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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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发电区青年安全监督岗(以下简称“青监岗”)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发挥青监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监岗是企业共青团组织领导下的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和保障的青年群众组织,是企业共青团组织引导青年直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载体,是企业团组织协助党政搞好安全监督,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青监岗在各级党政的支持和安全监察等部门的指导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及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必须将青监岗工作作为团支部的重点工作进行计划、布置、实施、考核、评比。
第五条青监岗的具体任务
一、配合安全监察部门,协助公司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建设任务。
二、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基本职能,监督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制止“三违”,及时反映和查处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三、结合青年特点,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贯彻《煤炭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普及安全知识,教育青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选树表彰先进典型。
第二章组织设置和人员职责
第六条团支部设立本单位的青监分岗,车间设立岗组,岗组下
设岗员,以此形成青监岗分岗、岗组、岗员为一体的三级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体系。
第七条团支部书记为本单位青监分岗岗长,具体负责青监岗分岗工作。
车间设岗组,明确专人负责。
第八条青监岗组织可以聘请本单位党政领导担任名誉岗长,聘请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察科的专职人员和优秀职工代表担任顾问。
第九条发电区青监岗设分岗长一人,副岗长一到两人。
工作期间如不称职或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改换。
第十条分岗长职责
一、制订和安排全年青监岗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好本单位《青监岗月度考核汇总表》、月度工作小结、月度总结、年度评比和各类材料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突出“三个标志”(形象标志、效果标志、特色标志)建设,加强和规范本单位青监岗组织管理,建立健全青监岗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岗员管理档案。
三、负责定期组织青监岗培训,召开青监岗工作会议,开展青工安全宣传教育,召集青监岗小分队活动。
四、负责了解掌握岗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开展严重“三违”青工帮教谈心活动,建立帮教档案,做好帮教谈心记录。
五、负责对岗组及岗员进行工作指导和考核,岗组、岗员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公司团委。
第十一条岗员职责
一、协助班组长了解本班组职工思想动态,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规程、技术知识,在班前、班后的会议或安全生产过程中,协助车间、班组开展好隐患预想工作,提出不安全问题、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
二、按照岗组长的安排,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当班如有“三违”现象和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值班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技术、钻业务,不断提高安
全监督水平。
四、积极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五、切实做到“三无”,即岗员身边无违章、无工伤、无事故。
第三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青监分岗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岗组,负责青监岗组长、岗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要与公司青监岗定期沟通工作,加强协调配合,为岗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第十三条青监分岗每月对岗组、岗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青监岗组要加强青监岗员队伍的动态管理,确保青监岗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第十四条青监分岗需设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统计工作,及时向安全监察部门和各单位汇报安全信息,并认真跟踪安全信息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与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联系,共同建立健全青监岗处理安全信息的联动机制,为青监岗工作规范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第十六条各岗组要加强对青监岗工作的指导,积极为青监岗工作创造便利条件,优先选派岗员参加安全培训,督促岗员履行职责。
第四章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管理
第十七条岗员的设置
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人数应根据工作需要而定,每个班组配备1名岗员。
第十八条岗员的产生
由团支部(青监分岗)提名,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由公司团委(青监岗总岗)审批上岗。
同时将岗员聘任情况报送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岗员的条件
一、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具有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经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作业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三、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敢于维护职工利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岗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制止权。
有权制止作业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
二、汇报权。
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有权向青监岗组织或安全监察部门及时汇报;对事故隐患处理不及时和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情况,有权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建议权。
对本单位、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对“三违”人员的处理有权提出建议。
四、岗员有带头执行和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安全生产的义务。
五、岗员有带头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有积极向职工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六、岗员有带头反“三违”、查隐患、提合理化建议的义务,有保障自身工作范围内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岗员的待遇
结合我公司实际,岗员享受上岗津贴待遇。
岗员的上岗津贴发放具体标准为:提合理化安全建议并被采纳奖10--100元,岗员津贴3元/月。
以上津贴所需资金由公司团委按季度统一发放。
第五章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青监岗活动制度
一、青监岗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青监岗工作做到一月一安排一总结。
二、青监分岗岗长要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活动,及时向本单位党政和安全监察部门汇报工作。
三、岗组长要参加车间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活动。
四、各青监岗必须建立“一册两薄”(岗员花名册、会议活
动记录薄、隐患安全建议登记薄)。
第二十三条青监岗上岗制度
一、岗员必须佩戴徽证上岗。
二、岗员采取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相结合,以分散(岗员在本职岗位发挥作用)为主的形式,在生产中发挥安全监督作用。
同时,根据安全工作形势需要和上级要求,各级青监岗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小分队活动。
三、岗员每月上岗不少于20次,岗组长每月上岗不少于10次。
四、岗员上岗以反“三违”、查隐患、监督安全生产和作业现场安全质量为主,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和处理。
五、岗员连续一个月不上岗(特殊情况除外),连续三个月内每月上岗不足15次者,取消岗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青监岗汇报制度
一、青监岗组每月必须向青监分岗综合汇报一次情况,及时上报《青监岗月度考核汇总表》和青监岗月度工作小结。
二、青监岗小分队活动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安全监察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
三、岗员要坚持班班汇报。
岗员要及时把当班情况填入信息报表,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地点、处理与否、向谁报告等内容要填写清楚。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岗组长、分岗长和有关领导汇报。
第二十五条青监岗培训制度
一、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司青监岗培训,提高岗员整体素
质。
二、青监岗组要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进行经常性的学习,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学习。
三、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彩、青年喜闻乐见的安全学习活动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青监岗培训的实际效果。
四、岗员培训期间在本单位的工资奖金等待遇不变。
第二十六条青监岗考核制度
一、青监分岗每月对岗组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岗组每月对青监岗员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青监分岗依据考核情况报送公司团委检查审核后发放岗员津贴。
第二十七条青监岗奖励制度
一、为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工参与青监岗工作的积极性,五四期间对青监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岗组、优秀岗员积极推荐公司团委进行表彰。
二、对岗员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和避免重大事故者,要按照申报程序给予及时的通报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