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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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1、怎么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集团公司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项目部根据危险目标模拟事故状态,制定出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如支模架坍塌、大型设备坍塌、基坑坍塌、触电、人员中毒、毒气泄漏、燃烧、爆炸、停水、停电等,包括通讯联络、抢险抢救、医疗救护、伤员转送、人员疏散、生产系统指挥、上报联系、救援行动方案等。
(二)集团公司负责指导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订事故处理程序图,一旦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快速、有效、有序运作,做到临危不俱,正确指挥。
事故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处置方案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麻痹大意,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在发生事故,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危险时,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
对可能威胁到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事故发生后应有紧急避险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以及在抢险时发生二次事故。
(四)有效的工程抢救抢修是控制事故、消灭事故的关键。
抢险人员应根据事先拟定的方案,在做好个体预防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抢险、消灭事故。
(五)一旦发生事故,如基坑、支模架坍塌、物体打击等,项目部应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伤员,并迅速上报所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报集团公司,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
领导小组人员派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对高处坠落、骨折人员不能随意搬动,要用担架模板等搬运;对气体中毒、窒息伤员应尽快进行通风,让其呼吸新鲜空气;对化学中毒的病人,应注射特效解毒剂或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后才能根据中毒和受伤程度转送各类医院。
人员触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接触受伤者,避免造成多人连续触电伤亡,如受伤害人员出现出血,要尽可能先止血。
现场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时,项目部主管应先判断是否有事态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保护、抢救,控制事态的发展,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六)要加强对各救援小组的培训。
领导小组应从实际出发,针对重点区域、部位或工艺、设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把各救援小组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
一旦发生事故,各救援小组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七)现场发生事故后,还应特别注意稳定职工情绪,对全体职工进行事故防范教育。
(八)认真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做好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方针,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没有安全就无法正常进行生产。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工伤亡与财产损
失,不仅可以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保障经济建设的安全进行。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应急管理法制、标准工作滞后,不能满足应急救援实际工作的需要。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不充分,规章标准不健全。
二是:地方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进展缓慢。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设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目前还有42%的市(地)没有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层层衰减。
已经成立的省、市应急指挥机构多数职能不健全、编制少、人员不能完全到位,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履行职责困难重重。
三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
安全生产应急综合协调机制还不完善,应急资源部门分割问题比较突出。
有关方面的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
四是: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
缺乏应对重大复杂事故的大型特种装备,难以满足跨地区跨企业处理特别重大复杂事故的要求;企业专兼职队伍投入不足、装备陈旧,队伍的分布及装备水平滞后于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尚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及救援工作的需要;缺乏对社会救援力量的组织、引导,难以发挥其积极性和社会效应。
五是: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应急预案管理仍然薄弱;应急预案操作性差,实用性不强;部分预案格式不规范、要素不全,预案衔接性差。
六是: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薄弱。
应急平台体系尚不健全,研发和检测检验能力有待加强。
现有应急平台尚未实现互联互通、数据交换。
重大危险源、高风险生产过程的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尚未建立。
七是: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尚不健全,现有培训演练能力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缺少专业的国家、省、市应急培训演练场所。
培训演练的设施和模拟实战训练系统不完善,用于培训的教具和演练装置、设备性能落后。
八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国采矿、石油、化工等产业快速发展,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大幅度上升,等级不断提高。
全国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实际数量、分布和动态情况不清,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够,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尚未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对各地区的重大危险的控制和管理情况也缺乏有效手段。
九是:应急管理经济政策缺失现象较严重。
应急救援费用难以得到补偿。
大部分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发生的材料损耗、交通费用等得不到补偿,救援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缺口大。
救援人员待遇、奖励、抚恤以及救援车辆免交过路(桥)费用等经济政策缺失。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要修订《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使适用范围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增加了“宣传”、“评估”、“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内容,使应急预案管理的范围更加明确和具体。
此外,增加了第五条,即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并负
责应急预案中涉及到的应急职责、应急程序以及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
本章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保留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5条和第12条,其他条均进行了修改或完善。
具体情况如下:
1.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6条提前,并修改了部分内容,明确提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指导编制相应部门的应急预案。
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程序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增加了“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指导编制相应部门的应急预案”、“编写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程序手册”等要求。
2.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7条中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替换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删除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的要求,改为“结合本单位实际”。
3.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内容,在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的第8、9、10条中重新描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概念和编写要求。
4.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和投产试运行前应编制完成相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的应急预案应纳入建设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
5.增加了应急预案编制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的要求,并且要求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并及时根据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措施,配置相应应急物资和装备,把应急准备贯穿应急预案编制的全过程。
6.修改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5条(现第13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中的第4、5、7、8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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