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频繁遭遇他国反倾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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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频繁遭遇他国反倾销问题
一、中国出口产品屡遭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分析
1、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迅速,对世界贸易的影响力逐渐加大,这是根本原因。

1994年中国出口贸易跃上千亿美元台阶,2000年又跃上2000亿美元台阶,整个90年代,中国出口贸易平均增长率达到14.5%,几乎是世界出口贸易增速的两倍。

2001年(入世第一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五千亿美元,今年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要突破万亿美元大关的计划已于近日提前实现,入世三年来进出口总额翻了整整一翻。

中国对外贸易继1997年跃升到世界十强以后,1999年跃升到世界第9位;2000年继续上升到第七位,今年预计会超过日本从而位居美德之后排名世界第三。

中国出口贸易迅速增长必然取得更大的世界市场份额,一方面引起了同类产品竞争国的疑虑;另一方面在进口国造成了同类产品的更剧烈的竞争。

因此,一些国家便会想尽办法来削弱我国在某些行业和领域的比较竞争优势地位,而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则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因此一旦被调查的中国产品被课以高额反倾销税后,将会失去价格优势,对于缺乏品牌效力的国货来说其竞争力便会大打折扣。

2、欠缺合理的外贸出口结构是频遭反倾销调查的重要原因。

①从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偏重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如纺织工业、轻工产业和农副业(尤其是捕捞业)。

分析此类产品的价格构成,可以看出,人工费用占很大的比重,而这种价格构成正是此行业的比较优势之所在(美国产业工人的工资水平相当于中国工人的36倍),而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长期呈过度竞争的态势,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而构成“倾销”的一个重要条件便是“低于正常价格”,因此这些行业成为“反倾销”调查的“重灾区”便不足为奇了。

②从市场结构看,我国直接出口和经香港转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这样必然会增加与这些国家产生贸易冲突的机率,据统计,近九成以上的反倾销措施是由美国、
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实施的。

3、反倾销作为世贸组织允许的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受冲击的法律武器,被一些国家滥用。

随着各国关税的进一步降低,用关税避垒保护国内产业已不大可能,而且关税减让是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提高,而反倾销税的实施是单方的,进口国有自由裁量权,反倾销税也普遍高于关税,因此各国普遍采用这种又合法又便利的方法,转嫁经济危机,保护国内工业,甚至扩大自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进口产品挤出国内市场。

4、“入世”后仍存在“入市”问题。

我国虽然已经成为WTO的成员,但确是以“非市场经济”(non-market economics)或称国家控制经济(state-controlled economics)的身份进入的。

在反倾销法中,非市场经济国家通常是指那些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企业的生产、销售活动和产品价格由政府决定,货币不能自由兑换的国家。

一些国家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采取歧视性政策,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而采用不合理的“替代国(subrogate country)价格比较” 的办法来衡量中国产品是否倾销。

虽然近几年来,对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认定有所改变(目前已有新西兰、南非和东盟从整体上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我们无法
回避的一个问题。

5、出口企业国际营销战略的失误。

中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具体表现在短视的国际营销策略上:出口企业急于出口,同行竟相压价,给进口国留下了中国企业“低价倾销”的印象;出口企业对进口国的社会风俗、消费群体及其心理缺乏了解,忽视出口产品的技术创新和后续改进,只能以廉价销售;出口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我国反倾销的概率。

6、我国企业对反倾销诉讼消极应对。

在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中,经常出现无人应诉的局面,
结果使对方不战而胜,除因“一国一税”制度使企业应诉积极性降低(应诉企业是既出钱又出力,但是打赢了官司,所有涉诉企业都能免费分享其成。

打输了,只能是自己承担所有的因诉讼带来的费用和经济损失)之外,企业缺乏反倾销应诉意识是问题关键所在。

而应诉经费不足、反倾销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亦导致企业应诉不力。

而且越是如此就越导致国外的变本加厉,久而久之,又鼓励了国外相关产业的反倾销势头。

比如在1994年,美国对中国大蒜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是由于没有中国公司应诉,结果我国被裁定了高达376%的反倾销税,中国大蒜被迫退出美国市场。

而且在大蒜案之后,由于起诉方律师看到了中国企业不愿应诉,又鼓动美国蜂蜜行业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在蜂蜜案件进行过程当中。

还是这家律师事务所,又说服美国自行车生产企业对中国提起诉讼,接下来是蘑菇罐头,再接下来是靛蓝染料,总共影响了中国高达3亿美元的出口。

二、我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法律策略
正像前面说的那样,中国尽管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但是在最近的十几年中(2016年以前),无法改变在美国及欧盟反倾销诉讼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这一残酷现实。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坐以待毙。

