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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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报
• 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400元的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8.其他新政策 年度中首次取得工资的预扣预缴
举个例子: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7月份工资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 项扣除10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 用35000元(7个月x5000元/月)
3.6万x3%
10.8万x10%
0.6万x20%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4.个税免征额,不叫起征点
起/征/点/vs/免/征/额
起征点
金额达到某条线,全部征税,不达 这条线,全部不交税
免征额
点以下不征,点以上征税,无论超过多少永远有一 部分是不征税的 (个税5000元免征额)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5.什么是个税汇算清缴?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3
0
10
2520
20
16920
25
31920
30
52920
35
85920
45
181920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无需申报
7.是否需要汇算申报
•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s12万元的,未预扣预交的情形除外 • 年度汇算需要补税金S400元的,未预扣预缴的情形除外 • 年度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 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个人应知应会点 02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1.什么是个税?
征税 对象
个人
偶然的、临时的,货币、有价 证券、实物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2.关于”个人“的身份?
类型
自然人
公民个人
个人
个体工商业户
个人
个人融资企业
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的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
非居民纳税人
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境内无住所居住一年累计不满183天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级数
1 2 3 4 5 6 7
3.税率
综合所得税率表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36000元 超过36000至144000元的部分 超过144000至30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0至4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20000至6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60000至960000元的部分
四、年度汇算的申报方式
简易申报
• 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 需要申请退税 • 次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标准 申报
03.个人自行申报指南
二、找回密码(已注册用户)
1、 找回密码需进行身份验证,先填写本人注册时的正确的身份证件信息,然后输入随机验证码 2、完成上述内容,点击页面“下一步” 3、选择“验证方式”,目前有“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和“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二选其一。 注意:如果选择“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前提是要原先在APP端或WEP端里面添加过银行卡才可操作。 4、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5、设置新密码,然后点击“保存”码修改成功。 注意:密码规则必须要由大写、小写字数字组合,必须8位以上。
判断标准
类型
具体情况
纳税义务
征税范围
居民/
非居民 住所标准/居住时间
纳税人
标准
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二者满足其一:1、境内有住 所;2、境内无住所但居住, 全面或无限纳税义务
一年内累计满183天
境内、境外所得
二者满足其一:1、境内有住 所;2、境内无住所但居住,
一年内累计满183天
有限纳税义务
境内所得
个人所得税 培训
2024年个人税务培训课件
目录
01 个税新文件解读 02 个人应知应会点 03 个人自行申报指南
个税新文件解读 01
01.个税新文件解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
标 准 的 通 知 》 ( 国 发 〔2023〕13 号 , 以 下 简 称 《 通 知》)的规定: 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 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政策调整前 小李7月应预扣预缴个税= (10000-5000-1000.1500) x3%=75元;
政策调整后
小李7月收入10000元,扣除减除费用35000元专项扣除1000元、专项附加 扣除1500元后小于零,无需预缴个税
03
个人自行申报指南
03.个人自行申报指南
一、实名注册(未注册用户)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2、下载完成后打开APP,可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01
汇算清缴是国际通行做法,2019年起,我国实施新 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建立了综合与 分类相结合的个 人所得税制。
02
“综合税制”下,居民个人需要”合并全年综合所 得,按 年计算税款,办理年度汇算”。简单来说, 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
基础上:
查遗补缺 汇总收支 按年查账 多退少补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01.个税新文件解读
五、纳税人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01 02
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 有关规定处理。
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任职受雇单位或者税 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02.个人应知应会点
6.计算公式
企业年金 商业健康险 通讯费补贴
级数
1 2 3 4 5 6 7
综合所得税率表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36000元 超过36000至144000元的部分 超过144000至30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0至4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20000至6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60000至960000元的部分
01.个税新文件解读
一、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
01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 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02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 高到2000元
03.个人自行申报指南
三、添加银行卡
1、点开APP,选择右下角“个人中心” 2、在“个人中心”页面中点击“银行卡” 3、录入银行卡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推荐用“一类银行卡",因为非一类银行卡每天有收支限额。 4.输入发送到手机上的随机验证码,然后点击“完成”。银行卡添加成功
03.个人自行申报指南
01.个税新文件解读
01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3000元,
03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 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01.个税新文件解读
二、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应该如何享受?
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 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01.个税新文件解读
四、纳税人此前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 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01
《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
02
自9月份起,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 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 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感谢观看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预扣率(%)
3 10 20 25 30 35 45
速算扣除数
0 2520 16920 31920 52920 85920 181920
速算扣除数: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 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x(本级税率-上 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个金额分段计算,对应不同税率 例: 应纳税所得(扣掉基本费用、社保等项目后)15万,就要分三段:
6.计算公式
全部工资薪资税前收入 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x (1-20%) 全部特许权使用税前收入x (1-20%) 全部稿酬税前收入x (1-20%) x (1-30%)
每年60000元 三险一金
子女教育支出 继续教育支出 大病医疗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收入 赡养老人支出 婴幼儿照护费用
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基本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公益捐赠) 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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