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2024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三篇)
2024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____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一、引言名老中医工作室是国家医疗健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丰富的中医理论和诊疗经验,对于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名老中医的宝贵经验,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我们特制定了____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名老中医工作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和认可中医药的价值。
2. 保护和传承名老中医的传统知识和技艺,实现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协作和交流,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1. 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培养机制(1)完善名老中医工作室的评选标准,确保选出具备丰富经验和卓越成就的中医师作为名老中医工作室成员。
(2)组织中医师参加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培训和学习,包括中医理论、经验交流和临床路径等方面的知识。
(3)鼓励名老中医工作室成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视野。
2. 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的传统知识保护和传承(1)建立名老中医档案库,收集整理名老中医的传统知识和诊疗经验,确保其宝贵的智慧得以传承。
(2)组织中医师对名老中医进行传统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深入挖掘其经验和理论,确保传承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3)编制名老中医诊疗案例集,将其经验以案例的形式分享给更多的中医师和患者。
3. 提升名老中医工作室的服务能力(1)建立健全名老中医工作室的诊疗规范和流程,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与相关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名老中医的诊疗工作。
(3)推广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先进技术和疗效,增加名老中医工作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 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协作与交流(1)组织名老中医工作室成员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议,分享临床经验和疗效。
(2)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的互联网交流平台,方便成员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3)支持名老中医工作室成员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项目,提升其影响力和竞争力。
xx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xx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Xx县中医院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出有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的中医药人才,通过口传面授、临床应诊和实际操作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促进我院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卫生与健康大会为指导,紧紧抓住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战略机遇,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提升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方式和途径,推动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经验的继承与创新,使中医药更好地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1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名以上乡村医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4、参加集中理论培训。
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办的不少于1次的集中理论培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践技能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1、各相关科室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
2、每季度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情况、老中医专家开展巡诊带教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
3、老中医专家负责临床经验传承、继承人培养及对口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乡村医生的指导带教工作。
五、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中央财政安排每个传承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重点用于培养继承人、开展巡诊带教活动、购买学习用品、带教经费等。
医院充分认识专项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使用资金。
并在使用专项资金过程中进行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80%以下 0 分
提供项目各类经费支出报表 (需盖章)
提供说明材料。
提供调查问卷或其他说明材 料。
□已全部完成 10 分 □完成 80%以上 8 分
□完成 60%以上 6 分
未完成 0 分
自评 得分
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提供示诊室、示教室运行照 片。
提供资料库清单。
提供继承人名单、跟师照片、 跟师笔记、心得、交流活动照 片等。
提交相关协议、图片及巡诊记 录。
提供说明材料。
上传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有效性
继承人每年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 40 个工作日、
撰写 20 篇跟师笔记、6 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
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3.每年组织
开展 4 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
累计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 30 人。
□满足 3 项 10 分 □满足 2 项 8 分
□满足 1 项 5 分 □满足 0 项 0 分
满足 3 项要求:1.与 1 个乡镇卫生院、2 个村卫
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2.重点指导 1 名以上乡
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 名以上乡村医生;3.每年
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 4 次,累计时间不少于 4
个工作日
□满足 3 项 10 分 □满足 2 项 8 分
□满足 1 项 5 分 □满足 0 项 0 分
项目及时完成率。
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条件建设 数量指标
传承建设
产出指标
培养继承人
质量指标
巡诊带教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率
标准 (分)
10 10
10
10 10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著、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2.整理分析。
