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关于钟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莫宗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莫宗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3•【字号】苏政发[2014]75号•【施行日期】2014.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莫宗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14〕7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任命莫宗通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任命徐劼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免去其省统计局局长职务;任命夏心旻同志为省统计局局长;任命汤建鸣同志为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任命钱国超同志为省民防局局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任命查斌仪同志为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命王庆五同志为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免去其省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任命张卫东同志为省物价局局长(正厅级);任命陈少军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任命刘斌同志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1年;任命XXX同志为省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厅级),试用期1年;任命陆元刚同志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职务;任命李强同志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任命段雄同志为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任命张劲松同志为省水利厅副厅长;任命叶健同志为省水利厅副厅长,免去其省水利厅总工程师职务;任命江桦同志为省商务厅副厅长,试用期1年;任命黄祖瑚同志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任命何小鹏同志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陈亦江同志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省中医药局局长;任命徐东红同志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汪华同志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葛笑天同志为省审计厅副厅长,免去其省审计厅总审计师职务;任命王越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试用期1年;任命许同禄同志为省司法厅巡视员,免去其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任命李先友同志为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免去其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任命XXX民同志为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任命蒋洪同志为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任命李京生同志为省公安厅副巡视员;任命杨泳洪同志为省公安厅副巡视员;任命周操同志为省公安厅副巡视员;任命吕建国同志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任命洪浩同志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任命李少冬同志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任命马小平同志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任命郭桂珍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任命周达志同志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任命肖飞同志为省旅游局副巡视员;任命吴群蔚同志为省旅游局副巡视员;任命徐金亮同志为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副巡视员;免去沈成同志的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职务;免去徐立同志的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唐庆宁同志的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免去苏振远同志的省民防局局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刘志彪同志的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职务;免去周旭昌同志的省政府驻西北办事处主任职务;免去周卫国同志的省物价局局长兼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李国华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免去孙兴家同志的省公安厅督察长职务;免去俞军同志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职务;免去钱国超同志的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免去陈华同志的省卫生厅副厅长职务;免去戴纪生同志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黄海宁同志的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陈主志同志的省物价局副局长职务;免去王世华同志的省文化厅巡视员职务;免去贺寿天同志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巡视员职务;免去侯永兰同志的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巡视员职务;免去吴君才同志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职务;免去吕建平同志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免去金宝林同志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免去蒋南清同志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职务;免去黄强同志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巡视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1]16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21
【实施日期】2011.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16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我省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电〔2010〕2号)等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汪泉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
孙文德省公安厅厅长
于学军江苏银监局局长
成员:周继业省法院副院长
王方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华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月科省纪委常委
刘德海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秦凯华省信访局副局长
陈建平省维稳办副主任
王汉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郗同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柏利忠省。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先进法务工作者的通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苏国资[2016]111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11.23【实施日期】2016.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先进法务工作者的通知(苏国资〔2016〕111号)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法治意识、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治企、依法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期间,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有效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
为鼓励先进,经各单位推荐和省国资委综合评价,决定对南京市国资委普法办等56个先进单位、梁俊等134名先进个人、王会清等19名优秀法律顾问、周琦等73名先进法务工作者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国资系统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抓好法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为服务保障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出新贡献。
附件:1.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名单2.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名单3. 2011―2015年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名单4. 2011―2015年省属企业先进法务工作者名单江苏省国资委2016年11月23日附件1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名单(56个)南京市国资委普法办徐州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苏州市国资委考核评价处(政策法规处)南通市国资委办公室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事务部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合规部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证券部江苏省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法律事务部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法务合规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室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贸易管理和法律审计部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普法办公室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张双楼煤矿普法办公室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普法办公室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律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南京市再保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务部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钟山宾馆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务部江苏省燃料总公司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法律事务部)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制处江苏双龙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江苏金丝服装有限公司办公室江苏方强农场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附件2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名单(134名)梁俊南京市国资委徐丽丽南京市国资委孙广生无锡市国资委李言庆徐州市国资委邢贺章常州市国资委刘念东常州市国资委仝彬苏州市国资委李桂顺南通市国资委施瑞满连云港市国资委华云荣淮安市国资委张成中盐城市国资委成友贵盐城市国资委徐敏扬州市国资委段为生镇江市国资委。
江苏省政府关于肖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肖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苏政发[2007]9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8.15
【实施日期】2007.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政府关于肖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政发〔2007〕9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肖泉同志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免去其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任命王汉春同志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周毅彪同志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陆元刚同志为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
去其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江苏省政府关于李廉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07]70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李廉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江苏省政府关于李廉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政发〔2007〕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李廉水同志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任期五年),任职时间从2006年2月算起;
任命晏维龙同志为淮海工学院院长(任期五年),任职时间从2006年2月算起;
任命封超年同志为金陵科技学院院长(任期五年),任职时间从2006年2月算起;
任命刘延庆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院长(任期五年),任职时间从2006年2月算起;
任命张新科同志为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期五年);
免去曹雨平同志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二○○七年七月一日
——结束——。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袁银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袁银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30•【字号】苏政发[2008]65号•【施行日期】200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袁银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08〕6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任命袁银男同志为南通大学校长,免去其江苏大学副校长职务;任命王培君同志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朱洪波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叶国英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任命张建红同志为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XXX同志为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任命朱爱胜同志为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崔景贵同志为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景旭文同志为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张勤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温潘亚同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徐开林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周胜同志为扬州市职业大学校长;任命金南冬同志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陆建洪同志为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廖军同志为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冯国平同志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颜惠庚同志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黄焱同志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张荣华同志为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蔡红星同志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周立雪同志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卢进南同志为常州工学院正院级调研员;任命尹汉学同志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正院级调研员,免去其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顾晓松同志的南通大学校长职务;免去陈章龙同志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李久生同志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戚永祥同志的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王建良同志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王震声同志的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王光文同志的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钱培德同志的苏州大学正校级调研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齐敦品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齐敦品等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12.25
