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附条件不起诉规则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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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附条件不起诉规则完善研究
王译;李嘉飞
【期刊名称】《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4(44)1
【摘要】在积极刑法观的影响下,我国开始逐步构建以效率为导向的轻罪治理体系。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作为“轻罪”的典型代表之一,其井喷式的增长趋势引起理论和
实务界的高度关注。

以“瑞安模式”为代表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促进惩戒效果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平衡,但实践探索过程
中仍存在诸如缺乏法律依据、检察机关监督考察形式化以及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度低等诸多现实困境。

因此,有必要将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纳入《刑
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优化检察机关与专业化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机制,推动
检察机关监督考察实质化发展,避免起诉裁量陷入“一律起诉”和“不诉了之”两
个误区。

【总页数】7页(P103-109)
【作者】王译;李嘉飞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湘潭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3
【相关文献】
1.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证研究——温州市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工作调查报告
2.酌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关系的研究与协调
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实现--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4.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新理念研究——对江苏省C市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模式的实证研究
5.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完善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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