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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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
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公安部
•【公布日期】2009.05.08
•【文号】公通字[2009]21号
•【施行日期】2009.05.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
的通知
(公通字[2009]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配合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式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从即日起开始使用。
公安部以前制发的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配套的法律文书式样同时作废。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二○○九年五月八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本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
建设单位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二、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
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总指标。
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厂房、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
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7.建筑、结构。
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
8.建筑电气
(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
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包括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消
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概述电气火灾报警,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水源。
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保障措施。
(2)消防水泵房。
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和运行要求。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的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
(4)室内消火栓系统。
包括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用水量的确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及技术保障措施。
(5)灭火设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
10.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包括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方式,防排烟系统送风量、排烟量的确定,防排烟系统及设施配置、控制方式;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1.热能动力。
包括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及其燃料系统等锅炉房设计说明;气体站房、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站等其他动力站房的设计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2)总平面图: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等。
2.建筑、结构
(1)平面图: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平面布置,房间功能和面积,安全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图: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件的可见部分;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3)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筑电气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3)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
(4)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6.热能动力
(1)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2)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
三、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
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
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二)装修专业设计图纸
1.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九年五月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及表格,是指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相配套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法律文书及表格。
2.文书由各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印制或者统一制作计算机模板,并统一监制和管理。
3.印制文书、表格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4.文书、表格用纸幅面尺寸采用标准A4型纸,文书页边与版心尺寸: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文书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5.文书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存字迹的钢笔、毛笔等填写或者使用打印机打印,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6.印制文书时,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称。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处,印制时不印制文字,由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盖印章。
“×”处填写制
作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代字。
“[]”处填写年度,“第号”处填写文书的顺序编号。
抬头的“_________”空格上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填写时应当写全称。
7.文书中的“/”表示其前后内容可供选择,使用时将不用的部分用中横线划去。
8.文书中“需要补正上列第_________项材料”的“_________”上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受理凭证所列举材料序号。
9.文书中的“_________工程”的横线处填写工程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火灾危险性分类的规定填写。
10.文书、表格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
11.文书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二、具体要求
1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式样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式样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式样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式样十),是建设单位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和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使用的文书。
1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不予受理凭证(式样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式样八),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项目申报材料时使用的文书。
1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式样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式样十一),是建设单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使用的文书。
1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式样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式样十二),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单位提供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时使用的文书。
1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式样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式样九)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意见时使用的文书。
17.建设工程消防设/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式样十三),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备案抽查的消防设计不合格或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通知建设单位改正时使用的文书。
1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式样十四),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所指建设工程修改后的消防设计或者建设工程整改后情况进行检查合格,告知建设单位复查意见时使用的文书。
对于复查不合格的,不出具文书。
1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表(式样十五),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单位提供的消防设计备案材料进行检查时使用的文书。
2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记录表(式样十六),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完成对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的检查和建设工程实地检查时使用的文书。
“评定结论”栏填写合格或者不合格。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栏,由参加竣工验收检查的相应单位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目录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1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
1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1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表
1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记录表
式样一
编号: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说明
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
二、提交材料的装订规格,应当按照A4纸的规格。
三、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
四、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
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表格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六、“工程简要说明”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处位置、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和工程总指标等内容。
┏━━━━━━━┳━━━━━━━━━━━━━━┳━━━━━━━┳━━━━━━━━━━━━━━━━━━━┓
┃工程名称┃┃预计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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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预计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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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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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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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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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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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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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
┃┃┃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具有娱乐功能的茶馆┃
┃┃┃□具有娱乐功能的咖啡厅
┃
┃┃┃2.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
┃┃大┃游乐厅□其它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的病房楼□疗养院的病房楼┃
┃┃型┃□中小学校的教学楼□中小学校的图书馆□中小学校的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
┃┃人┃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
┃┃员┃3.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
┃┃密┃
┃
┃┃集┃身场馆□营业性室内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大学的图书馆□大学┃
┃┃场┃的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所┃
┃
┃┃┃4.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使┃┃5.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
┃用┃┃
┃
┃性┃┃候船厅
┃
┃质┃┃6.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示厅□博┃
┃┃┃物馆的展示厅
┃
┃
┣━━━╋━━━━━━━━━━━━━━━━━━━━━━━━━━━━━━━━━━━━━━━━━━┫
┃┃┃1.□设有上栏所列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
┃┃其┃3.除本栏第1项、第2项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他┃
┃
┃┃特┃□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
┃┃┃
┃
┃┃殊┃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工程□大型变配电工程┃
┃┃工┃5.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
┃┃程┃
┃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用车站□专用码头
┃
┃┃┃易燃易爆气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
┃┃┃易燃易爆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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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新建□改建(□改变用途□装修)□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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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依据┃
┃
┃标准名称┃
┃
┃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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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建筑┃结构┃耐火┃层┃建筑┃建筑┃占地┃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火灾┃
┃┃┃┃┃┃┃