消极以对。

事实上入时三年来,虽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我国产品频繁遭遇反倾销,但由于我国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组织应诉、法律指导、经费支持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这些年我国的反倾销应诉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近几年的绝对胜诉率(无税和无损害结案)达到37.5%。

由此可见,只要策略对头方法得当,我们还是可以取得
一定成效的。

以下就是一些具体的法律策略。

1、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反倾销争端
在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前,我们的企业只能寄希望于精通外国反倾销法的律师,尽量减轻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危害,减少损失。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我国已成为WTO正式成员方,这样今后再遭到不合理的待遇或是遭到有违世贸宗旨的不公平对待时,我们完全可以诉之争端解决机构DSB(Dispute Settlement Body),迫使对方纠正其错误行为。

2、完善相关法律,增加谈判筹码
一些国家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却认定了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这些国家无视我们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无视这些年来经济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歧视。

一些国家在认定一国是否属于市场经济国家时,夹杂了太多的意识形态上的东西,这种人为将法律、经济问题政治化的行为说到底就是冷战思维在作祟,不仅违背了WTO《反倾销守则》的规定,而且是对世贸组织所倡导的公平与自由贸易原则的公然践踏。

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从自己身上找毛病。

我国在此方面的法律制度的确还不是很健全,《反垄断法》、《物权法》还没有出台,《企业破产法》至今还是试行版,《公司法》依然存在许多急需修订之处。

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的主体,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运作。

而这又会成为这些国家否认
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口实。

对我国而言,虽然短时期内非市场经济地位无法改变(实际上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和东盟整体确认我国为完全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和欧盟也把确认我国为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每一个企业或者行业都因此注定遭到反倾销调查,只要我们的企业能够证明其产品的成本和价格结构按市场原则来运作,是能够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

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现任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的龙永图在日前举行的“中国50年经济·长安论坛”上强调:“依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只要企业能证明自己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没拿政府补贴,没有恶性竞争,没做假账,就可采用中国国内的价格或成本。

”这其实给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国内企业提供了一条生路,避免了过去被一棒打死的命运,3年来有不少成功案例。

事实上已经有很多国家早已在反倾销中认定了某些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

3、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商会及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与出口企业的关系上有着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反倾销调查中具有政府及企业不可替代的规范和协调作用:通过规范本行业企业行为,尽可能减少败诉案件的发生;通过组织本行业涉案企业应诉,尽可能减少败诉案件的发生。

多年来我国出口产品价格混乱,定价不合理,缺乏协调。

行业商会在反倾销的实践中已认识到了这一点,各企业在多年的市场竞争中也体会到价格大战的危害,许多行业商会也对出口产品确定了相对统一的出口底价。

但不乏企业违反规定,与进口商勾结,制造假文件,规避这种限价。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于那些违反商会规定的企业,一旦发现要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制裁,特别是在出口数量和配额上加以制裁,必要时还应追究因违规行为而给其他企业造成的损失,特别是因此而遭到国外反倾销投诉的,对违规企业要按该行业最后被确定的平均反倾销税的一定比例加以处罚,使得个别害群之马不敢再危害整个行业的出口秩序。

因此为了使商会更好的发挥作用,可以赋予商会和行业协会一定的权利。

4、提高企业应诉积极性,打好WTO官司
以往对华反倾销案件中,中国企业应诉率低的原因很复杂,但怕打“洋官司”或希望别人应诉,自己搭便车的想法是最主要的因素。

有鉴与此,我们的相关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操作规则,对积极的应诉企业给予奖励,贯彻“谁应诉谁受益”原则。

另外,具体应诉中,企业除了要聘请精通WTO规则、国际法和国际贸易知识的律师抗辩外,关键是做好举证工作,就被诉企业情况、国内市场、起诉国销售情况、生产成本等内容,在律师指导下填写问卷调查。

这也有赖于国内反倾销律师和专业队伍的建设,有赖于国内反倾销基金的尽早设立。

5、修改现行反倾销法律
我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需要不断完善,与国际反倾销法律接轨。

首先,我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例》已经增加了累计评估等新内容,但是对于什么是规避行业,哪些行为属于规避行为,对于进口倾销产品形式的变化如何辨认还要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提高其可操作性,阻止国外一些企业利用我国反倾销措施的不完善在我境内进行倾销。

其次,反倾销调查期限应该缩短。

我国规定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至最终裁定公告之日止为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18个月,这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有差距。

