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严格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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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严格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1.13
•【字号】豫保监发[2012]5号
•【施行日期】2012.0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严格规范保险专业
中介机构经营管理的通知
(豫保监发〔2012〕5号)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近两年来,我局通过持续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依法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对维护中介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现就严格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一)按照规定设立完整的会计账簿。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按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法规,设立帐簿,设置会计科目,并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二)规范中介服务发票的使用行为。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建立中介服务发票和各种收据的购买、领用登记制度,并按月核对中介服务发票开具金额和使用情
况;不得开具无抬头、无金额、无款项名称、无开具日期的中介发票,严禁开具阴阳中介发票。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确认收入时应开具中介服务发票,并将相关的中介业务手续费来源表一并作为原始凭证附入记账凭证。

统计中介业务手续费金额及来源时应严格按照《中介业务手续费来源表》(附件1)的格式,详细填写各项内容,不得缺项漏项。

(三)严格业务人员佣金领取手续管理。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加强业务员代理手续费或佣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严禁以直接坐扣代理保险费的方式支付业务员代理手续费或佣金。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向从业人员支付手续费或者佣金时,应严格按照《手续费支付情况表》(附件2)和《业务人员手续费明细表》(附件3)的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制上述表格,并作为原始凭证附入记账凭证。

(四)加强对经营费用的管控。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严禁白条入账,虚假发票入账。

二、切实加强业务管理,规范展业行为
(一)完善从业人员人事档案。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建立业务人员管理档案,严格按照《业务人员情况表》(附件4)的要求填录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业务人员的基本资料。

(二)高度重视监管报表报送工作。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监管报表上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每月向我局报送数据。

杜绝不按时报送、数据报送不全、勾稽关系混乱等现象。

(三)确保业务人员全部持有资格证。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是提升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专业水平的重要保证,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业务人员全部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或保险经纪资格证。

三、切实加强企业组织架构的管控,完善制度建设
(一)加大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力度。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充分论证设立分支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设立条件和经办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并为分支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办公条件,对分支机构做到真实投入、有效管理,严禁以加盟、挂靠、承包等形式设立分支机构。

(二)规范开展业务的范围和经营区域。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超出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变相成为保险公司的延伸机构。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各机构应按照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严格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
(一)拟设公司股东须诚实守信。

拟设立公司股东须信誉良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单位或个人不可发起成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投资保险中介机构的单位或个人;二是最近三年存在虚开发票、非法套取资金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三是对保险市场无深入了解,无长远的发展规划等的单位或个人。

我局将重点关注公司股东为保险公司的各层级高管人员及其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公司,防止挂名股东或虚假股东的情况发生。

(二)拟新设机构须具备明确可行的经营规划。

新设机构须围绕保险市场,为实现经营目标进行具体可行的规划和安排。

经营规划至少应包含业务发展规划、财务规划、人力资源规划等等。

我局将从严审核以车险代理为主营业务的专业代理机构。

(三)从严审批区域性专业中介分支机构。

依法严格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市场准入,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严格审批区域性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王磊电话:*************
附件:1、中介业务手续费来源表
2、手续费支付情况表
3、业务人员手续费明细表
4、公司业务人员情况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附件1 **公司手续费来源表
制表人:
附件2 **公司手续费支付情况表
时间年月
制表人:
附件3 **公司业务人员保费和手续费明细表(201*年*月)
制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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