对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资料重点是回顾性临床资料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等。
中医院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制度
中医院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制度坚持中医临证,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做好传承工作,继承整理教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从而得到广泛地应用和传播;突出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兼备、富有创新能力的高级中医顶尖人才;造就一支名老中医学术和临床经验采集保存,挖掘研究,交流推广的中医科研队伍;开展中医诊疗技术及文化宣传推广工作,弘扬中医药学术和文化。
1、设立专人负责,负责名医工作室坐诊、学员跟师带教的安排和考勤等日常工作。
2、名中医工作室有建设目标、工作制度和考核要求。
名中医工作诊室建立门诊日志、学术研讨或讲座记录本。
3、有计划开展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研究和继承工作。
总结研究教授擅治常见病、疑难病的诊疗经验和学术思想,形成系统的诊疗方案,并推广运用于临床。
4、参与临床疑难病例的中医诊断与治疗,开展中医会诊工作,形成特色鲜明,疗效确切的相关病种的中医诊疗常规或体系。
5、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宣传推广工作,提高中医治疗水平,促进中医专科(专病)做强做大。
6、开展师承带徒工作。
名医工作室有一整套进修及考核考评制度,使得中医传承得以顺利实施。
同时名医工作室还接受和安排研究生的临床实习。
7、将教授学术经验、学术理论推广应用于中医药理论研究、教材建设及教学之中。
8、研究教授的临证医案,整理其临床资料研究并出版专著。
工作室学习跟师制度一、跟师要求继承学习时间,连续3年,通过继承工作使学术继承人达到: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医药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
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2、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3、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二、教学内容继承教学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
1、跟师学习可随师门诊、查房或会诊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7.28•【文号】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4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国医大师学术经验的传承与发展,发挥国医大师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了《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方案》是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指南和依据,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组织工作室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协调明确工作室的依托单位和工作室负责人,为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周期,由各工作室根据前期开展的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有关依托单位按《实施方案》要求,填报《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一式5份(A4纸单面打印、普通装订),于8月17日前寄送至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cn。
五、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系人:曾兴水黄峰联系电话:010—59957647邮箱:***************.cn附件: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7月28日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深入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我局2015年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着、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有关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传承工作室要根据《实施方案》和《浙江省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指标》(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报《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3,一式三份)。
二、传承工作室依托单位要根据考核指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传承工作室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要合理分配、规范使用项目经费,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其他事项(一)本项目于2021年启动申报,于2022年开展建设工作,项目名称修改为202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传承工作室依托单位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任务书寄送至我局,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cn。
(三)传承工作室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申请建立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账号(网址:http://118.144.35.10:48081/expin/login),在建设周期内按要求上传相关建设成果资料。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局联系。
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计划和措施
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计划和措施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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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工作室建设计划
传承工作室建设计划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王洪京传承工作室建设计划一、组织管理在国家、省、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医院成立了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专家王宏景继承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保证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长:韩兴贵(滕州市中医医院院长)副组长:孙晋璞(滕州市中医医院院长助理)成员:李娜(滕州市中医医院科教科科长)王洪京(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王海涛(传承工作室负责人)二、制度建设按照全国基层著名中医专家王宏景的要求,建立了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学习交流、带教、巡视等管理制度。
三、王洪京工作室团队组成人员名老中医药专家:王洪京工作室负责人:王海涛继承人:王海涛贾伟黄健吕守礼刘青郝建李峰陈西红王昌科杨恩三四、王洪京传承工作室功能区域建设和条件改善1.名老中医临床经验门诊:由科教部、采购中心、宣传部负责。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设标准,在场地布置、环境布局、物品摆放等方面充分体现我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和条件改善任务。
2.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示范教室:由科教部、采购中心、宣传部、信息部、工作室负责人负责。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设标准,可满足数十人同时观摩、讨论老中医专家诊疗教学活动的需求,设立专门区域存放、展示老中医专家临床医案、处方、论文、专著等原始资料,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和条件改善任务。
