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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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01.11
•【文号】安监总厅科技[2012]3号
•【施行日期】2012.01.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科技〔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1〕65号)精神,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征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行业和领
域为重点,突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火灾防治、冲击地压防治、采空区冒顶与地表塌陷灾害防治、通风系统优化、高陡边坡致灾机理及治理与监测、排土场滑坡及诱发泥石流灾害防治、尾矿库尾砂泄露防治、高含硫油气田硫化氢气体防护检测、海底输油管道检测、深海石油开发安全技术管理、灾害监测物联网和事故模拟仿真、化工园区整体安全评价和管控一体化、大型油库事故状态下危害控制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防护、高危职业危害预防、安全避险、事故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置、新型交通管理设施与交通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和信息化应用软件等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和开发等。
二、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
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自愿申报,填写《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1),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推荐部门)。
(二)初审推荐。
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填写《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
(三)专家评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遴选结果公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遴选出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在有关媒体上公告。
三、申报流程
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址:http://)和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1.注册。
申报单位首先在网站上进行注册,相应注册要求请认真阅读网站说
明。
2.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以附件形式上传Word格式的项目建议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操作流程。
1.推荐单位在线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并认真核对、审查,将通过初审确定推荐的项目在线提交。
2.推荐单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建议书和项目汇总表(可由系统直接导出)纸质材料2份、推荐文件1份一并邮寄。
四、其他事项
(一)征集具体工作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承担。
(二)申报单位应当如实、详细地填写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一致。
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应当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单位应当严格审核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推荐的项目符合申报要求。
(四)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12年3 月31 日。
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申报单位做好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联系人:王星、李冬东、王爱平
联系电话:************转681/689/688
传真:************转684
手机:138****9274(王星)
电子邮箱:*****************.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203室(邮编:100029)
附件:
1.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建议书
2.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汇总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附件1
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
建议书
(注:封面及填写说明不提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二年一月
填写说明
本建议书是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遴选的基本文件和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应按规定的格式如实、详细地填写,并只能向一个推荐部门提交。
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提交材料时不需要提交封面和本说明。
一、格式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及标题如实填写。
2.纸张A4纸、竖装、文字为宋体4号字、行距为单倍行距。
二、内容要求
1.“申报单位”栏应填写申报单位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2.申报项目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按技术合同中研究单位顺序排列。
3.“负责人”栏应填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4.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5.“申报单位意见”栏应填写申报理由并加盖公章。
6.推荐单位意见由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央企业科技管理部门、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及国家级行业协会科技管理部门等填写推荐项目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可直接申报。
7.表内栏目不应空缺,无内容时填写“/”,数据精确到个位。
8.表内栏目如果填写内容较多的,可另附纸。
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二年一月
附件2
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联系人:电话(含区号):传真:电子邮箱:
说明:本表可由推荐单位通过系统直接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