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仿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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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
一、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仿古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砖作工程、石作工程、琉璃作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作工程、屋面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油漆彩画工程、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是在原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基础上,根据四川古建筑风格特点和传统做法进行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其他建筑物的仿古部分,也适用于庭院景观的仿古项目。

四、本定额只编制有仿古做法项目,若遇现代做法或未编制的工程项目按照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其他专业册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章节设置以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准,鉴于仿古建筑具有专业性、地域性、做法和称谓的特殊性,凡四川没有的做法、艺术性很强及非传统的花样立异新颖且偶尔使用的仿古工程项目本定额未编制。

另外,国家规范根据传统的部位和名词叫法列项,做法可能一样的仿古工程项目,未重复编制。

仿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有台明的按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构架柱的,按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按其构架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

2.一般阶沿如果达到古建筑的台明(高度大于或等于500mm)者,按台明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果只是一般的无柱走廊和檐廊的,按走廊和檐廊的规定“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

走廊和檐廊的规定如下:挑出墙外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为挑廊,挑廊下底层或架空通廊下底层有阶沿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者称为走廊,单层建筑屋檐下有阶沿作为主要通道的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的廊称为檐廊。

3.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

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

4.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按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不是实心的砖塔、石塔、木塔及混凝土仿古塔的建筑面积按碉楼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7.两层或多层建筑物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到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8.坡地建筑物、临水建筑或跨越水平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有台明的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及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窗罩等。

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碉(楼)台的无围护平台。

4.构筑物: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A 砖作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定额部分项目是以标准砖(240mm×115mm×53mm)编制的,使用特殊规格时,其人工、材料按实计算或编制临时定额。

(二)定额所采用的砂浆标号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附录》换算,但定额人工和砂浆消耗量不变。

二、贴墙面、贴勒脚
(一)贴墙面、贴勒脚面层的材料规格不同时,定额用量不得调整。

(二)贴墙面、贴勒脚项目内均只包括结合层砂浆,本章定额考虑的结合层厚度如下:1.贴墙面项目结合层厚度为8mm,如与设计不同时,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墙柱面工程找平层相应项目调整。

2.贴勒脚项目结合层厚度为15mm,如与设计不同时,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楼地面工程找平层相应项目调整。

三、其他
(一)本定额未列的砌筑工程项目,一律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二)三飞砖砖檐按双层菱角檐、抽屉檐定额项目计算。

(三)台基、月台设计室外标高以下按基础计算,设计室外标高以上按砖外墙计算。

(四)地垄墙、台基内的拦土墙按墙基定额计算,地楞砖墩按零星砌体定额计算。

(五)台明由设计室外地坪算至阶条石的下皮,无阶条石的算至台明上皮。

(六)砖墙、空斗墙、空花墙、影壁、看面墙、廊心墙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七)城砖墙、清水墙、细砖砖檐、细砖墙帽、滚水、漏窗、槛墙、槛栏杆、砖细构件、砖细斗拱、博风、挂落、砖细博风板头等属北方和江南做法,此次不进行编制。

(八)贴陡板、贴角景墙面项目按照贴勒脚项目执行。

(九)贴墙面、贴勒脚项目中皆为仿古做法,若为现代做法的贴砖,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十)其他砖贴面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墙面若有勒边,按贴勒脚项目执行。

(十一)月洞、地穴砌套、门窗砌套、镶砖边、须弥座、墀头、垛头、腮帮、梢子、盘头等按零星仿古砌砖项目执行。

(十二)砖浮雕及碑镌字按相应砌砖项目执行,适用于先行加工砖砌筑,但砖做浮雕及碑镌字的加工费不包括在定额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贴墙面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四周如有镶边者,镶边工程量按相应的镶边定额另行计算;计算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面积。

二、贴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孔洞面积≥0.3m2所占面积。

三、砖檐、墙帽按其所在墙的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

四、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B 石作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使用毛条石、青条石砌筑一般台基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二)本分部石活制作及安装以使用红砂石、青砂石为准,定额中石料消耗量已考虑加荒和操作损耗,不另行计算。

使用汉白玉、花岗石制作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5。

(三)素面石活制作定额已考虑剁斧、打钻路、钉麻、扁光和石活企口、起线、起凸、打凹,若设计要求磨光时,另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石表面加工项目计算。

