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信息发布接待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百江对外信息发布、接待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接待工作的管理,统一对外宣传口径,保持公司对外信息发布和宣传的统一性,现对此项工作规定如下:
1、公司对外信息发布、接待工作的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单位因各自的业务拓展或工作需要,需对外发布的信息,其稿件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重要搞件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新闻媒体的采访,原则上采取事先预约,统筹安排,归口管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在接待采访时必须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采访中涉及重要公司信息、经营战略的必须请示同意后方可作答。

3、任何部门、单位或员工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任何信息,如因越权或擅自对外发布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使公司形象受到影响的,将视情节给予扣罚工资、降薪、免职处理;对于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合同并追究有关责任。

4、公司日常业务往来接待工作,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

总部及其它重要大型的参观、检查、培训接待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5、所有来访人员须在大门经警室登记,大厅接待人员负责分理。

日常会客、洽谈业务在接待室内进行,如无空接待室可由行政人事部
接待人员安排在其它会议室,未经行政人事部接待人员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7、负责接待人员对待来客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并协助联系相关人员。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