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讲解
山东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 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整理)山东省工程--取费标准
山东省市政工程取费表山东省费率说明费率一、建筑工程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8.9利润(Ⅰ类)=7.6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7.1利润(Ⅱ类)=4.3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5.1利润(Ⅲ类)=3.22、构筑物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7.1利润(Ⅰ类)=6.3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6.3利润(Ⅱ类)=5.1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4.1利润(Ⅲ类)=2.43、单独土石方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理费(Ⅰ类)=5.8利润(Ⅰ类)=4.7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理费(Ⅱ类)=4.1利润(Ⅱ类)=3.4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2.5利润(Ⅲ类)=1.44、桩基础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Ⅰ类)=4.6利润(Ⅰ类)=3.6 Ⅱ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Ⅱ类)=3.5利润(Ⅱ类)=2.8 Ⅲ类工程:措施费=3.67管理费(Ⅲ类)=2.5利润(Ⅲ类)=1.0 规费=2.7,税金:市区=3.41,县政=3.35,农村=3.22二、装饰工程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26.03管理费(Ⅰ类)=107利润(Ⅰ类)=36 Ⅱ类工程:措施费=26.03管理费(Ⅱ类)=85利润(Ⅱ类)=23 Ⅲ类工程:措施费=26.03管理费(Ⅲ类)=51利润(Ⅲ类)=17 规费=2.7,市区=3.41,县政=3.35,农村=3.222、设备安装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43.3管理费(Ⅰ类)=65利润(Ⅰ类)=40 Ⅱ类工程:措施费=34管理费(Ⅱ类)=54利润(Ⅱ类)=30Ⅲ类工程:措施费=25.7管理费(Ⅲ类)=42利润(Ⅲ类)=20 3、炉窑砌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85.8管理费(Ⅰ类)=135利润(Ⅰ类)=90 Ⅱ类工程:措施费=71.8管理费(Ⅱ类)=112利润(Ⅱ类)=70 Ⅲ类工程:措施费=60.9管理费(Ⅲ类)=87利润(Ⅲ类)=45三、市政工程(一类)1、道路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2.49(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75(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2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242、桥涵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F4=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2.26(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59(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103、排水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2.16排水工程(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 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1.51排水工程(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8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11检验实验费=0.20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5施工因素增加费=1.064、隧道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2.26(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59(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0.9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1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1.87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3施工因素增加费=1.105、给水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4.23(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2.98(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2.77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41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4.39|检验实验费=0.4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36施工因素增加费=2.026、燃气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2.83(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2.00(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8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7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3.02检验实验费=0.3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3施工因素增加费=1.357、供热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2.44(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1.71(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60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67检验实验费=0.28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20施工因素增加费=1.16(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2.49(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75(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1.16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0.24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2.25检验实验费=0.2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16施工因素增加费=1.24(二)1、道路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4.20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88劳保基金=3.14利润=12.81(二类):施工管理费=11.3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3劳保基金=2.97利润=7.10(三类):施工管理费=10.2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67劳保基金\F9=2.65利润=3.622、桥涵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6.4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5劳保基金=3.74利润=12.85(二类):施工管理费=13.7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65劳保基金=3.64利润=7.16(三类):施工管理费=12.8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4劳保基金=3.35利润=3.933、排水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8.4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1劳保基金=4.08利润=14.63(二类):施工管理费=15.29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56劳保基金=4.01利润=7.80(三类):施工管理费=11.8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71劳保基金=3.07利润=5.254、隧道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3.71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45劳保基金=3.74利润=12.85(二类):施工管理费=10.9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65劳保基金=2.98利润=7.16(三类):施工管理费=8.7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4劳保基金=2.38利润=3.93(一类):施工管理费=32.6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8.26劳保基金=14.23利润=53.15(二类):施工管理费=26.26安全及临时设施费=6.52劳保基金=13.62利润=30.65(三类):施工管理费=22.7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28劳保基金=11.7利润=11.416、燃气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20.58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92劳保基金=8.96利润=29.73(二类):施工管理费=17.8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06劳保基金=8.77利润=18.26(三类):施工管理费=15.55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23劳保基金=7.99利润=7.747、供热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16.43安全及临时设施费=5.13劳保基金=7.16利润=33.10(二类):施工管理费=13.44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32劳保基金=6.96利润=16.66(三类):施工管理费=11.97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72劳保基金=6.13利润=6.528、路灯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28.40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88劳保基金=6.28利润=14.18(二类):施工管理费=22.7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4.13劳保基金=5.9利润=7.86(三类):施工管理费=20.42安全及临时设施费=3.67劳保基金=5.3利润=4.01(三)定额管理费=按有关规定计算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m >25 >20 >15 ≤15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 全部 - - -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 mm >700 ≤700 给水工程:干线管径 mm >400 ≤400 燃气工程:干线管径 mm >150 ≤150 路灯工程全部 河堤、挡墙工程:砼:墙高m - >10 ≤10 砌石:墙高 m - - - 全部 封闭式涵渠 双排或多排 全部 - - - 单排砼:宽度 m >1.5 >1.0 〈1.0 - 砖石:宽度m >2 >1.5 〈1.5 - 特殊工程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注:名词界定: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一)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xx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 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工程分类与取费标准
建设工程类别到底是分四类,还是分三类?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的分类标准各是什么?取费标准又都是多少?
