到期后仍不能正常上班的超期,未办理请假手续且未正常上班的,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附:(1)、加班证明单(2)、补休证明单附件1《加班证明单》附件2《补休证明单》篇二:加班补休规定2技术、研发部员工加班补休管理规定编制:研发部、技术部审核:签发:20XX-11-20发布20XX-12-01实施技术、研发部员工加班补休管理规定为了完善考勤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加班、补休的流程,特制定了此规定。

一、加班规定1、加班是指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内无法完成,经领导同意,需要加班方可完成的工作任务或其他特殊的、需要突击完成的工作任务。

如因为个人工作效率低或者工作失误造成延时工作,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2、部门人员加班,需要到部门负责人处领取“加班申请单”,填写完成后交部门负责人、经总工批准后,方能计入加班。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加班申请的,必须在加班后两天内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理,不计算加班时间。

3、加班申请单一人一单,必须写清人员姓名,申请事由。

王洪波、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中心卫生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洪波、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中心卫生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洪波、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中心卫生院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8【案件字号】(2020)冀02民终267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鑫高颖周丽【审理法官】李鑫高颖周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洪波;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中心卫生院【当事人】王洪波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中心卫生院【当事人-个人】王洪波【当事人-公司】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中心卫生院【代理律师/律所】李翠华河北三和时代(唐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翠华河北三和时代(唐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翠华【代理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唐山)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王洪波【被告】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中心卫生院【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1、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上诉人1989年至201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加班工资及日常延时加班工资。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增加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1、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上诉人1989年至201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加班工资及日常延时加班工资。

2、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上诉人2014年-2019年拖欠工资72828元。

3、被上诉人是否应为上诉人补缴1989年到1993年的社保,返还2014年10月到2017年8月期间社保个人多缴纳的保险费2962.23元,给付上诉人精神文明奖、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等福利补贴。

就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给付1989年至2019年拖欠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因上诉人对2017年以前存在加班事实的请求事项未举证证明,被上诉人不认可上诉人存在加班情况,被上诉人主张不应支付加班费。

补休和调休到底有哪些区别?

补休和调休到底有哪些区别?

补休和调休到底有哪些区别?实务中,很多人不知道补休和调休的区别,经常混用,有时将补休称为调休,有时又将调休当成补休。

别说凡人,就连法院,有时也搞不清。

比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民申字第144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认为“是这样写的:“经查,再审申请人在本案仲裁庭审理时已自认周军工作期间每个月只休息两天,且山东化工宾馆亦未提供证据证实周军加班工作后对周军实行了调休,故原二审判决判令再审申请人应当向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正确”。

高级法院裁判文书中将休息日加班后的“补休”称为“调休”,这就是典型的“补休”“调休”傻傻的分不清啊。

下面,我来说说这两个词的区别,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一、补休“补休”,顾名思义,是弥补休息时间的意思。

是指该休息而未休时,事后用其它时间来弥补之前该休而未休的时间。

(一)“补休”的主要用途“补休”这个词,根据1959年《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59]中劳薪字第07号)中的说法,最早可溯及到劳动部在1956年5月间的一个规定:工人职员每天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点,按照本人计时工资标准的150%发给工资;在公休假日加班,原则上应给予工人同等时间的补休......也就是说,从我国劳动部门正式文件出现这个词伊始,“补休”就是用来弥补公休日加班时间的。

1994年《劳动法》更将“补休”写入法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补休”是用来弥补劳动者在休息日正常工作而失去的休息时间。

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那么,平时加班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时间,也可以用“补休”方式来弥补吗?从劳动法的规定看,法律并未规定平时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可以“补休”,只规定公休日加班可以“补休”,请看劳动法完整条文: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补休怎么规定

加班补休怎么规定

加班补休怎么规定加班补休怎么规定春节加班补休还是补钱在春节期间,有些用人单位因工作安排或者行业特性,可能无法或者没有正常按照国家规定放假,部分职场人假日期间却辛勤地“战斗”在工作岗位上。

那么,对于这类职场人的加班该如何认定,待遇应当如何支付呢?究竟是“补休”还是“补钱”呢?据此,笔者采访了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燕。

放假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40号)规定,2011年春节放假安排为: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

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17.12 1.54%])上班。

律师观点:加班族,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2011年春节放假从2月2日至2月8日,共7天,其中包含法定节假日3天(即2月2日至2月4日),其余四天则是相邻双休日的调休。

因此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此7天中具体哪一天上班所对应的加班费支付及调休问题并不相同。

李燕表示,春节期间的加班待遇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无条件执行,对于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或支付标准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春节加班族: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

维权四问一、春节期间加班能否以“补休”代替加班费?用人单位能否以“补休”代替加班费呢?李燕表示,这要区分是在法定节假日还是双休日加班。

我国《劳动法》对于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作了区别规定,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必须发放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且不能补休。

春节期间2月2日至2月4日是法定节假日,若是加班,必须支付劳动者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不得调休。

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双休日上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加班费标准不得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两百。

春节期间,2月5日至2月8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也可以支付百分之两百的加班费,企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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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青禾家具连锁人资第20131010004#
管理制度
未休证明处理办法及未来假休管理制度由于公司营业性质不同,现《未休证明》累积较多,为避免长期休假累积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并对9月18日交回到总裁办的《未休证明》做以下处理决定:
一、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所有2013年10月10日之前因加班未休息而签发的《未休证明》,将以补休或回收的方式进行处理,处理细则如下:
1、2013年10月1日之前的所有《未休证明》须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在保证公司能正常运作的情况下补休完毕;
2、2013年11月30日之前基础员工及经理级(含经理级)以下所有员工未补休完毕的《未休证明》将以日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加班工资;
3、高层管理人员(含助理级)的《未休证明》将以5元/小时的方式计算加班工资;
二、自2013年10月11日起,所有的非节日加班均以日基本工资的1.5倍发放加班工资,不再签发《未休证明及补休》证明。

三、所有非节假日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经理或总监、总经理审核签字后递交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薪酬;
四、财务部接到未有人力资源总监签字的《加班申请单》均属无效《加班申请单》。

五、因公司经营性质较为特殊,所以在休假上与其他行业不同,所以在需要休假时,公司会对休假进行安排,根据个人意愿签发《假休证明》。

希望所有员工支持公司特殊的经营模式。

六、本处理办法及制度自总裁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对本处理办法及制度有任何异议,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青禾企业人力资源部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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