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社会断层现象研究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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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治理
RULE OF LAW
作者简介:萧玉雪,生于1999年,本科生,研究方向为法学。

刑释人员社会断层现象研究及解决方案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 萧玉雪,李惠铭
摘要:刑释人员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出狱后不能快速融入社会,社会应当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帮助。

目前我国解决刑释人员社会断层现象的方案尚不能有效解决问题,且引起了反向歧视,许多刑释人员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甚至会走上再犯罪的道路。

关键词:刑释人员;社会断层;再社会化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13-0127-0001
一、研究目的意义
每年我国约有45万刑满释放人员,但国家对刑释人员的帮扶并不完善,导致刑释人员在适应社会过程中遇到各方面阻碍。

通过对我国刑释人员的社会断层现象进行研究,总结我国刑释人员再社会化面临的困境,提出具体帮扶建议。

本文主要从社会生活等方面对刑释人员帮扶工作提出建议,帮助其尽快重新融入社会;同时达到犯罪预防、实现刑罚目的;深层次体现对人权的保护,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钦州市刑释人员出狱后现状
(1)经济方面断层。

多数的刑释人员虽出狱多年,但经济水平一直处在社会较低层次。

就业难是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面临的首要难题。

加上个人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工作类型也都是技术含量较低的纯体力劳动,他们始终游走在正规劳动力市场的边缘,只能做着最累且最没保障的工作。

且刑释人员目前并未完全被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中,绝大多数刑释人员都不能享受医疗、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

(2)心理方面断层。

心理断层是指因换新环境而产生的心理缺陷。

据调查显示,85%的刑释人员心理负担依旧很重,自卑之心横生。

同时大多数刑释人员由于缺乏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生活来源,无法适应社会的变化,在城市之中很难获得安全感。

(3)文化方面断层。

由于刑释人员在监狱里生活的时间较长,出狱后不适应外界的生活,其价值观念、人际交往等方面产生一系列问题。

研究显示,许多刑释人员的价值观念出现了一定的偏差,将金钱与物质当作处事的首要出发点,忽视文化知识的价值。

此外,在回归社会之后,部分人短时间内难以接受新的社会规范,在与亲人和朋友的相处中,会因观念上的冲突难以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4)政治方面断层。

在刑罚解除后,刑释人员虽重新获得了公民的身份,但应有各项政治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

刑释人员在回归社会之后,往往难以重获其所在城市的认可,用工单位和居住社区的政治活动都几乎与刑释人员无关,重要事务的决策也基本不征询刑释人员的意见。

三、刑释人员社会融入问题的原因分析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刑释人员难以再社会化,包括内部和外部的原因。

(1)自身文化水平低。

刑释人员大多数仅为初高中毕业,而且有限的狱内教育资源,并不能让他们获得新的知识或技能。

同时,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作,职业技能没有学习和锻炼的空间,不能与时俱进,容易被社会淘汰。

(2)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刑释人员出狱后的生活管理缺乏专门的机构,各部门职责不清,在处理问题时协调不畅,给寻求帮助的刑释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3)社会歧视。

由于社会大众对刑释人员缺乏了解,社会媒体经常报道刑释人员的相关负面消息,社会公众对他们的印象还停留在一种片面的状态。

四、国内外现状研究和发展动态(一)国内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1)理论上。

《监狱法》规定,刑释人员可以在没有劳动力且没有人扶养和赡养他们的时候获得人民政府的帮助。

中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确立了安置帮教的性质和五项工作任务,着重关注落实刑释人员的社会保险。

(2)实践上。

2012年,上海市《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明确了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资金来源及其职责,以及跟进帮扶方法的具体要求。

但是,行政色彩浓厚的“安置帮教”极易将出狱人置于行政管束而忽略保护的本义。

(二)国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健全了保护出狱人权利的法律体系。

美国、英国、日本、德国均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这些国家(地区),除了国家和政府的帮助,还有来自大量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和慈善个人的支持。

五、帮扶工作机制完善对策及建议(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1)建立刑释人员的立法保障。

目前我国刑释人员的保护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的法律法规,主要依据的是一些试行规定、通知、办法等,没有统一的形式,且在内容上多为指导性的规定,难以进行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

(2)建立刑释人员过渡期的特殊保障。

刑释人员保障的核心问题是就业,应当在刑释人员出狱后到找到工作这段过渡
时间设立保障,例如提供刑释人员短期生活
保险。

(3)指导刑释人员再就业。

监狱可以根据罪犯的特点或需求为他们开设丰富的技术学习班,引导他们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

也可以和地方劳动部门合作成立刑释就业介绍中心,在罪犯回归社会前为他们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提高刑释人员的就业率。

(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1)完善社区矫正立法,定义社区矫正对象具体范围。

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刑释人员社区矫正执行机构,主要以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主,以社区居委会以及公益律师和心理专家为辅。

(2)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社会微信推送、知识有奖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让社区矫正的概念深入人心,普通群众能一视同仁地对待刑释人员。

(3)社区矫正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关键是树立一线人员威信,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六、结语
刑释人员再次回到社会必然会遇到各种阻碍,我国的刑释人员社会救助工作面尚在不断摸索和完善中。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总结分析我国刑释人员社会救助问题存在的困难,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先进的经验,健全刑释人员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积极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参与,是我们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相信,刑释人员社会救助问题一定会在国家和全社会的重视下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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