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案件立案时当事人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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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立案需要哪些材料一、起诉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

二、主体资格证明。

三、起诉证据材料。

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

五、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推荐阅读: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诉讼费诉讼保全诉讼时效抗辩诉讼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需要到公安或司法机关进行立案的情况,您知道▲立案需要哪些材料吗?立案作为诉讼的第一步,如果能一次立案成功,不仅是一个好兆头,还会减轻你对于接下来诉讼程序的紧张和焦虑。

下面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不同种类的案件立案所需要的材料。

▲一、民事案件:1、民事起诉书。

(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3、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比如借条,比如合同)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6、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7、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8、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二、刑事案件:(一)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二)自诉案件: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3、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4、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5、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或法医鉴定等;6、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7、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起诉证据材料清单范本

起诉证据材料清单范本

起诉证据材料清单范本以下是起诉证据材料清单的一个示例范本,以帮助您准备诉讼案件所需的相关文件:1. 原告的个人信息- 原告的全名- 原告的联系信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2. 被告的个人信息- 被告的全名- 被告的联系信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3. 相关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及日期- 合同的副本4. 通信记录- 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书面通信记录- 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电子通信记录副本- 针对合同问题的口头通信记录的详细记录5. 证人证言- 证人的全名和联系信息- 证人对案件的证言陈述记录6. 财务记录- 与案件相关的支付记录,例如付款凭证或银行对账单- 与案件有关的财务交易记录的副本7. 照片和视频证据- 与案件相关的照片和视频的副本- 照片和视频的详细说明,包括拍摄地点和时间8. 专家意见- 专家对案件的意见书副本- 与专家意见书相关的详细说明注意:上述清单仅作为参考范本,具体案件中可能会有特殊需求,根据具体情况您可以增加或删除相关证据材料。

确保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案件,以增加您的胜诉机会。

进一步深入分析和内容扩展:起诉证据材料清单是起诉案件时的一个关键文件。

它列出了在庭审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原告的主张。

这个清单有助于确保您准备充分,并能够有力地呈现您的案件。

在起诉证据材料清单中,首先需要提供原告的个人信息,包括全名和联系信息。

同样,被告的个人信息也需要提供,以确保法院可以准确地确定双方当事人。

接下来是合同文件,这在许多诉讼案件中都是至关重要的证据。

在清单中,您需要提供合同的编号、日期和副本。

这样,法庭可以查看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了解案件的背景和争议点。

通信记录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

这包括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书面通信记录,如信函、电子邮件、短信和传真等。

另外,如果有口头通信记录,您也需要提供详细的记录,以便法庭了解双方之间的交流情况。

财务记录也可以提供重要证据支持。

例如,支付记录如付款凭证或银行对账单可以证明支付的事实。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范意见-京高法发[2014]451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范意见-京高法发[2014]451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范意见正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范意见(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京高法发﹝2014﹞451号)为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总则第一条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或申请书)、证明其诉讼主体资格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支持其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的近亲属”系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近姻亲”是指:(1)直系血亲的配偶;(2)两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3)配偶的直系血亲及其配偶;(4)配偶的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

“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系与当事人存在与当事人存在真实、合法、持续劳动关系(含人事、任用关系等)的职工。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当事人所在社区”系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居(村)委会。

“社会团体”系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设立或者依据该条例免于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其仅可以就与其职责或业务有关的案件推荐诉讼代理人。

第三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立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立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如果双⽅当事⼈有民事争议的话,是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需要向⼈民法院⽴案庭提交必要的⽴案材料的,然后由⼈民法院⽴案庭进⾏⽴案审查,那么,⽴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诉状。

必须由原告本⼈签名(原告是法⼈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签名),起诉状按对⽅当事⼈的⼈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份,给⼆被告各送达⼀份。

⼆、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是⾃然⼈的应提供⾝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份,原告是法⼈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份证明书⼀份。

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的法律⽂件复印件。

下列⼈员或组织以原告⾝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清算组(⼈)、信托监察⼈、遗产管理⼈、遗嘱执⾏⼈、失踪⼈财产代管⼈代权利主体起诉的,应提交具有上述⾝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据最⾼⼈民法院《关于适⽤<婚姻法>若⼲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起诉要求确认他⼈婚姻关系⽆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诉讼代表⼈提起诉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的证明材料。

