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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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14
•【字号】陕政发[2011]65号
•【施行日期】2011.1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陕政发〔2011〕6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订的《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订《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一、全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纲要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省残疾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省政府与中国残联签署了共建全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试验区协议,省、市、县政府逐级签订了“两个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发展规划,在全国率先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是残疾人生存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全省实施了一批重点康复工程,41.3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新增残疾人就业4.16万人,扶持62.3万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16万城镇残疾人、70万农村残疾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参保率达到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参保率达到96%,4.8万名贫困残疾学生得到资助,4.6万名农村贫困残疾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

三是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大幅提高。

各市、县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专门协会460个,全省建成注册聋儿语训机构34家,特殊教育学校40所,残疾人职业教育高中3所,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1所,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118家。

全省26所公共图书馆开辟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29家电视台开通了电视手语节目。

全省40个社区开展了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试点工作,36万册残疾人读物进入4000家“农家书屋”。

“十一五”期间,我省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残疾人整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残疾人在脱贫、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困难,稳定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地残疾人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基层残联的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部强省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
坚时期,也是大幅提升综合实力、阔步迈向中等发达省份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状况,努力使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省残疾人事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为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组织体系更加规范,残疾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人人享有安全住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的目标,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

(三)基本原则。

1 完善保障体系。

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残疾人的生活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2 健全服务体系。

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的社会服务,满足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文化、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需求。

3 加强组织体系。

按照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功能完善的要求,加强残疾人组织体系建设,壮大残疾人工作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4 坚持统筹兼顾。

残疾人事业和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城乡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精心策划和组织实施好残疾人工作项目,使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

5 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三、“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逐步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扶持城乡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 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全面落实针对残疾人的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

2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残疾人家庭以及享受城乡低保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3 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农村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等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

4 按照自愿参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全面落实对残疾人特别是对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的参保优惠政策。

5 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政策。

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对生活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

逐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

规范和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

6 健全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补贴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给予补贴。

(二)康复。

主要任务:
--建立和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培养康复专业人才,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建设300所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

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4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组织供应20万件各类辅助器具,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政策措施:
1 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学校、残疾人福利机构等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训练、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等康复服务。

重点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问题。

2 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类社会资源,建设一批专业化骨干康复机构以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

二级以上综合
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要建设康复医学科室,规范康复医学服务行为,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技术指导、康复技术研究等工作。

整合资源,加强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建设,使其成为全国区域性康复资源中心。

加快推进市、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3 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机构,加强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配备康复设备和人员。

制定社区康复服务质量标准,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

4 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实施0-14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

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残疾人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及防护用品配置、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等重点康复工程。

5 加强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重点建设省辅助器具中心和10个市辅助器具中心。

通过评估与适配,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

扶持研发、生产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提高适用性和使用率。

6 依托医学院校,建立全省康复人才教育基地。

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使康复专业人才总量增加、结构合理、技能提高。

逐步建立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体系和晋升体系。

7 创建10个残疾人康复工作示范县,100个残疾人康复工作示范乡(镇),500个残疾人康复工作示范村(社区)。

(三)教育。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和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
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减少残疾青壮年文盲。

政策措施:
1 认真贯彻《陕西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精神,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2 特教学校、康复和福利机构、普通幼儿园要设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班,积极开展学前康复教育。

实施“阳光助学计划”,资助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康复教育。

加强0-3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做好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工作。

将残疾儿童和父母残疾的儿童纳入学前幼儿补助范围。

3 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提高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4 加快特殊教育学校(院)建设,省上和各设区市各建设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院)。

各设区市建立盲人和聋人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或在特教学校增设高中部。

各县(区)根据残疾儿童数量、分XXX残疾类别等因素,合理规划建设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

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制,将民办特教机构纳入政府公共教育管理体系。

5 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

以普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形成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

加大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投入力度。

6 依托高等院校,加快发展高等特殊教育,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育质量。

完善高等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的政策和办法,做好残疾学生招生工
作,不得拒绝录取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学生。

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多形式、多途径接受高等教育。

7 将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各地师资培养培训规划,依托普通师范学校建设师资培训基地,培养特殊教育骨干力量。