欧洲委员会立案的调查期一期在6-8个月内结束,最长不得超过1年。

调查时间相对短一些,可以裁定倾销存在的可能性就大些,可以控制倾销者规避法律的行为。

再次,我国反倾销的主管机构复杂,涉及到国家商务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及海关总署,商务部同海关总署进行倾销和倾销幅度的调查,国家经贸委员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进行损害的调查,这种方式造成了资源浪费,增加了协调难度,降低了效益。

最好由一家机构全面负责倾销和损害的调查,管理的简单使反倾销诉讼程序快捷,也使企业利用反倾销程序保护自己的利益具有更大的有效性。

6、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规范会计资料。

在反倾销调查中企业必须提供完整、规范的会计资料,由此来认定正常价值,否则由进口国政府选定的第三国同类商品的出口价作为替代价确定正常价值,而进口国所选的替代价肯定对应诉方不利。

所以,企业应加强财会工作,使企业会计资料符合国际规则,在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中能够提供完善且符合规范的有关会计资料。

我国的一些应诉企业在反倾销诉中败诉,部分原因就是不能提供有关商品生产的会计资料。

7、利用WTO规则解决国外对华反倾销中不公正待遇。

(1)利用WTO反倾销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对其他成员实施反倾销法提出自己的意见。

(2)作为第三方,在参与另两个成员间的争端解决程序时,向WTO工作组提交自己的法律意见及陈述。

(3)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努力争取WTO成员在采取反倾销措施时给
予发展中国家更多的保护
8、做好“自己的”反倾销工作
就反倾销问题,龙永图表示,反倾销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合法贸易措施,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中国在遭到外国反倾销的同时也对国外产品进行反倾销,比如我们成功地对某些国家出口到中国的新闻纸和钢材采取了反倾销措施,保护了国内的产业。

我们反对的是有些国家滥用反倾销条款,但这不是说,我们要在反倾销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只许我们反别人不许
别人反我们。

入世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新特点、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中国外贸发展面临的环境是很有利的。

世界经济贸易开始持续温和复苏,发达国家的经济贸易低速增长,而发展中国家经济贸易增速较快,远远快于发达国家。

从国内经济形势来看,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增长,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结构的升级不断加快,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上升,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立小康社会,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加了动力。

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呈现了一些新
的特点。

一、当前外贸发展的新特点
(一)中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成为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一大亮点。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经济贸易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产生了积极的效应。

2002年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出口首次突破3000亿美元,在世界贸易大国中排名上升至第5位,中国作为世界贸易大国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2003年1-7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为4507.3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9%,其中出口达到2284.0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4%,进口2223.2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特别是单月出口增长速度和规模都远远大于2002年。

(二)2002年至2003年1-7月受关税下调和世界市场燃料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国进口持续大幅增加,但对经济冲击不仅小于预期,而且对推动经济发展起了较大的作用。

从总体来看,入世促进了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升级。

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一直是我国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提升经济结构、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一种主要方式。

2002年加工贸易进口1799.3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1%,占我国对外贸易的比重已达到50%。

占全部进口增量的54.6%。

2003年1-7月加工贸易进口854.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2%。

占进口增量的23%。

加工贸易设备进口114.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

先进技术和短缺原材料占进口比重进一步上升。

由于入世后我国完善和调整了吸引外资的政策,利用外资的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国进口管理制度和公平贸易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发挥了积极作用,进口增长对经济的带动作用有所加大。

(三)我国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制成品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推动了我国经济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变,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的贸易比较优势也越来越明显。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向工业化社会转变,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大幅增长,占出口的比重不断增加,成为带动出口增长主要因素。

从出口结构来看,2002年我国制成品出口2970.8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占出口的比重为91%。

2003年头7个月制成品出口209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

从进口结构来看,2002年我国制成品进口2459.3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占进口的比重为83%。

2003年头7个月制成品进口1823.9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

从贸易平衡来看,2002年制成品进出口贸易出现顺差511.5亿美元,初级产品进出口呈现逆差207.9亿美元,说明我国的制成品出口已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初级产品则主要是受我国加工贸易进口用料较大的影响。

(四)我国进出口贸易方式向多样化发展。

加工贸易出口1995年成为第一大贸易方式以来到目前为止仍然是第一大贸易方式,一直保持较高速度增长,2002年加工贸易出口1799.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占出口的比重达到55%,进口1222.2亿美元,增长30%,占进口的比重47%,加工贸易顺差577亿美元。

2003年1-7月加工贸易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1.5%,加工贸易迄今仍是我国贸易顺差和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一般贸易方式和其他贸易方式进出口增长速度加快。

一般贸易一直是我国的重要贸易方式。

2002年一般贸易出口13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7%,占出口的比重42%,进口129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8%,占进口比重为49%,过去一般贸易一直逆差,现在转为顺差,达到71亿美元。