三、起诉证据材料。

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起诉证据:(⼀)劳动争议案件、⼈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按照管辖协议起诉的案件,应当提交书⾯管辖协议复印件;(三)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单据等证据材料;(四)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的提交出⽣证或户⼝证明。

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

最高院立案登记制度

最高院立案登记制度

最高院立案登记制度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受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第四条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

第五条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一)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六)有证人的,载明证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各级登记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各级登记机关窗口免费领取。

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

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

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是为了保证诉讼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以下为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的详细介绍:一、立案及相关材料准备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首先是立案。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需要向行政法院递交诉状及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权利义务证明等。

这些材料应准备完整,并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盖章。

二、送达及证据交换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中,送达和证据交换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行政法院会将诉状送达给被诉行政机关,并要求被诉行政机关提供答辩状及相关材料。

同时,各方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对方的辩护意见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材料。

三、案件调查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还包括案件调查。

行政法院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进行取证工作。

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阅行政机关的文件、询问相关人员等。

四、庭前准备会议庭前准备会议是为了让各方当事人清楚了解庭审程序和庭审规则,阐明争议焦点,推进案件的审理进程。

行政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庭前准备会议,并要求各方当事人出席。

会议上,当事人可以发表意见、提出证据要求等。

五、庭前准备材料的提交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材料包括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各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将庭前准备材料递交给行政法院,并提供副本给其他当事人。

这些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整理并注明页码编号,以便于庭审时查阅。

六、庭审准备庭前准备工作完成后,行政法院会根据诉讼程序规定确定庭审时间,并告知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应准时到庭,按照法庭规则进行庭审准备工作,包括准备辩词、准备证据目录和证据讲解等。

七、诉讼风险评估与解决方案准备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中,各方当事人应对诉讼风险进行评估,并准备相应的解决方案。

这包括了解法律法规、案例等相关信息,评估诉讼结果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协商商议解决方案。

通过以上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可以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立案庭民事案件立案流程是什么

立案庭民事案件立案流程是什么

立案庭民事案件立案流程是什么1.提交诉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首先需要编写诉状,包括原告的基本情况、被告的基本情况、案件的事实及理由、请求和证据等内容。

然后将诉状提交给立案庭。

2.立案向导:立案庭对提交的诉状进行审核,核实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立案庭将受理材料,并向当事人发放案件受理通知书。

3.分案登记:立案庭按照统一的编码和分类标准对案件进行登记,分配案件的具体编号和归属部门,然后将案件分派给审判员。

4.审查受理:审判员对分派给自己的案件进行审查,先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核实当事人身份、审查案件受理范围等;然后进行实质审查,对案件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进行逐一审查,确定是否满足起诉条件。

5.研究交庭:审判员将审查通过的案件提交给研究交庭负责人,由负责人组织审判团进行研究讨论。

审判团成员一般包括审判员、书记员和助理。

6.交庭审理:审判团研究通过后,立案庭将案件安排到庭审日程中,通知当事人参加庭审。

庭审过程包括法庭辩论、举证和质证、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调查取证等环节。

7.作出裁判:庭审结束后,审判员将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起草裁判意见书。

审判员向审判团成员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最终在审判团集体讨论和投票表决的基础上,作出裁判决定。

8.告知当事人:裁判决定制作完成后,立案庭将裁判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告知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9.结案归档:立案庭根据裁判决定书的要求,进行结案归档工作。

包括将案卷材料整理归档,编制结案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以上就是立案庭民事案件立案流程的大致步骤。

实际上,立案庭的工作流程可能因地区、法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而言,以上的步骤是相对通用的。

办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案件的有效受理和审理。

各类案件立案 所需 材料资料

各类案件立案 所需 材料资料

各类案件立案所需材料资料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清单(一)起诉状;(二)身份证明;(三)证据材料;(四)涉外案件当事人提交书面材料为外文的,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

二二审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清单(一)上诉状;(二)身份证明;(三)证据材料(二审案件网上立案申请及电子材料,由一审法院代收)。

三申请财产保全材料清单(一)保全申请书;(二)身份证明;(三)财产线索;(四)担保相关材料;(五)与保全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清单(一)刑事自诉状;(二)身份证明;(三)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证据材料;(四)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曾经提出控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材料;(五)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刑事自诉的应提交:1.身份证明;2.已生效的法律文书;3.申请执行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书面材料;4.犯罪嫌疑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书面材料;5.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撤销案件决定书》或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等;6.申请执行人已向公安机关提交控告材料的相关证据;7.其他证据材料。

