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2015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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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2015年11月号第6辑
1.捕捉臭味,“嗅辨师”的鼻子别失灵
2.给“自杀点赞”是一种无意识的冷漠
3.“群居时代”的生存指南
4. 严厉处罚拒服兵役者是一个严肃“广告”
5. 红头文件催已废止的“绿化费”闹哪样?
6. “老师补课领导停职”,谁在“隐身”?
7. 无人售卖卤味店真是“诚信考场”?
8. 撞人获安慰是对文明的秉承
9. 从催缴已废止的绿化费看政令中梗阻
10. 官微接地气不能只靠卖萌
11. 倡导“见义智为”是价值观的回归
12. 官员办公室“攻防战”还要持续多久?
13. 咖啡卖到蒋先生旧居,妥否?
14. LV广州首店关闭是电商时代的侧影
15. “市委书记开微店”的“问题”在哪
16. 以手机党的身份给写心酸作文的孩子回封信
17. 彩票管理:提高中奖面不如提高透明面
1.捕捉臭味,“嗅辨师”的鼻子别失灵
何勇海
在污染现场,他们靠鼻子判断污染点,采集污染气体;在实验室,他们靠嗅觉辨别污染气体的种类和浓度。

这是一个闻臭识污染的职业——嗅辨师。

近年来,这个职业渐渐走进人们视野。

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有17名嗅辨师,“一旦嗅辨结果表明该地的臭气浓度超过标准,我们会立刻通知环境监察部门,由监察部门对产生该污染气体的企业进行处置。

”(11月14日《工人日报》)
“嗅辨师”不止杭州独有。

据报道,全国约有三四千名“嗅辨师”,正为我们的城市气味把关,给恶臭定性定罪,被誉为“鼻子大师”或“气味捕快”。

据说这些人的鼻子比仪器更灵。

很多网友不解: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为何闻臭味还要靠人工?环境监测部门如此解释:如今科学虽然发达,但仍没有一种仪器可以代替人的鼻子。

可见,对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而言,“嗅辨师”的鼻子相当重要,千万别失灵。

但事实上,在环境监督制度往往会“失灵”的现实语境下,“嗅辨师”的鼻子更易失灵。

失灵于鼻子保养不得力。

靠鼻子“吃饭”的“嗅辨师”,被要求好生保养鼻子,不能抽烟喝酒,不能吃葱姜蒜,火锅也要少吃;不能涂化妆品,实验时不能有任何异味(包括香味);甚至在监测前一天及监测过程中,不能感冒……如此方能保证比仪器还灵,否则很容易影响嗅辨结果。

“嗅辨师”也是普通人,美食美味当前,要抵挡住诱惑,达到如此严苛要求,恐非易事。

失灵于嗅辨程序不透明。

据报道,为保证“嗅辨师”的客观公正,要先派“判定师”到现场对臭气强度进行判断,再采样回来进行配气,供“嗅辨师”嗅辨。

可见,“嗅辨师”给恶臭定性、定罪,是足不出户的,虽可保护其敏感的嗅觉,亦可因样品被调包、或因“判定师”和“嗅辨师”收受了排臭排污者的好处费,而难以作出公正的定性。

失灵于嗅辨样品被稀释。

从现场带回的恶臭样品需先稀释,然后充入一只气袋,再将另外两只同样的气袋充入同体积的洁净气体。

多名“嗅辨师”在嗅辨室内,分别用嗅觉判断哪个气袋气味有异,多人结束嗅辨后,再进行下一级稀释和新一轮嗅辨……真不知为何要将恶
臭样品稀释,是担心“嗅辨师”的鼻子受不了,抑或伤害其身体?被多次稀释甚至高度稀释的恶臭样品,显然不能与市民在现场所闻的臭气相提并论,感受也大有差别,哪怕臭气熏天,难保不会让市民继续置身“臭”境。