2003年1-7月一般贸易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35.2%,进口增长53.2%,由于进口增长快于出口,贸易逆差达121.9亿美元。

其它贸易方式虽然还处于很大比较劣势,但发展也很快,如2002年出口94.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8.9%,进口438.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3%,贸易逆差为344.4亿美元。

2003年1-7月其他贸易方式出口又有大幅增长。

其中边境小额贸易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92%,租赁贸易出口增长147%。

(五)我国的出口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由于我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充分利用世贸规则,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积极发挥作用并积极的推进区域和世界经济一体化,我国的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2002年我国的十大贸易伙伴依次是日本、美国、香港地区、台湾省、韩国、德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俄罗斯和英国,同2001年相比略有变化,台湾由第五位上升至第四位,马来西亚由第十位上升至第六位。

马来西亚正逐渐成为我国的重要贸易伙伴。

我国对亚洲、欧洲、北美和大洋洲的出口增长较快,我国对非洲和拉美的出口规模仍然较小,增速不稳定。

亚洲国家和地区一直是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

2002年我国对亚洲出口1703.1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20.86%,占我国出口的比重为52%。

2003年头7个月我国对亚洲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8%。

我国对北美国家出口增长速度较快。

2002年我国对北美出口742.7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占我国出口的比重为22%。

2003年头7个月对北美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33%。

2002年我国对欧洲出口592.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3%。

占我国出口的比重为18%。

2003年头7个对欧洲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50%。

2002年我国对拉美出口94.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占我国出口的比重为3%。

2003年头7个月我国对拉美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22%。

同年,我国对非洲出口69.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占我国出口的比重为2%。

2003年头7个月我国对非洲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49%。

2002年我国对大洋洲出口52.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占我国出口的比重为1.6%。

2003年头7个月我国对大洋洲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37%。

(六)虽然外资企业仍然是外贸出口的主力军,但随着民营经济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力量,他们在对外贸易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

近几年我国吸引外资形势很好,
对我国的外贸出口的增长和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外商投资企业一直是我国出口增长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的主要力量,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1699.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6%,占我国外贸出口的比重为52.2%。

2003年头7个月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40%。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经营权的逐步放开,恃别是今年我国提前实现对世贸的承诺,实行了对外贸易经营权的登记制,集体和私营企业发展外贸的潜力被逐渐释放出来。

2002年集体企业出口188.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6%,2003年头7个月出口增幅为31%。

2002年私营企业出口13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9.5%,2003年美7个月出口增幅为161%。

集体和私营企业出口合计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上升为10%。

国有企业在出口中发挥的作用逐渐下降。

2002年国有企业出口1228.6亿美元,增速最低,仅为8.5%,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至37.7%。

2003年头7个月出口增幅为14%,仍然是增速最低的部门。

(七)出口加工区正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为了推进出口结构的优化,国家加强了对出口加工区的政策支持和管理,促进了出口加工区的健康发展。

2002年中国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总值为4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倍。

其中出口21.9亿美元,增长5.1倍;进口25.5亿美元,增长3.7倍。

2003年头7个月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457%。

加工区出口的产品90%为机电产品,其中又以计算机及其零件为主要出口产品,2002年计算机设备出口7.4亿美元,增长11倍,计算机零件出口10.2亿美元,增长33倍。

(八)中西部地区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加快。

由于近几年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的政策,给予西部地区各种优惠发展政策,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规模有了很大的发展,对外贸易有了大幅增长。

出口产品结构改善,抗风险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虽然今年受到了非典疫情的影响,但中西部地区出口仍然有了很大的增长。

河南、湖北、广西、西藏、甘肃、新疆、江西、吉林等省市自治区对外贸易出口在2002年大幅增长之后,2003年头7个月,出口又出现大幅增长,河南出口增幅为41.5%,新疆出口增幅为67%,广西出口增幅为48%,西藏出口增幅为66%,湖北出口增幅为33%。

江西出口增幅为44%,山西出口增幅为40%,吉林出口增幅为33%。

二、当前外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根据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和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对经济的管理体制进行了进一步改革,中国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基本同国际接轨。

目前中国经济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新旧体制的交替使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了一个转折性时期。

由于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目前中国外贸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已形成重大的障碍
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以环保标准、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卫生标准等多种形式的非关税壁垒对进口实行限制,并滥用反倾销手段保护国内市场。

国际上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越来越多,严正影响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我国国有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普遍偏低
近年来。

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外贸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目前国有外贸企业布局过于分散,效益低下,缺乏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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