五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清单(一)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自赔案件立案清单1.申请书;2.身份证明;3.相关法律文书;4.申请人受损害的证明材料;5.相关证据材料。

(二)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司法赔偿案件立案清单1.申请书;2.身份证明;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4.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5.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提供其收讫凭证等材料;6.相关法律文书;7.申请人受损害的证明材料;8.相关证据材料。

(三)行政赔偿一审案件立案清单1.行政赔偿起诉状;2.身份证明;3.相关证据材料。

(四)行政赔偿二审案件立案清单1.二审上诉状;2.身份证明;3.相关证据材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登记立案须知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登记立案须知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登记立案须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北京各级法院将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

现特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材料基本要求作简要介绍,以便于当事人立案。

一、一审行政案件(原告为中国大陆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1、起诉状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如有第三人,每增加一名当事人需多提交起诉状副本一份),起诉状应当列明原告、被告、第三人(如有)的简要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落款为“此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亲笔签名,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盖本单位公章)。

2、当事人起诉的行政诉讼被告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同起诉状份数)。

3、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上三份材料加盖该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告如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根据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的代理人包括:(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对于以上代理人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3)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6)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以及以下证明文件: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法院立案的规定有哪些

法院立案的规定有哪些

法院⽴案的规定有哪些很多⼈在产⽣纠纷之后不知道如何保护⾃⼰的权利,有⼈想去法院起诉也不知道怎样办,其实只要懂得法院⽴案的流程也就不难,那么法院⽴案指南是怎样的,我们需要带什么材料去⽴案呢,店铺⼩编整理了“法院⽴案”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法院⽴案各类案件⽴案条件公布如下:⼀、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案条件:1、当事⼈向⼈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百零⼋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材料,配合⼈民法院搞好⽴案规范化管理。

2、当事⼈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的规范性要求:(1)当事⼈基本情况:当事⼈为⾃然⼈的写明姓名、性别、出⽣年⽉⽇、民族、职业、⼯作单位和住所;为法⼈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全称、住所、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的姓名和职务;为⽆民事诉讼⾏为能⼒⼈的,写明法定代理⼈的基本⾝份情况;(2)诉讼请求:要求简洁、明确、具体;(3)事实及理由:清楚、简明,与诉讼请求相关联;(4)起诉状份数:正本⼀份,副本按被告及第三⼈数额提供相应份数;(5)起诉状书写:⽤蓝⿊或⿊⾊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6)签名或盖章:原告为⾃然⼈的,正副本均由本⼈签名;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盖单位公章;为个体⼯商户的,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并签名。

原告签名或盖章后注明具状⽇期。

3、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当事⼈的⾝份证明,并填写法院专递地址确认书、当事⼈信息登记表和证据清单。

原告为⾃然⼈的,应提交居民⾝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进⾏核对;为单位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份证明书各⼀份。

原告是⽆民事诉讼⾏为能⼒⼈的,应提交原告与其法定代理⼈的⾝份关系证明。

4、以公民住所地确定管辖,公民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起诉时应当提交住所证明。

由被告(或原告)经常居住地⼈民法院确定管辖的案件,应提交由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被告(或原告)在管辖法院辖区⾄起诉时已连续居住⼀年以上的证明或暂住证。

民事诉讼立案受理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立案受理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立案受理规定有哪些一、立案受理的基本要求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民事权益关系发生纠纷,根据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保护或者恢复民事权益的行为。

立案受理是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其目的在于明确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以及确认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是否应当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立案受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管辖权限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在其辖区范围内受理与民事权益有关的案件。

具体管辖权限的划分依据是案件的标的额、案件性质和特殊规定等因素,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具有不同的管辖权限。

2. 实体要件要求:在正式受理一起案件之前,人民法院必须核实诉讼请求是否符合实体要件。

实体要件主要包括诉讼主体的资格、合法性和请求是否合法、合理等。

3. 立案申请材料要求: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须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申请材料。

一般而言,立案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材料等。

4. 受理范围的限制: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可能会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例如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立案时效等。

5. 受理裁定的程序要求:当事人的立案申请应当由人民法院及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并予以通知。

