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工序的识别与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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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工序检验规程
1.目的:
规定了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的职责、方法和要求,以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锚杆、托盘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技术科负责提供关键工序技术文件。

3.2机电科负责提供关键工序质量控制文件,并负责对关键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3.3机厂锚杆车间负责本程序在关键工序的实施,
3.4机厂技术负责人负责确保关键工序所用设备、仪器的准确性。

3.5检验员负责关键工序产品特性的检验。

4.工作程序
4.1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工序为关键工序:即:压圆及滚丝工序
4.2关键工序必须在现场作出标识。

4.3关键工序由技术科在工艺文件上注明,对控制的项目具体内容、操作方法、原始记录、控制图表等作出具体规定。

4.4锚杆车间对关键工序实行三定,即定工序、定人员、定设备。

4,4.1人员控制
a.关键工序人员均应接受专业培训,管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能
上岗。

b.关键工序人员必须了解螺纹滚压加工的基本知识,相关国家标准,熟练掌握加工工艺,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性。

c.关键工序人员能熟练使用质量控制图表等统计技术。

4.4.2设备控制
a.关键工序所用仪器、仪表、设备其周检率和合格率均应为100%。

b.关键工序所用仪器设备由设备操作者负责维护保养并作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c.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按《设备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5质量控制
4.5.1关键工序操作工必须执行首件送检制度,经检查员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4.5.2关键工序操作工每加工100件必须自检一次,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工艺要求,否则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整改后的首件必须经检验员确认合格。

4.5.3车间检验员必须坚持巡检制度,每班不得少于4次,每次抽检数量不得少于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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