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好宗教场所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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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好宗教场所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论文
第一篇:如何发挥好宗教场所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论文
如何发挥好宗教场所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
民族、宗教问题历来是十分复杂的问题,也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面临的普遍性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课题。

“没有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正确解决,就没有国家的团结、稳定和统一”。

民族、宗教问题是关系我们国家统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建设成功的大问题。

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教训再一次说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

这些年世界上发生的战乱和冲突,大都与民族、宗教问题有关。

我国民族、宗教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民族关系是和睦的,民族团结是巩固的,宗教界也是稳定的。

这充分说明,我们中华民族是有强大凝聚力的,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是正确的,我们的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民族宗教无小事”,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是群众工作,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众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依法加强农村宗教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南疆基层干部,该如何做好宗教场所及活动,是维护好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

我们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相当严峻。

特别是在国际敌对势力以民族、宗教问题为突破口,加紧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情况下,我们的民族、宗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民族问题进行的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十分尖锐。

一、处理好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各有1亿多人。

各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体目标看,我们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处理好经济与政治、文化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其中就包括要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

从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看,
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

所以说,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关系到我国对外关系和国际形象。

因此,我们认识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高度,从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民族宗教工作仅仅是部门工作的狭隘观点,建立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确保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二、乡镇民族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领导、干部重视不够,存在着“不愿管”的问题。

部分联系清真寺乡镇、村委会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对《责任状》也是一签了事。

虽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都成立了“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制度,也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但由于重视不够,许多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

(二)统战办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存在着“不去管”的问题。

乡镇统战办是乡镇党委、政府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助手,肩负着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重任。

可有的统战干事对此始终打不起精神来,工作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

对于统战部和民宗局安排的工作,能推就推,推不过去则拖,临时抱佛脚的现象比较突出,有时来不及还弄虚作假。

(三)部分村管理不到位,存在着“不敢管”的问题。

村是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沿岗哨”,是反映乡镇民族宗教工作的“晴雨表”。

部分村两委班子平时既不注重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宣传,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也不管不问,总感觉这些场所和发展经济、搞新农村建设关系不大,管不管无所谓,同时,害怕去管。

(四)清真寺寺管会工作开展不到位,存在着“不会管”的问题。

清真寺是穆斯林群众礼拜的重要场所,其环境卫生、讲经准备、遵纪守法、档案建立、建章立制等方面都直接反映着一个清真寺寺管会班子成员素质的高低。

然而,有的清真寺里除了县上统一制作的牌匾外,班子成员既不学习,也没有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不健全,有关资料不及时归档,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工作处于无序状态。

(五)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中,宗教活动场所的财
务管理组织和机构不健全,会计、预算、收支、资产管理等制度不够完善,未形成切实有效的自律机制和政府及社会监督的他律机制。

三、完善民族宗教管理领导小组工作的措施
(一)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有一套制度做保证。

乡镇要按照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设置,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担任组长,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要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部署工作。

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紧密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确保乡主管领导重视到位,解决部分联系干部“不愿管”的问题。

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乡主管领导时刻都不放松民族宗教工作。

在乡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民族宗教工作。

努力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并切实解决乡统战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乡镇各部门发现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以及带有苗头性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委统战部和县民宗局。

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要有措施、有预案、有应急反应能力,为确保宗教领域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积极发挥乡镇统战办的指导作用,解决“不去管”的问题。

要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与乡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密切配合,加大督查力度,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宗教活动详情(包括零散朝觐和私自到内地学习经文的情况)。

要坚
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的工作原则,既依法保证正常的宗教活动,又坚持宗教活动不得干预
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坚持宗教活动不得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

(三)确保村村委管理到位,解决“不敢管”的问题。

要尊重群众信仰的自由。

这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条件。

只有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我们才能更好地对信教群众开展工作,更好地推进不同宗教和谐相处,促进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