当事人对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上诉等救济途径。

二、立案受理的流程与注意事项民事诉讼立案受理的一般流程如下:1. 当事人提交立案申请: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立案申请材料。

2. 法院审查立案申请:人民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核,核实是否符合立案的基本要求。

3. 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裁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裁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4. 受理裁定的后续程序:当事人对受理裁定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上诉等程序。

在民事诉讼立案受理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当事人应当确保提交的立案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立案所需的材料下面是部分案件在法院立案时,立案庭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及需要办的一些手续。

一、民事案件: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二、刑事案件:(一)、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二)、自诉案件: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5、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或法医鉴定等。

6、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1.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2.送达回证签字;3.执行申请书;4.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说明书;5.执行风险告知书;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7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

四、诉前财产保全:(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申请立案的步骤

申请立案的步骤

申请立案的步骤立案是指将某个案件或事务提交给法院或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审理或处理的过程。

无论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都需要经过一系列步骤才能正式立案。

本文将介绍申请立案的步骤,帮助读者了解和掌握立案程序。

一、准备材料立案申请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具体的要求可能因案件性质和地域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以下材料是常见的立案申请所需材料:1. 原告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2. 原告的权利证明:如合同、证据材料等,用以证明原告在案件中享有权益;3. 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包括案件的起因、经过和相关证明材料;4. 其他相关材料:依据具体案件需要,如代理委托书、索赔金额计算依据等。

二、选择适当的法院或行政机关根据案件性质和地理位置,选择适当的法院或行政机关进行立案申请。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需要在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提起;刑事案件则需要在案发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行政案件则需要在行政机关所在地的行政机关进行立案。

三、填写立案申请表格在选定了合适的法院或行政机关后,需要填写相应的立案申请表格。

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法院或行政机关,他们会提供相应的表格并告知填写要求。

在填写立案申请表格时,需要填写案件的基本信息,如原告、被告的姓名、联系方式,案件的起因和诉讼请求等。

在填写过程中,应当注意准确、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确保表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提交立案申请完成立案申请表格后,需要将申请材料和表格一同递交给法院或行政机关。

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可以选择亲自递交或者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

在递交申请时,应当注意各类材料的整理和归类,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同时,应当保存好申请的副本或收据,以备日后参考或查询使用。

五、等待审理提交立案申请后,需要等待法院或行政机关的审理安排。

根据不同地区和案件性质的不同,审理的时间会有所差异。

在等待期间,应当保持与法院或行政机关的联系,随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各类案件立案时当事人需提交的材料

各类案件立案时当事人需提交的材料

各类案件立案时当事人需提交的材料
在我国,不同的案件类型对当事人所要提交的材料有不同的要求。


面将按照常见案件类型分类介绍各类案件立案时当事人需提交的材料。

1.刑事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物证材料:当事人可以提供与案件相关的物证材料,如照片、录音、录像、文书等。

2.民事案件:
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包括案件的当事人身份、诉讼请求、案件事实、相关证据等。

-相关证据:当事人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凭证、照片、录音、录像等。

3.行政案件:
在行政案件中,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当事人需要书面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详细说明案情、申
请事项、相关法律依据等。

-证据材料:当事人需要提供与案情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照片、录音、录像等。

4.商事案件:
在商事案件中,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合同、协议:当事人需提供涉及的商事合同、协议或其他书面约定
文件。

-相关证据:当事人需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收据、凭证、照片、录音、录像等。

-公司营业执照:当事人需提供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

除了上述案件类型外,还有其他特殊类型案件的立案材料,如婚姻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劳动纠纷案件等。

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材料清单

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材料清单

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材料清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材料清单一、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一份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均需加盖公司公章;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代理人代为提交起诉材料的,应同时提交由当事人本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还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2、基层法律服务工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或函、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位于其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地的设区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证明材料;3、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与劳动关系证明;5.当事人所在社区或者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所属社区或者单位的证明。

四、申请依据1、只经过一审判决的案件,需要提供一审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2、经过两审裁判的案件,需要提供一审和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的,需同时提交仲裁裁决书原件一份及裁决书送达证明材料;4、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需同时提交公证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的原件各一份;5、申请恢复执行的案件,应当提供原审裁判文书即执行依据复印件一份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的执行裁定书复印件一份;6、原执行因无财产线索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需要提交新的财产线索证据材料;7、原执行因双方达成和解而终结的,需要提交和解协议复印件一份;8.申请执行人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裁定原件。