二、其他
(一)圆柱、方柱、角柱定额项目适用于整石制作。

圆、方柱安装用砂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安装铁爬钉、铁银锭包括凿眼、凿槽。

(三)阶条石制作综合了凿柱顶卡口用工。

(四)栏板、望柱制安如为斜形或异形时,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

(五)锁口石(亦名连磉)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石基础项目执行。

(六)地伏项目综合了凿柱根卡口用工,不带雕饰地伏按“阶沿石及阶条石”定额项目计算。

(七)素方头望柱定额包括万字边、卷草、祥云等平浮雕雕刻用工。

(八)金刚柱或埋头制作、安装不分其所处部位和规格形状均按同一定额执行。

(九)梅花柱按方柱定额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十)门碹石在腰线石(或压板石)以下部分按角柱定额执行。

(十一)石磉磴定额用工是以素面编制的,若设计规定作雕饰时,雕刻部分应另行计算。

(十二)方形门鼓石(幞头鼓)制作以做浅浮雕为准,圆形门鼓石及滚礅石以大鼓中做转角莲浮雕为准。

(十三)独立须弥座只适用于高度≤500mm,若高度>500mm,按台基须弥座定额项目计算。

(十四)石浮雕工程,若带有著作权的翻样、放样另行计算,与此同时,本定额石浮雕项目定额综合单(基)价中的人工费、机械费、综合费、其他材料费乘以系数0.9。

石浮雕应按下表分类:
浮雕种类加工内容
阴线刻首先磨光磨平石料表面,然后以刻凹线(深度<3mm)勾画出人物、动植物或山水
平浮雕首先扁光石料表面,然后凿出堂子(凿深≤60mm),凸出欲雕图案,图案凸出的平面应达
到“扁光”,堂子达到“钉细麻”
浅浮雕首先凿出石料初形,凿出堂子(60mm<凿深≤200mm), 凸出欲雕图形,再加工雕饰图形,使其表面有起有伏,有立体感,图形表面应达到“二遍剁斧”,堂子达到“钉细麻”
高浮雕首先凿出石料初形,然后凿掉欲雕图形多余部分(凿深>200mm),凸出欲雕图形,再细雕图形,使之有较强的立体感(有时高浮雕的个别部位与堂子之间漏空),图形表面达到“四遍剁斧”,堂子达到“钉细麻”或“扁光”
(十五)阴包阳刻字,一般用于碑镌字,字体笔划四边阴刻,形成字体笔画凸出的效果。

(十六)砷石按门枕石定额项目执行。

(十七)拱眉石、覆盆石属北方和江南做法,此次不进行编制。

(十八)墙帽与角柱联做定额分别按角柱和墙帽项目执行,人工乘系数1.2。

(十九)甬路海墁地面、牙子石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园林绿化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分部石活工程量除有明确计算规则的项目外,均按图示成品净尺寸以“m3”计算。

二、砚窝石、踏垛制作、安装均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带、礓石察石以其上表面的长度乘宽度(垂带侧面不得计算在内)按“m2”计算。

三、阶条石、地伏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柱顶石及望柱卡口所占体积。

四、柱顶石、磉磴以其最大的水平截面乘高度以“m3”计算,其中柱外包柱顶石的需扣除柱所占体积。

五、台基须弥座、束腰做金刚柱子碗花结带按花饰所占长度乘束腰高度计算面积。

六、门窗碹石制作、安装以外弧长乘图示宽度和厚度以“m3”计算,碹脸雕刻以碹脸石雕刻面的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以“m2”计算。

七、墙帽制安均以最大矩形截面面积乘长度按“m3”计算。

八、石望柱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九、石作栏板按望柱边间的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十、石作撑鼓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十一、石浮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雕刻部分或展开面积外接矩形以“m2”计算。

十二、石镌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C 琉璃作工程
说明
琉璃山墙摆砌琉璃梢子、挑檐及点砌腮帮,按琉璃砖砌筑定额计算,其人工乘以
系数1.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砌琉璃砖、陡砌琉璃砖、贴琉璃面砖均以图示露明面积计算,其墙上之檐另行计算。

二、砌筑琉璃冰盘檐、悬山博缝、硬山博缝、挂落、滴珠板、须弥座(分别按土衬、圭角、直檐、上枭、下枭、上混、下混、束腰)、柱子等按“m”计算。

三、砌筑琉璃线砖、梁枋、垫板、挑檐桁、正身椽飞、翼角椽飞按“m”计算;琉璃方、圆柱顶、耳子、雀替、霸王拳等按“对”计算;琉璃坠山花按“份”计算;琉璃枕头木按“件”计算;琉璃宝瓶按“个”计算;琉璃套兽按“个”计算;琉璃角梁按“根”计算。

