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含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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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的控制
1.0目的
对经检验和试验后因质量和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被判为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有效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进料、制程及成品各阶段的物料或产品的质量和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经检验和试验后,判定为不合格时的处理和控制。
3.0职责
3.1董事总经理
3.1.1审阅及确认《进料不合格品评审报告》(质量和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及对该进料作出的最终的处理方案。
3.1.2审阅及确认《制品不合格品评审报告》(质量和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及以该制品不合格品作出的最终的处理方案。
3.3采购部
3.3.1负责向供应商反映在进货检验中出现的因质量或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的不合格情况。
3.4生产部
3.4.1主要是对制程中、成品及客户退货之不合格产品分区存放及对不合格品的最终处理方案的执行。
3.5品质部
3.5.1负责对进货检验,过程中检验或最终检验时因物料或产品的质量和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出现不合格时,填写相应的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并作出初步评审。
3.5.2跟进货仓、采购对进料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及协助采购部跟进《供应商品质改善通知单》的回复。
3.5.3跟进生产部对生产制程中、成品及客户退回之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及相关不合格品评审报告的提交。
3.6货仓部
3.6.1负责对进料不合格品的隔离存放,特别是当出现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不合格时,避免交叉污染.
4.0培训
所有负责进货检验及试验的品质部品管员,必须由有资格的员工担任,为使有关操作人员具有适当资格,有关部门须提供足够在职培训或聘请具有适当经验的测检人员,对于培训及培训记录的控制,可参考“QECOP6201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5.0运作程序
5.1流程图(见
6.0附图)
5.2 进料不合格(质量和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的控制:
5.2.1进料检验员(IQC)负责对不合格进料以盖章和贴标签的方式进行标识,具体依“COP7503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程序”,并呈报上级主管决定处理方法。
5.2.2货仓部仓管员负责对不合格进料进行隔离、存放及协助供应商处理不合格进料。
5.2.3品质部IQC依质量状况填写各类进料的检验报告和《进料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呈报品质主管审核后交董事总经理审批。
5.2.4董事总经理对不合格进料作出最终处置方案后,由品质部开出《供应商改善
通知书》提交给采购部及货仓部,由采购部知会供货商处理不合格进料并作成相应的改善对策,如进料因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出现不合格且有必要时需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SGS、ITS、CTI)进行检测,并跟进检测结果。
如确因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未有环保标识、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检测结果超标、供方检测报告超过期限等)原因导致不合格,对不合格评审结果不可采用特采的方式。
5.3 制程不合格品(质量和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的控制:
5.3.1在制程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一般质量异常),品质部PQC通知组长或机位立即改善,并将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5.3.2在制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和所用物料非<<环保材料清单上>>的物料时,部门主管或PQC应立即指令停机,并开出<<制品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呈报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部主管,共同协商处理方法,由责任部门主管安排人员执行处理方案,特别是当所用物料非<<环保材料清单>>上的材料时,应立即予以隔离标识放入环保不合格区,避免交叉污染,并追溯所用原材料是否为环保材料,如有必要时,需将不合格品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SGS、ITS、CTI)检测并跟进结果。
5.3.3决定可返工的不合格品由该责任部门主管派员返修。
5.3.4决定报废的不合格品由品质部PQC贴上红色“不合格品标签”标识为报废品。
5.3.5品质部PQC在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记录于相关工序的《巡检日报表》上,必要时开出《制品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具体依“不合格品处理工作指引”执行。
5.4成品不合格品(质量和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的控制:
5.4.1品质部检验员(FQC)在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时,品管员(FQC)贴上黄色“不合格品标签”标识并通知生产部予以隔离存放,具体依“COP7503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程序”执行;
5.4.2由品质部FQC填写《制品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将不合格现象呈报于生产部主管及业务部主管共同评审,并决定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但成品如因不含有有害物质方面不合格时,品质应立即通知生产部予隔离以免同其它产品交叉污染,同时追溯该批产品是否为环保型机台生产,所用物料是否为环保物料,如有必要时需将该批产品送第三方机构检测,并跟进检测结果;如产品已交付后发现产品不合格,必须在24小时内知会客户,协商解决。
5.4.3决定可返工的不合格成品由FQC通知责任部门主管派人返修;
5.4.4决定报废的不合格成品由FQC贴上红色”不合格品标签”标识为报废品,并知会责任部门可以做为报废品处理。
5.5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有:
5.5.1对于进料不合格品有:报废、降级/降价、让步接受、退回供应商。
5.5.2对于制程及成品的不合格品有:报废、返工、降级/降价、客户让步接受、做存料处理。
5.6当产品交付后发现不合格,业务部或其它部门收到顾客投诉及退货时(含出现批量性退货),由品质部负责核实及跟进,同时开出《退货/投诉处理报告》交由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填写原因分析及处理结果。
正常情况下责任单位人员需在三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有效分析改进,并由品质部进行跟踪验证后交副总经理批核,具体依“客户投诉及退货处理”、“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7制程、成品及客户退回之返工的不合格品,需经品管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流
入下段工序或入库。
5.8有害物质产品的处理,具体可依《不合格品处理工作指引》:
本公司所有产品均为不含有有害物质产品,但如发现有有害物质产品,应按以下方法进行控制:
a.有害物质产品接收后由货仓人员放入被隔离的环保不合格品区,并确保与不含有有害物质产品完全隔离;
b.生产线对领用的有害物质产品应隔离放置,并对放置区进行明确标识“环保不合格品”,并与其它产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c.对于由检验人员发现的有害物质产品,如是供应商来料,应利用《进料不合格评审报告》明确记录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并用《供应商改善通知单》通知供应商以及作出扣款/退货处理方案。
d.生产半成品/成品发现不合格,应利用相应《制品不合格品评审报告》记录不合格处理的过程,确保有害物质产品被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