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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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个体等各类煤矿。
第三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和落地。
第四条煤矿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第五条煤矿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经煤矿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煤矿应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
1. 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与细则;
2. 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
3. 统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编制相关报告;
4. 定期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问题;
5. 配合安监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第十条煤矿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每年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监督,如实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细则
第十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 重点隐患的排查对象和范围;
3. 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4.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5. 工作时间和进度安排;
6. 报告和汇总要求。
第十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排查对象和范围的具体规定;
2. 排查方法和技巧的要求;
3. 隐患排查标准和评价办法;
4. 隐患排查治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5.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五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经煤矿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
第十六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按照工作方案和细则的要求进行,确保工作的全面、有序和高效。
第十七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从矿井的设计、建设、生产、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第十八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和优先级进行分级分类,先处理重大隐患,再处理一般和较小的隐患。
第十九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采取逐级上报、分级解决的办法,确保上级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并报告煤矿负责人和安监部门。
第二十一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二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建立档案,记录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和结果,作为日后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的依据。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二十三条煤矿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机构应由独立的部门或机构担任,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相互独立。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煤矿负责人报告,并要求其整改。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机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评价应客观、公正,有依据,并以评价结果为依据,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应向煤矿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报告,并公示于煤矿内部。
第六章处罚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奖励和表彰,并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和宣传报道。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负责人所有。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须经煤矿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执行。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
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每月召开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必需的人、财、物。
2、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负责,组织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对冲击地压、“一通三防”和防冶水等重大隐患的排查处理具体负责。
3、各分管副矿长、公司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治理整改。
4、安监处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危及安全生产隐患不进行排查处理而继续生产时有权停止作业。
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对安全隐患排查汇总、整改、落实、监督、组织验收负直接责任。
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所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理工作。
6、各业务科室在分管领导统一部署下,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并对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参加验收。
7、驻外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抓好监督整改。
8、地面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执行《华丰煤矿地面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规定》。
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
(一)矿井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
1、矿井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a、b、c三级事故隐患。
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作量,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
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由区队必须解决的隐患;
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
(二)隐患排查
为将各类事故消除在未发生之前,建立矿井、专业、区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每季度由矿长组织各公司、专业有关人员召开矿井隐患排查会议,排查严格按照(____4____号令)规定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特别规定》及《山东省煤矿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明细》,对照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表,逐项进行排查,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隐患跟踪监控制度,严格按照措施组织整改,并将排查情况向鲁中煤监分局呈报。
2、矿井隐患排查每月下旬由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有关人员召开矿井下月隐患排查会议,排查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治理措施。
安监处负责隐患排查会议纪要,成文下发全矿各单位,并根据确认的隐患类别与等级,填写“山东省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对排查的a、b级隐患于每月____日前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3、各专业每旬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由专业领导主持,全面排查各施工地点及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治理措施,由专业进行销号,专业科室建档管理。
4、项目部每天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由项目部经理主持,排查各施工地点存在的安全隐患,由技术负责人建档管理,由项目部销号。
5、项目部班组、岗位每班进行隐患排查,现场跟班人员、班组长、安监员每班施工前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检查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各岗位每班岗前对岗位管辖范围内进行隐患排查,值班人员做好班组岗位隐患整改记录,由班组长进行销号。
三、隐患治理
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1、对排查的矿井安全隐患,由专业领导组织落实整改,按月度实行挂牌跟踪管理,明确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落实整改措施。
2、各专业排查的隐患,由各项目部经理负责落实整改,业务科室专业负责人进行验收销号,安监处负责监督考核。
3、项目部逐日排查的隐患,由经理助理负责落实整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验收销号,业务科室负责监督考核。
4、项目部班组、岗位排查的隐患,由现场跟班人员、班组长、安监员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对未整改完或需下个班处理的隐患,及时汇报值班人员安排下一班整改,做到隐患整改闭合。
5、安监处对隐患排查治理纳入调度内容,根据隐患排查会议纪要要求,及时向整改负责人下“隐患d卡”,督促隐患整改。
并将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于每月____日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6、对重大隐患的完成情况实行销号制度,在确定整改负责人的同时,由安监处确定验收销号负责人,对到期完成的重大隐患,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及时填写“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验收表”,参加验收负责人必须在“验收表”上签字并消号,验收不合格的隐患,责令单位重新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对集团公司和省局排查的重大隐患,