说实话,检测空气臭不臭,存在失灵可能的“专业鼻子”说了不一定算数,普通群众的鼻子才是最灵敏的。

既然环境监测至今“没有一种仪器可以代替人的鼻子”,不妨发动更多市民“鼻闻”空气,举报污染。

偌大一个城市,不能仅靠几个十多个“气味捕快”把关。

信“鼻子大师”的室中监测,更应信老百姓的室外感受,只要老百姓捕捉到臭味并举报,就应停止放臭、消除危害。

(何勇海)
2.给“自杀点赞”是一种无意识的冷漠
堂吉伟德
“敌敌畏加白(百)草枯,爸妈对不起。

”11月10日晚9点27分,17岁的小向在自己的QQ空间留言,流露出轻生的念头。

第二天,他被人发现倒在路边,身旁有两瓶剧毒农药敌敌畏。

此时,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条留言,已被浏览了80次,5人点赞,6人评论。

但他的手机没有接到一个劝阻的电话。

经办民警说,如果当时看到这段留言的人,知道如何正确处置,结果也许不会是这样。

(12月14日《今日早报》)
每一个“点赞党”,并非就多么冷血,很多时候,那只是一种习惯性的表达。

毕竟在很多网友看来,“点总比不点好”。

甚或略带一点幽默的意味,朋友圈中这种“恶作剧”向来是一种好玩的事情,更何况在虚拟的网络中,信息的真实性很难被厘清,熟人间都可能被视为一种玩笑,更何况于处在一个陌生人的社会里。

加上网络上有不少人借“直播自杀”而炒作,更会加剧这种围观者的无意识。

微博兴起数年中,利用微博“晒自杀”的事件已超过20多起,少部分因为网友的围观和警方的介入而获救,极大一部分却因为“点赞”甚至“激将”而加速了自杀。

2011年9月,拥有7万粉丝的湖北仙桃电台DJ奕扬在自己的微博上接连写下了5篇“生离死别”的文章,意图自杀。

众多网以围观却没有一人制止,相反点赞和嘲讽“你到底还死不死”等,最终这位年仅25岁的年轻DJ离世。

这一幕在现实中同样不鲜见,一些自杀者在还在楼项或桥边犹豫之时,旁观者却一句“你到底跳不跳”的“催促”,却成为死亡的加速器。

不能说,这些人就是自杀的始作俑者,其情节严重和性质恶劣。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此时的自杀者本身处于非理性的状态,因而也只有理性的引导和规劝,才能起到挽救的作用。

对此,有人将其定性为“网络暴力”,并认为围观者缺乏最基本的理性。

当然,围观者何以产生不理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原因也并非表面上那样简单,其间包括社会信任的缺失,社会不公下的社会暴戾,道德不彰下的利己泛滥,当然还包括最基本的人文关怀与底线敬畏。

缺乏生命教育和权利尊重,才是导致理性缺失的关键所在。

看重自己的生命而轻视于别人的权利,并因之加速了整个社会的冷漠。

这种冷漠的表现是一种无意识,很多人其实从内心并不希望别人自杀,他们也不希望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然而却因为缺乏人文关怀的基本情怀的教育,使之不懂得“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后果敬畏,把本应严肃对待的事情,用很随便的态度来对待,甚至成为网络暴力之源。

从某种意义讲,这种冷漠,跟一些人在网上晒虐待动物一样,都存在着极大的人格缺陷。

因而,从道德层面来说,只有真正培养了尊重生命的公共素养,塑造了保护权利的个人情怀,始终把生命放在第一位,无论真假都能通过理性的手段去干预,而不是旁观、点赞、讽刺,那么“自杀点赞”的案例才会更少一些。

想想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以及由此映衬的现实,你不免会感到后怕;然而,如果再扪心自问,对照“点赞党”们的行为反思一下自己,你更会感到惊恐。

因为我们自己的表现,可能并不比这些点赞党们高尚多少,甚至就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

基于此,时下的社会需要一种道德式的反思,一种利他性的救赎,否则你也会成为“下一个被点赞者”。

当然,对于这种网络暴力不能纵容,除了道德上的谴责之外,进行法律层面的规制。


国外,英国《1997年免受骚扰保护法》规定,骚扰除了“将人置于暴力恐慌的言论”,还指“引起人惊焦虑或者情绪低落”,属于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

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生命权利和公共情怀的强化,也是实现社会道义救赎的另一条路径。

社会可以冷漠,但公共救赎的责任不能麻木。

(堂吉伟德)
3.“群居时代”的生存指南
苑广阔
今天,很多人都加入了微信群。

这种通过微信在网上把人与人联结在一起的虚拟社群,正在渗透和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和生活。

交流信息、沟通联络,微信群很方便;而无用信息多、无关人员杂,又容易给个人造成干扰。

一些人利用微信群开展商业推销,发布产品广告,更违背了建立微信群的初衷。

那么,该不该加入微信群?能不能用好微信群?怎样处理好网络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的关系?(11月13日《人民日报》)
说我们已经进入了“群居时代”,并不算是夸张之词。

据统计现在全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了6亿多人,试问,哪个网友没有加入少则数个,多则十数个的QQ群、微信群?传统的QQ群也好,更流行的微信群也罢,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通过网络平台把不同的人集合到一个虚拟社群里面,组成一个网络虚拟社会。

