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学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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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损伤鉴定的意义
▪2、为民事案件的审理与赔偿额度的 确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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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损伤鉴定要点
▪ 1、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 2、以原发性损伤以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
者后遗症为依据 ▪ 3、鉴定人要亲自检查患者 ▪ 4、掌握鉴定的时机,应根据不同情况在伤后
立即进行或在临床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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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丧失程度分为: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 ▪ ①完全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不能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 ②部分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不能从事通常的本职工作,但
履行其他较轻工作而无损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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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炸病(伤)与造作病(伤) 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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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诈病(伤)。身体健康的人,假装有病(伤),称为诈病(伤), 或称伪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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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造作病(伤)。故意损害自己身体或授意他人在自己 身体上造成损伤或者疾病称为造作伤或造作病。
▪ (1)造作病(伤)的主要特点:有一定的企图和目的; 造作伤的部位常与目的与企图有关;病变和体征明显易查; 对待检查配合,要求治疗;损伤常不危及生命。
▪ (2)造作病(伤)的法医学鉴定:基本方法与诈病的鉴 别方法相同,通过案情调查、现场勘查、损伤检查可以甄 别
▪ (1)诈病(伤)的主要特点:有一定的企图和目的;常伪装以症状 为主而不易客观检查的疾病,如疼痛、聋、盲、精神病等;过分夸 大病情或者症状;症状混乱而矛盾;病程反常;体检不合作等。
▪ (2)诈病(伤)的法医学鉴定:诈病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没有特 别的方法可以识别。主要依据鉴定人表现的各种症状与体征。结合 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对各种资料的综合分析而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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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虐待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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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性遭受家庭成员或照顾人故意造成的精神或肉体上的折磨、摧 残和迫害称为虐待。被虐待者以老人儿童妇女多见。
▪ 1、虐待的行为特征。虐待者和被虐者是共同生活的成员,除了发生 在家庭成员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幼儿园、福利院;施虐者的行为是 故意的;行为导致了别虐者身体或者精神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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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与法医临床学鉴定人
▪ 4、工作结果不同 ▪ 医生: 以治疗效果论(病历质量无关治疗效果) ▪ 鉴定人:鉴定意见(法律性文件,法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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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学
▪ 一、损伤的鉴定 ▪ 二、劳动能力的鉴定 ▪ 三、炸病(伤)与造作病(伤)的鉴定 ▪ 四、虐待的鉴定 ▪ 五、性问题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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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损伤的鉴定
▪ 在刑事和民事案件诉讼中,凡涉及人身伤害损伤程度的鉴定,伤残 等级评定,性侵中被害人检验,犯罪嫌疑人或被拘留者保外就医的 疾病和残疾评定,人寿保险残疾与疾病确认,家庭暴力伤害以及医 疗过错和伤残等级评定,赔偿医学,活体年龄推断等均是临床法医 学所要研究的内容。此外,临床法医学也研究活体的个人识别和医 疗纠纷的鉴定。
▪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丑陋或者功能障碍。如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鼻缺损、 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 肌瘫痪,形成眼睑闭合不全,口角歪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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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丧失听觉” 是指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或者两耳语 言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丧失“视觉”是指损伤后,一 眼失明,或者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或者 眼损伤、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半径小于10度。
二、劳动进行劳动工作的能力, 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总和。
▪ 劳动能力丧失多指由于各种损伤或疾病的结果,使 机体与所从事劳动工作之间的不相适应。
▪ 劳动能力鉴定为法庭判决或保险公司处理伤害案件 或者疾病所致劳动能力障碍的赔偿提供依据,为正 确处理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能力障碍的福利待遇问题 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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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持续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和永久性两种:
▪ ①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引起的机 体功能障碍,使机体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受到暂时 的影响,但功能障碍恢复后仍可完成其工作;
▪ ②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机体在损伤或疾病以 后,尽管经过长期治疗,仍未能治愈,而呈顽固性 与持久性,以致不能完成其本职工作或需要改变其 原有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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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 你怎么称呼老师?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 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 • 教师的教鞭 • “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
笨,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 ……” •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 法医临床学又称临床法医学,是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 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医学 问题的一门学科,是法医学的一门重要的学科分支。
▪ 丧失“其他器官机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 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障碍。如女性两侧乳房损伤丧 失哺乳能力;肾损伤并发肾性高血压、肾功能严重障碍等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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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这种情况主要是指上 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 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 的损伤。如开放性颅脑损伤;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 胃、肠、胆道系统穿孔、破裂;烧、烫伤后出现休克等等。
▪ 法医临床学是一门囊括了整个临床医学所有分支学科的全科医学, 高度的综合性是该学科最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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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与法医临床学鉴定人
▪ 1、思维方式不同
▪ 医生:根据伤情进展作出判断和处理(顺向思维)。

对伤者合理信赖
▪ 鉴定人:先看目前的情况,然后根据已经发生的事 实进行回顾性分析。(逆向思维)

对伤者持怀疑态度
▪ 轻微伤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 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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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肢体残废”是指由各 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 能。如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两足缺失五个以 上的足趾;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 影响肢体功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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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与法医临床学鉴定人
▪ 2、工作目的不同 ▪ 医生: 目的与伤者一致 ▪ 鉴定人:中立性 无法满足所有伤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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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与法医临床学鉴定人
▪ 3、工作对象不同 ▪ 医生: 患者还可以接受若干有创或对身体有害的
检查与治疗 ▪ 鉴定人: (1)无创性检查;(2)检查方法客观,不
依赖主观感受;(3)程序公正(两名以上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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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伤:通常是指机体遭受外力作用,造 成组织器官结构的破坏和功能障碍。 ▪ 损伤的鉴定包括:1、损伤的类型;2、 成伤机制;致伤物推定;3、损伤的性质; 4、损伤的程度;5、损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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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损伤鉴定的意义
▪ 1、为刑事案件的审理与量刑提供依据
▪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 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 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 4、虐待的法医学鉴定。对虐待进行法医学鉴定,应详细 了解案情,积极虐待所致的损伤是确定虐待的客观证据。 所以对体表的损伤检查要仔细,特别要注意分清损伤的次 数、损伤的时间、损伤的类型和性质。虐待除可使受害者 产生肉体损伤外,还可以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因此还要 检查被虐者的发育、营养状态、精神状态、反应能力、智 力水平等。
?在刑事和民事案件诉讼丨凡涉及人身伤害损伤程度的鉴定伤残等级评定性侵丨被害人检验犯罪嫌疑人或被拘留者保外就医的疾病和残疾评定人寿保险残疾不疾病确认家庭暴力伤害以及医疗过错和伤残等级评定赔偿医学活体年龄推断等均是临床法医学所要研究的内容
法医临床学
法医临床学
刑事科学技术系 李镔斌 18101339276 185827744@
▪ 2、虐待的行为类型。按照虐待行为方式的不同可将虐待分为两种类 型:一种是积极地虐待,即施虐者使用主动的方式和手段对被虐者 进行折磨和摧残;另一种是消极虐待,即施虐者使用消极的方式和 手段对被虐者进行折磨和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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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虐待的损伤特点。范围广泛,可遍及全身各处;损伤 程度轻重不一;新旧损伤并存;损伤类型多种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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