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广西桂林彩调现状及保护与开发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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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广西桂林彩调现状及保护与开发策略
[摘要]彩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戏曲剧中的一朵奇葩,也是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本文分析了彩调的起源、现状以及面临的困境,进而探讨了对彩调的保护和开发问题。

[关键词]彩调;现状;保护与开发策略
1 广西彩调概况
彩调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戏曲剧中的一朵奇葩,一直深受广西各民族人民特别是桂林百姓的喜爱。

彩调起源于桂北,分布甚广,流行于桂林、柳州、河池、百色等地区。

因方言差异,各地名称不一,桂林一带称“彩灯”、“彩调”、“唱灯”;平乐、荔浦、柳州、河池一带叫“采茶戏”、“调子戏”;百色和南宁等地区则称为“大采茶”、“嗬嗨戏”、“咿嗬嗨”;但以称“调子戏”、“采茶戏”最为普遍。

1955年,才统一定名为“彩调剧”。

早年,广西各地流传采茶歌、彩灯一类歌舞,但并未形成戏剧。

清代中期湖南移民大量迁徙桂林北部各县,将调子(湖南面部花鼓戏的别称)传入广西。

在流传期间又吸收了广西桂北民歌、小调而逐渐丰富。

彩调唱腔属联曲体结构形式,歌舞并重,音乐唱腔分腔类、板类、调类三种。

音乐伴奏分左场和右场,左场为弦管乐,主奏乐器是调胡,右场为弦乐,主要以打击乐器为主,有锣、鼓、钹等。

彩调表演中眼、手、身法、步法的基本特征大部分体现在小旦和小丑这两个行当身上,丑旦次之。

丑角和旦角的步法、转身、亮相、扇花、手花很富有本剧种特色,其中尤以步法最为突出。

仅丑角步法就有分矮桩、中桩、高桩和高低桩四大类;旦角又有“踵步”、“碎步”、“跳步”和“云步”等。

扇子、手帕、彩带是彩调表演的三件宝。

其中扇子最为重要,扇花的舞姿包括有高低扇、三打五动、遮羞扇、摆扇、摇扇和抛扇等,不同扇子是不同角色行当的特征之一,同时也可被用作扫帚、雨伞、划桨、撑篙和刀枪等工具,充当表演中的托、划、砸、打的工具和乐器,有“万能道具”之称。

在长期的游村走寨和节日庙会的演出过程中,桂林彩调积累了《瞎子算命》、《王三打鸟》、《三看亲》、《女送娘》、《隔河看亲》和《半夜拜菩萨》等经典剧目,用桂柳话唱出了浓郁的地方色彩,用所特有的丑角的“矮步”和旦角的“跳步”表达了彩调剧种的特色,表演风格充满了浓厚的乡土气息,给百姓的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是深受广西桂北地区农村欢迎的民间艺术。

20世纪50年代的《龙女与汉鹏》进京,为毛主席和中央其他领导演出,成为彩调剧种的成名之作。

60年代中期的《三朵小红花》,被北影拍摄成舞台艺术片在全国放映。

70年代以来,表现当代农村生活的《喜事》获全国优秀剧本奖,在题材方面有了重大突破。

80年代的《五子图》不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而且被全国几十个剧种移植。

90年代的《哪嗬咿嗬嗨》将彩调剧的创作全面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此剧获得包括文华奖在内的国家级23个奖项。

由于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被人忽视和遗忘,桂林彩调也正受到其他文化潮流的冲击,这就需要主
动、积极、自觉地去加以保护。

2 桂林彩调面临的困境
2.1 日益提高的文化需求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文化形式的不断出现,观众的价值观、审美观都有了巨大的提高。

文化市场中争夺观众、争夺读者的竞争更加激烈,与电影、电视、网络等方便、快捷、搞笑的媒体相比较,戏曲处于弱势,而面对各大剧种的竞争,濒灭剧种更处于弱势。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多角度全方位的文化视角,使得现代青年人有多种选择,很多戏曲的观众群趋向老龄化。

例如,彩调的观众以40岁以上、且以乡镇及农村人口居多。

而一个艺术形式的消亡前提,就是观众锐减,市场极度萎缩,无法吸引高端人才进入。

2.2 公众自觉保护和传承意识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员会副秘书长杜越说:“世界遗产不仅是我们从祖先手中继承的稀世珍宝,更是我们从子孙后代手中暂借来的后世财富。