3.传承工作室网站建设:由科教部、宣传部、信息部、工作室负责人负责建立工作室网站,实现名老中医专家相关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名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典型医案、视频资料、传承工作成果等资源共享。
2016年3月底完成。
五、建设任务(一)传承建设1.收集整理信息。
收集整理王宏景老师的病历、处方、学习笔记、阅读临床经验、论文等原始资料。
,建立王宏景名老中医临床经验数据库,建立传承工作室网站。
2.总结提炼王宏景老师的临床经验,形成两个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经验处方或技术方法。
(二)人才培养1.培养继承人。
中医医院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情况总结
**中医医院2017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情况总结为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探索基层名老中医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2017年我院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现将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概况“**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自2017年1月获批正式启动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建设周期为3年。
名老中医**简介:主任医师,从医36年。
擅长治疗应用传统针灸、火针以中医经络,温通理论为指导,一直从事针灸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运用针灸、火针等综合治疗方法治疗颈肩腰腿痛、中风后遗症、蛇串疮、面瘫病等,具有良好的临床疗效及社会效应。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传承工作室软硬件建设及项目启动、经费使用情况截止到2017年底“**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示诊室及示教室按文件要求基本达标,示诊室位于医院3号楼二楼东侧,用房面积20平米,已重新装修完毕,从建筑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增加了能够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示教室新购置文件柜用于展示老中医专家临床医案、处方、论文等原始资料。
增配电脑、复印打印机一体机、投影仪、视频传输系统、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手写输入系统等。
.经费使用情况:1、房屋装修,内部装饰,大约用费用2万元。
2、添置书柜、桌椅,添置神灯20个、电针仪10台大约用费用2万元。
3、各类示教教材一套、各类经典医籍共计8千元。
2、任务计划书完成情况(1)条件建设: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示诊室、示教室已建设完成。
(2)传承建设:名老中医资料室由工作室负责人及信息科组织实施完成。
用于老中医专着、学术、论文等资料的收藏、整理和临床研究原始资料,档案的保存。
资料室初步建成。
(3)人才培养:定期举行学术经验推广会,系统地研究并推广的学术思想尤其是经验方、诊疗方案、诊疗技术。
洛河镇卫生医院建立名中医工作站2018年启动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1.01•【文号】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0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现将《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予以印发,并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根据遴选条件及名额分配(附件2),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不得超额推荐。
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申报推荐名额不限,经费自筹。
二、申报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中医药专家填写《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三、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申报的传承工作室进行审核并排序,将《申报表》《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1份,于2021年11月25日前寄送至我局人事教育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人:王杰鹏曾兴水联系电话:010—59957636 59957647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电子邮箱:***************.cn附件:1.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额分配表3.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4.202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11月1日。
中医医院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情况汇报
中医医院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情况汇报中医医院在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加强中医药专家队伍的培养和传承,我院积极推进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室建设背景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医学,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理论基础。
然而,由于现代化医疗体系的发展和西医药的影响,中医药专家队伍逐渐萎缩。
为了保护和传承中医药文化,培养更多的中医药专家,我院于XXXX年开始筹建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二、工作室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我们追求以下目标:1.培养年轻中医药人才:通过与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交流与指导,让年轻中医药工作者学习到更多的实践经验和传统知识,提升他们的临床能力。
2.强化中医药文化传承:工作室将成为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平台,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的推广和传承。
3.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通过工作室的建设,我们将提高全院中医医疗服务的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治疗。
三、工作室建设内容1.专家指导:工作室邀请全国知名的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定期到我院进行学术交流和指导工作,为年轻中医药工作者提供直接的学习机会。
2.学术讲座和研讨会:工作室组织针对中医药专业人员的讲座和研讨会,以促进学术交流和创新。
3.医疗实践:工作室开设专门的门诊,由名老中医药专家亲自为患者诊治,同时年轻中医医生可同时观摩学习,提升临床技能。
4.建设中医药文化图书馆:工作室配备了中医药文化图书馆,收藏了大量的中医药文献,供中医医生和爱好者学习和研究。
四、工作室建设成效自从建立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以来,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1.提升中医药专业人员技能:通过专家指导和学术交流,年轻中医药工作者的临床技能得到了极大提高。
2.推广中医药文化:举办的讲座和研讨会吸引了大量学生和中医医生参与,传播了中医药文化的理念和知识。
金广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评估指标
金广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评估指标概述本文档旨在为评估金广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提供评估指标。
该项目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医药知识和技术,培养卓越的中医药专家,并支持基层诊所的发展。
评估指标以下是用于评估金广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的指标:1. 传承效果评估- 文化传承程度:评估项目对中医药文化的传承程度,包括传统理论、经典医术、名老中医传承等方面。
