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巷道贯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巷道贯通是指在地下或地面开挖巷道、构筑物或设施时,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建设安全,进行各项管理、监督和控制的活动。
第四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巷道贯通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
第六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第八条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第二章巷道贯通手续办理第九条需要贯通巷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要求负责管理的部门申请贯通手续。
第十条申请贯通手续时,应当提交巷道贯通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预警预案。
第十一条巷道贯通方案应当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方法、施工期限、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方案应当包括施工人员组织、安全管理、设备使用等内容。
第十三条安全预警预案应当包括预警设备、预警信号、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交的贯通手续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审批结果。
第十六条获得贯通手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未取得贯通手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巷道贯通工作。
第三章巷道贯通管理第十八条巷道贯通施工时,应当按照贯通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巷道贯通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巷道贯通施工时,应当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地下和地面设施的完整。
第二十一条巷道贯通施工涉及的用电、用水、用气等设施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第二十二条巷道贯通施工应当严禁违反规定进行开挖、爆破等行为。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通知掘进队、通维队及生产、通风、安监、机电、调度室等相关连队与部门,通知应包括贯通地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贯通距离及水文地质情况。
2.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保持正常通风,按规定检查工作面瓦斯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通知停止贯通,并立即处理。
3.通风瓦斯科、生产科接到贯通通知书后,指导施工单位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及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维队按方案提前构筑通风设施,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准备工作。
4.施工单位接到贯通通知书后,被贯通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保持正常通风,并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巷口设置栅栏,揭示明显警标,阻止人员进入,磺头要设置瓦斯传感器。
5,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人在工作面入口处站岗。
施工单位要精确掌握施工进度,每班汇报掘进进度。
6.煤层巷道在贯通相距50米前,由地测科放线,抽采防突队负责施工一个钻孔,钻孔必须与被贯通巷道打通。
7,贯通相距20米前,由安监处负责牵头对贯通巷道的支护、通风、瓦斯检查执行情况、贯通巷道的设施设备保护情况、通风系统调整准备情况、测量放线情况按措施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只有经现场确认措施到位并符合要求,方可继续掘进。
7,贯通相距5米前,施工单位应在调度早会上汇报,调度室应在会上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准备和防范工作。
9.采用爆破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班组长和瓦斯检查人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在掘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在两个工作面及通向贯通地区所有通道上警戒;对方工作面警戒点必须设在栅栏外的全风压通风地点。
煤业公司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一、掘进巷道不得与采空区、老窑破坏区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掘进巷道贯通前相距20m,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地测部门必须报技术负责人,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平行巷道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贯通,一个头超前另一个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贯通一方不得留下已经掘出的盲巷。
2)两巷的贯通相距20米时,停止一个头的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
每次爆破前,贯通巷道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当对方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设好警戒,方可装药爆破。
3)正副巷和横贯的施工,不得同时装药爆破,每次装药爆破必须停电撤人,设置警戒。
4)横贯贯通后应停止掘进工作,立即组织封闭前一个通风贯眼,并进行局扇改道移动工作。
5)贯通工作由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督、措施落实。
三、贯通巷道瓦斯浓度超限,必须做好瓦斯排放工作。
只有当贯通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装药爆破。
四、矿井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生产采区的采区主要进、回风巷之间不得补打贯眼,如确需贯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风流短路。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及与其它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时,应将贯通巷道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及顶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向矿长或矿井技术负责人报告。
2、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3、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通风,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经常检查瓦斯。
4、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检查对方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____%,必须停止作业,处理瓦斯;只有两个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5、接近贯通时,要加固贯通附近支护,防止大面积冒顶事故发生。
6、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____小时内封闭完毕。
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2)巷道贯通是指将巷道之间互相连通,使整个巷道网络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盲巷是指巷道的一段封闭的部分,无法与其他巷道或道路相连通。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1. 巷道贯通规划:在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中,应考虑巷道贯通的需求,合理规划巷道的线路和连接方式,确保整个巷道网络的流畅性和通行效率。