答: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分四类分别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特殊建筑、构筑物
二、1、土建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对定额、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屋面工程。
2、装饰部分包括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天棚工程
3、市政则是国家或者国家为主投资的公共建设工程中的道路、桥梁等工程。
4、园林工程则是国家园林部分的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等内容。
三、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_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_其余符合表中的缺救嘶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_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_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_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_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_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_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_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_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_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xx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 、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 、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川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与取费标准
山东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 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24 >18 >12 ≤12檐高m>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檐高m>36 >24 >12 ≤12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檐高m>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檐高m>67 >42 >17 ≤17特殊建筑I级II级III级IV级构筑物烟囱高度m>100 >60 >30 ≤30水塔高度m>40 >30 ≤30 砖水塔筒仓高度m>30 >20 ≤20 砖水塔贮池容量m3>2000 >1000 >500 ≤500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工单层厂房 业建筑多层厂房住宅民 用 建筑公共建立构筑物目一 类二类 三类 四类 跨度 m >24 >18 >12≤12 檐高 m >20 >15>9≤9 面积 ㎡ >8000 >5000 >3000≤3000 檐高m>36 >24 >12≤12 层数 层 >24 >15 >7≤7 面积 ㎡ >12000>8000 >3000 ≤3000 檐高 m>67 >42 >20 ≤20 层数 层>20 >13>5≤5 面积 ㎡ >12000>8000 >3000 ≤3000 檐高 m>67>42>17≤17 特殊建筑I 级 II 级 III 级IV 级 烟囱高度 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 m >40>30≤ 30砖水塔 筒仓 高度 m>30 >20 ≤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 m3 >2000 >1000>500≤ 500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效劳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效劳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工程取费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取费类别划分标准工程取费是指在工程项目中,为了支付工程建设所需的各项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或额度从工程造价中提取出来的资金。
工程取费类别的划分标准对于工程项目的合理运作和资金管理至关重要。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工程取费类别的划分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和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制定和执行。
首先,工程取费类别可以按照费用性质划分。
按照费用性质划分的标准是根据费用的性质和用途来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工程取费可以分为直接费和间接费两大类。
直接费是指与工程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如施工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而间接费则是指与工程项目间接相关的费用,如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按照费用性质划分,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工程取费的具体项目和用途,有利于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其次,工程取费类别可以按照费用比例划分。
按照费用比例划分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的费用项目在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例来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工程取费可以分为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等。
管理费是指用于支付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相关费用,通常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提取。
利润是指作为承建单位的回报,通常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提取。
风险费是指用于支付工程项目风险的费用,通常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提取。
按照费用比例划分,可以更加科学地确定不同费用项目的提取比例,有利于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和风险管理。
最后,工程取费类别可以按照收费方式划分。
按照收费方式划分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的收费方式和规定来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工程取费可以分为按比例提取、按固定额提取和按实际发生额提取等。
按比例提取是指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提取费用,通常适用于较大型的工程项目。
按固定额提取是指按照一定的固定金额来提取费用,通常适用于较小型的工程项目。
按实际发生额提取是指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来提取费用,通常适用于特殊情况下的工程项目。
按照收费方式划分,可以更加灵活地确定不同工程项目的收费方式,有利于满足不同项目的实际需求。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标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
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
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精编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山东建筑施工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施工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施工、民用建筑施工、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且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施工: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施工。
壹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于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施工: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壹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施工。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施工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和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壹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壹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和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施工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费率
