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流程、细则及释义(只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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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爱婴医院复核流程
附件2:爱婴医院复核标准评分细则
附件3、爱婴医院复核评分标准释义
第一条(一)
职责分工明确:强调各科室都参与到爱婴工作中,并承担一定的任务。
业务院长和医务处领导了解该项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性。
职责分工中医务处(科)、护理部、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任一科室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
查阅相关文件:指上次爱婴医院评估/复核以来,到本次爱婴医院复核的全部文件。
2014-2015年爱婴医院复核工作仅查本年度文件。
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中业务院长、医务处(科)、护理部、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缺少任何一个,该项不得分。
技术小组成员中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护理部,缺少任何一个,该项不得分。
职责要求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或护理部的分工明确。
第一条(二)
关于展示内容:
(1)公众可接触范围内不得出现与母乳代用品有关的公司标识、产品名称、图片等任何内容。
公共区域出现者,一票否决。
(2)医疗机构园区内含小卖铺等,不得出现婴幼儿使用的普通奶粉及代用品,吸奶器不得配有奶嘴。
(3)特殊需求婴儿的母乳代用品(如:早产儿/PKU儿奶粉、唇裂儿奶嘴等)不在禁用范围内。
对于质量管理指标和岗位责任制度:完成管理和目标体系的给分,不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第二条(一)
1、2、3:查阅2014年培训资料,从文件中能证明相关内容的得分,不能证明相关内容的依据评分标准减分。
相关人员掌握母乳喂养知识情况:在本条(二)中进行考核,此处不赋分。
“利用岗前教育,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母乳喂养政策和知识、技术培训。
”解释为“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8小时培训,其中产儿科新参加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少于18小时培训。
”
第二条(二)
医护人员考核方法:由医院提供产、儿科全体医护人员名单,随机抽取产科医生2名、儿科医生2名、儿科护士2名、助产士1名、母婴同室护士3名,共10人。
分别采用医生、护士问卷进行笔试考核。
10人中超过2人成绩不足8分,扣4分。
第三条(一)
母乳喂养知识宣教情况:
1、随机询问产科门诊医生1人、护士1人,产科病房医生1人、护士1人,孕妇学校负责人1人,了解是如何进行母乳喂养知识技能宣教的。
2、对责任护士和助产士(各1人)考核进行母乳喂养床旁宣教、咨询的技能,每人1项。
3、孕妇学校必要设施设备包括:投影仪、电脑、娃娃、乳房、宣教光盘、幻灯片、课表。
培训教材和课程安排着重看是否有母乳喂养的相关内容,是否公布于众。
第三条(二)
现场询问:
产科门诊32周以上孕妇5名、产科病房产妇5名。
询问接受本院母乳喂养宣教情况及母乳喂养宣教的知识要点,根据答案酌情给分。
第四条(一)
早接触、早开奶情况:现场随机询问5名产妇(含剖宫产2名),1人未进行皮肤接触,或1小时后接触,或为持续30分钟,不得分。
留产房观察期间分离5分钟以上且原因不合理的-0.5分/人,扣完为止。
病例查阅:5份病例,无早接触或早吸吮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和要求,不得分。
第四条(二)
自然分娩宣教:询问2名剖宫产产妇是否有医护人员进行过自然分娩宣教,每1人未接受-1分。
非医学指征剖宫产:要求提供剖宫产登记记录或分娩登记本,从中抽取近一年的3份病历,核查剖宫产指征,任1份不合格-2分。
剖宫产率趋势:2分。
查阅剖宫产登记记录或分娩登记本,参考院长汇报和医院年报,3年内总剖宫产率趋势不呈上升趋势,即得分。
降低剖宫产制度和措施:(1)查阅制度,1分。
(2)询问产科病房医护各1名:1分,1人不清楚相应制度和措施,不得分。
第五条
指导哺乳:对5名医护人员进行现场考核,每人1题。
其中产、儿科门诊医生各1人,产、儿科病房护士各1人,助产士1人;有儿童保健科的,增加儿童保健科医护人员各1名。
对产妇哺乳知识宣教情况,三(二)1.中已查,此项不
赋分值。
重点检查产妇的哺乳技能。
第六条(一)
医学指征新生儿加奶:在新生儿科/NICU查病例以了解医学指征或配奶医嘱是否符合要求。
没有新生儿科的医院在产科进行医学指征新生儿加奶的检查。
配奶:“现配现用”针对产科而言,新生儿科不做要求。
奶粉购买:
(1)医院未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无购买奶粉单据或证明、或接受了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一票否决。
新生儿科不在“一票否决”范围内。
(2)此条着眼“购买,不得接受馈赠和赞助”,财务制度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从零售渠道购买。
必要时可采用“政府或医院统一招标”,但须提供相关购买单据,避免公司间压低价格等恶意竞争。
(3)新生儿科使用的早产儿配方奶、水奶等,不在“一票否决”范围内。
第七条(一)
母婴分离指征医疗文书:新生儿科/NICU、产科病房各抽2份母婴分离病例,母婴分离指征不符合要求或没有记录为不合格。
第八条(一)
(1)询问5名医护人员:按需哺乳的重要性和方法。
(2)询问5名产妇:新生儿饥饿的征象。
(3)询问2名产科剖宫产母亲:喂奶时间、间隔、夜间喂奶,新生儿饥饿征象,母乳喂养指导等。
第九条(一)
询问5名产妇(剖宫产2名),不能说出1-2点代用品危害,或不合理使用过奶瓶和安慰奶嘴的,每人-0.5分,扣完为止。
对于乳头条件不好的案例,了解鼓励和解决困难的情况,酌情给分。
没有乳头条件不好的产妇,不扣分。
第十条(一)
“帮助社区建立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开展人员培训。
”指爱婴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建立联系,为其进行母乳喂养的人员培训。
各医院对社区、或社会开展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可包含在内。
信息传递方法:是否有传播手段,并通过相关记录了解途径可行。
如:北京采用母子保健手册,由家长自行传递,这种情况下,可在病房检查10份孕产妇
保健手册,看个人信息(特别是住址)是否填全。
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室):了解其门诊时间、接诊人员的知识水平,并通过查看场地、接诊记录等了解其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