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实施细则---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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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实施细则
1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或电气火灾事故,切实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2 管理要求
第四条施工用电负责人(电气工长)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主要责任人,必须持岗位资格证书上岗。

第五条施工现场配电设施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第六条必须严格执行DB11/693-2009《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宿舍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及有关要求。

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八条必须对电工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含季节性施工)及安全培训教育,并跟踪进行管理。

第九条参与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分部分项),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十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系统、配电
设施进行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对配电系统、配电设施存在的缺陷、安全隐患督促电工进行有效的整改,同时对漏电保护装置、电缆(线)绝缘强度(含电动机等电气设备)、重复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进行检测,确保安全有效状态。

第十一条必须严格执行《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负责临时用电管理资料的建立、归纳整理、存档等工作。

3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及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供用电系统的安装、使用必须执行建设部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属地的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a)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b)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c)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d)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配电系统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第十五条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技术质量组负责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电
气工长或电气负责人向电气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操作电工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取得建筑电工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方可从事电气安装、维修等工作。

第十七条电工操作时,电工作业应不少于两人,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并正确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安全用具操作,严禁酒后操作,严禁疲劳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八条从事电气安装、维修电工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本临时用电工程的特点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保卫消防标准》或属地的标准要求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执行各项施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现象。

第十九条进入作业地点或区域时,首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

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置,确认安全后再进行作业。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或建议相关方处理解决。

现场所有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等设施,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或拆除时须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第二十条各种用电设备及配电线路在安装前,必须使用相应等级的兆欧表进行绝缘测试,其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后、方准安装使用,并做好各项记录存档备案。

第二十一条在从事各种加工作业时,要提高个人安全防患意识,正确使用各种电动工具及加工工具,防止各种伤害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临电工程安装后,由项目部技术质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分部分项),每单项工程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填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表AQ—C7—1),履行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

第二十三条电工人员在电气工程投入运行、使用后,必须每天巡视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电工人员应每天将电气运行情况、安全检查情况及维修项目进行记录,加强对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

特别要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备案。

第二十五条施工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各分包施工单位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与各分包施工单位签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见附件2),并跟踪管理。

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方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资料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认真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存档备案(见附件1)。

第二十七条配电室设置、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安装
1、较大规模的建筑工程,宜在施工现场设置配电室。

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m,配电装置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应能自然通风,并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等措施。

室内设置应急照明灯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配电系统图及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配电室的门、窗应向外开,门口应设置挡鼠板,并配门锁。

2、配电室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并设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和砂箱,门前应有安全通道。

3、配电柜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宽的安全操作通道,铺设绝缘橡胶垫(板)。

4、安装前,要对配电箱(柜)、电源电缆进行检查、测试。

配电箱(柜)内电器器具的设置必须设置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的(密闭式)隔离开关、分路(密闭式)隔离开关及漏电保护器。

保护零线(PE)、工作零线(N)接线端子板设置齐全,控制回路负荷线的保护零线(PE)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进行良好的电气连接。

5、配电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应采用编织软铜线(或多股绿/黄双色线)与PE线端子板做良好的电气连接。

6、分配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且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应装设端正、牢固。

7、配电箱(柜)的安装,箱(柜)体要垂直、平稳,底座与箱(柜)体固定牢固。

8、配电箱按供电系统各分路的顺序进行统一编号,箱内要有接线系统图(贴于箱门内侧),各分开关须标明控制回路名称,围栏内应配置专用灭火器,并悬挂安全标志牌、责任人标志牌(含联系电话)。

9、电源电缆出、入箱应设在配电箱(柜)的下方,电缆线应垂直、固定,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逐级保护的三相五线制要求,并且在总配电箱(柜)处按要求设置重复接地装置,因第一级重复接地视同工作接地,故其接地电阻值要求不大于4Ω,其接地引线与配电箱(柜)内的保护零线(PE)接线端子板进行良好的电气连接。

11、各分配箱及三级箱(固定式开关箱)必须设置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并将接地引线与配电箱内保护零线(PE)端子板进行良好的电气连接。

12、配电箱(柜)电源由现场箱变(或杆变)低压柜引出,电源电缆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电缆线的规格型号依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选择,并进行绝缘测试,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安装。

13、安装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并履行签认手续、存档备案。

14、电工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听从指挥,防止配电箱(柜)倾倒伤人。

使用喷灯或电炉,要办理用火证,注意与操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周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有防火措施。