•【字号】苏政发〔2023〕121号
•【施行日期】2023.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齐敦品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
任命齐敦品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俞金红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秦海涛为省民政厅副厅长;
任命蒋波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兼);
任命姜卫华为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张世祥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石为斌的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陈健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张水芳的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兼);
免去许善平的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叶松的省审计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杨菁的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尹晓平的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洪信的省地质局副局长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江苏省政府关于陈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07]87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陈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江苏省政府关于陈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政发〔2007〕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陈琪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校长(任期五年);
任命周亚夫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徐耀初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王心如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张前德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胡刚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王虹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
任命王长青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夏锦文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乔旭同志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陈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叶美兰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国聘同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江涌同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丁建宁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峻同志的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亦江同志的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文晓明同志的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夏东民同志的苏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沈启鹏同志的南通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郑勇同志的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二○○七年八月十日
——结束——。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1•【字号】苏政办发[2011]162号•【施行日期】2011.11.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6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我省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电〔2010〕2号)等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李云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组长:汪泉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孙文德省公安厅厅长于学军江苏银监局局长成员:周继业省法院副院长王方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华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月科省纪委常委刘德海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秦凯华省信访局副局长陈建平省维稳办副主任王汉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郗同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柏利忠省公安厅副厅长徐国平省安全厅副厅长钮学兴省民政厅副厅长宋义武省财政厅副厅长彭向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祝保平省农委副主任陈涛省商务厅副厅长张振飞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德田省广电局副局长周福莲省法制办副主任聂振平省金融办副主任陶为群人行南京分行副行长李玉平江苏银监局副局长葛翎江苏保监局副局长许加林江苏证监局局长助理许继金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安全分中心主任傅兵省林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聂振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玉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根据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领导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研究制定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三)根据有关单位请求,协调成员单位开展非法集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维护稳定等处置工作;(四)督促和指导各市人民政府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五)办理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2013)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25•【字号】苏政办发[2013]66号•【施行日期】2013.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禁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6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禁毒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主任:缪瑞林副省长副主任:王立科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委员:李明耀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德海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玉生省法院副院长陈剑虹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顾显强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张卫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丁晓昌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琦省公安厅副厅长章大李省民政厅副厅长池凤云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劳教(戒毒)管理局局长徐宁省财政厅副厅长周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柏仇勇省环保厅副厅长张坚勇省农委副主任姜昕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秦基春省文化厅副厅长黄祖瑚省卫生厅副厅长张振飞省工商局副局长陈明省广电局巡视员沈建国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陆贯一省安监局副局长孙安宁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叶耀宇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爱平省总工会副主席蒋敏团省委副书记陈芬省妇联副主席司永胜南京海关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陶为群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省禁毒委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王琦兼任办公室主任。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25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序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序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30•【字号】苏政发[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序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14〕3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任命张序余同志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任命凌迎兵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正校级),免去其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院长职务;任命王承宽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职务;任命李建宇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职务;任命王国平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职务;任命王国强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职务;任命周南平同志为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职务;任命范健同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其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任命柏晓宏同志为江苏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陈国祥同志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倪延年同志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校级调研员职务;免去张前德同志的南京医科大学副校级调研员职务;免去樊增荣同志的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级调研员职务;免去李春成同志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级调研员职务;免去葛建一同志的苏州大学副校级调研员职务;免去李唯青同志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正院级调研员职务;免去辛望旦同志的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正院级调研员职务;免去张金富同志的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正院级调研员职务;免去朱芹同志的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正院级调研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2014年3月30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周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13]15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周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周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政发〔2013〕156号)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任命周斌同志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江苏新华发行集团总经理职务;
任命王译萱同志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周建军同志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任命叶建成同志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海燕同志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1日
——结束——。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宏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宏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2.29
•【字号】苏政发[2013]169号
•【施行日期】2013.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宏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苏政发〔2013〕169号)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钟山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任命黄宏亮同志为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山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免去杨大伟同志的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山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9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的省级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就地转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的省级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就地转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11•【字号】苏政发[2000]87号•【施行日期】200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的省级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就地转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0]87号)南京市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了保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中撤销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就地转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建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的省级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和资产重组的意见》(苏办发[2000]13号)的总体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建公司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管理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对其进行清理和重组,盘活存量资产,进行资本运作,实现国有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建立资本金收益制度,向政府上缴国有资产收益,接受政府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和监督,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
保证政府机构改革平稳进行,分流机关工作人员。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原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组建公司的实施步骤组建过程中,公司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制订组建方案。
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公司的组建方案。
内容包括:组建公司的指导思想、原则,对原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处理,纳入公司经营的资产范围,内设机构,公司成立后的经营方向、目标,对控投企业的资产监管和重组措施等。
(二)拟订公司章程。
公司按照公司法要求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样稿附后)。
公司章程报省政府批准后生效。
(三)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