2. 巷道贯通建设:建设巷道贯通需要拆除盲巷,重新布置道路和交叉口,增设标识和标线等设施,以确保贯通后的巷道安全、便利和适应交通流量需求。
3. 盲巷管理:对于已有的盲巷,需要进行管理和维护。
应制定相关规定,明确盲巷的用途和管理责任,加强巡查和维护,及时清理垃圾和堆放物,确保盲巷的使用安全和环境卫生。
4. 盲巷改造: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盲巷,可以考虑进行改造,将其与其他巷道或道路相连通。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煤矿采掘的不断深入,巷道贯通成为煤矿生产中不可避免的环节。
巷道贯通是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因此,对于煤矿巷道贯通的管理制度,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本文将就煤矿巷道贯通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巷道贯通前的准备1.巷道贯通前的设备检查在贯通巷道之前,应当对贯通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贯通设备中必须确保电缆、电机、液压管路以及其他关键部件的完好性。
2.确定巷道贯通方案在巷道贯通之前,必须要根据巷道贯通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贯通方案。
需要进行全面的技术论证,确保贯通方案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巷道贯通时的要求1.巷道贯通的技术要求(1)贯通进度要合理安排巷道贯通是个复杂的工序,在贯通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贯通进度。
特别是当出现天候等不可控因素的时候,应及时对贯通进度进行调整,保证贯通的顺利进行。
(2)巷道贯通的水平要求巷道贯通时,要严格按照贯通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贯通的水平偏差。
在贯通过程中,要时刻关注贯通后巷道的水害、煤与瓦斯等其他方面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和整改。
(3)松动的煤岩收尽在巷道贯通过程中,松动的煤岩可能会破坏贯通机具,造成不可逆的损失。
因此应及时且周密地进行收尽,确保贯通机具的正常运行。
2.现场的安全要求巷道贯通施工过程中,安全始终是关键。
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减少不必要的操作危险。
同时,巷道贯通现场的安全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到位,贴近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
巷道贯通后的管理1.巷道贯通后的质量检测贯通后,要对贯通后的巷道进行全面质量检测,确保贯通后的巷道质量符合标准。
其中,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巷道形状、平面及立面水平、断面尺寸和任意面形状等。
2.对巷道的维护与管理巷道贯通结束后,需要对贯通后的巷道进行维护和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巷道的通风、排检、安全员配置等管理工作。
需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巷道维护和管理的效果。
结论煤矿巷道的贯通是煤炭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所有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二、职责分工1. 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的技术措施,并对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生产科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贯通计划、组织实施贯通工作、监督检查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4. 安全科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盲巷进行定期检查等。
5. 通风队负责巷道贯通及盲巷的通风管理工作,包括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等。
三、巷道贯通管理1. 贯通前准备工作(1)编制贯通计划,明确贯通时间、地点、路线等。
(2)对贯通地点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情况、顶底板岩性等。
(3)对贯通地点的通风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巷道通风设施、通风系统等。
(4)编制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瓦斯防治措施、顶板管理措施等。
2. 贯通过程中的管理(1)在贯通前,由生产科地测部门填制贯通通知单,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送达掘进、通风等部门和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分管掘进及通风专业的副总工程师组织调度、掘进、地质、测量、机电、通风部门对贯通措施进行联合会审,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的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时间、贯通措施审批单位和预计贯通时间。
(二)贯通巷道情况:包括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休地点、状况、剩余长度、贯通方法贯通两个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等。
(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3篇)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技术矿长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技术矿长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____米(机掘工作面相距____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____%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____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____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____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
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
第四条贯通采用小孔洞贯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
第五条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____%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2)巷道贯通是指将不同区域之间的巷道贯通起来,以提高交通流畅性和便捷性。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巷道的正常运行、安全可靠,并将巷道使用纳入规范化管理,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巷道贯通的场所,包括矿井、隧道、地下工程等。
3. 安全责任3.1 组织责任管理方应建立并负责巷道贯通的管理机构,并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3.2 管理责任管理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巷道贯通的管理工作,包括巡查巷道状态、检修维护和处理异常情况等,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3 监督责任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应对巷道贯通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管理操作4.1 巷道贯通手续在进行巷道贯通之前,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巷道贯通申请、巡查记录和安全评估报告等。
4.2 巷道贯通检查巷道贯通后,应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确保巷道的通畅、安全。
检查内容包括巷道的开放状态、支护设施和通风状况等。
4.3 巷道异常处理如果发现巷道存在异样情况,如塌方、瓦斯超标等,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处理后,应重新进行巷道贯通检查,确保问题解决。
4.4 巷道维护与保养为了确保巷道的正常运行,需要对巷道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维护和保养工作内容包括支护设施的检修、通风系统的清洁和维护等。
