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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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商一致原则
(五)诚产信用原则例如,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 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
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 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招收录用阶段
六、劳动合同试用期与服务期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
1、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构成的劳动关 系处于非正试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 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要求 进行了解的期限。
2、现代试用期存在的问题 ①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
②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
③试用期过长
3、试用期限 ①3个月——1年以内的 试用期1个月(不超过), ②1年以上——3年以内的 试用期3个月内, ③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 6个有月以上。
A、年龄 B、健康 C、智力 B、人身自由 C、学历(某些单位的规定) 五、用人单位时间、地域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 1、时间规定 ①本法实施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实施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97条1款) ②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实行后续定
因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第14条2款3 项)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1、主体必须合法 2、内容必须合法 3、形式合法 4、程序合法 (二)公平原则
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以社会公认的公平和正义的 观念,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维护当事人之间 的利益相对均衡。
(三)平等原则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但构成平 等的条件尚不完全具备。
(三)劳务关系 1、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
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 系。 2、特征: ①主体的有限性(被雇主者) ②具有一定的平等性 ③以经济利益为核心 3、劳务关系的表现形式: ①用人单位将某项事项发包给某个人或几个人完成, ②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 ③用人单位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等。 (四)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B、竞争限制约定与保密条款关系。 C、竞争限制的分类。
因禁止对象不同分为
董事、经理 一般员工
因禁止作用不同分为
在职期间
离职后
D、竞争限制的适用主体: 即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E、竞争限制的代偿给付 代偿给会是指用人单位在让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
务时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七、无效劳动合同 1、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签定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
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履行的要素 1、履行主体 2、履行标准 3、履行期限 4、履行地点 (三)履行原则 1、实际履行 2、亲自履行 3、全面履行 4、协作履行
四、对约定不明的履行 1、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履行 解决:①重新协商
②适用集体合同 ③按照同工同酬原则 2、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的履行 解决:①协商解决 ②适用集体合同 ③适用有关规定 二、劳动报酬 (一)工资与工资分配 1、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
6、试用期不成立的情况 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②规避其他法律规定
7、试用期工资 ①不得低于本单位最低档工资 ②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 ③发放具体数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试用期的解除 1、解除理由: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2、解除的条件 ①应具备明确的录用条件 ②录用条件 ③在试用期限内 (二)服务期制度 1、服务期的概念
条件,因而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 2、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 3、表现形式: ①期诈、胁迫、乘人之危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③违反国家法律,双法规的强制规定
4、无效合同的确认 ①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②人民法院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
①因用人主体的原因 ②劳动者的因素 3、因劳动期限的原因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①未约完劳动期限 ②未续完书面合同 4、因停薪、下岗、兼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①停薪留职 ②下岗再就业 ③兼职 五、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负责人是指执照登记人或受法人代表人授权的 人)
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为实现各种生
产流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的种类 ①个别劳动关系 ②集体式团体关系 ③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关系的性质 ①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管理关系 ②劳动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关系的性质包括; ①法律关系平等 ②实际权利运行的不平等性 ③经济利益的从属性及 ④实际的过程有性会性
2、劳动者的姓名、住所、身份证 3、工作地点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条款 5、职业危害的保护 6、劳动报酬 7、劳动合同期限 8、社会保险 (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1、试用期条款 2、有关培训条款 3、商业秘密保护条款 4、竞争限制条款 5、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条款
(三)对约定违约金条款的限制 1、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2、在竞争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六、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 现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②构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业秘密的要件!
