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山支公司等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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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5.14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543号
•【施行日期】2019.05.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偃
师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543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变更偃师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豫太保寿〔2019〕30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同意你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商都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的中成文博苑1号楼二层。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19年5月14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1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173号
•【施行日期】2020.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荥
阳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173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公司变更地址的请示》(豫太保产〔2020〕25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荥泽大道与繁荣街交叉口东南角意墅蓝山(七期)151号楼1单元1-2层106室。

二、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20年6月10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08•【文号】银保监办发〔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银保监会决定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期限和范围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一)试点保险公司应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消费者达到60周岁及以上方可领取养老金,且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

(二)试点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

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人员投保提供交费支持。

(三)试点保险公司应探索建立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长期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长期销售激励考核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较长期限的投资考核机制等。

(四)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前提下,鼓励试点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养老、照护服务等相衔接,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

三、试点要求(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保险优势,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规范发展。

(二)各总公司应统一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资源投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经营相适应的治理架构、管理模式、考核体系和风险管控要求等。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县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县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县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2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510号
•【施行日期】2019.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
县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510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变更温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豫太保寿〔2019〕3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同意你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县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司马大街南段西侧春城国际2#楼03、06号商铺及三层四层。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19年4月28日。

批准设立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459家营

批准设立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459家营
朱新华
新密市牛店镇牛店村牛店街
1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公司来集营销服务部
冯春霞
新密市来集镇来集村南门组
1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杞县支公司湖岗营销服务部
李锐军
杞县湖岗乡湖后村
1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公司大营营销服务部
谷红旗
开封市尉氏县大营乡大营村
1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考支公司坝头营销服务部
田建录
偃师市府店镇佛光卫生院临街门市
3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汝阳支公司竹园营销服务部
王增强
汝阳县竹园乡竹园村
3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汝阳支公司王坪营销服务部
李晓飞
汝阳县王坪乡王坪街
3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汝阳支公司靳村营销服务部
张燕丽
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
3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鲁山支公司土门营销服务部
11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王集营销服务部
陈玲
永城市王集乡王集村东街28号
1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新桥营销服务部
杨圆
卢氏县范里镇范里南街镇政府对面
10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县支公司硖石营销服务部
吴艳玲
陕县硖石乡硖石街中段
10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公司狮子坪营销服务部
王淑娟
卢氏县狮子坪乡狮子坪街有线电视站三楼
10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县支公司张茅营销服务部
张鸿涛
陕县张茅乡张茅街中段
10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公司瓦窑沟营销服务部
高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的通知各银监分局、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分行、河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郑州银行:现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1〕10号,以下简称《指引》)予以转发,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指引》精神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各省辖市银监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商业银行省级分行要及时组织好本系统的学习贯彻工作。

各级保险、银行业协会要围绕文件精神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活动。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保险公司要切实按照《指引》要求,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提升业务品质,杜绝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经营风险。

一是完善业务管理制度。

各省级分公司负责统一制定、完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独立核算要求、代理机构选择标准、合作模式、渠道管理及手续费支付标准、专管员薪资管理及绩效奖励办法、单证管理、宣传资料管理、业务品质管理、应急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

各级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总、分公司银保业务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

各省级分公司应确保信息系统具备银保业务、财务、单证管理功能,能够对通过银行代理机构销售的每张保单的单证号、保单号、投保人名称、保险费、手续费计算标准及金额、代理网点名称、专管员姓名及工号等进行实时记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通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通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02.21•【字号】豫保监办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通报(豫保监办发〔2011〕1号)各省级人身保险分公司:为规范保险营销员销售行为,我局多次强调严禁保险公司向无代理资格的人员支付佣金,严禁无证展业行为,但近期我局检查发现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及下属驻马店中心支公司仍然存在向无证人员支付佣金的违规行为,我局依法对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违规及监管措施经调查核实,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郑州本部及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在营销员管理系统资料录入环节管控不严,于2010年11月向6名未取得合法代理资格的营销员支付代理佣金13290余元。

在监管部门三令五申的情况下,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依然发生违规问题,反映出该公司存在内控执行不严,管理不力,在开业初期片面追求保费规模、忽视依法合规经营的问题。

我局已对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依法采取了监管措施,并责令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二、整改情况根据我局监管要求,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成立了以省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各中支总经理为成员的合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系统内部全面梳理排查违规风险隐患,弥补制度漏洞,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教育培训。

同时,对驻马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及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营销部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当前,我省人身保险业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对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应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其他各人身险公司应引以为戒,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7.07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338号
•【施行日期】2021.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分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338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豫太保寿〔2021〕52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太平洋保险大厦9、17、18、19、20层。

二、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该机构《保险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21年7月7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1.2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121号
•【施行日期】2019.0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121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营业地址的请示》(人保寿险豫发〔2018〕761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同意你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城关镇九街坊(枣乡大道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南角)金桂王府小区1-7号楼楼间商业302房。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1月28日。

河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34号)

河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34号)