- 学员培养效果:评估项目对学员的培养成果,包括知识水平、技术能力、临床实践经验等方面。
- 科研与创新能力:评估项目对学员科研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
2. 基层诊所支持评估- 设备与资源支持程度:评估项目对基层诊所提供的设备和资源支持程度,包括中药材、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等方面。
- 服务能力提升效果:评估项目对基层诊所服务能力提升的效果,包括诊疗水平、疗效评价、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 医疗质量控制:评估项目对基层诊所医疗质量控制的支持程度,包括规范化管理、临床路径、医疗安全等方面。
3. 社会影响评估- 学术交流与合作:评估项目对学术交流与合作的促进程度,包括学术会议、学术期刊、合作研究等方面。
- 传媒宣传效果:评估项目在社会上的传媒宣传效果,包括报道、影响力、公众认可等方面。
- 社区参与度:评估项目与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包括健康讲座、义诊活动、中医药知识普及等方面。
总结金广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评估指标涵盖了传承效果评估、基层诊所支持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三个方面。
通过评估这些指标,可以全面了解和评估项目的效果及其对中医药传承和基层诊所发展的贡献程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23•【文号】国中医药人教函[2012]149号•【施行日期】2012.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2〕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切实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2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2〕13号)要求,我局确定了210名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专家并予以公布。
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是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的重要载体,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项目负责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评估、考核和指导工作,为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要根据《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国中医药办规财发〔2012〕2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依托单位需按要求填报《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一式5份(A4纸单面打印、普通装订),并加盖公章,于8月15日前寄送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
项目任务书格式已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
XXX中医院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XXX传承工作室建设情况
XXX中医院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XXX传承工作室目前建设情况为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探索基层名老中医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2021年我院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现将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概况“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XXX传承工作室”自2021年4月获批正式启动项目建设,项目负责人XXX,建设周期为3年。
名老中医XXX简介:主任医师,从医40余年,擅长治疗眩晕病、脾胃病、心悸病;完成省市级科研成果5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0篇;近5年来带教省级中医药人才1名,带教热爱中医事业传承人员4名,均通过考试顺利出师;具有良好的临床疗效及社会效应。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1.传承工作室软硬件建设情况截止到目前“XXX传承工作室”示诊室及示教室按文件要求基本达标,示诊室位于医院门诊楼二楼东侧,已重新装修完毕,从建筑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增加了能够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示教室新购置文件柜用于展示老中医专家临床医案、处方、论文等原始资料,增配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
2.任务计划书完成情况(1)条件建设: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示诊室、示教室已建设完成。
(2)传承建设:名老中医工作室资料室已初步建成,用于老中医专著、学术论文、处方等资料的收藏、整理和临床研究原始资料、档案的保存。
(3)人才培养:培养8名继承人员:XXX。
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累计4个工作日、撰写2篇跟师笔记、1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
老中医专家陈爱须同志对继承人的跟师笔记、临床心得等相关学习资料进行认真批阅和点评。
已按要求定期开展巡诊带教活动。
与邢台市信都区XXX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XXX镇XXX村卫生室、XXX镇XXX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每2个月开展1次带教巡诊活动。
(4)制度建设:根据《2021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已制定工作室建设计划,建立相关制度,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管理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名老中医药传统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名老中医药传统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建立一个名老中医药传统传承工作室,通过传统医药知识的传承和宣传,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工作室将提供培训、教育和咨询服务,以传承中医药的智慧和经验,为人们的健康提供更多选择。
项目目标- 传承中医药的经典理论和实践经验,提高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传承率。
- 宣传中医药文化,增强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理解。
- 建立一个具有专业能力的团队,提供高质量的传统医疗服务。
- 推动中医药的研究和创新,促进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
项目内容1. 工作室场地建设:寻找适合搭建工作室的场地,包括办公区域、展览区域和会议室等。
2. 中医药师培训与传承:邀请名老中医药专家进行培训和传授经验,培养年轻中医药师的专业能力。
3. 中医药宣传与推广: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展览和传媒活动宣传中医药文化,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4. 中医药研究与创新:支持中医药的研究和创新项目,推动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5. 合作与交流:与其他中医药机构和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项目预算1. 场地建设费用:X元2. 中医药师培训与传承费用:X元3. 中医药宣传与推广费用:X元4. 中医药研究与创新费用:X元5. 合作与交流费用:X元6. 其他费用(设备、物资等):X元预期成果1. 建立一个现代化、专业化的名老中医药传统传承工作室。
2. 培养一批专业能力强、有传统医药知识的中医药师。
3. 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理解,增加对中医药的需求。
4. 推动中医药的研究和创新,促进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
5. 与其他中医药机构和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风险与挑战1. 资金不足可能影响项目的进展和实施。