5. 风险控制5.1 安全培训管理方应对巷道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2 风险评估在巷道贯通过程中,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5.3 紧急救援预案对于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应制定完善的紧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方法,确保事故时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
6. 监测与评估对巷道的使用情况、设施状态进行定期监测记录,并定期评估巷道贯通管理的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7. 处罚与奖励对于管理不当、造成事故或其他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纠正错误。
对于做出突出贡献、提高巷道管理水平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炮掘巷道贯通在相距6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施工,由通风防突部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报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落实,通风区负责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配合。
二、当贯通的两巷相距60m前,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部(掘进、通风、测量人员)、机电运输部、调度室、安全监察部、通风防突部、通风区等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施工单位及通风区必须向职工贯彻实施,并有记录可查。
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调度室和施工现场都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准确掌握贯通时间,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否则,每次对有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巷道贯通过程中,由生产副总经理统一组织指挥。
贯通剩余5m时,由调度室组织生产、通防部及施工单位队长(或副队长)在现场指挥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且必须在贯通现场签单上签字认可,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在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通风防突部至少有一名测风员在现场测定贯通前后的风量及瓦斯浓度。
四、被贯通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按规定检查瓦斯,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停止贯通,立即进行处理。
五、贯通老巷或采空区时,应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生产技术部负责预报剩余距离,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所探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
六、巷道贯通当班,按照风流调整方案确定受影响范围,由调度室通知该范围内所有工作人员,停止一切工作,通风防突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保证贯通巷道有足够的风量,待风流稳定后,受影响区域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后,方可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停工地点恢复生产。
七、通风防突部要认真做好贯通台帐,记录贯通时间、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浓度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贯通措施、风流调整方案、通知单和现场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
贯通后当天把影响区域的测风情况报通风防突部和总工程师。
煤矿矿井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在贯通时,综合机械化巷道贯通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技术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分别送开掘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施工队、调度室,并指明贯通的中心线和腰线以保证接通方向。
(二)通风部门接到通知后,负责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由技术科负责,严格按(92)平煤第42号文件《关于巷道贯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的规定》组织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防治煤尘和机电防爆等,并附贯通地点的通风系统示意图,图中表明现有通风状况、贯通后的风流方向,系统调整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地点、岗哨位置等。
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机电、调度、防突、技术、安检(监)等有关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生产调度、技术科、通风科负责向煤电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三)巷道贯通措施要由开掘副矿长或地测副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贯彻,参加贯彻人员必须签字,贯通过程必须由通风副总在现场统指挥,技术科长、通风科(队)长、施工单位的区队长也必须到现场。
现场指挥人员要严格落实措施,必须做到责任清楚、岗位明确、落实到人。
(四)贯通工作面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对头工作面必须有防止冒顶、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防治煤尘的安全措施,装设瓦斯监测探头,通风调度要随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五)贯通老巷或老空区时,应坚持有疑必探,并根据所探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
(六)贯通过程中要打超前钻孔,矿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以准确掌握贯通时间,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七)严禁同一巷道两头相向掘进进行贯通,贯通斜交或正交时,贯通点应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带或应力集中带,掘进过程中,严格制定、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和防止冒顶等安全措施。
(八)采用放炮法贯通时,必须严格执行“-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每次装药放炮前,施工队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和回风流中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设置对方工作面的警戒必须一同去两人,一人站岗、一人回来联络,只有接到联络人员汇报,确认警戒到岗后方准放炮,宜到贯通为止。
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矿井巷道贯通安全管理,确保巷道贯通期间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和施工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巷道贯通施工管理。
三、职责1. 生产技术科负责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协调各部门、施工单位共同完成贯通施工。
2. 地测部门负责在贯通相距20m前,向生产技术科、通风队、安全环保处等部门通报贯通地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
3. 通风队负责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4. 安全环保处负责安排专人对巷道贯通工作监督现场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巷道贯通安全。
