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白清林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白清林证券营业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6.12.06
•【字号】
•【施行日期】2006.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白清林证券营业部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于2006年11月15日受理了你公司《关于确认白清林同志为我公司证券营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招证发[2006]191号)及有关材料。

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证监机字[1998]46号)和《关于〈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240号)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对白清林(身份证:***************)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鉴于你公司拟聘白清林主持该证券营业部工作,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换领该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将变更后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此复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