9、实施异议申请材料,除提供异议申请书原件外,另提供异议相关材料。

五、《送达地址确认书》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院立案工作规章制度

法院立案工作规章制度

法院立案工作规章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法院立案工作,确保立案程序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执行。

法院立案工作是司法实施的重要一环,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规定2.1 立案标准•符合法定程序的案件应予以受理。

对于满足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及时立案。

•对于无法确定受理与否的案件,法官应查证相关材料并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2.2 立案受理•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应包括双方详细的个人身份信息和争议描述。

•法院应及时办理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并进行登记。

•在法院接受立案后,应向当事人颁发立案凭证,并告知后续程序和时间。

2.3 网上立案•法院应提供在线立案系统,方便当事人远程提交立案材料。

•网上立案的程序和要求应与实体立案保持一致,确保公正和有效性。

2.4 立案费用•按照法定规定,立案时需支付一定的立案费用。

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

•对于因贫困等原因无法支付立案费用的当事人,可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减免。

2.5 立案审查•对于满足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应进行立案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案件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诉讼标准等。

•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应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表达和维护。

2.6 立案通知•法院应及时通知原告和被告立案结果,并告知双方开庭时间和地点。

•立案通知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短信等形式进行。

2.7 不予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或者未提交完整材料,法院可决定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的决定应立即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再审或上诉的权利。

3. 执行3.1 立案登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及时进行登记,确保案件信息的准确性。

•立案登记记录应包括当事人个人信息、案件类型、案由、争议金额等。

3.2 转递材料•立案后的相关材料应及时传递给审判庭,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分配。

•审判庭应在收到材料后尽快组织开庭或进行其他相关程序。

3.3 办案期限•立案后,法院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办案计划,确保案件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得到合理处理。

立案应提交材料清单-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立案应提交材料清单-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离婚案件立案应提交材料清单尊敬的当事人,您好!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1、起诉状原件(份数为被告人数+2份)起诉状中需明确诉求“解除婚姻关系”;有子女的,须明确子女归何方抚养;请求法院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较多时,请在诉状后附上财产清单2、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起诉解除事实婚姻的,请提交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离婚双方在1994年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明□曾起诉请求离婚,未获法院判决支持的,请提交盖有生效章的判决书复印件3、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某日至今一直居住在深圳市宝安区某地,已居住满一年□请求法院变更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请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4、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或原告代理人为公民代理人时,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在本院工作人员前签订的授权委托书(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②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近亲属或监护人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①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民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①代理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近期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③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在本院见证下签订的无偿法律服务声明书原件□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5、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6、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7、送达地址确认书(注意:请您在起诉时一并补齐经窗口工作人员打√的材料。

长沙仲裁委民商事仲裁立案流程

长沙仲裁委民商事仲裁立案流程

⻓沙仲裁委⺠商事仲裁⽴案流程⻓沙仲裁委⺠商事仲裁⽴案流程⼀、概述⻓沙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依据《中华⼈⺠共和国仲裁法》及《⻓沙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公正、及时地解决⺠商事权益纠纷,保护当事⼈的合法权益,制定了详尽的⽴案流程。

本⽂将详细介绍⻓沙仲裁委⺠商事仲裁的⽴案流程,帮助当事⼈⾼效完成⽴案⼿续。

⼆、⽴案前准备1.材料准备当事⼈在申请⽴案前,需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1.仲裁申请书原件:个⼈应当签名,法⼈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2.合同正本或副本:提交副本的应有正本核验证明。

3.仲裁协议原件:或合同中已签订仲裁条款的证明。

4.申请⼈身份证明:o⾃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o法⼈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商注册登记资料以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o其他组织应提交有关机关关于该组织成⽴的批准⽂件或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

5.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需提交相应⽂件。

律师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码及证据序号,并尽量提交原件。

2.材料格式与数量所有材料应采⽤A4纸张,并按照规定的份数提交。

普通程序需提交⼀式五份,简易程序则为⼀式三份。

仲裁申请书、法定代表⼈或负责⼈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清单等可参照本会提供的示范格式⽂本。

三、⽴案流程1.提交⽴案申请当事⼈可通过以下两种⽅式提交⽴案申请:线下⽴案: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本会⽴案窗⼝直接提交。