5.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四、贯通前1. 当贯通的两煤巷炮掘相距100m(岩巷炮掘相距50m、煤巷综掘相距150m)前,由生产技术科矿建组负责下达巷道贯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通知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三天内完成措施编制工作,措施必须包括预防冒顶和防止瓦斯、煤尘、爆破、透水等方面内容,经会审、贯彻后执行。
2. 当贯通的两煤巷炮掘相距100m(岩巷炮掘相距50m、煤巷综掘相距150m)前,由生产技术科通风组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队编制并审批完成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贯通地点构筑通风设施(或临时通风设施)位置及要求,要求上述工作三天内结束。
3. 当贯通的两巷相距20m(综掘相距50m)前,由生产技术科测量组负责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
五、贯通时1. 当贯通的两巷相距20m(综掘相距50m)后,每天由生产技术科测量组负责在矿早调度会上通报巷道贯通剩余工程量。
2. 两巷相向贯通时,两巷相距20m(综掘相距50m),相向贯通两施工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施工,撤出作业人员但保持正常通风,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施工。
六、贯通后1. 巷道贯通后,通风队负责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确保通风稳定可靠。
煤矿安全巷道贯通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巷道贯通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它关系到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确保巷道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我国《煤矿安全规程》对巷道贯通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对煤矿安全巷道贯通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巷道贯通前的准备工作1. 编制贯通专项措施:在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贯通专项措施,明确贯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技术措施等。
2. 停止作业面作业: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 设置栅栏及警标:停掘的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及警标,防止人员误入。
4. 通风系统调整:根据贯通需要,调整通风系统,确保贯通过程中通风良好。
5. 瓦斯浓度检测:每班必须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6. 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用好前探梁、支架连锁。
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
7. 测量工作:围绕巷道贯通工程而进行的所有测量工作称为贯通测量,确保贯通精度。
8. 技术交底:对参与贯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巷道贯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统一指挥: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贯通过程中的安全。
2. 停止工作面作业:贯通时,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
3. 瓦斯浓度检测: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
4. 爆破警戒: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5. 通风调整: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6. 电缆铺设:井下电缆的选用、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7. 人员培训:对参与贯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巷道贯通后的工作1. 检查通风系统:贯通后,立即检查通风系统,确保风流稳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条各掘进工程项目部,矿各部室:为进一步规范巷道贯通管理,确保巷道贯通期间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以及开口及贯通点的顶板安全、贯通施工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煤矿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条在一般掘进巷道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相距50米时,由地测部填制贯通通知单,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送达生产、调度、安监、通风等部门和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委托的生产技术部主管掘进的副部长组织调度、地测、机电、通风、机电等部门、监理、项目部对贯通措施进行联合会审,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特别是老空区、盲巷及长期停风地点的贯通,要汇报给通风矿长,生产矿长。
第四条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的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时间、贯通措施审批单位和预计贯通时间。
(二)贯通巷道情况:包括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休地点、状况、剩余长度、贯通方法贯通两个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等。
(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
图中标明现有的通风状况、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调整系统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地点,警戒岗哨位置等。
(四)巷道贯通施工地点、停工地点具体安全防护措施:1.放炮管理措施和放炮警戒地点及人员安排。
2.防冒顶措施。
3.加强瓦斯检查措施和探清采空区(老空)水、火、瓦斯情况的措施。
4.加强综合防尘措施。
5.电器设备(设施)防爆措施和保护电缆、管路、设备的措施。
(五)巷道贯通点的锁口支护方案。
第五条巷道贯通措施的贯彻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各部室部长负责,在一般掘进巷道根据同其它巷道贯通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必须进行贯彻并签字,并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委托的生产技术部部主管掘进的副部长召开贯通协调会,对现场贯通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井上下负责人,并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备查。
煤矿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巷道贯通管理,预防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巷道贯通前应当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准进行贯通作业。
三、巷道贯通由主管生产的副矿长统一指挥,组织地测、通风、机电和施工单位共同做好巷道贯通工作。
1、地测部门应对贯通的巷道及时测量,并在两工作面距离接近20m前向技术负责人报告,贯通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双向施工,一段施工,另一段保持正常通风并设好警戒。
2、通风队应在巷道贯通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保证被贯通的巷道正常通风。
贯通后立即调整风流,保证风量充足和通风系统风流稳定。
3、机电队应在贯通前对贯通巷道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处理。
4、施工单位在贯通前应坚持先探后贯,保证贯通无误。
贯通前应当检查贯通地点支护情况。
如有支架损坏、支护不牢,应及时处理;贯通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布置警戒。
