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调查报告4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区调查报告4篇

*目录小区调查报告关于城市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调查报告五年级小学生小区居民体育活动及活动设施调查报告最新小区下岗工人调查报告

仅仅一条马路之隔的幸福小区和惠丰小区,停车状况却截然相反:幸福小区差不多所有车都能停到合适的地方,而惠丰小区连唯一的马路边都密密麻麻地停满了车,影响了交通又是安全隐患。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我们小组对此进行了社会实践调查。

调查时间:xx-2-11

调查地点:幸福小区、惠丰小区

调查人:组长:吴怡萱、宋金泉

调查人:组员:董航、刘非凡、李东泽、靖耀文、王卓

班级:08级6班

为了了解两个小区停车状况区别及其原因,两个组长首先制定了调查计划:首先对私家车和车位的数量及停车状况进行统计,再对小区居民进行采访,最后进行讨论,以此得到比较全面的结论。

组长首先带领组员们分别对两个小区私家车数量、车位的数量及停车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汇总后进行了分析,分析如下:

幸福小区没有明确的车位,私家车一般都停在楼前、花坛前

或树下等空地处,虽然小区大,车辆较多,但只占了大约70%到80 %的空地,没有对居民正常的生活和出行产生太大影响,只是由于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地方显得比较乱。

而惠丰小区的情况与之截然相反,因为在建设小区时,开发商设计了地下停车场,所以地上只设计了少量停车位和车库。但由于地下停车位收费且没有车库的私人性,所以至今仍有很多空余,不愿购买地下停车位的车主们就把车停在地上的免费停车位里,没有抢到车位的就把车停在道路两边,阻碍了交通、不够安全,而且看着十分凌乱。

接下来,我们又采访了两个小区的一些居民,两个小区里的很多居民也有同样的看法。惠丰小区的李阿姨就对我们说:“现在买车的人是越来越多,为了找一个位置好一点的车位,我天天都要提前几分钟从单位回家,稍晚一点车位就没了。”而很多没办法提前下班的居民更是天天找不到车位,只能在路边停车,考验技术又不安全,这令他们苦恼不堪。

幸福小区的居民虽然没有停车难的问题,但仍有其他与停车有关的问题,居住在幸福小区的王阿姨就有一些看法:“有时候,一些车主把车停在人行道上,影响了我们走路的人经过,尤其是拿着很多东西的时候,真的很不方便。”

对于这些情况,我们小组的同学们给两个小区各提出了一些建议:

1、幸福小区的停车基本不成问题,但没有明确的车位,车

辆停在楼前、花坛前或树下的空地处显得比较乱,小区人流量大,也不够安全,建议小区将停车规范化,划定一部分区域为停车位,让居民统一停车,这样既整齐划一,又方便管理、保证了居民车辆的安全。

2、惠丰小区有明显的车多车位少的问题,而收费的地下停车位不受欢迎使问题更加严重,建议小区扩大建设,增加地上停车位的数量,也可以短时间内降低地下停车位的价格,号召车主购买地下停车位,以此解决地上车满为患的问题。

其实,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并不能单纯依靠增加车位,还要让居民提高意识,鼓励其购买收费的停车位。或者使用最简单、环保的办法:号召大家不购买私家车,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这样既解决了停车难的问题,又保护了环境,可谓是一举两得。

[关于城市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调查报告]小区调查报告(2) | 目前,我市许多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群众与企业的呼声越发增多,翠竹北区等小区收缴率从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业一、二、三村的收缴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这样的新小区的收缴率也不到50%;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发生物业企业撤离小区的现象,如荷花池公寓、广景山庄、芦墅广景苑等小区。

分析物业管理矛盾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几个因素: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缺乏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我市又无立法权;另一方面,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停车新的发展需求,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有法难行、无法可依的现象。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

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

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