村两委班子要积极利用各种机会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以及宗教法律、法规。

为保证学习效果,要建立严格的学习、考勤等制度,凡是没有特殊理由,村干部都必须参加学习。

同时村干部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各种下片入户的机会向村委会民认真宣传,尤其是对那些信教群众,教育他们不但做一个讲诚信、求团结、谋和谐的好公民,而且还要做一个遵纪、守法、奉献的好教民。

(四)确保乡清真寺寺管会工作开展到位,解决“不会管”的问题。

要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科学知识。

要鼓励宗教人士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发挥宗教教义中积极因素的作用。

为此,各寺管会要积极鼓励宗教人士订阅有关学习资
料,加强学习,进一步做好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并及时归档入柜。

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

鼓励他们争做一个“政治上、政策上、教务上”都合格的宗教人士,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年底乡统战办、村委会和信教群众的评议。

(五)加快民族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生活水平,是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促进全市大发展快发展的基础。

民族宗教管理领导小组要积极“想办法,找路子,求实效”,要全面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支持力度。

涉农部门要加快民族乡村的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对民族乡村的特色产业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金
融信贷部门对民族乡、村范围内发展前景好、市场广阔、效益好的农业产业项目,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予以支持;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加大对民族乡村的基础建设投入,通过帮扶等措施,使民族乡村的道路、水利设施、电力等更趋完善;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拨资金,加大民族乡村的教育专项投入,提高民族乡村的教育质量;卫生部门要强化民族乡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建设,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问题;文化、体育、广电等部门要加大民族乡村的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力度,不断丰富和改善民族乡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六)扎实做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
党政领导小组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做民族宗教界上
层人士的工作,通过“结对子”、定期走访、谈心交友等形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鼓励、支持民族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要关心广大信教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做好被宗教地下势力控制的信教群众的团结争取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

要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区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

(七)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推动宗教事务健康发展
1、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和规章,确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要本着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时限等办事,维护法律权威。

2、履行政府职责与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相结合。

政府宗教工作部门是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要切实履行职责,周密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工作。

宗教活动场所是该场所财务管理的实际承担者和执行者,要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3、贯彻法规规章与完善宗教内部管理制度相结合。

要注意将
有关宗教法规规章的原则规定有效地体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中,做到即科学分工又合理衔接,使两者相得益彰。

政府宗教工作部门既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又要注意尊重、支持宗教界自我管理。

4、开展专项工作与创建、和谐寺院活动相结合。

要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融入创建和谐寺院活动,作为和谐寺院达标的重要考核指标。

既要注意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专门进行部署、检查、推动,又要有机纳入和谐寺院创建活动,做到两推动、两促进。

总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新的发展要求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已成为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举措,推进宗教组织的规范化管理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

遵循“强化管理、规范管理、创新管理”的工作思路,立足长远,做在当下,乡镇民族宗教管理领导小组要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第二篇:宗教管理领导小组
医院2012宗教管理领导小组
为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和目标治理责任制各项措施,实现医疗秩序良好,组织和依靠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宗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篇:发挥好宗教人士的作用促进宗教和谐2014-5-13
发挥好宗教人士的作用,促进宗教和谐
(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
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

农村宗教工作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乡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良好的局面,为全乡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柞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我乡宗教界的基本情况
1、宗教工作机构现状。

目前,全乡主要有伊斯兰教教派。

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34处(加满寺8座、主麻寺3座、一般清真寺24座),宗教人士有有37人(其中哈提甫2人、伊玛目哈提甫9人、伊玛目26人),信教群众6000多余人,其中2个宗教活动场所是重点宗教活动场所。

每周五11座加满寺和主麻寺进行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有1500多余人参加宗教活动,在过节期间可达3000多人。

二、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方面所做的工作
多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开拓管理宗教人士工作领域,为开创全乡人民团结、宗教和谐的工作局面做出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1)抓好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

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教育纳入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内容,纳入各类培训教育的规划之中,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一是在办班培训和日常学习中进行教育。