在项目完成后,由安监处组织初步验收,然后申请上级部门复查,除集团公司、省局明确授权外,不得随便销号。
7、各业务科室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业务保安责任范围,按照所管辖范围,落实责任,抓好规程措施的落实,完善事故隐患监控制度,随时掌握隐患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作业场所的隐患安全消除。
8、对集团公司及省局确定的重大隐患,必须由矿长或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每季度书面向集团公司汇报一次,并同时报省局备案。
四、全员排查隐患奖励制度
按照“安全管理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原则,各级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与隐患排查。
1、隐患排查与汇报
各级人员对施工现场及生产系统中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及各岗位场所的隐患进行排查。
对排查的隐患采用电话和书面的方式,汇报安监处值班室,汇报时要对隐患的隐患性质地点、隐患具体情况、危害程度及汇报人的单位、姓名汇报清楚。
2、奖励标准
安监处建立专门的隐患汇报记录,每月进行汇总上报,根据汇报隐患的不同价值,对隐患汇报人给予100-____元的奖励。
五、考核规定
1、各专业、单位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到期完不成每项对隐患整改负责人按以下标准进行罚款:a级安全隐患罚款____元,b级安全隐患罚款____元,c级安全隐患罚款____
元。
因特殊情况未完成者必须认真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否则对总工程师及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各罚款____元。
2、矿井a、b级安全隐患漏排的,对排查责任人款____元。
3、隐患到期完成,验收负责人不按隐患处理验收卡规定时间进行验收销号及无故不参加验收的人员,每人罚款____元。
4、隐患d卡、山东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验收表等,每缺一份罚分管负责人____元;
5、各施工单位对下达的隐患d卡及各类隐患通报,必须按期整改,到期没完成的罚单位负责人____元,然后再下卡进行整改。
6、各专业科室对专业排查的隐患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或不组织验收签字销号的,每条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7、项目部逐日隐患排查必须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实行排查、整改、验收、消号制度,每漏排一天罚项目部经理____元,不进行验收销号的对技术负责人每项罚款____元,联责业务科室____元,安监处不定期检查,严格落实奖罚,并下发通报。
六、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安监处负责落实考核。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3)
一、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规范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煤矿安全规程》;
- 《矿山安全生产主要责任制实施办法》;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煤矿的所有业主、管理者和从业人员。
三、基本原则
3.1 安全第一原则:把安全放在首位,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最高标准。
3.2 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预防事故发生。
3.3 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和人员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煤矿隐患问题。
3.4 隐患整改及时原则: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不得拖延。
3.5 全员参与原则:煤矿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责任及流程
4.1 履行主体责任:
4.1.1 煤矿业主或主管负责人负责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1.2 煤矿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排查计划、组织实施、及时整改。
4.1.3 煤矿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参与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整改。
4.2 隐患排查工作流程:
4.2.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周、每月或每季度的隐患排查计划。
4.2.2 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按照计划,由煤矿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情况。
4.2.3 隐患整改:发现隐患后,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4.2.4 隐患治理跟踪检查: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有效。
4.2.5 隐患报告和记录: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形成相关的档案。
五、监督检查
5.1 内部监督:煤矿管理人员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2 外部监督:煤矿隐患排查工作受相关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监管机构的指导和意见。
六、奖惩措施
对于发现并及时整改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对于拖延整改隐患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
7.1 隐患排查工作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隐患情况、排查整改情况等。
7.2 隐患排查工作的记录和相关文档要进行妥善管理,形成档案,保存至少5年。
八、附则
8.1 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废止以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以上是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模板,煤矿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例(4)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
(一)目的:确保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消除和控制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二)原则:
1.依法行使职权,科学决策,严格执法。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止隐患事故的发生。
3.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责任到人。
三、组织机构
(一)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煤矿,承担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和宣传等任务。
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一)隐患排查计划制定:
在每个年度开始之初,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应当制定年度隐患排查计划,并报煤矿主要负责人批准。
(二)隐患排查实施:
1.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根据隐患排查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隐患排查。
2.隐患排查人员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排查,记录发现的隐患情况,及时报告并措施落实。
(三)隐患整改:
1.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指导和督促。
2.煤矿各部门应当根据整改要求,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报告整改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每年度结束后,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五、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一)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和计划。
2.协调处理重大安全问题,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3.审查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定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各部门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协调整改措施的落实。
3.收集、整理、分析、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数据和信息。
4.协助煤矿主要负责人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估。
(三)煤矿各部门职责:
1.安全生产部门:
负责协助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各部门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生产部门:
负责组织开展煤矿生产活动,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技术部门:
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协助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隐患排查治理考核
(一)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机制:
1.按照一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2.由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作为评定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参考。
2.考核结果公布后,煤矿应当认真对照考核结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七、宣传教育
(一)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煤矿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技能。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八、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煤矿安全法》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综上所述,本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措施。
通过不断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们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