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随笔】“法“与生活的变迁——《平凡的世界》里的“乡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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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随笔】“法“与生活的变迁——《平凡的世界》里的
“乡土中国”
还记得,在广东文理的民法课堂上,我在讲到相邻关系的时候,曾经以双水村和罐子村、石圪节村因久旱无雨而引起的对东拉河流分配使用的冲突与纠纷为例,讲解涉及相邻关系的一些法律规则的问题。
现在想起来,除了些许温暖的回忆之外,更多的还是阅读《平凡的世界》给予我的震撼。
我更是惊奇于法律学习带给我思维观念上的改变。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曾经这样讲过,“法律就像魔镜,反应的不仅是我们的生活,而且是曾经存在过的所有人的生活!每当我想到这一宏伟的主题,我都难以自制。
”《平凡的世界》无疑构建了这样一个“世界”,这里的世道与人性,乡土与人情,无不反应着“我们的生活”,以及“曾经存在过的所有人的生活”。
他级打动着我们的内心深处柔软的情愫,又激发着我们对于这片土地关注与思考。
生活需要规范,或者说生活本身蕴含着规范。
《平凡的世界》可以化约为“活法”的运作历程。
我们能够很明显地看到,国家规范与生活规范的张力所体现出来的冲突不断的推动着故事的发展。
尤其是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里,个人沉浸于国家政策所推动的浪潮之中,个体的命运所展现出来的无奈与抗争,法、理、情冲突正成为我们思考的对象。
《平凡的世界》构建可能正是费孝通先生所定义的“乡土社会”,而《平凡的世界》正是在其宏大的历史背景之下,显示了国家权力介入乡土社会,乡土社会在撕裂中,人所经历的痛苦与挣扎,最终获得地的是适应与沉沦。
当富裕与贫穷,当善良与邪恶,在时空的变幻中所展现出来的错位,社会在逐渐富裕的进程中,日渐沉沦。
改革实际上真正体现的是生活规范的改变,乡土社会的规范是在特定时空背景下产物,社会与规范的变迁会产生相互的作用,《平凡的世界》事实上十分生动的展现了社会与规范变动的历程。
当然,这是通过“人”的行动轨迹以及观念变化来体现的,尤其是在历史背景之下,城乡之间的交流,农业经济与商品经济交融。
《平凡的世界》在歌颂时代的时候,我觉得更突出了这种变迁所给人们带来的迷茫与困惑,孙少平所看的另外的世界,就是善恶交织的,既有人性的纯美,也有邪恶的一面,那个世界不再是石圪节中学,也不再是双水村,这里不仅有善恶,也有另外的一套规范体系。
孙少平向往的外面世界,并不美好,但是他又不想回到留给他美好回忆的双水村。
这实际上就是人们在怀念日渐消逝的“乡土社会”,但是他们还是愿意将自己留在“陌生人社会”中,他们日益生活在另外一套规则体系之内。
国家规范的介入,或者由国家规范确立的“私法自治”,人们开始有意识的塑造生活规范,社会的迅速发展,正是从有意识的塑造规范开始的。
所以说,所谓的“活法”一直存在,生活是需要自治的,外在强制力过度的介入,会压制“活法”的活性,整个社会都会失去活力。
这样的治理是不会成功的。
路遥可能并不懂得法律,但是他懂得生活,因而,他的《平凡的世界》,在想我们展示生活的时候,也想我展示了“法”与生活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