四、琉璃斗栱分平身科、角科、柱头科和不同踩数及高度按“攒”计算。

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未包括在混凝土捣制项目内,在本定额措施项目中单独列项,预制混凝土模板在本章各项目中单列。

(二)现浇、预制混凝土项目中未包括钢筋和预埋铁件的用量,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三)若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砂石品种等与定额项目不同时按附录配合比换算。

(四)定额项目中混凝土用量栏内注有“低”者为低流动性混凝土;无“低”字者为塑性混凝土。

(五)门窗上现浇、预制的半圆形、折线形、波浪形及其他形状的过梁、佛像底座、雀替、梁垫、云头、插角、花饰、磉磴、莲花头、爪角尖上的卷草和夔龙及花饰、单件体积≤0.01m3的小构件均按古式零件计算。

(六)现浇或预制搁放佛像的凹凸壁龛及悬于空中的佛座按斗拱项目执行。

(七)扒梁、斜梁、角梁按龙背项目执行。

(八)矩形柱倒隅角者,按“异形柱”项目执行。

(九)“屋面板带桷子”项目的板厚,不包括桷子的厚度。

(十)预制不带桷子屋面板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平板项目执行,但人工应乘以系数1.4。

(十一)现浇混凝土飞来椽另包括扶手、靠背、平盘,预制靠背条另行计算。

(十二)现浇栏杆(栏板)项目,包括扶手、栏杆(栏板)、平盘、下坎,不包括望柱和柱上的莲花头,望柱与柱上的莲花头按本章柱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二、现浇构件
(一)矩形的梁、异形梁、弧形梁、拱形梁、荷包梁、矩形的桁条、梓桁(搁栅、帮脊木、扶脊木)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梁项目执行。

(二)矩形柱、异形柱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柱项目执行。

(三)拱(弧)形板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板项目执行。

(四)预留部位浇捣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五)童柱(矮柱、瓜柱)按柱项目执行。

(六)驼峰、柁墩按古式零件项目执行。

(七)雷公柱(灯芯木)按吊瓜项目执行。

(八)圆形桁条、梓桁(搁栅、帮脊木、扶脊木)、圆形的枋按圆形梁项目执行。

(九)枋子若构件断面面积≤225cm2,执行本定额连机项目。

若构件断面面积>225cm2,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十)大木三件本定额未编制。

(十一)古式栏杆按古式栏板项目执行。

(十二)其他古式构件按古式零件项目执行。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一)矩形柱、异形柱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柱项目执行。

(二)童柱(矮柱、瓜柱)按柱项目执行。

(三)驼峰、柁墩按古式零件项目执行。

(四)雷公柱(灯芯木)按吊瓜项目执行。

(五)矩形的梁、过梁、拱形梁、荷包梁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梁项目执行。

(六)人字屋架、中式屋架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七)枋子按檩条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八)连机按檩条项目执行。

(九)假方(砖)块按地面块项目执行。

(十)窗框、门框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十一)圆形柱、多边形柱直径>500mm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异形柱项目执行。

(十二)圆形梁直径>500mm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异形梁项目执行。

(十三)构件制作、安装及灌浆。

1.预制构件项目中已包括构件制作、安装、运输损耗。

2.预制构件安装未包括修路、铺垫道木、钢板、钢轨等的铺设及维修工料,发生时另计。

3.构件灌浆工料已综合在项目中,不另计算。

4.预制栏杆包括模板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十四)预制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并考虑了运输支架的摊销费用。

2.组合屋架运输只计算构件中混凝土部分的工程量。

3. 花窗、挂落的运输按Ⅲ类构件计算,其工程量规定如下表:
项目计算范围单位(m2) 折合混凝土或砂浆(m3) 简式花窗外围10 0.16
繁式花窗外围10 0.35 挂落外围10 0.41 4.构件运输按下表分类计算:
类别构件名称
Ⅰ各类柱、长度>9m的梁、亭屋面板、龙背、大刀木、戗翼板、椽望板、檩、枋Ⅱ长度≤9m的梁、亭屋面板、龙背、大刀木、戗翼板、椽望板、檩、枋