既然是一个社会性群体,哪怕它是虚拟的,也会逐渐渗透和影响着“群员”们的身心与生活。

客观而言,尽管不同的群往往承担着不同的功能,扮演者着不同的角色,但是它们的存在确实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比如通过单位的工作群,我们不但可以随时随地安排工作、分配任务、汇报业绩,大大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效率,而且也可以和同事同仁交流工作体会、工作经验,让自己在职场和事业上获得更快的成长。

再比如各种“生活群”,既可以让我们找到生活中具有相同兴趣和爱好的志同道合者,也大大扩大了我们现实生活的人际交往范围,认识更多的朋友,获得更多的生活体验。

但正如硬币总是具有两面性,当我们享受到“群居时代”的各种福利和好处的同时,烦恼和困扰也随之而来。

一则,由于加入的各种群实在太多,而哪个群我们又都想参与一下,保持“存在感”,进而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耽误了现实工作和生活中的正经事。

二则,因为在群里混得久了,和大家都熟了,难免会接到各种各样的请求,比如要求点赞的、投票的、买东西的、求红包的,让人目不暇接,疲于应付。

三则,一些工作群的存在,也逐渐模糊了工作和生活的界限,比如在你的休假时间,老总却要求你交一个工作报告,销售汇总,你感觉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但又不得不服从。

换言之,到了后面,我们逐渐发现自己正在被各种群所绑架,自己“群员”的身份正在成为对现实工作生活的困扰和阻碍,但我们终究还是要生活在现实中,吃现实中的面包,喝现实中的水,谈现实中的恋爱。

所以,身处“群居时代”的我们,应该懂得这个时代的生存指南:对各种群可参与不可沉迷,保持一个恰当的距离;处理好虚拟与现实的关系,不能以虚拟代替现实。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到“群居时代”的好处,同时又避免“群居时代”的弊端。

(苑广阔)
4. 严厉处罚拒服兵役者是一个严肃“广告”
斯涵涵
李宇,男,1995年6月出生,寿阳县滨河管委会青年,共青团员,2015年9月自愿报名参军到部队服役。

但在服役期间,因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拒不参加正常的训练和操课,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甚至以绝食等极端行为相要挟,在部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寿阳县人民政府依据《兵役法》相关规定,予以开除团籍、2年内被禁止升学、出国等处罚。

(11月13日《环球时报》)
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相对于韩国、新加坡等强制服兵役制的国家而言,更多地强调自愿。

同时,我国人口众多,要成为军队的一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能在适龄阶段当
兵,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也是一种荣耀。

因此,李宇当上了兵却又逃避服兵役,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据报道,李宇是自愿报名参军到部队服役的,但9月入伍,十月十日寿阳县人民政府就做出了处罚公告,可见其影响多么恶劣,其间县人武部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也曾先后多次前往李宇所在部队耐心谈话、教育引导做工作,但该青年拒绝思想教育,拒绝继续留队服现役,甚至以绝食等极端行为相要挟……通过这一系列丑恶行为,一个出尔反尔、毫无诚信、自私自利、漠视军法的青年人形象站立在大众面前。

军队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夏令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山西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相关部门决定按照2015年城镇户口义务兵优待金(57346元)两倍的标准(114692元)给予经济处罚,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禁止出国升学工作数年。

并列入《寿阳县2015年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

少数人说,这些处罚是否太过严厉,但遭到绝大多数网友的反驳。

众所周知,军队是国家机器,是抵抗外侮、维护和平的钢铁屏障,而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保障。

事实上,对违反兵役规定者进行严厉处罚,是外国在征兵中坚持的重要原则。

在俄罗斯,应征公民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兵役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巴西、波兰等国也有相关类似规定。

我们所熟知的影星吴奇隆在台湾服过兵役;在韩国,知名饶舌歌手刘承俊因为不愿当兵甘愿放弃韩国国籍,结果被驱逐出境;棒球明星赵泰和也被列入“逃兵”名单,不得不向国民公开道歉……相比之下,对李宇的处罚孰轻孰重?
自愿报名参军却又反悔,可能存在几种情形,首先当然是没有法律法规意识,把入伍参军当儿戏,没有当好一个兵的思想准备,还有一种常见情况是其在家中娇生惯养,不听管教,父母长辈想把他送到军队大熔炉里锻炼一下;再则,是这个年轻人把军队生活想得过于简单,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还不听劝诫,变本加厉,如此一意孤行、无视军纪、扰乱军心的人,驱除出军队并给予相应处罚可谓是合理合法。