河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保监罚决字
〔2021〕34号)
【主题分类】保险
【发文案号】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34号
【处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订)260972340000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订)260972360000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订)260972370000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订)260972740000
【处罚日期】2021.08.16
【处罚机关】河南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河南银保监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河南省
【处罚对象】刘彬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06 17:38:49
(刘彬)
(刘彬)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3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

个人姓名刘彬单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姓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河南华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的“未按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负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15年第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共计罚款5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河南银保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1年8月16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河南保监局关于太平洋人寿河南分公司为中国农业银行汤阴县支行等

河南保监局关于太平洋人寿河南分公司为中国农业银行汤阴县支行等

河南保监局关于太平洋人寿河南分公司为中国农业银行汤阴县支行等46家机构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豫保监复[2006]408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6.10.12
【实施日期】2006.10.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保监局关于太平洋人寿河南分公司为中国农业银行汤阴县支行等46家机构申报保险
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豫保监复〔2006〕408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洋人寿河南分公司为中国农业银行汤阴县支行等46家机构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豫太保寿〔2006〕64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汤阴县支行人民路营业所等45家机构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为取得资格的机构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须由取得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持有,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单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兼业代理机构名称
1 平顶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 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市分行平中分理。

河南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浉河支公司

河南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浉河支公司

河南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浉河支公司开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豫保监复[2012]80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12.07
【实施日期】2012.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浉河支公司开业及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的批复
(豫保监复〔2012〕805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1 / 1。

河南保监局关于人保股份河南省分公司增设白杨镇等14家农村营销服

河南保监局关于人保股份河南省分公司增设白杨镇等14家农村营销服

河南保监局关于人保股份河南省分公司增设白杨镇等14家农
村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豫保监复[2006]422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6.10.17
【实施日期】2006.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保监局关于人保股份河南省分公司增设白杨镇等14家农村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豫保监复〔2006〕42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在洛阳市增设白杨镇等十四家农村营销服务部的请示》(豫人保财险发〔2006〕188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阳支公司白杨镇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马朝霞,营业地址为宜阳县白杨镇镇派出所南30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阳支公司丰李镇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陆绍宏,营业地址为宜阳县丰李镇供销社对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阳支公司赵堡乡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李书通,营业地址为宜阳县赵
1 / 1。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解放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解放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解放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5.15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564号
•【施行日期】2019.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解放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564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变更解放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豫太保寿〔2019〕1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同意你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解放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果园路157号第四层。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19年5月15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中原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中原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中原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3.17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114号
•【施行日期】2021.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中心支公司中原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114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中原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请示》(豫太保产〔2021〕11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中原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洛河西路交叉口巨正大厦A座9层913号。

二、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21年3月17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银保业务违规宣传品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豫保监办发[2011]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银保业务违规宣传品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豫保监办发[2011]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银保业务违规宣传品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银保业务违规宣传品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豫保监办发〔2011〕2号)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各商业银行省级分行:为进一步降低销售误导风险,河南保监局近期对银保业务宣传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违规宣传品基本情况河南保监局对8家银行网点进行调查,获取34份违规宣传品,详情如下:一是擅自印制使用宣传品较为普遍。

被调查的8家银行网点都存在使用违规宣传品的情况,所获得的违规宣传品共涉及7家保险公司产品。

二是内容具有较强的误导性。

违规宣传品印制“保本理财”、“保底收益”、“国债式理财”、“3年灵活支取”、“X万起存”、“利率”、“复利”、“零存整取”等具有较强误导性的词汇,普通客户很难从宣传品的内容判断所购买的是保险产品。

三是未体现保险产品的重要信息。

34份违规宣传品均未体现犹豫期退保、退保损失、现金价值等重要信息。

其中,仅有8份有保险公司、产品名称等保险产品基本信息,20份经过仔细研究可以推测出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其余6份无法确认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四是存在网点或个人私自印制宣传品的现象。

各银行网点提供的违规宣传资料内容各不相同、纸张大小不一,部分宣传品将经办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直接印制在宣传单上,可判断系各基层网点自行印制。

二、查处情况银行网点使用违规宣传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具有较大的销售误导风险。

河南保监局从银行和保险公司两方同时入手,对擅自使用违规宣传品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撤销罗山支公司和河南分公司息县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撤销罗山支公司和河南分公司息县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撤销罗山支公司和河南分公司息县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信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3.29
•【字号】信银保监复〔2021〕13号
•【施行日期】2021.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撤销罗山支公司和河南分公司息县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信银保监复〔2021〕13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山支公司和河南分公司息县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民保(信阳)发〔2021〕5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山支公司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息县营销服务部。

二、自批准撤销之日起,上述两家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15日内将上述失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上缴我分局。

三、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登记手续,并在相关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告情况应及时上报我分局。

同时,要按照撤销方案做好后
续工作,确保客户利益不受损失。

此复。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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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山支公司等12家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豫保监复[2011]431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06.29
【实施日期】2011.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山支公司等12家机构变更营业场所
的批复
(豫保监复〔2011〕431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辖属罗山支公司等12家机构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豫太保寿〔2011〕36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山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罗山县城关镇西大街。

二、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支公司营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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