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重点火炬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7年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7年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7.05.30•【字号】鲁科成字[2007]93号•【施行日期】2007.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7年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鲁科成字[2007]93号)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做好2007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的申报、编制与下达工作,根据《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山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对行业技术进步有导向和促进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已有一定的推广应用基础,市场前景广阔;3、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4、项目实施单位具有较高的吸收新技术的积极性和较强的技术力量,具备消化、吸收技术的基础条件。
5、申报项目已经通过技术鉴定。
二、申报重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进步的要求,实现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三个点”的发展目标,2007年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技术;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社会公益技术;获得国家和省科技奖励、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对行业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先进实用技术等。
一、高新技术1、计算机软软件及通讯产品与技术。
重点组织推广在大型行业应用商品化软件与面向消费的应用软件;软件协同技术、储存技术及集成;网络与通讯关键设备及核心器件;网络安全产品等方面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
2、生物质综合利用及生物制造技术。
重点组织推广在农业动植物基因工程、农业生物药物与肥料;生物化工技术;工业及医学用酶制剂;基因工程药物、发酵工程药物;生物质汽化及设备等方面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