近年来,一些反映军队生活的影视作品严重脱离实际,胡编乱造,比如为了突出主角的个性,故意增加一些酗酒、打架的违纪情节,再比如帅哥靓女浓妆艳抹,你追我赶,全无军队的严肃气氛……给广大青年观众造成误导。

我国长期处于和平环境,公民国防观念淡化,此次严厉处罚拒服兵役者就是一个正面广告,依法征兵,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实现强军目标坚实可靠的基础和保证。

毕竟未来战争秀的是健壮的“肌肉”而不是松垮垮、油腻腻的“肥肉”。

(斯涵涵)
5. 红头文件催已废止的“绿化费”闹哪样?
前溪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以红头文件形式要求各单位缴纳已被废止的“绿化费”,引起该县部分人员不满。

(11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在我国,“绿化费”一项“历史悠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2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对不履行义务植树义务的单位,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2013年,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下发通知,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绿化费赫然在列。

至此,收取了30多年的“绿化费”于当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

虽然在国家层面已经废止了“绿化费”,但在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却并没有及时废止,不仅仍然在收,而且还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在催缴,可谓是变本加厉,哪里还将国家的规定放在眼中?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催缴绿化费很是牛气,不仅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催缴,而且还对未按期限足额缴纳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甚至在工资中直接扣除绿化费,公民自己的工资在强悍的“绿化费”面前一点尊严都没有。

据了解,该县共有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
人员约7000人,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每年收取的绿化费约在35万元。

据说,不是所有的单位都会缴纳,也有部分单位没有按文件要求上缴,每年大概会征收二十余万元。

这个数据暂且可信,这两年就多收了四十余万。

虽然说“绿化费”是用于该县南山绿化,但既然国家层面已经取消了,就不能再收。

这种公然挑衅的做法让人无法理解。

凭什么当地敢如此胆大妄为?
民和县为何在两年之后还在收取国家已经取消的“绿化费”?收取的款项去向何处?这是两个相当严肃的问题,也是问题的要害。

不仅要向公众公开说明,更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可是这两个重要问题至今竟然无人回答。

民和县仍在征收“绿化费”一事,影响极坏,极需要作出严厉的惩罚。

因为这已经是典型的乱收费,恐怕不仅仅是引起该县部分人员不满。

试想,国家规定已经废止了的“绿化费”,却被权力强制收取,甚至在工资中直接扣除,这种行为谁能忍受?然而,相关部门却是轻描淡写地表示这是跟国家的政策不一致,会退回这笔违规征收的费用。

已废止的“绿化费”被收了两年,且由红头文件一再催缴,甚至还在全县通报批评,如此强悍,其实质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约束。

究竟是谁无视国家规定?究竟是谁下令要继续征收“绿化费”,“绿化费”的帐本在哪?这些问题需用一一厘清。

红头文件催已废止的“绿化费”,已经不是“任性”,而是在挑衅甚至是蔑视。

如再不严惩,如何安抚民众?(前溪)
6. “老师补课领导停职”,谁在“隐身”?
朱四倍
陕西省教育厅规定,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

对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一律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调离校长岗位。

(11月15日《华商报》)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超出教育领域的热门话题。

尽管陕西省所谓的“老师有偿补课校领导一律停职”有着教育部相关规定的支撑,如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但这些都不足以消除争议,相反,表面严厉实则是非不分的做法,折射着管理部门的无能和堕落。

事实上,我国各个地区针对有偿家教的治理政策也多有不同,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曾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而更多的地方选择了一刀切式的“堵”,但在效果上却有着惊人的相似——效果甚微,有偿家教一直顽强地存在着。

而这些难道能靠“校领导一律停职”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吗?
应该承认,采取何种有效、合理的策略应对有偿家教,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人们用道德审判官的姿态来看待“有偿家教”现象,将之定性为有违师德的“走穴”行为,甚至认为是一种“教育腐败”的时候,我们已经陷入了怪圈。

道理很简单,有偿家教是教育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衍生物。

对“有偿家教”的“堵”或“疏”,离不开对四个问题的追问:一是家教有问题吗?二是教师从事家教有问题吗?三是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问题吗?四是如果有问题,教师难道就只能从事无偿家教吗?
前两个问题,无须多说,关键在于第三个问题,但是,问题的要害在于,如果其他行业都可以进行“有偿”服务,那对于教师来说,真的就不可以吗?简单、武断地否定“有偿家教”是容易的,但是,这难道不是一种变相的职业歧视吗?甚至可能让所有的家教都灰飞湮灭,最终的后果是伤害那些有需求于家教的学生和家庭。