A、不为公开 B、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 C、具有实用性 D、具有经济性
③保密协议的内容
A、涉及范围 B、具体要求 C、保密期限 D、用人单位的责任 E、违约责任 F、争议的解决 2、竞争限制协议(广义与狭义之分) A、竞争禁止是指对与特定权利人具有特定法律关
系的特定人的行为予以禁止。
3、用人单位劳动规章 ①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制定用人单位劳动
规章制度
②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
A、劳动报酬 B、工作时间 C、劳动 D、休息、休假时间 E、劳动安全卫生 F、保险福利 G、职工培训
H、劳动纪律 I、劳动管理 六、劳动关系的三方协商权利
(一)主体和内容
1、主体:政府、工会、企业 2、内容:工作内容、地点、报酬、保护、保险等 (二)工会在劳动合同中的地位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 同。
①10年以上合同 ②连续签订二次固定合同
③离退休时间不足10年 1、构成的优点: ①稳定劳动关系
②一定程度上区别保护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③和谐发展
2、构成的缺陷 ①不利于竞争
②不利于就业选择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 商一致,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截至该项劳动任务完成后 即自然终止。
(二)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形式 (三)非书面形成劳动合同的效力 1、有违合同形式的发展趋势 2、有违劳动合同法的原则 四、事实劳动合同的处理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成因 1、构成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 ①因主体不合法 ②因内容不合法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 ④因程序不合法 2、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合同
一章:劳动合同法总则
一、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 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 动法第16条) 2、特征 ①诺成合同,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 立,法律不要求劳动报酬作为构成条件 ②合同,即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③双方合同,即双方均有权利和义务 ④有偿合同 ⑤继续合同
4、试用期的次数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①不能再次约定的不同的试用期
②各自可以约定的不同的试用期
③试用后不得延长或增加试用期
5、不同约定试用期的情况 ①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也不得约定 试用期。
4、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范围较广 ①劳动关系存在的范围较广。 ②劳务关系存在的范围窄。
5、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的管理方式不同 6、报酬支付不同 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范围 (一)用人单位: 1、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劳动者的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被有关单位认可的。 ①劳动权利即公民或认可的 ②劳动行为能力
(二)工资分配 1、实施原则: ①按劳分配原则 ②逐步提高原则 ③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原则 (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1、最低工资的概念 是指劳动者无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
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法定的最低限度的劳动报酬 2、确定最低工资原则 ①综合平衡原则 ②基本生活保障原则 ③企业负担能力原则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支付 2、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3、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 4、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时工资支付 5、学习和培训期间工资支付 (四)工资保障制度 1、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 ①以法定货币支付 ②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特殊情况除外) ③提供清单 ④在约定期限支付 ⑤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④双方签字:即劳动合同成立。(用人单位还需要 单位盖章)。
(三)订立劳动合同中的告知义务 1、用人单位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
①工作内容 ②工作条件 ③工作地点 ④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⑤劳动报酬 ⑥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①签订合同前的告知义务 ②合同履行一定时间内的告知义务 四、劳动合同的形成 (一)劳动合同的种类 1、书面劳动合同, 2、口头劳动合同,
③本法实行前已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内订立
④经济补偿的计算:在施行之日后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 满一年给与一个月的补偿,最多不超12个月。
2、地域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行之前依据地域规定而拟建的劳动 合同,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的照规定执行。没有规 定的按现行执行。
1、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人代表和维 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劳动法第7条)
2、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 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 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6条 规定)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特征 ①主体资格符合要求 ②在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 ③以书面形式构成 3、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补充措施 1、放宽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2、用工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之日在满1年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 ①每月支付2倍工资 ②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构成的意义 1、尊重劳动,即劳动价值 2、明确双方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一定平等), 3、实施法律保障, 4、完善劳动保障体系。 三、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和劳动关系 (一)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
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 2、被规定的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 3、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
1、法律依据不同 ①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 ②劳务关系由民法、合同法规范和调整。 2、主体不同 ①劳动关系对用人主体有较严格的要求! ②劳务关系对用人主体要求未严格规定。 3、隶属关系不同 ①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被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隶
属关系。
②劳务关系只存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的事项,超越该 事项则不受调整。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因享有用人单 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工作期限。
2、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3、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责任 4、服务期间劳动者工资调整 (三)商业秘密与竞争限制协议
1、商业秘密 ①一义: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 和经营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1、公布招工简章
①招工条件
①工种
②专业
①报酬
②录用后的权利和义务
②劳动保护
③规章制度等
2、组织报名 3、对劳动者进行全面考核 4、择优录取 (二)签订劳动合同阶段 1、通过双方不断的协商即要约——再要约而完成 2、具体分为: ①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草案,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介绍单位情况如规章制度等, ③协商劳动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