四、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编制时应当就防瓦斯、透水、冒顶事故、通风管理、放炮管理等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通风、地测、机电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审查,然后再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贯彻。
参加审查和贯彻的人员,应认真负责,签字备查。
五、巷道贯通的现场指挥由生产副矿长或其指定的通风、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一人负责。
参加人员应当服从统一指挥。
六、巷道贯通时,每次放炮前应当检查通风、瓦斯,出现异常情况应先处理,后放炮。
七、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贯通作业应当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八、巷道贯通后应对通风和瓦斯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风流稳定、风量充足,瓦斯降到1.0%以下时才能恢复作业。
九、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后果和违章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巷道贯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巷道贯通施工项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工程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巷道贯通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巷道贯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规定。
3.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巷道贯通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前准备(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勘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报工程部审批。
(2)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巷道贯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设备、工具、材料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检查。
2. 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3)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 施工结束后验收(1)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巷道贯通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2)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施工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是“一通三防”管理的关键环节,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8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贯通措施。
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通风科有关人员现场监督贯通;联通已采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
二、两掘进工作面贯通时,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掘进面工作。
生产技术科必须制定贯通措施,通风科必须制定风量调节措施,并提前做好通风系统调整准备工作。
经总工程师批准,由调度室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巷道贯通必须汇报通风科、调度室,每班必须掌握贯通距离等有关情况。
四、回采工作面遇无炭柱或断层等地质构造,需打绕巷与回采工作面贯通时,必须做到:
1.贯通前,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贯通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
2.绕巷掘进与回采工作面相距20米以内时,掘进放炮或回采工作面在贯通位置附近20米内放炮时,掘进和回采工作面都必须同时撤人,并切断掘进面内电源。
3.由通风科副科级领导现场指挥落实工作面贯通工作。
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保证回采工作面和绕巷正常通风。
五、生产采区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不得补打横贯,如确因需要非打时,在贯通前,必须砌筑永久通风设施,严禁使用临时通风设施。
此种贯通,除必须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外还需要有明确的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地区,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
六、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已采区、老窑和情况不清巷道贯通,否则按重大事故追查处理。
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一、贯通巷道两头相距(一般巷道相距20米、突出煤层及综掘巷道相距50米)时,即进入贯通管理。
二、进入贯通管理前,由矿负责施工的技术员写出贯通施工安全措施,方可按贯通措施在贯通区间进行施工,否则停止作业。
三、贯通头若被封闭,进入贯通期间提前排放瓦斯,并进行正常通风,不能排放的必须编制特殊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贯通工作。
四、贯通期间,每放一炮,必须对贯通迎头的瓦斯、通风、煤尘、支护、积水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方可按规定进行放炮工作。
五、贯通期间矿建立巷道贯通台帐,施工班长每班要向矿值班汇报当班爆破进尺,再由矿值班把记录填好,严禁出现假记录、假汇报。
六、贯通期间矿要作好调风的准备工作,提前构筑好通风设施,贯通后立即进行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待通风系统稳定及调风影响区域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恢复生产。
七、严禁出现误贯通,否则按重大未遂事故进行处理。
八、超过5米又未进行通风的巷道视为盲巷,凡盲巷必须进行封闭。
停风的掘头超过24小时都必须进行封闭。
九、封闭的盲巷及掘进头前设正规栅栏,并挂“严禁入内”警示牌及说明排板,瓦检员每班对闭前的瓦斯、二氧化碳、温度进行检查。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涉及通风系统管理和瓦斯管理的许多方面,加强巷道贯通时的通风瓦斯管理防止因巷道贯通引起风流混乱,造成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2、生产办(1)贯通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上填写明时间。
(2)一般巷道在贯通前,炮掘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时,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把通知书下发到通风、采掘等有关科室和队组。
(3)通知书应包括贯通点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稳定性以及水文地质等情况(4)一般巷道贯通,炮掘相距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相距5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通风,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5)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当班带班长必须派专人陪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
如有超限时,立即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并进行处理。
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6)每次放炮时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7)每次放炮后,放炮员、通风员和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和瞎炮等情况。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下一次放炮工作。