配合上级选送宗教人士到县、地区、自治区去培训,受到培训的宗教人士,思想政治觉悟有了明显的提高。

集中培训和经常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每半月在乡里召开一次学习、座谈会,采取政治学习同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学习结合起来,谈心得、讲感受,使宗教人士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自己的勤劳,走致富之路。

加强民族团
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通报内容“3.01”,“4.30”案件的真相通报给党员干部、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加强面对面宣传教育,营造正确舆论。

2014年以来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每周五进行一次学习,严格执行学习教育制度,营造了思想上不动摇、行动上不动摇的积极现象;二是在引导发扬宗教积极因素中进行教育。

针对深入开展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增强宗教人士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举办了“维护稳定、民族团结”的知识竞赛、“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共同发展”为主题的演讲。

为了更好开展稳定工作,对宗教人士政治安排和生活安排制度化、规范化,我乡经常向一些威望高的宗教人士交谈,听取他们的经验和建议。

建立健全了生活费管理办法和奖罚制度,更加有效地提高宗教人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在开展“科技致富、勤劳致富”和公益事业活动中受到教育。

我乡紧紧抓住积极引导宗教人士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技致富、勤劳致富这一基本要点,改变旧风俗、旧习惯,树立新风气、新观念,使我乡宗教界涌现出一批养殖专业户、个体户、种植专业户,并影响和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为我乡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同时积极鼓励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我乡社会助学、助残、救灾、扶贫等各项公益活动;四是在竞争机制中进行教育。

每个季度、半年对宗教人士进行民主考核,通过开展“双五好”评比活动,调动宗教人士积极性、激发宗教队伍活力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划清了合法、非法宗教的界限,确保了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和执行,确保宗教同全乡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2)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

坚持落实宗教人士有事请假制度,坚决阻止随意脱岗,把龛座转让别人的现象。

经希依提墩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管理宗教人士请假制度,规范全乡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

坚持落实请假1天的村支部批,1-3天的乡宗教分管领导批,3天以上的县有关单位批的制度。

二、当前宗教教职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
到宗教问题的敏锐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

如:落实“两项制度”时,部分村干部和乡领导不重视,谈话记录走形式、开始到尾一模一样。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

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因此出现宗教狂热和宗教极端思想。

但2012年进行古尔邦节礼拜时,有个年轻人说“为我教受苦的人祈祷”指的是在监狱里面服刑人(政治嫌疑人),当时由乡统战民宗办叫来谈话教育培训,后由被公安部门处罚。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但有些宗教教职人员,假装不知,不按时上报。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

如婚姻、葬礼、家庭聚会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

如:2013年7月15日,在我乡二农场范围内发现1处地下教经点(家庭式的)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宗教气氛过热。

目前,发现用因特网、微博、微信、QQ、电子邮件等媒体宣传宗教狂热及宗教极端思想行为,另外有些不懂事的年轻人平常做礼拜时,影响宗教极端思想参加一系列的暴恐案件,毁了自己的生命也毁了他人的生命。

如:云南昆明市发生的“3.01”恐怖案件,参加人员中最小的只有16岁。

5、宗教教职人员,对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不周全,不利索。

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未成年人逐渐增多。

如:参与2012年和田“6.6”案件幼儿当中,我乡有4名有,大的8岁,最小的有4岁,这4名幼儿没有户口,这也是值得我们考虑的问题。

6、我乡宗教教职人员的年龄结构偏老,文化程度偏低,进行宣讲教育时说服不了信教群众。

我乡有37名宗教教职人员中,超过70岁的9名、超过60岁的有5名,初中毕业的有12名、小学毕业的13名、其余均是文盲。

三、做好管理宗教人士,做好宗教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责任制度。

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

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确定专职宗教干部职数,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

二是抓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

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
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

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

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打击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确实防止宗教狂热的“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第四篇:加强春节期间宗教场所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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