设备安装、
调试,必须设监护人监护。

第二十八条开关箱的安装
1、安装前,要对所安装的配电箱、电源电缆进行检查、测试,配电箱内电器器具的设置、配线必须符合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固定式开关箱必须设置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的(密闭式)隔离开关及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应根据使用场所、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确定漏电开关的参数,即一般场所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2、开关箱与分配电箱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3、开关箱内必须按要求设置PE线端子板及N线端子板(视漏电保护器的型号而定),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PE线)必须与箱内电源保护零线(PE)端子板进行良好的电气连接。

电源出、入线必须采取固定措施,严禁使用金属丝绑扎固定,进出线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开关箱内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特性相适应。

5、开关箱必须设置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并将接地引线与配电箱内保护零线(PE)端子板进行良好的电气连接。

6、开关箱的电源电缆、电动机和电源线,在安装前必须进行绝缘测试,符合要求后方可安装。

开关箱的电源电缆由二级箱引入供电,配电线路采用地埋或穿管敷设等防护措施。

7、开关箱要有防雨、防砸等措施,并配箱锁。

8、各种开关箱安装后,必须经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流动开关箱的安装、使用应符合要求,动力开关箱的电源线应使用四芯或五芯(视箱内漏电保护器型号选择)橡套软电缆线,单相开关箱的电源线应使用三芯橡套软电缆线,用电设备的电源线插头与各类开关箱的插座相匹配,电源线的长度不宜大于30m。

10、电工要经常检查配电箱、设备及线路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解决,特别是对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加强检查及测试。

11、严禁使用流动插座及流动线滚子。

12、用电设备必须由开关箱控制(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分配箱严禁控制用电设备。

13、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为1.2~2.0mm,其中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

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

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1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
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第二十九条漏电保护器的选择与安装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参数应匹配,形成分级保护。

2、一般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00mA—15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2S。

分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50mA—7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4、可调式漏电保护器是指漏电保护器本身一般有3个及以上可以随意调节的档位,为防止人为随意调节导致漏电保护器不动作或误动作,因此须禁止使用。

5、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对放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三十条安全防护设施
1、各种配电箱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含配电室),防护棚、围栏、操作平台、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应符合管理要求。

2、防护棚的顶部应采取上防砸、下防雨措施,要求规范、整齐,防护棚顶部边沿应设置临电方面的警示标语(如:加强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伤害。

为保证人身安全,禁止非电工操作)等,标语材质使用广告布为宜(定制)。

下部应设置不低于0.2m的操作平台,并铺设绝缘垫。

3、防护围栏高度为1.5—2.0m之间,围栏内配电箱体与围栏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m,应有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

围栏内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不得有杂草。

围栏应刷红、白相间漆,其相间尺寸一致、视觉美观。

金属围栏按要求应与重复接地装置进行良好的电气连接。

围栏外必须有无障碍通道。

4、施工现场内的架空电缆、线(包括外线),凡是塔式起重机回转半径内的或临近构筑物未达到安全距离的,按照“规范”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支搭材料须采用杉篙或竹篙等绝缘材料。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第三十一条电缆敷设
1、配电箱电源电缆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电缆的规格、型号依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选择。

电缆敷设宜采用地埋方式,埋地深度不小于0.7m, 电缆周围铺设50mm厚的细砂,上盖硬板(砖)保护,而后填土夯实。

如果碍于场地条件所限,可采取其它敷设方式,但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架空、穿管、线槽等敷设方式)。

2、电源电缆架空宜采用钢丝绳索或铅丝(视电缆线截面而确定),杆、塔两个支点不宜大于20m,电缆绑扎应用绝缘线,且规范、整齐。

3、电源电缆进楼时,严禁跨越、横穿于施工脚手架当中,应采用地埋穿管等防护措施,沿主体结构外墙敷设,并采用绝缘物固定,避免其电缆受力或受损。

4电源电缆线宜利用竖井、洞口、电梯井等敷设方式时,其固定点每层不少于一处,严禁使用金属丝绑扎。

第三十二条办公区、生活区配电设施的安装
1、应根据办公、生活设施用电负荷容量进行布置,依据《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的要求,临建房屋配电设施应制定专
项用电方案,方案中应有用电负荷计算、电气设备的选择及安全措施等内容,并制定施工计划及电料计划,分控制区域设置配电箱或开关箱,按要求设置漏电保护器及重复接地装置。

临建房屋处于空旷位置,应设置防雷接地装置,并进行接地电阻测试,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2、宿舍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及以下的安全电压。

其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变压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一次侧应设置在分断时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的(密闭式)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控制,二次侧须安装熔断器,合理选择熔丝,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变压器外壳及箱体必须采取接零保护。