采取集中办班和巡回指导的办法,提高特教师资业务水平。

8 加强手语和盲文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社会普及率。

(四)就业。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就业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措施。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万人,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状况进一步改善,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

--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使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措施:
1 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有关规章,促进残疾人就业。

落实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惠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收费减免、税收扶持有关政策,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政策。

2 实施万名残疾人就业工程,促进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

建立新增残疾人就业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统计管理。

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落实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
生就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大学生就业。

3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精神,加强与就业岗位对接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提高残疾人培训后的就业率。

建立50个省级残疾人培训就业示范基地,对5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

举办全省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团参加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 采取政府出资、政策扶持、社会筹资等多种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10%左右的比例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5 省、市、县建立统一规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6 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2012年完成省级信息中心建设,逐步扩大就业信息网覆盖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信息纳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7 组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鼓励医疗机构聘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帮助有执业资格的盲人开办医疗按摩场所。

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并扶持就业。

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8 依托农村扶贫开发和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五)扶贫。

主要任务:
--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

--为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政策措施:
1 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扶贫开发规划,优先予以帮扶。

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完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口识别机制,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2 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农民增收工程、人人技能工程、百万贫困户增收行动计划等重点项目,扶持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

3 建立贫困瞄准机制、基地带动机制、培训服务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开展多形式扶贫服务。

建立50个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带动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4 加强对贫困残疾户康复扶贫贷款的运行管理,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到位率和扶贫效益。

加大对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能人大户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

5 依托各类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自身条件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残疾家庭至少1名成员掌握1-2门实用技术。

6 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在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工程中优先安排。

7 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六)托养。

主要任务:
--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开展“阳光家园计划”示范创建活动,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35万人次补助。

政策措施:
1 把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2 以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县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3 依托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各市、县普遍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4 依托社区和家庭,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为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5 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

6 完善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标准和机构运行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资助制度和服务质量监管制度。

按照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

(七)文化。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文化艺术水平。

政策措施:
1 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根据不同残疾人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2 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项目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

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13所省级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列入文化进社区项目。

鼓励和吸
纳残疾人或残疾人艺术团体参与文化评奖、艺术比赛等文化活动。

农家书屋要有残疾人读物,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担任管理员。

3 每年举办一次“残疾人文化周”,丰富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

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

扶持公共文化机构创作、发行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化艺术产品。

扶持各种音像制品、网络视频和学习课件加配字幕。

4 争取国家资助中西部地区市、县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支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

每年增加盲文图书、有声资料的品种和数量及阅读设备,满足盲人阅读需求。

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设立残疾人阅览室。

5 依托6所国家级和13所省级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开展特殊艺术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等。

扶持一批特教学校建设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举办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和全省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

6 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文学艺术活动和创作,着力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支持促进各类残疾人艺术人才及作品参与对外交流。

(八)体育。

主要任务:
--改善各类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的环境和条件。

--大力培养残疾人运动员,加强残疾人体育队伍建设。

政策措施:
1 推广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展示活动。

各县至少建设一个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

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做好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

2 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改善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为各类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或观看体育赛事提供便利。

3 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组织和帮助残疾人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社区和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定期开展各类残疾人体育健身比赛和展示活动。

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积极引导农村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推动残奥、聋奥、特奥三大体育运动均衡发展,使经常参加特奥运动的智力残疾人发展到4万人。

4 实施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培育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发挥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和22个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训练基地的示范作用,打造“省有重点、市有优势”的残疾人竞技体育格局。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院校、师范院校加强残疾人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

对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5 举办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特奥运动会等赛事。

组团参加全国残运会、特奥会、全国锦标赛等国内重要赛事。

输送更多的运动员参加残奥会等国际重大比赛。

(九)无障碍环境。

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区)。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实现无障碍化。

--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补助。

政策措施:
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无障碍建设标准,制定和完善我省无障碍建设的设计规范和地方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规范。

已经建成但不符合规范的,要逐步进行无障碍改造。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符合无障碍强制性规范的建筑物和设施,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奖。

2 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落实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

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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