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违法建筑改造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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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旧城违法建筑改造补偿标准
(一)棚户区改造,是指对城镇危旧住房、环境条件差、房屋质量不合格等,进行的征收拆迁。

(二)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1、1:
1.5的面积置换;
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三)关于面积认定:
因棚户区形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形成的院内建筑。

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

(一)旧城改造,是对局部或整体的、有步骤的进行改造、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于从根本上改善其各种条件。

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现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

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二)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1、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

2、(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7平方米新建筑。

3、(村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65方米新建。

4、瓦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方住宅补偿
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

5、临时建筑补偿标准:
楼顶砖墙铁皮顶:每平方300元。

楼顶钢架铁皮顶:每平方200元。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房屋附属设施补偿;
(5)机器设备搬迁的补偿。

旧城违法建筑改造补偿标准
二、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意
见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此外意见还规定,强制搬迁将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消了行政强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

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特殊补偿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停产停业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为了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增强条例可操作性,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适当补偿”修改为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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