2. 人才储备不足可能导致中医药师的培养难度增加。
3. 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传承困难可能影响项目的长期发展。
4. 竞争激烈可能导致项目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下降。
结束语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升中医药的地位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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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要求,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及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2017年、2018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传承工作室)。
为做好传承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传承工作室,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探索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连续3年,自公布确定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之日起。
三、建设内容
(一)条件建设。
1.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诊室。
面积不小于20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工作程式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的元素。
2.名老中医药专家示教观摩室。
面积不小于30m2,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
3.名老中医药专家资料室(阅览室)。
面积不小于50m2,在查阅资料功能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展示名老中医药专家论文、论着、临床医案、处方等原始资料。
4.配置计算机、网络宽带、声像采集系统(摄录设备和编辑系统等)、实时记录设备(录音笔、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传承工作建设。
1.收集资料。
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典型医案(教案)、处方等原始资料,以及开展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跟师医案、读书临证心得等相关资料,建立临证经验和文献数据库。
2.整理分析。
对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资料重点是回顾性临床资料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发表论文或出版专着等。
3.总结提炼。
结合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重点选择名老中医药专家擅长治疗的3—5个常见病、疑难病进行系统的总结研究,形成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推广应用于临床。
4.传承研究。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相关课题的研究。
(三)人才培养建设。
1.传承团队的建设。
制定传承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传承团队中不少于2名副高以上、不少于5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药人员。
每月围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开展学习交流、病案讨论或中医医案评价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
2.接受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
通过临床跟师带教、典籍研读、临证思辨探讨、文化学习等方式,培养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10人以上。
3.培养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
通过临床研究总结,结合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指导和现代科研分析,逐步探索形成有效的中医临床科研方法和建立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的机制,提升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的培养。
4.举办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每年组织开展以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或诊疗技能为主题的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弘扬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提高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四)网络和管理制度建设。
1.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典型医案、影像资料、继承工作成果及资源网络共享平台。
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4〕93号)要求,做好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信息资料上传工作。
3.建立日常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跟师带教制度等。
4.探索建立项目管理运行、专家咨询、绩效评价、政策保障等各类长效机制。
四、预期成效
(一)出版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着作1部以上。
(二)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三)制定名老中医药专家擅长的常见病、疑难病临床诊疗方案3个以上。
(四)重点培养传承团队中不少于2名副高以上和5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药人员。
接受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10人以上。
(五)举办国家级(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3次以上。
(六)建设传承工作室网站1个,充分体现中医文化特色,有一定的患者咨询访问量。
五、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全面领导和政策协调。
负责项目具体管理,组织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
(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开展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培训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经费管理,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传承工作室承担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
组建由项目负责人、相关学科人才组成的传承团队,共同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
六、监督评估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根据立项单位的建设任务制定项目建设的考评表,对项目建设进行动态管理,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
(二)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的项目组织申报、具体实施、日常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
建立管理档案,研究制定监督和考核办法,引进绩效考核机制。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大投入,为工作室建设提供政策、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便利条件。
(四)项目完成三个月内,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项目评估总结报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管理局将于建设期满对项目组织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