更何况,随着社会节奏不断加快,家长忙于自己的事业,有的家长甚至长期身处异地,无暇顾及子女的学业,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正是迎合了这一教育服务的需求。

至于个别教师将本属于本职的教育教学任务转移到学校以外的家教活动中,借此来谋取个人私利的不良行为,则应进行有效控制。

对于从事这种不
良行为的个别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联合学校对其予以严厉的惩处,情节严重的可以施以解聘的处罚。

因此,“有偿”不是家教的原罪,更不是一刀切式“消灭”家教的理由。

关键在于如何规范和引导。

这种规范和引导,对所有行业来说,不是都存在的事实吗?为什么我们要故意忽视当下教育部门疏于管理和规范的现象呢?
有偿家教是教育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衍生物。

社会各界已经隐性承认并且接受有偿家教这一教学事实,政府对待有偿家教问题主要是持消极、否定的态度,而供给关系的客观存在酝酿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这个市场。

从法律视角看,有偿家教有其法律依据和保障,教师有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

从道德视角看,绝大多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能坚守道德的底线。

从经济视角看,有偿家教符合供求规律和社会现实,并不能说一点意义也没有。

现实中,确有部分老师迷恋于金钱效应而无视学校教育和教师的责任与道义,更极端的例子是,还有教师故意在课堂教学中有所保留,诱导学生消费“有偿家教”。

常识告诉我们,“有偿家教”的产生有着特定的社会和家庭背景,更与当下社会中教育资源有限和公众需求庞大之间的矛盾有关,而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或者金钱问题。

要防止“有偿家教”成为个别教师赚钱、创收、获利的机会,但是,也不能一味地用偏颇的价值观去约束教师。

(朱四倍)
7. 无人售卖卤味店真是“诚信考场”?
邓海建
日前,成都一家卤味店就进行了这样的尝试。

因为“双11”期间,这家卤味店的网店销售火爆,门店的所有员工都被调往电商部门做客服,所以实体店实行无人售卖。

不过尴尬的是,2天下来,顾客的自助付款额还不足商品总价值的三成。

(11月14日《华西都市报》)老板不在,生意照做。

可惜,吃白食的成群,老实付账的不多。

7000多的菜品,收回1600多的账款。

更厉害的是,竟然“收到的很多付款只有1分钱、1毛钱。

”这是捡便宜心理下的众生相:规则一旦失之刚性,诚信难免待价而沽。

最坏的结果,成了破窗效应,呼朋引伴来“薅羊毛”,无人售卖的卤味店,也只能恨自己当初“心太软”。

早知如此,不如关门了事。

有人说,这是最原生态的“道德考场”。

透过免费卤味的饕鬄盛宴,看到了人性中的坚守与沦丧。

不过,这话显然过于抽象地高大上了,也过于将有血有肉的道德,高蹈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生圭皋。

一则,生活中的道德,不是虚化之物。

总是有各种公共关系,来维系并平衡着每个人的道德行为。

比如市场交易中的诚信,短斤缺两有市场监管在兜底,强买强卖有司法在兜底。

如果抛弃底线去测试所谓诚信,这跟甄选“圣人”有何差异呢?说得更具体一些,丢一块黄金或者钻石来测试平民的道德水准,这种“考卷”,与其说是考验,不如说是诱惑。

人性是个复杂的命题,而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条毒蛇,非要找个机会让大家原形毕露,差别的只是各自的底线高低有别罢了。

谁比谁清高多少呢?
二则,进卤味店消费的,大多是寻常市民。

他们之所以生活在这个层面上,是因为物质水平决定了卤味店与他们的距离远近。

比如富二代或者官二代,或者更高级的物质阶层者,估计是不会与小小卤味店发生密切的买卖关系的。

那么,被“考验”的,并不是对等的社会各个阶层,而往往是升斗市民。

他们在物质上相对贫乏,容易被诱导而做出失德的行为。

这些年来,“无人超市”、“无人书店”等考出来的“遗憾”,往往大多指向市民阶层的“不堪”。

但别忘了,古人言“礼失求诸野”,也正是“爱占小便宜”的他们,在重大事件与关键节点上,一次次展示了人性的大爱与大美,他们,从不是道德礼教最脆弱的地方。

诚信不是个肥皂泡,因此,就顶层设计而言,才需要“诚信机制”建设。

用圣人的标准来考验街坊四邻,这本身就是个诡异而悖谬的圈套。

如此这般,除非是路不拾遗的玄幻臻境,否则,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的人民,经得起不带兜底政策与敬畏制度的拷问?其实,要考验诚信水准也可以,请把无人售卖的商店在醒目位置安装上监控探头,并在尽可能多的地方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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