保护好遗产是我们上对祖先、下对后代的光荣而艰巨的责任。

”他所说的世界遗产包含这里所要论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然而,现在很多人并没有把这种象征着地域特色、民族精神的彩调的传承视为己任,所以近年来,彩调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

尤其是桂北很多农村目前很衰落,这些出去的青壮年农民不再留恋家乡的娱乐形式,也没有自觉保护的意识,只有老年人由于受到彩调的熏陶比较重,还在骨子里喜爱着这古老的戏剧。

2.3 传承过程的艰难性和中断现象的产生
彩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特殊性就在于它必须依托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技艺等为表现手法,并以口传身授的方式得以传承,这种传承方式的特殊性正表明该传递链条的脆弱性,它很可能伴随着一群人生命的结束而消失于世,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

在广西彩调剧团,年过70岁的第一代演员还奔波在舞台上。

而年轻的彩调艺人能在技艺上独树一帜,在群众和演员中享有威望的很少。

使得精湛的技艺失传,难以得到传承。

2.4 经费不足,保护工作的开展缺乏动力
资金的短缺使得彩调在发展和保护过程中不得不“小脚走路”,资金的缺乏导致不能很好地吸收专业人才,不能给现有的工作人员正常的待遇,不能顺利地生产该种文化产品和提供文化服务,不能广泛地进行展示和宣传,这些都制约着彩调的传承和经济效益的发展。

据调查,桂林市彩调团初级(四级)演员的工资目前是每月600元,二级演员才2500元。

而一个在外打工的年轻小伙子每月至少挣1000元以上,因此优秀的演员难以招募和维持;再次政府不愿意为编剧成本埋单。

因为资金的缺乏,桂林市彩调团对于创作的每个剧本都是严格审核,确保不乱花一分钱,这就束缚了剧团创作发展,使得多年来剧团没有大的优秀剧目出现,只是在演一些传
统的老戏。

3 桂林彩调保护与开发策略
3.1 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意识
首先要树立起全民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把保护世界遗产提升为全民的自觉行动,激发公众的保护意识,通过公众的呼声和社会舆论来平衡保护、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其次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力度,挖掘民间资源提高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度,增强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度。

最后要加大宣传力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应该引起媒体的极大关注,一项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工作,应该得到多家媒体积极宣传。

3.2 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扶持和重视
首先建立整体性的政策法规以保护彩调的长期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只有保护文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但对于包括彩调等在内的丰富的口头文化遗产没有明文的保护条例,更没有法律文件的支持。

而作为彩调起源地的桂林市至今仍无关于保护彩调的相关法规。

这使得保护工作无法可依,漏洞很大。

其次加大对彩调的财政支持力度,应重点扶持一些民间彩调乐队,安排他们在重要旅游景点长期进行演出,从人力、物力上予以支持和帮助,提高桂林市专业彩调剧团演员的工资与福利,发放资金给剧团进行舞台设施、服装道具的更新,引进资金让剧团排演富有时代感的新剧目。

3.3 全面开展工作,保证彩调的传承发展
彩调的主体是人,因此,其核心和重点是保护传承文化的“人”。

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人的生命终有结束的命运,但是我们可以合理安排并做到有效传承,如通过家族传递、师徒传递、成立非正式组织等方式使之永远延续。

同时,我们可以采用数字化的方式对彩调进行分类,建立有效的编码进行文献的管理。

将各种有价值的彩调剧种以图片、声音、影像等形式加以存储,建立图文声像各类数据库,完成彩调的数字化存档。

建立专题彩调展示中心进行彩调的保护和宣传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3.4 培养、吸纳专业的彩调人才,他们是彩调传承和发展的关键
要重视实践研究和理论研究的密切结合,要在保护和开发彩调的过程中重视对基础人才和创意人才的吸纳和培养,首先要将彩调的精华传承好,其次要将有创意的元素融于彩调的保护,形成一定的文化品牌。

在保持彩调传统文化的基本因素的基础上融入符合当代审美情趣的因素,这样的保护才是真正的发展和传承。

彩调作为富有广西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西劳动人民勤劳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渊源和派生,是受中国南北文化状态相互影响、借鉴、发展而形成的。

应该保护和发展好彩调,要
使民族独一无二的文化特性保持下来,更要世代相传。

参考文献:
[1]庞荣,黄洪焱.广西桂林彩调的现状与生存策略研究[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2009(12).
[2]陈学璞.广西彩调如何面临挑战[N].广西日报,2004-02-12.
[3]贺学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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