(8)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9)每次放炮都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贯通前必须坚持长探短掘,先探后掘的原则。
(10)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照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11)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贯通时前,上部平巷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小于5米。
贯通前放炮时,必须通知上部平巷撤人。
3、通风队(1)通风队(区)接到生产办下达的贯通通知后,应立即制定巷道贯通的通风安全措施,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1)贯通前期,要继续搞好通风工作,确保两端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局扇、风筒以及其它通风设施能够正常的发挥作用。
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矿巷道贯通的管理行为,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的巷道贯通工作。
3. 工作流程矿巷道贯通的工作流程如下:3.1 安全检查1.在贯通前,应委派专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巷道两侧没有松动的岩石、泥土等杂物,避免其对人员和设备带来伤害。
2.检查巷道内是否存在可燃气体,如存在需进行通风处理。
3.2 预处理1.符合要求的检查结果后,进行预掘巷道。
应安排熟练的巷道工人进行工作,开挖前按照规定采取措施消除吸附在岩石中的可燃气体。
2.预掘巷道的长度要求根据巷道钻掘机的等级确定。
3.3 工作表面准备1.按照矿山的规定安排承包商进行采掘作业,掘进巷道。
2.开掘巷道时应特别注意不得损坏矿山上的设施和其他更重要的设备。
3.4 工作面贯通1.工作面贯通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操作过程要注意通风问题。
2.工作面贯通时,应在贯通隧道两侧分别设置值班员,督促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操作。
3.5 安全检查1.贯通后,应再次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与预掘巷道一致。
2.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通风处理。
4. 工作责任制度4.1 贯通工作负责人贯通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矿山排班安排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确认巷道贯通的位置。
2.负责协调巷道钻掘机性能要求和贯通计划。
3.在巷道贯通前做好所有安全检查。
4.确保巷道贯通周期的正确设置。
5.指定或委派熟练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
6.检查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7.将所有信息报告给上级领导。
4.2 工作作业人员工作作业人员应根据排班安排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巷道贯通的实际操作。
2.负责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3.按计划执行贯通工作。
4.保障矿山和其他设备的设施不被破坏。
5.对贯通工作进行报告。
4.3 工作现场安全员工作现场安全员应根据矿山排班安排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在巷道贯通前进行安全检查。
2.在贯通工作过程中,随时确认现场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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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煤矿巷道贯通管理
制度
一、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距贯通点50m前,其它掘进巷道距贯通点20m前,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被贯通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作业。
二、地测科:负责向调度室、通风科、安全科、施工队组等有关部门及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等人员下达贯通通知单。
三、通风科:贯通前,通风科负责编制巷道贯通和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科、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等有关部门会审。
通风科要提前进行系统分析,对贯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等问题提前做好预处理准备。
在贯通前必须把相关的一通三防设施建好待用,做好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并在贯通时派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
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安排测风人员及时对风量进行测定,并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风量符合措施要求、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四、施工队组:编制巷道贯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后,放炮员、瓦斯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
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后,无异常情况时,才能允许下一次循环作业。
五、巷道贯通时,停掘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排放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六、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以上规定。
一、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距贯通点50m前,其它掘进巷道距贯通点20m前,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被贯通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作业。
二、地测科:负责向调度室、通风科、安全科、施工队组等有关部门及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等人员下达贯通通知单。
三、通风科:贯通前,通风科负责编制巷道贯通和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科、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等有关部门会审。
通风科要提前进行系统分析,对贯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等问题提前做好预处理准备。
在贯通前必须把相关的一通三防设施建好待用,做好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并在贯通时派
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
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安排测风人员及时对风量进行测定,并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风量符合措施要求、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四、施工队组:编制巷道贯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后,放炮员、瓦斯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后,无异常情况时,才能允许下一次循环作业。
五、巷道贯通时,停掘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排放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六、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以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