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屋拆迁评估,需要注意什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房屋拆迁评估,需要注意什么
有不少房屋⾯临拆迁在进⾏拆迁的时候,要选择合适的补偿标准,否则很容易达不成协议,如果遇到了房屋拆迁评估应当注意哪些⽅⾯?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房屋拆迁评估,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积及宅基地⾯积认定不准确问题。
⼀般应以产权证书上记载⾯积为准。
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严重偏低问题。
《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第四条规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积/户均宅基地⾯积。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民政府参照⼀定时间、⼀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
评估机构对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的确定未依照上述规定,参考周边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严重偏低,严重损害被拆迁⼈合法权益。
3、评估⽅法错误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市、县⼈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少每年定期公布⼀次不同区域、不同⽤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第⼗四条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
评估机构不采⽤市场价法评估,导致评估价严重偏低。
4、评估机构的选择违法。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款的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投票或拆迁当事⼈抽签等⽅式”.⽽实践中拆迁⼈却单⽅选取评估机构,未征求被拆迁⼈的任何意见,更未采取被拆迁⼈投票或拆迁当事⼈抽签等⽅式,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5、未经实地查勘程序。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五条拆迁估价⼈员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
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员、拆迁⼈、被拆迁⼈签字认可。
但实践中,拆迁评估⼈员没有对房屋进⾏实地查勘,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
实地查勘记录也没有经被拆迁⼈签字认可。
6、未依法委托专家评估。
《城市房屋拆迁⾏政裁决⼯作规程》第10条第1款第4项规定:当事⼈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
实践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往往未经鉴定程序。
7、评估机构没有给付完整的估价报告。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第⼋节规定:估价报告应做到下列⼏点:1全⾯性:应完整地反映估价所涉及的事实、推理过程和结论,正⽂内容和附件资料应齐全,配套;第⼋节第⼆条规定:估价报告应包括下列部分:l封⾯;2⽬录;3致委托⽅函;4估价师声明;5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6估价结果报告;7估价技术报告;8附件。
但是,实践中,评估机构只提供估价结果报告,没有提供完整的估价报告。
这是严重违法的。
8、不依法出具分户评估报告问题。
法律规定拆迁区域⼀般应出具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但实践中,⼀些拆迁⼈只出具整体评估报告,却不出具分户评估报告,这是严重违法的。
⼀些即使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内容也极不完整,通常只有表格⼀张,极其简单。
9、不依法对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进⾏评估。
法律明确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装修价值赔偿应协商,协商不成应另⾏评估。
实践中拆迁⼈却未进⾏装修的另⾏评估严重违法。
10、拆迁评估报告未依法送达问题。
法律规定评估报告应依法送达,⼀般是直接送达,被拆迁⼈拒收的话应留置送达,并有证明⼈员在场,且记录在案;特殊情况才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
实践中拆迁⼈张贴于门的⽅式是违法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遇到房屋拆迁评估的时候,评估的⽅式如果出现错误应当及时进⾏耕种,因为评估⽅式会涉及到房屋估价的准确性,如果房屋的⾯积评估不准确也应当及时进⾏更正,⼀般以产权证上⾯登记的⾯积为准,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