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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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
验收鉴定书
项目名称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川投资备【51142215012001】0012号
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成眉石化园区
验收单位四川高绿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行业
类别
其他类
型项目
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四川高绿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
文号及时间
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
眉彭水函〔2015〕51号,2015年4月9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
水土保持可研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2015年3月11日,由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针对本项目的水保方案可研进行了审查。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15年7月开工,2016年1月竣工,总工期7个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四川高绿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四川省彭山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四川金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验收意见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19年4月26日,由业主方四川高绿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王身国主持,在眉山市东坡区主持召开了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对“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查竣工验收。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各位代表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查勘了施工现场,听取了参建各方的工作总结报告,查阅了相关资料,讨论并形成了《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眉山市彭山区义和乡杨庙村1、2组(成眉石化园区内)。
2、主要技术指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5hm2(原为2.00hm2,其中0.85hm2作为二期项目预留用地不列入计算),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5977.14m2。
3、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办公楼、车间、锅炉房、仓库、堆放场、实验室、宿舍、餐厅、配电室、污水处理站组成。
4、开完工情况
开工日期:2015年7月。
竣工日期:2016年1月。
合同执行情况:按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和合同内容全部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1、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
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时间:2015年4月9日
3、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号:眉彭水函〔2015〕51号
4、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主要内容:
(1)同意报告书中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
(2)同意报告书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2.00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2.00hm2,无直接影响区。
(3)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及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防治标准。
(4)基本同意各防治分区措施,同意本工程设三个一级防治区:建构筑物区、道路用地区、绿化区。
(5)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费率标准;同意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55.4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水保投资37.34万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18.11万元。
(6)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编制时间:2015年3月。
审查时间:2015年3月31日。
审查机关: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监测机构:业主单位自行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形成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小组。
监测范围:水土流失监测范围即项目建设区面积为1.15hm2,监测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用地区和绿化区3个。
监测时段:本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时段包括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2个时段,从2015年7月到2017年1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监测时段为2015年7月到2016年1月,监测时间7个月;自然恢复期监测时段为2016年2月到2017年1月,监测时间为12个月。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①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②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③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
监测方法:包括调查监测法和场地巡查法。
监测频次:水土流失监测从2015年7月开始,2017年1月结束。
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每月监测一次,每次大雨后另增加监测次数。
运行初期一年每季度监测一次。
监测点位:本项目水土保持各监测部位的监测布点共2个。
在建构筑物区办公楼处设一个监测点(用于监测项目建设期间区内的水土流失状况),在临时堆土区附近设1个监测点(用于监测土方堆放期间的流失状况)。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小组,由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
小组人员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和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监
测点位、方法、内容、频次等要求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成果进行分析,定期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上级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分析成果。
2、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主要结论
(1)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经过水土保持监测,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85hm2,未计列直接影响区面积。
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总量0.62万m3(包含表土剥离0.09万m3),其中建构筑物区0.53万m3(包含表土剥离0.09万m3),绿化区无表土剥离,道路区0.09万m3;土石方回填0.62万m3,其中建构筑物区0.19万m3,绿化区0.09万m3,道路区0.34万m3,无弃土(石、渣)。
在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项目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得到治理,到自然恢复期结束,项目建设区内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到16%,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无弃渣不涉及拦渣率,保护了水土资源,有效地控制了项目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得到恢复,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要求的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即:扰动土地整治率须达到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须达到88%,林草植被恢复率须达到98%,林草覆盖率须达到15%,土壤流失控制比须达到1.0,拦渣率须达到95%。
(2)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及现场实施情况,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情况如下:
建构筑物用地区:表土剥离0.09万m3,雨水管610m、雨水口
12个、临时土质排水沟610m、临时沉砂池2座。
道路用地区:临时土质排水沟140m、临时沉砂池1座。
绿化用地区:土地整治0.18hm2、绿化覆土0.09万m3、景观绿化2296m2。
上述水土保持措施的布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既有针对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沉沙、拦挡、遮盖等措施,也有针对施工结束后,对项目区内地表径流的排水工程、还有为保护表土资源进行的表土剥离措施,也有注重立体防护进行的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措施,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择当地优良树种,兼顾防护和绿化美化的要求,获得最大的水土保持效益。
目前,工程建设的雨水管、雨水口、景观绿化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均已进入运行阶段,从其布局、数量及适应性而言,均能达到较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达到保持水土的作用。
(3)存在问题及建议
经过对水土保持的实时监测,确认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应及时做出补救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中,景观绿化工程种植了乔木、灌木及草本植物,部分植物生长情况存在枯黄或未存活的状态,应针对该情况及时进行补植,对长势较差的大型乔木,采取挂营养液及支撑树干的措施;对草皮采取补撒草种并及时清除未存活的草皮等。
排水工程中,应定期对雨水管、雨水口等排水措施进行清理,保证水流通畅,地表径流可及时排导至市政雨水管网,避免形成内涝等。
(4)综合结论
由于工程施工中对原地表植被、土壤造成扰动、破坏,损坏水保设施,降低原地表水土保持设施的功能,在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下,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加大,水土流失危害加重。
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的主要类型为水力侵蚀,水土流失主要产生在施工期,水土流失主要来自建构筑物用地区、道路用地区和绿化用地区。
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工程建设扰动破坏原地表面积1.15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15hm2。
经统计分析,工程占地范围现状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300t/km2·a,属微度流失。
在水土保持方案服务年限内,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0.62万m3;土石方回填0.62万m3,无弃方。
经水土流失预测统计分析,本项目水土流失总量为28.71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5.74t。
根据前述内容,确定本项目六项指标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要求的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
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如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运行情况良好,除应定期维护外,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件规定:2012年12月1日以后土建完工的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应当提供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其中征占地面积小于10公顷且挖
填方小于10万方的项目可以不提供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占地面积1.15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15hm2,土石方开挖总量0.68万m3,总填方量0.68万m3,无弃方,不设置专门的弃渣场。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前述规定“征占地面积小于10公顷且挖填方小于10万方的项目”,因此未提供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1、验收报告编制情况
2019年3月,业主单位委托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眉山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实地查勘,核实工程情况,根据施工、监理、监测相关资料,结合验收工作组讨论意见,在《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基础上,完成了《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再按照《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要求,于2019年4月,完成《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验收报告主要结论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自查验收工作组成员对现场检查和资料的核实,得出的验收结论为: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目前已投入使用,能有效的防治项目区内水土流失,并对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降到了最低,将水
土保持设施的效益最大化。
其中水土流失防治6项指标,均已达到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防治了水土流失,保持了水土,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因此,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护,主要针对绿化工程及排水工程提出相关要求:
1、排水工程:定期清理排水沟及雨水口等排水设施,保证水流通畅,让项目区内地表径流有序排导,避免产生内涝。
2、绿化工程:对植被进行及时的补植及管护,保证植被生长情况良好。
3、切实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增加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保、水保知识培训,增加参与者的水保意识。
4、切实保护已建成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以便及时和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效果。
三、验收组成员签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