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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2019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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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3、竞业限制条款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 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 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 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 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 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 继续履行。
2019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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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 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 本案的处理涉及到哪些问题?
2019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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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2019年8月7
劳 动 者 心 思 重 重
,
企 业 频 出 损 招
劳 动 合 同 法 引 震 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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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一、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与过程
2019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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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 3、劳动合同具有法定性 4、劳动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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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二、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2019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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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法律关系 (一)作为劳动者的专业技术人员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 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 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2来自19年8月7感谢你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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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 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 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19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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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必备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 起建立。
2019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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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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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 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 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 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 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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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二)可备条款 1、试用期条款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 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 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讲座
2019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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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篇 实体权利介绍
第一章 专业技术人员的宪法权利(略) 第二章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权益的劳动法保障 第三章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权益的政策法规保障 第四章 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任制度 第五章 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法保护 第六章 专业技术人员的合同法保护 第七章 专业技术人员的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保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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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的“与众不同” 绝无仅有的民意畅达 四大关注点解析
1.平等保护还是向劳动者倾斜 2.会不会提高劳动成本 3.劳动争议赔偿标准是否合理 4.劳动者维权是否更容易 立易行难重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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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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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颁布 2.失业保险条例 1999年1月22日颁布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2000年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992年4月3日颁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8月29日颁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2000年10月31日颁布 7.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999年颁布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颁布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年4月3日颁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 2002年颁布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 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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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 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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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权益的劳动法保障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第三节 劳动基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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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劳动法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 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制定劳动法的目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发展和谐 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法的渊源(教材25页)
1.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10次常务会议。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草案)》。
2.2007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劳动合同法草案被提请第 三次审议。
3.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以145票赞成,1人未按表决 器的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 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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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情】 1998年3月,李某在报纸上看到三达公司招聘销售员的广告后,
到三达公司应聘。三达公司审查了李某的应聘条件后,与李某达成 口头协议:李某为三达公司推销洗涤剂,月基本工资600元,奖金按 照销售业绩确定计发。2001年7月,因三达公司效益不佳,决定裁员, 李某在裁员之列。李某同意离开三达公司,但要求公司像对待其它 员工那样,为其缴纳有关社会保险。三达公司提出,其它员工与公 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其缴纳了社 会保险。因李某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李某和公司之间 仅存在雇佣合同关系。雇佣合同关系不由劳动法调整,而由民法调 整,因此,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司没有义务为李某缴纳社 会保险。李某提起仲裁,仲裁裁决三达公司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三 达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驳回了三达公司的诉 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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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二)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1、当事人特定 2、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3、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属性 4、具有平等、从属关系的属性
二、我国劳动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依照本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 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 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 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019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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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
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 付令。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其他可备条款: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补充保险、福利条款。
2019年8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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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 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 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扩大了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
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 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明确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引导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规范了培训补偿与竞业限制 重新规定了经济性裁员 严格规范劳务派遣,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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