3、彩钢板房配电线路应采用明线敷设,选用的电线电缆应满足用电安全性能,布线应穿金属管或具有非燃性能的PVC管敷设,必须达到防火的要求。

4、宿舍区应单独设置手机、对讲机充电房间,配置专用充电柜,配线应符合电气安装标准要求;并同时设置收看电视房间。

5、每年夏、冬季为用电高峰期,项目部应提前考虑防暑降温、取暖等措施,配电设施应统筹规划,供电系统应单独配置,并按专项用电方案安装配电线路、设置专用配电箱及漏电保护器。

6、宿舍房间内不得设置插座(220V);冬季取暖、夏季降温电源线路、插座必须设置于户外(沿走廊敷设);夏季降温如果使用电扇宜安装固定式的壁扇,其电器线路应穿管沿顶棚敷设至户外接线
盒或插座,并按要求设置漏电保护器,实行专控专用。

7、生活区大食堂配电设施应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满足用电设备的实际需要。

操作间安装灯具应使用防潮(爆)式灯具,灯具金属外壳做好接零保护。

8、临建房屋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电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安全电压变换低压的变压器(如36V变220V);严禁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电热锅、电炉子等各种电热器具;严禁使用大功率照明灯具。

9、办公区房间电源插座的设置,必须符合《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等安装标准的要求。

冬季施工前,临建房屋应统一安装取暖设施,空调或取暖设施应分别设置配电线路及漏电保护装置,实行专供专用。

10、配电线路应确保规范、整齐。

灯具、开关及插座的安装必须符合电气安装标准。

插座安装应设保护零线,保护零线应选择黄﹨绿双色线,做到“专线专用”。

11、配电线路安装要根据负荷的容量,选择配线规格型号及漏电保护器的规格型号。

12、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严禁酒后作业。

在使用高登或靠梯作业时,要采取防滑措施,不得两人同时在一部高登上作业,作业时不得打闹。

13、配电设施安装后,要分部、分项进行检查验收,并履行验
收手续,存档备案。

14、项目部责任人及消防、临电等专业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临建房屋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第三十三条现场施工区域照明设施的安装
1、对于固定场所(如钢筋、木工加工厂棚等)照明灯具的安装,应根据工作环境宜安装强电照明,特殊场所安装安全电压照明(如潮湿场所等)。

木工加工棚(厂)应安装防爆灯具。

2、照明设施的安装宜采用穿管敷设线路,照明灯具的额定负载不宜大于60W(节能灯具),并设漏电保护器及拉线(或搬把)开关。

若采用橡套线敷设或其它方法,应确保规范、整齐。

3、加工厂棚(特别是钢筋棚)不宜采用碘钨灯照明。

对空旷区域宜安装使用镝灯或碘钨灯。

安装固定式碘钨灯时,其高度不得低于3m,与易燃物要保持0.5m以上的安全距离。

电源侧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4、镝灯安装时,要安装牢固,线路要整齐、规范,电源侧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外壳须设保护零线,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并采取防雨、防砸措施。

操作人员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锁好保护环。

5、移动式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严禁使用220V电源灯具。

6、潮湿场所及人员易碰触部位,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其照
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

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软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一次侧应设置分断时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的(密闭式)隔离开关、漏电开关控制,二次侧须安装熔断器,合理选择熔丝,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变压器外壳必须采取接零保护,二次回路线必须架设规范、整齐。

7、各种照明设施安装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防雷接地及重复接地装置的设置
1、施工现场供用电系统的重复接地及高大设备设施、脚手架防雷接地装置的设置,必须符合安装标准要求。

2、人工接地体使用镀锌钢材为宜。

扁钢接地体的厚度不应小于4mm,截面积不小于48mm2。

圆钢接地体的直径不应小于8mm。

接地体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

垂直接地体的长度不应小于2.5m。

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一般不小于5m。

焊接面积应符合如下要求:a)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b)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c)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d)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3、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除在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设置重
复接地,并与系统中的PE线做良好的电气连接。

4、低压配电线路每一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对于供电系统的第一级重复接地电阻值要求不大于4Ω;独立避雷设施应单独设置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5、各种接地装置设置后,必须进行接地电阻的测试,测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测试结果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

6、施工期间,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种接地装置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是否有脱、虚焊现象、压接线是否紧固,并进行接地电阻值测试,符合要求后记录备案。

第三十四条机械设备的安装
1、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对设备机械状况进行了解,对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与主管负责人进行沟通,不得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设备接送电源,严禁用电设备“带病”运行。

2、任何机械设备在安装电源前,应对该设备的电动机绕组(定子、转子)线圈及配电线路进行绝缘电阻值的测试,并对其启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线。

3、任何设备必须设置各自专用开关箱控制,严禁一闸控制2台(含)以上机械设备。

配电线路及配电设施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4、机械设备安装确认无误后,须先进行空载试验,属于正常运行,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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