1.单层厂房10000㎡以上,15000㎡以下;
2.多层厂房15000㎡以上,20000㎡以下;
3.单体民用建筑18000㎡以上,25000㎡以下;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不能按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
3.单体民用建筑10000㎡以下;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不能按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在500万元以下;
5.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1000万元以下;
6.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0万元以下。
6.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费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单层厂房跨度超过18m或高度超过10m、多层厂房跨度超过15m、民用建筑工程檐高超过50m、机电设备安装单体设备重量超过30t、市政工程的隧道及长度超过30m的桥梁工程,可按四类工程费率。
四
1.单层厂房5000㎡以下;
2.多层厂房8000㎡以下;
5.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
6.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费500万元以上。
单层厂房跨度超过24m或高度超过15m、多层厂房跨度超过18m、民用建筑檐高超过80m、机电设备安装单体设备重量超过50t、市政工程的隧道及长度超过50m的桥梁工程,可按三类工程费率。
三
1.单层厂房5000㎡以上,10000㎡以下;
2.多层厂房8000㎡以上,15000㎡以下;
3.单体民用建筑10000㎡以上,18000㎡以下;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不能按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整理)山东省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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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2009-09-10 13:24:15)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
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⑥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Ⅲ类工程。
(9)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有两个指标者,确定类别时需满足其中一个指标。
3、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续:(二)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三)建筑工程费率建筑工程费率表单位:%续:单位:%山东省市政工程取费表山东省费率说明费率建筑工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Ⅰ类)=利润(Ⅰ类)=Ⅱ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Ⅱ类)=利润(Ⅱ类)=Ⅲ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Ⅲ类)=利润(Ⅲ类)=构筑物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Ⅰ类)=利润(Ⅰ类)=Ⅱ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Ⅱ类)=利润(Ⅱ类)=Ⅲ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Ⅲ类)=利润(Ⅲ类)=单独土石方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理费(Ⅰ类)=利润(Ⅰ类)=Ⅱ类工程:措施费=理费(Ⅱ类)=利润(Ⅱ类)=Ⅲ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Ⅲ类)=利润(Ⅲ类)=桩基础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Ⅰ类)=利润(Ⅰ类)=Ⅱ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Ⅱ类)=利润(Ⅱ类)=Ⅲ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Ⅲ类)=利润(Ⅲ类)=规费=,税金:市区=,县政=,农村=装饰工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Ⅰ类)=107利润(Ⅰ类)=36Ⅱ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Ⅱ类)=85利润(Ⅱ类)=23Ⅲ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Ⅲ类)=51利润(Ⅲ类)=17规费=,市区=,县政=,农村=设备安装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Ⅰ类)=65利润(Ⅰ类)=40Ⅱ类工程:措施费=34管理费(Ⅱ类)=54利润(Ⅱ类)=30Ⅲ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Ⅲ类)=42利润(Ⅲ类)=20炉窑砌筑工程Ⅰ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Ⅰ类)=135利润(Ⅰ类)=90Ⅱ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Ⅱ类)=112利润(Ⅱ类)=70Ⅲ类工程:措施费=管理费(Ⅲ类)=87利润(Ⅲ类)=45市政工程一、道路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二、桥涵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F4=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三、排水工程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排水工程(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排水工程(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四、隧道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五、给水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六、燃气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七、供热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 =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八、路灯工程(地级市):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县城及镇):冬雨季施工措施增加费=夜间施工措施增加费=中小型机械及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施工因素增加费=一、道路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二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三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F9=利润=二、桥涵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二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三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三、排水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二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三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四、隧道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二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三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五、给水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二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三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六、燃气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二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三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七、供热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二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三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八、路灯工程(一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二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三类):施工管理费=安全及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利润=定额管理费 =按有关规定计算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名词界定: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