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专线轨道工程补碴整道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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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专线轨道工程补碴整道作业标准
铁路客运专线轨道工程补碴整道作业标准
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铁路客运专线轨道工程。
1.2 作业准备
1.2.1 在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补碴整道的施工措施、方法。
制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提出应急预案。
1.2.2 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
1.3 技术要求
1.3.1 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线路的施工规范及验标进行施工。
1.3.2 施工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提报线上料计划,对到场材料进行取样,按照要求进行试验,并报监理。
1.3.3 在施工前,现场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技术交底及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技术要求进行组织施工,根据工期要求安排人员劳力的调配。
1.4 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1.4.1 施工程序
钢轨铺设完成后,采用风动卸碴车上碴,卸碴量为上层道床设计量的60-70,捣固车进行作业。
1.4.2 工艺流程
验
验收
补砟
清除障碍物
测量标记
检查、确认上机条件
补充、均匀石砟
拧紧扣件
SPZ-20__型配砟整形车配砟
08-32型捣固车
起拨道
捣固
夯拍
检测线路作业质量
SPZ-20__型配砟整形车整形
WD-320型动力稳定车
图4.7-1补碴整道施工工艺流程图
1.5 施工要求
1.5.1 施工准备
曲线只需测出起道量(以曲线内股为准),标记在大机作业方向混凝土枕的左半部,其形式为:起道量“+××”,并按照提供的曲线资料(曲线起始点里程、半径、偏角、曲线半径,缓和曲线长,圆曲线长、外轨超高)准确标注ZH(ZY)、HY、YH、HZ(YZ)点位置。
1.5.2 风动卸碴车由内燃机车牵引进行布碴,牵引速度不得大于10km/h。
补碴分3次进行前两次各完成需要碴量的1/2—1/3,第三次补足全部道碴。
布碴时应使枕盒饱满,道肩丰厚。
1.5.3 每次布碴后,由轨道作业车进行起道和稳定作业。
前2次各完成总起道量的1/2—1/3,第三次按设计轨面高程起道。
1.5.4 配碴整形车将道碴收拢,通过侧犁收拢道碴向线路中心补碴,使道碴充满枕盒。
道碴配置高度低于钢轨头部但高于轨枕面不大于10cm,并清除钢轨及轨枕面上道碴。
按设计断面对道床进行整形,做道肩堆高。
1.5.5 每次捣固两根轨枕并夯实道肩道碴。
起道量在60—80mm时,捣固两次;起道量60mm一下时,捣固一次。
1.5.6 动力稳定车在首次捣固作业后对道床进行两次动力稳定,动力稳定车的行进速度为1.5km/h。
以后每捣固一次,动力稳定一次,动力稳定车的行进速度为0.6km/h
1.6 劳动组织
1.6.1 劳动力组织方式:采用架子队组织模式。
1.6.2 施工人员应结合施工方案、机械、人员组合、工期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每个作业队人员配备表
负责人
1人
技术主管
1人
专兼职安全员
1~2人
工班长
3~5人
指挥卸料人员
2人
卸碴车司机
1人
起拨捣鼓车司机
1人
配碴整形车司机
1人
动力稳定车司机
1人
技术、质检、试验人员
4~6人
线路工、普工
若干
说明:表中负责人、工班长、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并可根据工程情况适当配备若干劳务工人。
1.7 材料要求
原材料均符合国标及铁道部标准。
1.8 设备机具配置
名称
单位
数量
名称
单位
数量
风动卸碴车
辆
20
全站仪
台
1
起拨捣鼓车
台
1
水准仪
台
1
配碴整形车
台
1
把
5
动力稳定车
台
1
钢尺
把
5
卸碴车司机
台
1
测绳
根
5
装载机
台
3
道床刚度仪
台
1
1.9 质量控制
1.9.1 曲线正矢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1.9.2 机养作业后轨道达到初期稳定阶段状态时,正线轨道几何形态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项目
轨距
水平
轨向
扭曲(三角坑)
允许偏差(mm)
±2
4
4
4
4
弦长
-
-
10
10
基长6.25m
注:表中轨向静态测量弦长:直线10m,曲线20m。
1.9.3 道床达到稳定状态时,其道床状态参数指标应满足下表规定要求:枕下道床密度
枕下道床支承刚度
道床横向阻力
道床纵向阻力
道床参数值
≥1.75g/cm3
≥110kN/mm
≥10kN/枕
≥12kN/枕
1.9.4 道床厚度应达到设计标准
道床厚度、碴肩宽度及堆高允许偏差
序号
允许偏差(mm)
1
道床厚度
-20
2
碴肩宽度
±20
3
碴肩堆高
不得有负偏差
1.9.5 轨面高程、轨道中心线、线间距符合设计规定要求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轨面高程与设计比较
一般路基上
±20
水准仪测量
在建筑物上
±10
紧靠站台
+20,0
2
轨道中线与设计中线差
30
3
线间距差
+20,0
1.10 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
1.10.1 稳定车在桥梁上作业时,其参数宜选定为:作业走行速度为
1.8km/h。
0.5倍垂直工作力,振动频率采用30Hz。
1.10.2 在桥上进行动力稳定作业时,必须在动力稳定车进入桥梁前30m与距桥台耳墙10m外,将稳定作业参数调节至桥上稳定作业的规定值,并在动力稳定车离开桥台耳墙10m后,方可调节作业参数。
1.10.3 桥上稳定作业时不得停机、重新起振作业和终止作业。
一旦出现非故障停机时,应立即关掉垂直预加载和振动。
如要继续进行稳定作业,必须先将动力稳定车退出桥梁区段后,然后再按规定上桥作业。
1.10.4 各种作业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速度行车,避免出现脱线甚至颠覆事故。
1.10.5 大型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入作业范围。
1.10.6 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铺轨各工序岗位责任制。
服从命令,任何人非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10.7 各种机械车辆前进、倒退、转向等均应与相邻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严禁发生碰撞。
1.10.8 防护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注意工程列车动向,及时树立好防护牌。
1.10.9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排放物和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现场法规规定和施工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