预制门窗框、小枋、檩条、连机、椽、斗拱、挂落、花窗、栏板、桩尖、栏杆件、鹅颈靠背件、撑弓、童柱、柁墩、垂莲柱、雷公柱(灯芯柱)、驼峰等仿古式零星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一)混凝土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和面积≤0.05 m2的螺栓盒等所占的体积。

(二)现浇与预制混凝土板不扣除面积≤0.3m2孔洞及单个柱所占的混凝土体积,留孔所需工料、项目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柱。

1.有梁板的柱高,应按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按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按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抗震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1.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到柱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在梁的长度内。

2.与主梁连接的次梁,长度算到主梁的侧面;现浇梁头处有现浇垫块者,垫块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3.梁高:梁底至顶面的距离。

4.圈梁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圈梁带挑梁时,以墙的结构外皮为分界线,伸出墙外部分按梁计算;墙内部分按圈梁计算,圈梁与构造柱(柱)连接时,算至柱侧面。

5.梁、圈梁带宽度≤300mm线脚者按梁计算;梁、圈梁带>300mm线脚或带遮阳板者,按有梁板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屋面板以及屋面板带椽,按板和椽子工程量合并计算。

(四)檩枋。

1.各形檩子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m3”计算;葫芦檩的双檩体积合并计算;圆檩带挂枋的檩和枋体积合并计算。

2.各种枋(照面、立人、穿枋等)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五)其他。

1.龙背(老角梁)、大刀木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2.各类撑弓按实体积以“m3”计算,童柱、吊瓜以其较大截面面积乘以高度以“m3”计算。

(六)现浇混凝土斜屋面板及攒尖亭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屋脊并入屋面体积内。

(七)现浇带桷子的屋面板,其板和桷子工程量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八)现浇混凝土飞来椅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九)现浇混凝土栏杆、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计算规则
(一)预制柱、梁、屋架、檩、枋、椽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二)预制椽望板、戗翼板、亭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体积。

(三)其他预制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体积。

(四)挂落、花窗均按外围尺寸以“m2”计算。

(五)预制带桷子的屋面板,其板和桷子工程量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六)预制栏杆条、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预制栏杆芯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七)预制混凝土构件吊装机械费工程量同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量。

(八)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

四、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工程量按图算量计算。

2.每10m2花格按0.5m3混凝土计算运输工程量。

E 木作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分部木材的分类:
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二)本分部中墩心木、吊瓜的垂头、撑弓、挡尖(悬鱼)、门窗漏空花心、推窗漏空花心、什锦窗花心、豁口窗漏空花心、门窗转轴、卡子花、工字、卧蚕、荷叶墩、雀替、麻叶云拱、三幅云拱、花牙子、搁几花板、吊蓝贴鬼脸、匾额、匾托的用工或雕刻用工均按
三、四类木材考虑,其余用工按一、二类木材编制,若采用三、四类木材时,人工乘以系数
1.25。

(三)本分部是按手工和机具操作、场内批量制作和场外集中加工综合编制的。

(四)本分部消耗材积已考虑了配断和操作损耗,需干燥木材和刨光的构件,项目材积内已考虑干燥木材和刨光损耗。

改锯、开料损耗及出材率在材料价格内计算。

(五)本分部中所注明的直径、截面、长度或厚度均以设计尺寸为准。

(六)本分部的圆柱、童瓜柱、圆檩、墩心木、吊瓜、撑弓等圆形截面构件是直接采用原木加工考虑的,其余构件是按板枋材加工考虑的。

(七)凡木构件触地、触墙和嵌入地、墙、柱、梁内,需刷防腐油处,定额内已包括刷防腐油的工料。

(八)凡定额和说明中所列雕刻用工,若用高级硬木(本定额木材的分类以外)雕刻时,用工数乘以系数1.8。

(九)凡漏空花心、挂落均按单面穿肩、捧肩编制,若设计规定双面穿肩、捧肩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

(十)本分部凡未注明制作和安装的项目,均包括制作和安装的工料。

二、柱、梁、枋
(一)各种柱、梁、枋项目综合考虑了其不同位置,采用卯榫连结。

若使用箍头榫时,另行计算用工。

(二)梁、枋做桃尖梁头、麻叶头、三岔头箍头榫、霸王拳箍头榫、箍头榫、三弯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位:个
项目桃尖梁头麻叶头三岔头
箍头榫
霸王拳
箍头榫
箍头榫三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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