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大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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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大全五篇)
第一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成家庄镇中心卫生院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平安医院”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构筑医院消防安全“防火墙”,医院决定开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能力建设。
为确保我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顺利开展,为“平安医院”建设奠定基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建设平安医院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防范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推动各科室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创新各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高各科室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医院消防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基础上,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各科室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成家庄镇中心卫生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今年,我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三、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推进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医院成立宁海县长街中心卫生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忠平
副组长:张国健、张国军、刘玉峰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自行组织召开本部门的动员宣传会,对本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科室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解落实,专人负责,全力以赴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三)整改提高阶段。
(四)总结验收阶段。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和验收,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综合治理考核。
五、工作内容
按照《建设标准》,办公室将指导、督促院内各科室建立本科室消防管理工作机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义务消防员,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档案,并在此基础上,督促各科室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务必实现“四个能力、四个做到”。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1.各科室组建防火巡查检查小组,加强对本科室的工作场所进行防火安全巡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非必要电源,规范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
2.各医务人员加强对生活宿舍的有无使用明火照明、在可燃物上方使用蚊香、拉设临时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等违章用火、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3.后勤部门加强对食堂(餐厅)厨房排烟道进行专业清洗(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对燃气管路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测;
4.总务科应加强对公共区域的防火巡查;
5.总务科加强对院内开展防火巡查情况进行抽查,对重要部位进行定期防火安全检查;
6.院办做好消防档案的建立和健全,各科室对巡查、检查发现的
火灾隐患立即向总务科报告,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消除安全隐患,不能当场整改的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1.总务科牵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火灾现场人员和义务消防队能按照演练预案有效处置;
2.做好疏散演练记录,要求演练有预案、有组织、有照片、有总结等;
3.重点部位的特殊工种应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掌握火警应急处置程序和消防设施操作方法。
(三)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1.全院医务人员通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普遍掌握火场逃生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
义务消防员应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的技能,一旦发生火情,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义务消防员负责做好本科室人员的疏散工作;
2.总务科应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器材的配置,如:手电筒、防烟面罩、移动安全指示牌、疏散萤光棒、口哨、疏散逃生引导员袖标等,确保发生火灾时,疏散人员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正确疏散。
(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提示标志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1.各科室应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得全院医务人员普遍达到“懂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基本要求;
2.办公室利用网络、公告栏等宣传载体对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宣传;
3.总务科负责完善消防设施标识标牌位置及使用方法;设置消防制度牌、“消防安全承诺书”、场所或物质火灾、爆炸危险性的标志等。
六、后勤保障
(一)院长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是医院消
防安全管理人,总务科为医院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主控部门,设置专人负责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分层管理和分片管理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我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网格式运行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我院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是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有效抓手,是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首要任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搞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科室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操作方案,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督促检查,实施跟踪问效。
总务科对各科室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督办责任制,采取召开有关科室负责人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现场办公等形式,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及时总结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程,涉及医院方方面面。
应从人员保障、经费投入等渠道,鼓励和支持各科室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长效机制。
(四)强化考核验收,确保整体达标。
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总务科将此纳入督查内容。
医院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科室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附件:《成家庄镇中心卫生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成家庄镇心卫生院 2015年7月18日附件
成家庄镇中心卫生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为了加强我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医院
财产及医院员工生命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一)防火巡查 1.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被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是否处于正常运行位置;(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部位
院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进行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频次
巡查人员应对院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各科室在办公结束时应对办公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非必要电源。
4.防火巡查人员
防火巡查应由院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人员负责对所辖区域实施。
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由总务科负责实施。
5.防火巡查程序
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归口部门(总务科)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防火巡查记录
防火巡查应填写相应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总务科处应按照下列要求组织防火检查:1.防火检查内容:(1)各科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2)各科室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3)各科室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4)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5)各科室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6)
义务消防队培训情况。
2.防火检查频次和人员
总务科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
3.防火检查记录
防火检查应填写相应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1.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2)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防火分区是否改变,室内装修、装饰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防火墙、楼板及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防火封堵情况,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堆放物品;(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5)实验室等是否违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7)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9)门窗是否设置影响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10)防火巡查情况;
