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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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我机构核心竞争力,打造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提高员工的管理素质和工作效率,有序开展各项培训,使我机构培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也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字(2016)81号文件,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机构全体检测人员。

第二章检测人员条件
第三条结合我机构检测人员现状,依据相关文件将检测人员分为试验员和操作工两类,试验员可从事检测的全过程,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技校以上学历;操作工仅能从事计算、审核以外的辅助性的操作工作,应当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第三章检测人员专业类别
第五条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分为人工地基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建筑消防工程检测、预拌碎类(预制构件)检测和常规类检测。

常规类检测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工民建类、公路(市政)类、铁路(矿山)类、水利类、化工类、机电设备安装类等类别。

第六条每个检测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可最多取得3个专业类别的岗位证书。

第四章检测人员上岗
第七条上岗培训
(一)根据我机构检测人员基本情况制定年度检测人员培训计划,根据省厅提出的培训内容和检测业务范围制定详细培训方案。

(二)培训教师应由我机构技术负责人担任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熟练掌握国家检测相关标准及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三)检测人员培训分为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理论基础培训不应少于24学时,实践操作培训不应少于12学时。

第八条考试发证。

理论基础知识采取百分制考核,80分及以上为合格;实践操作为能力考核,能独立操作检测设备,并能够准确出具检测报告的为合格。

第九条继续教育
(-)日常学习:一是加强国家、行业、省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相关检测方法、步骤及仪器设备操作方法的学习和掌握;二是不断更新最新国家、行业、省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二)续期考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失效。

有效期到期前,经参加理论基础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可予以延期,每次延期三年Q
第十条档案管理。

我机构应建立健全检测人员培训档案,对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归档。

培训档案包括:年度培训计划、详细培训方案、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考试试卷和成绩,模拟报告等。

第五章培训原则
(一)全员性: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我机构全体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全体检测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到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二)针对性:培训要有目的,针对实际培训需求进行;
(三)计划性: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四)全程性:培训工作要贯穿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等全过程;
(五)全面性:内容上把基础培训、素质培训、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培训方式和对象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岗前培训、内部专题培训、外部培训等;
(六)跟踪性: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考核要有结果,要定期、及时检验、评估培训效果。

第六章权责分工
(-)综合办公室权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培训制度的制定、完善、修订等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负责年度计划,严格把控培训的实施情况;
3、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培训会议的组织工作;
4、综合办公室负责培训物料的采购申请、保管、发放、盘点等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培训效果的跟踪和评估;
6、综合办公室负责选拔、培养和管理我机构内部讲师队伍;
7、综合办公室负责研拟新课件、人才开发方案等。

(二)各部门权责
1、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工作;
5、协助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6、协助开展新课程的研发、各项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

第七章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培训需求调查
(一)在参训对象分析基础上,展开对参训对象客观、准确、细致、全面的培训需求调查,同时结合平时工作中产生的问题点,明确培训要解决的问题与培训目的;
(二)培训需求调查以季度开展,在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第一周(如遇假期顺延)完成本季度调查统计;
(三)每年12月开展次年度整体需求调查和汇总。

第十二条培训计划编制
(一)汇总各部门提交的培训需求,结合我机构战略发展规划,制定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课程、参训人数、培训目的、培训讲师、培训预算等,确保培训计划的可执行性;
(二)在完成需求调查后,在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第一周(如遇假期顺延)完成本季度培训计划编制;
(三)培训计划落实:综合办公室以季度为单位,定期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追踪,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培训计划调整:如我机构当年战略调整或业务调整,可根据我机构经营战略对培训计划进行临时调整,报我机构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如需在年度计划
外增加培训,可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并在一周内按照流程报请相关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培训分类
(-)新员工培训:主要针对入职新员工进行的培训,包含我机构简介、企业文化、员工心态、团队建设、执行力、商务礼仪、法律基础等。

(二)全员培训:针对全员进行的素质类、管理能力类等提升培训或发展战略、新制度、新政策等的普及培训。

(三)部门培训:各部门自行组织的针对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四)对管理岗位或部门推荐员工安排的外派学习,包含全日制、技能提升班等各种形式。

(五)岗位证书培训: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4.2.5条,其中对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培训实施
(-)培训周期
1、新员工培训:1次/周,课程周期2天,每周三开展,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安排时间和课程设计;
2、全员培训:1次/季度,课程周期1—2天,根据当季工作安排进
行课程安排和设计;
3、部门培训:2次/月,以本部门工作技能提升学习为主;
4、外派学习: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
5、岗位证书培训:1次/季度,课程周期1-6天,根据当季工作安排进行课程安排和设计。

(二)实施
1、综合办公室培训负责人于培训前两天发布培训通知,各部门根据培训通知做好人员工作安排,并提前做好布达,保证培训的正常实施;
2、内部培训考勤与课堂纪律管理。

(1)考勤纪律:
①按时上课,在开课后30分钟内未到者一律视为旷课;
②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向部门主管请假,并提前半天向培训负责人上交请假单,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在课程未结束时无故退场,一律视为早退;
③员工月度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培训请假不得超过2次/月;
(2)课堂纪律:
①培训过程中请自觉携带笔、笔记本等工具,并适当作好记录;
②上课时不得随意走动,手机必须调至静音或者关闭状态;
③不得随意乱扔杂物,保持课堂环境整洁;
④离开培训教室前将个人随身物品带走并将座椅归位;
⑤课堂内严禁吸烟;
⑥尊重授课教师,不得在课堂内喧哗,如有重要事项需要接听手机,
请移步至培训课室外。

(3)考试与考核:
①新员工培训:所有新员工均需要在入职第一个月内参加新员工培训并通过考试(考试及格分数为80分,满分100分)否则将会延迟转正直至新员工培训通过;
②全员培训:根据课程安排考试或总结,其中总结于培训结束后两天内上交至培训负责人处;
③外训人员需要在培训回来一周内向综合办公室提交全部培训资料(包含课件、书本、音频等),并遵循综合办公室安排的时间进行二次转训。

培训评估
第十六条培训评估内容
(一)培训讲师评估:评估培训讲师的授课方式、现场氛围、课程契合度等方面;
(二)培训效果评估:从培训目的的达成情况、学员对课程的评价等方面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三)培训组织评估:从培训通知、培训场地和物料、培训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培训评估方法
(一)问卷调查的方法:通过学员填写培训评估表来收集培训收益评估、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组织评估的意见;
(二)考核考试、培训总结、课堂作业的方式,主要用于评估培训收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在我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生效执行,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当产生条款修订时,由我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发布,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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