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位器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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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4.苹果绿和其它颜色工位器具销售部使用
3.4.1位器具的制作和使用管理:
3.4.1.1位器具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制作或购买。
3.4.2.I位器具制作或购买经验收合格后,由制作或购买部门填写《进库单》入工具库,使用部门办理《领料单》进行领用,建立《工位器具台账》并对工位器具进行编号、标重、拍照,录入工位器具台账(注明颜色、数虽、编号等3.4.3.销售部依据《派车单》记载的工位器具内容登记《工位器具流向表》;生产部根据《领料单》《进库单》记载的工位器具内容登记《工位器具流向表》,各帐表当日登记完毕。
3.4.4.因外协产品出厂,必须用黄颜色工位器具装箱(挡泥皮支架用销售部苹果绿专用箱),由外协管理员进行登记并追踪回厂时间,特殊情况需要用销售部工位器具带出,需经销售主管确认。
3.4.5.半成品流转必须用浅酿蓝色半成品箱,成品入库必须用销售部指定工位器具(料盒),并严格按销售部的《产品装箱标准》执行。
3.4.6.公司内的工位器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各单位使用的工位器具不得混用。
3.4.7.根据客户的要求和外发器具的不同特性,外发的工位器具必须有标识牌、编号和我司醒目标志如““ 公司机械”字样。
3.4.&使用部门负责工位器具的日常保养,发现工位器具损坏需维修时应填写《设备工装维修申请单》报生产部安排维修,并把待维修的器具放置在生产部指定位置。
3.4.9.长期闲置而又不能使用的工位器具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3.5.1位器具的稽查:
3.5.1.使用部门《验收报告单》、《设备工装报废申请单》、《工位器具台账沢《工位器具流向表》等原始单据整理齐全备查。
3.5.2.财务部依据工位器具《领料单》《进库单》和《设备工装报废申请单》稽查工位器具台账。
3.5.3.财务部依据《派车单》稽查《工位器具流向表》。
3.5.
4.财务部依据《工位器具台账》和《工位器具流向表》稽查工位器具实物。
3.5.5.财务部每季度对工位器具稽查一次,出具工位器具稽查报告,对不符合的事项须在报告中详细、准
确描述,稽查报告电子档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每季度首月10号前报总经理。
4.考核办法:
4.1.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制作工位器具按50-100元/只考核责任人,若造成工位器具报废需承担损失材料费用。
4.2.因工位器具设计失误造成质量缺陷或报废的属技术质虽部(技术)责任,按损失价值的10-100%赔偿,由责任部门分解责任人。
4.3.因工位器具加工失误造成质量缺陷或报废的属加工方责任,按损失价值的50-100%赔偿,由加工方分解责任人。
4.4.因工位器具加工延误影响正常生产、交付或新产品开发的,自制工位器具每延误一天按20-50元/只考核,外协工位器具按加工合同(原则上每延误一天按100-300元/只考核)予以考核。
4.5.因销售部工位器具保障不到位影响生产按50-100元/次考核。
4.6.0卫对于供应商带出的销售部货箱(挡泥皮支架除外)未经销售主管签字的将不予放行。
4.7.0卫对于销售部带出货物如有其他部门货箱将不予放行。
4.&门卫对于供应商带出的货箱必须与领料单上注明的数虽相符,否则不予放行。
4.9.供应商带进的货箱与送货单注明的货箱数虽不相符,对差异货箱数按50元/只由外协管理员提报到采购部追溯供应商。
4.10.如门卫查出外协带出货箱与领料单上不符,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扣外协管理员50-100元/只,奖励门卫20-50元/只,以此类推,累加奖惩。
4.11.供应商带走货箱时,外协管理员要与供应商对货箱状态进行确认,返回时再确认,如因供应商损坏,我司修复的材料及工时费,均由供应商承担。
4.12.外协管理员每周一将上周供应商带出的货箱流水账报部门主管,每延迟一天考核30元。
4.13.经查实供应商将货箱丢失,按1000元/只予以赔偿,从外协加工费中直接扣除。
4.14.未办理借用手续,生产部私自占用销售部成品箱或塑料盒,每发现一次按10-50元/只/天考核,由销售部进行
4.16.未办理借用手续,冲压车间和金工车间私自占用对方货箱,每发现一次按10-50元/只/天考核,由生产部(车间)进行相互监督。
4.17.生产部没有按《设备工装维修申请单》要求时间完成维修且未办理手续,延期按50元/天考核。
若造成使用单位交付延误或品质降低,按损失价值的50-100%赔偿,由责任部门分解责任人。
4.1&工位器具责任部门不配合财务部稽查工作的,考核100元/次。
4.19.工位器具责任部门未及时登记账目的,考核50元/次。
4.20.1位器具账目登记错误的,每次考核30元/项。
4.21.丢失货箱按50-500元/只考核,塑料盒按20-50元/只考核。
4.22.工位器具责任部门为了躲避责任,做假账等恶劣行为,经查实后额外考核责任部门3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理。
4.23•财务部不按期对工位器具进行监督稽查,考核100元/次。
4.24•财务部工位器具稽查报告未真实反映工位器具账目中存在的问题,考核20-100元/次。
4.2
5.以上考核由部门内部进行考核或监督单位对被监督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单于3日内统一交综合部进行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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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流程
外协工位器具管理流程
权责部门/
人
作业要求
参考文件/
使用表单
加工商
I、加工商根据《加工合同》迸
行工位器具制作;2、采购部、
技术质虽部根据制造合同要求
跟催制造进度。
技术质虽部
生产部
技术质虽部对外协工位器具迸
行初步验证。
销售部
技术质虽部
生产部
采购部
按技术质虽部提供的图纸或样
件、制造合同等作为验收的依
据。
《验收报告
单》
采购部
验收合格的工装移交使用部门。
《工位器具》
台账
8•执行日期: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