线上⽴案:通过本会⽴案平台或⽹络仲裁平台在线提交材料。

2.缴纳仲裁费当事⼈提交⽴案申请后,需缴纳仲裁费。

仲裁费可通过现⾦、转账、微信或⽀付宝扫码、储蓄卡或信⽤卡刷卡等⽅式缴纳。

线下⽴案:缴纳仲裁费后,持⽴案⼈员开具的《仲裁费收取通知书》原件到财务窗⼝换取收据,并将收据出示给⽴案⼈员复印存卷。

线上⽴案:缴纳仲裁费后,联系⽴案⼈员,⽴案⼈员将统⼀邮寄送达受理通知书与收据。

山东法院立案方案

山东法院立案方案

山东法院立案方案一、概述立案是指当事人将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交给法院,并经法院审核后正式成为诉讼案件的程序环节。

立案程序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山东法院立案的基本流程和相关要求,以便当事人了解和遵守。

二、立案流程1. 材料准备当事人在准备立案材料时,需主要准备以下文件:•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案件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

2. 提交申请当事人准备就绪后,需亲自到山东法院将立案申请提交给法院。

在申请时,需填写立案登记表并携带以上准备好的材料进行递交。

3. 材料审核法院接收到立案申请后,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法定立案条件;•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

4. 立案决定经过材料审核,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出立案决定。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正式受理该案件,并为该案件指定一个案号。

5. 立案公告立案公告是为了公示立案事项,让相关当事人知晓。

山东法院在立案后会根据相关规定刊登立案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案号、当事人信息等。

三、立案要求为确保立案程序的顺利进行和案件的合法性,山东法院对立案有一些基本要求:1. 立案条件当事人要求法院立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享有诉讼主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被告可以明确确定;•被告可以明确确定;•是法律规定的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2. 立案材料立案材料是指当事人在申请立案时需要提交给法院的文件和证据材料。

立案材料的准备要求如下:•准备文件清晰、完整,确保文件的真实性;•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状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

3. 申请方式立案申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亲自到山东法院提出立案申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立案申请;•通过山东法院官方在线立案平台提交立案申请。

4. 材料审查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确保案件合法性和立案要求的重要环节。

在审核中,法院将评估以下内容:•材料的齐全性,是否满足立案条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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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案件立案时当事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民商事一审案件所需提交的材料:
1、起诉书(正本1份,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交年检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职务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清算组为权利主体起诉的,应提交具有清算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3、争诉一方为铁路单位的证明材料。

即不在企业名录上的铁路开办企业或现仍从事铁路运输服务、铁路工程建设、铁道设备制造、铁路通信的非铁路企、事业单位起诉的,须提供证据证明其为铁路企业或现仍从事上述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4、表明原告身份和起诉事项的其他证明材料;
5、法院有权主管、属本院管辖的证明材料;
6、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

二、刑事一审自诉案件所需提交的材料:
1、刑事自诉状或告诉笔录(一式2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2、自诉人身份证明;
3、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附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
5、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附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或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6、附有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和拟不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
7、用以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
8、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和物质损失的证明;
三、申请执行案件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正本一份(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一份;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
6、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四、执行案件重新立案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因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当事人重新申请执行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
(2)、再次申请执行书;
(3)、被执行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因按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结案后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当事人重新申请执行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执行和解协议;
(2)、申请恢复执行书;
(3)、已履行部分的证明;
(4)、申请执行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刑事申诉案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正本、副本各一份;
2、申诉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身份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
4、原一审、二审裁判文书;
5、已经基层法院复查处理或再审的,需附基层法院的驳回通知书或再审裁判文书;
6、以有新理由或新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申诉的,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
7、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需附证据线索。

六、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正本、副本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证明(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经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提交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案件当事人申请的,提交其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关系或权利义务承受关系的证明)。

申诉、申请人非案件当事人的,应当提交与当事人身份关系或权利义务承受关系的证明材料);
3、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
4、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5、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6、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7、与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立案关系的案外人,需提供其与原案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七、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提交的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须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保全财产的性质、数额,申请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2、被保全财产线索。

被保全财产的线索须载明:被保全财产的地点、状况,包括财产的现状和被控制状态等;
3、争议的财产即将毁损、灭失;或被申请人即将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证据;
4、担保材料。

5、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证明(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经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提交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

八、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证明(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经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提交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
4、仲裁机关委托函;
5、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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