(1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2)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院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3)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防火检查频次和人员
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义务消防力量对全部所辖办公场所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防火检查记录
防火检查应填写相应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1.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2)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防火分区是否改变,室内装修、装饰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防火墙、楼板及电缆井、管道井与房
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防火封堵情况,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堆放物品;(3)学生宿舍有无使用明火照明、在可燃物上方使用蚊香、拉设临时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等违章用火、用电情况,食堂(餐厅)厨房排烟道是否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5)是否违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可燃物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8)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9)门窗是否设置影响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10)防火巡查情况;
(1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2)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院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3)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防火检查记录
防火检查应填写相应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总务科对消防设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记录应存档备查。
(四)火灾隐患整改
1.在防火巡查中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总务科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总务科应确定整改的措施,并向医院请示落实整改资金、人员,期限整改。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医院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总务科应组织验收,并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一)医院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报“119”火警,起火部位现场医院员工应在l分钟内形成现场处置力量,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或总务科电话。
2.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
(三)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医院义务消防队应立即形成应急战斗力量,按照预案分工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部门保持通讯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2.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3.向火场有关人员提供防护装备,救护、转移伤员。
4.警戒火场险情,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护火场秩序,接应公安消防部门到达火场。
三、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一)院内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人员为疏散引导员,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并配置扩音器、口哨、移动疏散指示标志、荧光棒等引导疏散器材。
(二)总务科应结合实际,在高层建筑内配置手电筒、防烟面罩、消防软梯等逃生器材。
(三)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程序通知人员疏散:
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4.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应先通知着火的防火分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四)医院应在疏散引导员中明确专人,发生火灾时负责对起火建筑每个房间进行搜索,通知未撤离人员立即疏散。
火灾无法控制时,疏散引导员应迅速撤离火场。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一)应在网络、公告栏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医院员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
育。
总务科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
(四)各科室对新进的教职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医院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5.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保卫处作者:吴鹏发布日期:2010-09-27 阅读次数:827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根据‚北京及昌平区消防部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消防防火管理工作,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增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力争按要求、按期通过达标验收。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雷玉江任组长,成员由保卫处、宣传部、财务处、科研设备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学工处、研工部、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保卫处,负责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组织、指导、督察和考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张乃志担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大会部署阶段(9月10日前)。
学校研究制定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二)工作推进阶段(9月10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和计划,9月15日前上报。
工作计划中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并做好归档工作。
9月30前,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次疏散演练,使培训人员掌握扑灭初期火灾能力,能够形成1分钟赶到的第一灭火力量,使培训人员掌握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并做好各自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
保卫处按照《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指导各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运行机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尤其是对重点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值班等十二类消防档案建设要做到‚工作有部署、检查有要求、记录要完整‛,能够完整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同时要按照‚位置固定化、格式统一化、内容规范化、责任明晰化‛要求,在单位火灾报警装置、消火栓、灭火器材箱等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消防设施认知标识,根据国家规范要求标明消防设施名称,同时设置操作使用标识,标明具体的使用方法、维护责任人及检查维护时间,做到醒目、美观、充分体现消防安全内涵,起到规范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作用。
(三)迎评验收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
10月30日前,各个单位要上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总结,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小组,对校内各单位进行预验收,并建立完善达标验收档案。
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我校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的达标工作,接受昌平区消防局对学校的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具体工作,每个单位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开展一次疏散灭火演练。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加大学校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典型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迅速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攻势,为学校‚四个能力‛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部门联动,落实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过有效手段,全面推动我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贯彻执行,落实法规要求和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
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信息反馈工作,收集汇总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突出经验等情况,及时报送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首都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超市、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他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礼堂)、休闲健身、洗浴、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等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人员密集场所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五)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十)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
属于营业性场所的,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 h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四)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