┣━━━┳━━━━━╋━━━┳━━━━━┫┃
┃名称┃类型┃等级┃数┃高度┃面积┃面积┃数量┃最大面积┃数量┃最大面积┃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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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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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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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位置┃
┃
┃
┣━━━━━╋━━━━━━━━━━━━━━━━━━━━━━━━━━━━━━━━━━━━━━━━━━━━━┫
┃┃设置型式┃□内浮顶罐□水槽式罐□浮顶罐□球形罐□拱顶罐□卧式罐□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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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储物类别┃□可燃液体□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助燃气体□不燃气体□其它┃
┃
┣━━━━━┻━━━━━┳━━━━━━━━━━━━┳━━━━━━━┳━━━━━━━━━┳━━━━━━━━┫
┃罐┃储罐材质┃储存形式┃储存温度┃储存物质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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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砼┃□地上□地下┃□低温┃
┃┃
┃┃□洞穴┃□半地下┃□常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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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储量┃┃储存物质名称┃┃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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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设置场所
┃类别┃
┃
┣━━━━━━━━━━━╋━━━━━━━━━━━━━━━━━━━━╋━━━━━━━━━┳━━━━━━━━┫
┃┃┃
┃┃□消防水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高位消防水箱┃
┃
┣━━━━━━━━━━━╋━━━━━━━━━━━━━━━━━━━━┫┃┃
┃┃┃
┃┃┃
┃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供水系统┃□室内消火栓┃
┃防┃┃
┃┃□室外消火栓┃
┃
┣━━━━━━━━━━━╋━━━━━━━━━━━━━━━━━━━━┫┃┃
┃设┃□水喷雾灭火系统┃
┃┃┃
┃施┃┃
┃┃□水泵接合器┃
┃
┣━━━━━━━━━━━╋━━━━━━━━━━━━━━━━━━━━╋━━━━━━━━━╋━━━━━━━━┫
┃┃□泡沫灭火系统┃
┃□消防电梯┃□灭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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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
┃
┣━━━━━━━━━━━╋━━━━━━━━━━━━━━━━━━━━╋━━━━━━━━━┻━━━━━━━━┫
┃┃□干粉灭火系统┃
┃□其他:┃
┃
┣━━━━━━━━━━━╋━━━━━━━━━━━━━━━━━━━━┫
┃
┃┃□防烟排烟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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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要说明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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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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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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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功能┃┃建筑结构┃┃建筑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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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用途┃┃装修面积┃┃装修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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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材料分类┃装修部位┃材料名称┃面积┃燃烧性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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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棚装修材料┃┃┃┃┃
┣━━━━━━━━╋━━━━━━╋━━━━━━━━━╋━━━━━╋━━━━━━━━┫
┃墙面装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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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装修材料┃┃┃┃┃
┣━━━━━━━━╋━━━━━━╋━━━━━━━━━╋━━━━━╋━━━━━━━━┫
┃房间隔断材料┃┃┃┃┃
┣━━━━━━━━╋━━━━━━╋━━━━━━━━━╋━━━━━╋━━━━━━━━┫
┃固定家俱┃┃┃┃┃
┣━━━━━━━━╋━━━━━━╋━━━━━━━━━╋━━━━━╋━━━━━━━━┫
┃装饰织物┃┃┃┃┃
┣━━━━━━━━╋━━━━━━╋━━━━━━━━━╋━━━━━╋━━━━━━━━┫
┃其他装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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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样二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公消[ ]凭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你单位申报的_______________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
□6.专家评审申报材料
经审查,申报材料符合/不符合规定,予以/不予受理。
需要补正上列第
___________项材料。
审核时限二十个工作日内。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申报人(签名):受理人(签名):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式样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公消审[ ]第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正文载明下列内容:
1.建设工程的名称、使用性质、建设规模;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法律依据、技术标准(具体到条、款、项);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4.建设单位的法律救济途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存档联由“主责承办人”、“协办人”、“技术复核人”、“签发人”、“建设单位收件人”,签名或盖章。
式样四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备案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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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备案人┃┃
┣━━━━━━╋━━━━━━━━━━━━━━━━━━━━━━━━━━━━╋━━━━━━╋━━━━━━━━━━━━┫
┃工程名称┃
┃联系电话┃┃
┣━━━━━━╋━━━━━━━━━━━━━━━━━━━━━━━━━━━━╋━━━━━━╋━━━━━━━━━━━━┫
┃工程地址┃
┃使用性质┃┃
┣━━━━━━┻━━━┳━━━━━━━━┳━━━━━━━━┳━━━━━━╋━━━━━━╋━━━━━━━━━━━━┫
┃工程投资额(万元)┃┃施工许可证号┃
┃时间┃┃
┣━━━━━━┳━━━┻━━━━━━━━┻━━━━━━━━╋━━━━━━╋━━━━━━╋━━━━━┳━━━━━━┫
┃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
┃工程┃建筑物名称┃结构┃耐火┃高度┃层数
┃建筑面积┃┃
┃基本┃┃┃等级┃┃
┃(储量)┃火灾危险性类别┃
┃
┣━━━━━━━━╋━━━╋━━━━╋━━━╋━━━━━━━━╋━━━━━━╋━━━━━━━━━━━━┫
┃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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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间距□防火分区□防烟分区
□消防电梯┃
┃┃□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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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烟楼梯□封闭楼梯□消防车通道
□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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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材料名称┃燃烧性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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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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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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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室内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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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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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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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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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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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源┃□市政管网□消防水池□天然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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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室内消火栓系统┃□常高压□临时高压□干式消防竖管□消防水箱□水泵接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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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室外消火栓系统┃□环状管网□枝状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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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湿式□预作用□雨淋□水幕□水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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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中心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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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管网□无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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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
┃
┃┃┃□洁净气体□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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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半固定□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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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高倍□中倍□低倍
┃
┃┃┃□抗溶性□氟蛋白□清水□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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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烟排烟系统┃□机械排烟□正压送风□自然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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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干粉□气体□水系□泡沫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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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系统┃□全淹没□局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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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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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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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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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
二、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
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备案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三、表格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四、“工程简要说明”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处位置、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和工程总指标等内容。
式样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______(备案人姓名)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网上备案受理系统进行了____________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备案号: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该工程已/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
已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并接受检查: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对逾期不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将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式样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你单位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